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度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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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 |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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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3BJAA5F012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清新环境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清新环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清新环境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北京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9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2,448,97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9,999,997.1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3,610,894.2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2日出具的[2021]京会兴验字第79000004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3月12日收到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的本次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净额1,574,499,997.10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73,610,894.29元以及未支付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及增发登记费合计人民币889,102.81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明细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579,999,997.10 |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 1,574,499,997.10 |
公司基本户转入*1 | 1.00 |
2021年3月12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574,499,998.10 |
加:存款利息收入 | 4,723,237.41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明细 | 金额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 248,650,000.00 |
减:报告期募集资金支出*2 | 1,420,398,795.07 |
支付除保荐承销费外发行费用 | 889,102.81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248,650,000.00 |
银行手续费用 | 11,430.86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 | 157,923,906.77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 157,923,906.77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额 | 0.00 |
注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账号:511511010013000375543)账户余额中包含人民币1元,为开户时应银行要求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转入该账户的资金。
注2:“报告期募集资金支出中”包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1,012,281.08元。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865.00万元,2022年1-12月已归还金额为24,865.00万元,公司已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86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42,039.88万元,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4,865.00万元,累计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865.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5,792.39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471.18万元)。其中“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使用金额10,222.07万元;“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范项目建设”使用金额9,355.4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122,462.32万元。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8,113.38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57,923,906.77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4,711,806.55元)。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营,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情况进行了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2021年3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合计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7010122001283985 | 97,779,276.85 | 3,268,474.57 | 101,047,751.42 |
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 321230100100367104 | 56,445,103.45 | 412,482.44 | 56,857,585.89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 511511010013000375543 | 0.00 | 18,569.46 | 18,569.46 |
合 计 | 154,224,380.30 | 3,699,526.47 | 157,923,906.77 |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账户状态均为“正常”。
注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账户余额中包含人民币1元,为开户时应银行要求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转入该账户的资金。
注3:利息收入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注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账户累计实现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后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的净额)1,030,849.54元,用于募集项目的利息收入为1,012,281.08元,加上基本户转入该账户的1.00元,账户余额为18,569.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