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独立意见公司已经将上述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现发表如下意见:
1、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可靠性,确保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合理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评估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一致认为,关联方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担保费率参考市场定价标准,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陈波 权锡鉴 孙莹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