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独立财务顾问”)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金王”或“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张立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76号文)核准,青岛金王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27,123,11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为21.85元/股,共计募集资金592,639,997.20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20,000,000.00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572,639,997.20元,该款项由国泰君安于2016年5月5日汇入公司在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开立的账户中,再扣除本次发行直接相关费用人民币3,3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339,997.2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3-0003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59.94万元(含累计利息),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612.34万元(含累计利息)。
2022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均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汇款手续费支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
2016年5月24日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广州韩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及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万元) | 备注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
花园支行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 | 802530200515208 | 0 | 已销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 3803020138000000543 | 0 | 已销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 | 69010155300003058 | 0 | 已销户 |
- | 0 | - |
2022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转出后均办理了销户手续。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9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事项,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于2016年7月1日出具了《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6)第SD03-0021号)。
经青岛金王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10,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8月15日,公司已经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青岛金王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其中4,509.00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3,500.00万元为自股东大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到期前根据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资金安排随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2018年6月7日,公司归还3,5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6月15日,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提前将1,4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8月24日,公司将剩余的3,0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广州韩亚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及“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属于营销渠道建设,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
关,因此其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均体现在标的公司整体业绩中。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情请查阅2022年4月30日,公司发布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调整主要为对“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进行内部调整,并将“支付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结余资金投入“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详情请查询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中不存在重大问题。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青岛金王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9,264.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59.94(含累计利息)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64.4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612.34(含累计利息)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80%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广州韩亚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 | 否 | 9,000.00 | 9,000.00 | 8,998.14 | 99.98 | 不适用 | - | - | 否 | ||
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 | 是 | 9,000.00 | 10,064.47 | - | 9,254.72 | 91.95 | 不适用 | - | - | 否 |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18,000.00 | 18,000.00 | - | 18,000.00 | 100.00 | 已完成 | - | - | 否 | |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 否 | 19,764.00 | 19,764.00 | - | 19,764.00 | 100.00 | 已完成 | - | - | 否 | |
支付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机构费 | 是 | 3,500.00 | 2,435.53 | - | 2,435.53 | 100.00 | 已完成 | - | - | 否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159.94 | 1,159.94 | |||||||||
合 计 | - | 59,264.00 | 59,264.00 | 1,159.94 | 59,612.34 | 不适用 | - | - | 否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调整主要为对“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进行内部调整,并将“支付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结余资金投入“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9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事项,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于2016年7月1日出具了《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6)第SD03-0021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青岛金王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105,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8月15日,公司已经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青岛金王2017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其中3,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9个月,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情请查阅2022年4月30日,公司发布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广州韩亚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及“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项目”属于营销渠道建设,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因此其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均体现在标的公司整体业绩中。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项目主办人:
张征宇 | 沈一冲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