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披露时间】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沈德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志祥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宏观经济风险、市场风险、技术提升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客户信用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宏观经济风险、市场风险、技术提升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客户信用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81,340,09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7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7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78第十节 财务报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的2022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五、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集团/本公司/上市公司/浙江建投/浙建集团 | 指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浙江省国资委 | 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资运营公司 | 指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工银投资 | 指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信达 | 指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建阳 | 指 | 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迪臣发展 | 指 | 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鸿运建筑 | 指 | 鸿运建筑有限公司 |
财务开发公司 | 指 |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
浙江建工/建工集团 | 指 |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一建 | 指 |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二建 | 指 |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三建 | 指 |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交建 | 指 |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浙建环保 | 指 | 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建机 | 指 | 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浙建实业 | 指 |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武林建筑 | 指 | 浙江省武林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
建工五建 | 指 |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建设公司 |
建材集团 | 指 | 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二建钢结构 | 指 | 浙江省二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
二建安装 | 指 |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安装有限公司 |
华营建筑 | 指 | 华营建筑有限公司 |
中金公司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本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
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控股股东 | 指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股东大会 | 指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浙江建投 | 股票代码 | 002761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浙江建投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Zhejiang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Group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ZCIGC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沈德法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 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12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20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2020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联路 102号,邮政编码为:410000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邮政编码为:310012。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月18日取得了新营业执照。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12 | ||
公司网址 | www.cnzgc.com | ||
电子信箱 | zjjtzq@cnzgc.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莲军 | 张凯奇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 |
电话 | 0571-88057132 | 0571-88057132 |
传真 | 0571-88052152 | 0571-88052152 |
电子信箱 | zjjtzq@cnzgc.com | zjjtzq@cnzgc.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796858896G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2019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
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吸收合并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58 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9),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项获无条件通过。公司营业范围由“床上用品、床垫、服装、窗帘及家用饰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纳米银抗菌剂、抗菌织物 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宣传用品、展示用品、床上用品生产材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和限制项目除外);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相关应用软件服务;鞋、皮革类商品修理服务;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化妆品、电子商品的批发与零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变更为“建设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路桥工程、机场跑道、机械施工,设备安装,城乡规划编制服务,工程技术开发,建筑机械制造及设备租赁,建筑构配件生产、销售,机电设备、五金工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批发及其进出口业务,工程技术培训及咨询业务,国际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及其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物业管理。(涉证商品凭证经营)。(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2019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吸收合并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58 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9),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项获无条件通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国资运营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年 12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资产交割情况的公告》。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鹏 朱幸垚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 □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张磊、胡霄俊 | 2019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元) | 98,535,127,572.86 | 95,334,954,933.30 | 3.36% | 79,549,653,110.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69,079,907.05 | 1,046,404,449.02 | -7.39% | 1,075,069,047.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76,508,975.31 | 801,430,506.90 | -28.07% | 921,303,987.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161,027,843.44 | 884,978,901.36 | 257.19% | 721,435,461.1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500 | 0.9200 | -7.61% | 0.9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500 | 0.9200 | -7.61% | 0.9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20% | 18.79% | -3.59% | 24.73%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总资产(元) | 111,119,836,600.81 | 99,245,777,030.70 | 11.96% | 86,780,759,638.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290,944,360.04 | 6,695,775,338.40 | 23.82% | 5,817,787,631.44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2,546,407,648.10 | 24,427,579,861.24 | 22,477,418,570.86 | 29,083,721,492.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8,505,156.32 | 344,908,598.76 | 361,319,803.63 | -65,653,651.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08,640,793.96 | 321,690,509.39 | 326,687,247.69 | -380,509,575.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12,681,997.08 | 2,589,927,614.14 | 1,498,729,891.00 | 3,685,052,335.3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92,380,181.71 | 117,608,345.66 | 23,936,958.23 | 股权处置、房产土地等资产处置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1,775,714.86 | 57,060,081.06 | 71,135,530.53 | 收到政府质量奖励等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5,927,576.38 | 3,852,505.77 | 19,945,678.44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2,756,915.84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8,187,465.83 | |||
债务重组损益 | 13,175,395.55 | 9,538.8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085.4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99,614,674.83 | 38,502,899.21 | 39,026,489.49 | 收回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 15,190,329.72 | 133,234,020.16 | 63,540,298.93 |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36,486.50 | 1,049,897.66 | 1,796,824.6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6,847,369.79 | 91,016,277.38 | 52,580,051.5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9,982,058.02 | 18,074,445.86 | 21,215,587.85 | |
合计 | 392,570,931.74 | 244,973,942.12 | 153,765,060.0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
(一)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建筑业实行综合与专业相结合的监管体制,主要监管内容包括市场主体资格和资质的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以及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技术标准管理等。行业主要监管部门和体系包括:
主管部门名称 | 相关行业管理内容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地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 | 负责对本行业市场主体资格和资质的管理,包括各类建筑企业进入市场的资格审批、查验和资质的认可、确定,行业标准的建立等职能 |
交通运输部地方及各级交通主管部门 | 负责管理公路、水路的建设市场,在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项目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等职能 |
国家发改委及地方各级发改委 |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工程的规划、核准审批等职能 |
商务部及地方商务厅 | 负责对施工企业的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核发和管理,负责对外承包公司的监督管理 |
水利部及地方水利厅(局) | 负责管理全国及地方水利建设工程 |
2、市场竞争格局和竞争特点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市场规模庞大,企业数量众多,市场化程度较高。我国建筑业的企业规模分布呈现“金字塔”状,即极少量大型企业、少量中型企业和众多小型微型企业并存。从企业性质和竞争能力角度,中国建筑市场拥有较强竞争力的建筑公司主要有如下三类:一是特大型央企和地方大型国有(或控股)建筑公司。特大型央企主要是国有超大规模的特级资质企业;地方国有(或控股)建筑公司主要是各省市具有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大型建筑企业;二是大型的国企改制或新兴民营建筑公司。这些企业多数完成了民营化改制,实现了经营者、管理和技术骨干的持股,企业机制灵活,在完全开放、竞争充分的环境中迅速发展;三是跨国建筑公司。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越来越大,跨国经营的国际知名建筑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并在勘察和设计等高端建筑市场领域拥有很强竞争力。跨国公司凭借资本、技术、信息、装备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融投资与承建的联动,参与部分大型项目的竞争,抢占高端市场份额。 目前中国建筑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中国建筑业市场竞争完全,但产能结构不平衡;二是建筑市场地区发展不均衡,市场集中度比较低;三是竞争同质化明显、专业化分工不足。
3、市场需求情况
随着城市化和人口增长的加速,住宅、商业和公共设施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建筑业与其他行业相辅相成,"一带一路"、"新农村建设"、巩固"脱贫攻坚"、"先农村后城市"、"大力发展农村新能源"、"公共建筑"、"新城镇建设"等概念的提出和推动实施,孕育着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公司市场地位
浙建集团是浙江省成立最早的国有建筑企业,主要从事建筑施工业务以及与建筑主业产业链相配套的业务。集团已连续多年入选ENR“250家全球最大国际承包商”中国承包商10强、中国企业500强、浙江省百强企业,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在全国同行中始终保持前列。目前,集团已发展成为一家集投资、设计、建造、运维于一体的现代建筑服务全产业链企业集团,是整体上市的浙江省属国有企业。“十四五”期间,集团将坚持在改革创新中发展成为产业链完整、专业门类齐全、市场准入条件完备、品牌优势突出、技术实力较强的大型省属国有建筑企业集团,走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建筑业企业前列。
(三)公司现有的主要行业资质
序号 | 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许可范围 | 有效期 | 发证机关 |
1 | D233319173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2026.7.4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 | A233923067 | 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2024.5.20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3 | 12117 | 房建一类(含消防、人防、气象审查 | 长期有效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浙江省气象局 |
4 | A233019994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5 | D233015858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6 | D133049529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2023.12.31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7 | D233036778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2024.1.8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8 | D233093032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9 | A233017668 |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10 | D233037586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11 | D233015752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12 | D133049457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2023.12.31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13 | A133033305 | 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 | 2023.12.31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14 | D233336271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15 | A233020012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2024.4.12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16 | D233208570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17 | D133049923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2023.12.31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18 | D233401094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19 | A233953891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2024.7.18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 | D233401108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1 | D133034429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2023.12.31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2 | D233003406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3 | A233020176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4 | E233048090 |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 2027.3.20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5 | D233148671 |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2024.12.2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6 | D233017504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7 | TS3833177-2024 |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GB2);工业管道安装(GC2) | 2024.4.20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8 | TS3133161-2024 |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安装(含维修、改造)A级 | 2024.9.8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9 | D233003414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30 | D233257174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31 | A233029578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行业甲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32 | D133030787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2023.12.31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33 | D233009466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34 | D233059062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35 | D165123333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2023.12.31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36 | A232007135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行业甲级 | 2024.12.24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37 | E232007135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 2025.1.6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38 | D333009474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39 | D233270320 |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2025.10.1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40 | D233091070 |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41 | A233004802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2024.3.1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42 | D233032342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2023.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43 | A133018189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2024.8.1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
(一)主要业务
浙建集团主要从事建筑施工业务以及与建筑主业产业链相配套的工程设计、建筑产业投资业务、建筑工业制造业务及建筑专业服务五大板块。建筑施工业务是集团主要业务板块及收入来源,包括房屋建筑、市政路桥、轨道交通、水利水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等施工业务。工程设计服务业务主要包括集团相关单位的规划、设计和咨询等业务。建筑产业投资作为集团建筑全产业链当中重要的一环,以投资带动施工,以投资来扩大产业格局,以投资带动建筑施工主业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工业制造业务主要依托建筑施工业务充分发挥了产业链协同效应,主要业务包括建设工程机械、电力施工机械、环保机械、金属结构件以及起重机智能监控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安装、改造与维修等。建筑专业服务依托于集团施工主业规模,以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和支撑能力为方向,做大工程商贸、工程金融、工程物业和工程租赁等工程服务业,进一步实现提质增效,全面推进集团产业一体化发展进程。
(二)经营模式
集团从事的建筑施工业务,主要包括单一型工程承包模式和投融资建造模式。 单一工程承包模式即集团以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向业主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或工程专业承包服务。投融资建造模式即集团利用自身投融资能力,将施工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采用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EPC+F模式(设计-采购-施工-融资)、BOT模式(建造-运营-转让)和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投资带动总承包,向业主提供项目投融资服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
(三)融资情况
集团融资途径主要为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债券等。截至2022年年末,银行贷款余额为156.97亿元,融资成本区间为3.00%--6.92%,融资期限为1个月--19.42年;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6.23亿元,融资期限为6个月--1年;债券余额为29亿元,融资成本区间为2.1%-5.3%(包含可续期公司债),融资期限为174天—3+N年。
(四)质量控制管理情况
浙建集团按照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用户评价的质量管模式,始终重视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根据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50430《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编制《质量管理手册》、《质量管理程序文件》,要求各部门、子、分公司、事业部、SPV公司、项目部严格执行,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浙建集团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浙建集团及其子公司均已将售后服务、用户回访等工作落实到部门,并在人力、物力等各方面对积极解决质量纠纷进行充分准备。报告期内,浙建集团工程施工及相关服务质量均不存在重大质量纠纷。2022年,浙建集团继续保持创优夺杯良好态势,获得鲁班奖3项,国家优质工程奖6项,省部级优质工程奖28项,钱江杯16项,省外优质工程7项,行业优质工程5项。
(五)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浙建集团在安全生产方面遵循“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各级公司和项目部设立独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级公司已按要求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浙建集团已制定《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单位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浙建集团安全生产管理的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配置以及安全事故问责制等各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2022年,浙建集团印发《集团安全生产“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安全专项整治“五大机制”,举办2022年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举办2022年安全管理人员专项技能比武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安全生产浙建行”活动,有效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保证浙建集团施工生产安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行业资质优势
浙江建投坚持建筑施工主业,主要从事建筑施工业务以及与建筑主业产业链相配套的工业制造、工程服务、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等业务,覆盖建筑产业上下游,包括设计采购、房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业制造、运行维护等业务。公司拥有各类企业资质一百余项,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4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1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3项,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1项,工程设计各类甲级资质共14项,并拥有对外经营权和进出口权,已发展成为产业链完整、专业门类齐全、市场准入条件完备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近年来,浙江建投把握建筑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推进EPC、投融建一体化等新模式转换,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不断推进市场模式、业务模式和生产组织方式的改革创新。
2、国企品牌优势
浙江建投是浙江省成立最早的国有建筑企业,也是浙江省经营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建筑企业前列。自成立以来,浙江建投坚持履行国有企业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承建了国内外一大批具有代表性、标志性的精品力作,近年来浙江建投紧跟国家宏观政策导向,依托国企品牌资源优势,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五水共治”、特色小镇、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支援新疆西藏等建设工作,承担建设了G20 峰会工程、桐乡乌镇国际互联网大会永久会址、浙江音乐学院、杭州火车东站、之江实验室等重点重大项目,为浙江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被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赞誉为“浙建铁军”,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秀施工企业”、“浙江新型城市化十大杰出贡献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
3、规模布局优势
浙江建投坚持“基地化、规模化、本土化”方针,推动政府市场、大业主市场和两外市场的“三大市场”经营战略,优化经营布局,生产经营业务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以及阿尔及利亚、香港、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柬埔寨、英国等全球10多个国家和地区,形成了国内8大区域市场和以阿尔及利亚为中心的北非市场、以香港为核心的东南亚市场,是浙江省建筑业“走出去”发展、走向世界参与国际建筑和贸易市场竞争的重要窗口。浙江建投已连续22年入选ENR“250家全球最大国际承包商”,位居省级建工集团第一位。
4、体制机制优势
浙江建投坚持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始终沿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脉络不断推进,切实把握时任浙江省委主要领导于2007年1月 26 日提出的“实施产权多元化、规范引入战略投资者、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国资监管和加强企业党建”等五个方面的省属企业改革要求,贯彻落实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部署要求。浙江建投于1998年完成公司制改造,2009年完成产权多元化改革,2016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17年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成为了由央企、外资企业和经营团队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省属国有企业。 2019年11月,浙江建投借壳多喜爱实现整体上市。浙江建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建立了高效运转、相互制衡的公司组织结构,治理机制富有活力。
5、管理团队和人才优势
浙江建投人才基础扎实,技术实力较强。截至2022年12月底,公司管理人员2万余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1.7万余人,中高级职称7千余人,持有建造师执业资格3千余人。浙江建投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家院士工作站、4家省级企业研究院、8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国家级装配式产业基地、11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荣获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级工法、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技术成果千余项,创造了多项领先及先进技术,拥有多项国家及地方标准。近年来,浙江建投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实行数字化改革、培育智慧工地、数字化工厂,努力打造成数据驱动的数字型企业。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2年,集团认真落实党委、董事会决策部署,坚持“目标不变、任务不减、标准不降”,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外部形势,深入实施稳进提质十大攻坚行动,经过集团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交出高分报表,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经营情况
1、创先争优成效突出,综合排名持续攀升
浙江建工承建的杭州北大桥旅馆兼容公共交通站房工程、浙江二建承建的海南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浙江三建承建的杭州市全民健身中心等3个项目获鲁班奖,浙江交建承建的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连接线公路等6个项目获国家优质工程奖,获省部级优质工程奖28项。涌现全国工人先锋号、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全国慈善会爱心企业等国家级和省级荣誉136项,其中全国住建系统劳动模范3人。集团位列ENR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第69位,较上年提升15位,保持全国省级建筑总公司第1位;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252位,较上年提升14位;位列浙江省百强企业第27位。
2、经营机制不断完善,规模品质双双提升
落实“一把手”签订经营军令状,实行主要领导重大项目经营定期汇报制度,实施三级单位“精狮奖”“蜗牛奖”亮晒赛马。持续深耕三大市场,开展目标市场“大走访大对接大洽谈”,与椒江区、龙港市、景宁县、苍南县、中铁十九局、中电建华东院、杭钢集团等地方政府、央企省企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快复制投资带动经营模式,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合作、EPC+F等方式主动参与各地政府重大项目投资。
3、培育扶持制造业,发展新动能不断释放
召开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实施加强技术创新改造、强化产品集采、争取税收减免等18项政策。自主研发的“H型钢智能生产线”和“钢筋网智能焊接机器人系统”入选省制造业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重点项目。预制混凝土板式楼梯获“浙江制造”品字标认证。德清基地“智能工厂”4条数字化智能化生产线投产运行。浙江安装取得A2、A3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浙江建材落地国内首个固碳混凝土搅拌站。浙江建机跻身中国塔机租赁商20强。合作组建总规模30亿元省未来社区建设运营合伙企业,为参与我省未来社区建设搭建平台。作为母基金合伙人参与组建省共同富裕产业投资基金。
4、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全面提升企业管控水平
坚持“小切口、大场景”,加快推进5大领域、21条跑道下数字化应用建设,新增开发应用34项、优化升级应用28项,20项应用正在建设中。建立交流推广机制,评选出智慧工地平台、浙建云商平台、供应链金融平台3项最佳应用。智慧工地平台获评全省国资国企“一件事”最佳改革案例,集团540个项目在平台立项,416个项目数据接入。“工业化建筑项目管理平台”迭代升级为省建设厅“浙里建造”重要应用场景。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5.35亿元,同比增长3.36 %,主要系政府和大业主市场稳质提升、投资和EPC等新模式经营引领作用显著、区域城市公司经营成果落地等成效的体现;营业成本较上一年度增幅3.43%,系随着公司承建工程项目增加而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一年度增长257.19%,主要是由于PPP项目已建设完工并进入运营期,公司加大了对项目工程款及货款的催收、结算管控力度,另外开展了10亿元的应收账款证券化业务等原因;实现归属上市公司母公司净利润9.69亿元,同比下降7.39%,主要系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有较大增加。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98,535,127,572.86 | 100% | 95,334,954,933.30 | 100% | 3.36% |
分行业 | |||||
建筑施工业务 | 84,245,185,931.74 | 85.50% | 85,687,455,282.34 | 89.88% | -1.68% |
工业制造业务 | 2,702,864,622.16 | 2.74% | 3,909,140,478.73 | 4.10% | -30.86% |
工程相关其他业务 | 10,550,287,373.78 | 10.71% | 4,609,040,465.01 | 4.83% | 128.90% |
其他 | 1,036,789,645.18 | 1.05% | 1,129,318,707.22 | 1.19% | -8.19% |
分产品 | |||||
建筑施工业务 | 84,245,185,931.74 | 85.50% | 85,687,455,282.34 | 89.88% | -1.68% |
工业制造业务 | 2,702,864,622.16 | 2.74% | 3,909,140,478.73 | 4.10% | -30.86% |
工程相关其他业务 | 10,550,287,373.78 | 10.71% | 4,609,040,465.01 | 4.83% | 128.90% |
其他 | 1,036,789,645.18 | 1.05% | 1,129,318,707.22 | 1.19% | -8.19% |
分地区 | |||||
中国境内 | 92,299,930,079.87 | 93.67% | 90,441,234,522.02 | 94.87% | 2.06% |
中国境外 | 6,235,197,492.99 | 6.33% | 4,893,720,411.28 | 5.13% | 27.41%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98,535,127,572.86 | 100.00% | 95,334,954,933.30 | 100.00% | 3.36%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建筑施工业务 | 84,245,185,931.74 | 80,181,523,141.96 | 4.82% | -1.68% | -1.57% | -0.12% |
工程相关其他业务 | 10,550,287,373.78 | 10,236,834,336.92 | 2.97% | 128.90% | 128.26% | 0.28% |
分产品 | ||||||
建筑施工业务 | 84,245,185,931.74 | 80,181,523,141.96 | 4.82% | -1.68% | -1.57% | -0.12% |
工程相关其他业务 | 10,550,287,373.78 | 10,236,834,336.92 | 2.97% | 128.90% | 128.26% | 0.28% |
分地区 | ||||||
中国境内 | 92,299,930,079.87 | 87,489,122,179.54 | 5.21% | 2.06% | 2.08% | -0.02%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98,535,127,5 | 93,490,035,1 | 5.12% | 3.36% | 3.43% | -0.06% |
72.86 | 86.49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完工(已竣工验收)项目的情况:
单位:元
业务模式 | 项目数量 | 项目金额 | 验收情况 | 收入确认情况 | 结算情况 | 回款情况 |
房建项目 | 562.00 | 58,146,356,296.51 | 竣工已验收 | 50,660,326,170.68 | 46,938,726,026.22 | 44,005,110,853.56 |
市政项目 | 36.00 | 2,226,303,354.23 | 竣工已验收 | 2,271,624,981.88 | 2,129,968,530.90 | 1,877,236,223.57 |
轨道交通项目 | 6.00 | 2,494,066,568.00 | 竣工已验收 | 2,174,910,943.75 | 2,343,203,235.67 | 1,987,877,062.84 |
PPP项目 | 1.00 | 969,820,000.00 | 竣工已验收 | 2,628,627.91 | - | - |
安装项目 | 85.00 | 2,249,956,472.38 | 竣工已验收 | 2,057,306,189.70 | 2,071,055,984.19 | 1,795,895,987.73 |
水利项目 | 15.00 | 110,875,792.28 | 竣工已验收 | 90,590,148.70 | 90,941,878.06 | 88,327,271.71 |
单位:元
业务模式 | 项目数量 | 项目金额 | 累计确认收入 | 未完工部分金额 |
房建项目 | 1,316.00 | 268,818,704,702.52 | 141,124,162,879.10 | 122,350,657,811.22 |
市政项目 | 145.00 | 16,657,701,063.59 | 9,588,079,000.83 | 6,676,520,766.17 |
轨道交通项目 | 18.00 | 5,511,184,857.51 | 3,848,134,007.39 | 1,214,658,553.85 |
PPP项目 | 6.00 | 5,084,786,804.17 | 1,384,663,950.70 | 2,868,947,487.21 |
安装项目 | 258.00 | 13,668,775,095.35 | 6,334,172,345.34 | 5,285,588,865.24 |
水利项目 | 25.00 | 2,331,911,234.54 | 751,490,750.49 | 1,131,870,427.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建筑施工业务 |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 | 80,185,425,186.07 | 85.77% | 81,458,418,006.65 | 90.12% | -1.57% |
工业制造业务 |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辅助生产成本 | 2,244,667,074.56 | 2.40% | 3,796,859,295.38 | 4.20% | -40.88% |
工程相关其他业务 | 人工工资、原材料、 | 10,236,834,336.92 | 10.95% | 4,278,081,206.10 | 4.73% | 139.29% |
其他 | 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其他直接费 | 823,108,588.94 | 0.88% | 858,876,232.16 | 0.95% | -3.71% |
说明无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1)本期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3家,被购买方为浙江昌业建材有限公司、浙江一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浙江安吉甬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新设方式增加合并范围8家单位,分别为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浙江天台浙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港置业(温州)有限公司、嘉善建投交通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台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衢州浙建慧城车路协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3)合并范围减少1家,减少原因系单次处置子公司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6,258,972,213.36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6.36%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1,446,186,119.56 | 1.47% |
2 | 客户2 | 1,435,041,279.03 | 1.46% |
3 | 客户3 | 1,128,477,898.91 | 1.15% |
4 | 客户4 | 1,127,635,111.27 | 1.15% |
5 | 客户5 | 1,121,631,804.59 | 1.14% |
合计 | -- | 6,258,972,213.36 | 6.36%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前五名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前五名客户中没有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9,290,043,983.5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9.94%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2,610,532,937.92 | 2.79% |
2 | 供应商2 | 2,491,411,910.06 | 2.66% |
3 | 供应商3 | 1,891,029,001.94 | 2.02% |
4 | 供应商4 | 1,485,079,223.96 | 1.59% |
5 | 供应商5 | 811,990,909.66 | 0.87% |
合计 | -- | 9,290,043,983.54 | 9.94%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前五名供应商中没有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27,149,291.49 | 30,814,312.95 | -11.89% | 无重大变化 |
管理费用 | 1,804,878,749.84 | 1,687,666,993.22 | 6.95% | 无重大变化 |
财务费用 | -174,477,600.48 | -57,281,294.66 | 205.03% | 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PPP项目借款费用予以费用化,同时按照项目内含报酬率确认利息收入。 |
研发费用 | 526,612,909.35 | 336,041,590.13 | 56.71% | 公司加大研发投入而增加了直接投入、职工薪酬、折旧摊销等费用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基于CarbonCure转化提升为 CarbonMix的混凝土高效固封CO2关键成套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 | 开展直接水合碳化效果提升技术的试验室和生产线研究,形成一种新的 CarbonMix 技术,在混凝土与水 | 1.完成项目子课题1《混凝土 CarbonCure固碳技术和装备调查研究与评价》研究,形成节点报告。 | 本项目拟解决混凝土CarbonMix 高效固碳技术、高效固碳装置和混凝土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评价 | 本项目研究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是我省经济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混凝土实现 CO2 的大规模高效固封, |
泥制品行业中实现 CO2 的高效固化封存,同时开展示范性应用,从而推动我省双碳目标的顺利实现。 | 2.正在开展子课题2中的“直接水合碳化工艺”研发。提出了Carobonmix试验室研究方案,进行多次固碳混凝土小级配和钢筋有效保护层厚度试验。在总结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申报了3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 3.课题示范项目“国内首个固碳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获批,在浙北基地正式动工。 | 体系三个关键技术问题,研发能显著降低混凝土CO2排放量的预拌固碳混凝土和预制固碳混凝土墙板两种产品,并实现大规模固封的示范性应用。 | 不仅有利于我省碳达峰碳中和计划的实施,也有利于混凝土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体现国企担当。 | |
基于人工智能与工 业协同的应急建筑 快速建造关键技术 研究 | 建立一套完整的、适合 我国应急建筑快速建造的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系统,抢占模块化设计、标准化生产、装配式安装等应急建筑快速建造的技术制高点,并为全球应急建筑工作提供中国技术、中国标准。 | 1.已完成应急建筑一体化快速建造体系实施指南初稿、形成了技术标准及配套图集; 2.已研发一套应急建筑快速建造 BIM技术及智慧设计系统;3.已研发一套平核心构件智能装配加工一体化系统;4.已研发一套面向应急建筑快速建造的设计、制造、物流和安装的数字化、模块化建造全过程协同平台。 | 1.完成一套应急建筑一体化快速建造体系实施指南、技术标准及配套图集; 2.研发 一套应急建筑快速建造 BIM技术及智慧设计系统;3.研发一套平战结合、柔性的应 急建筑核心构件智能装配加工一体化系统;4.研发一套面向应急建筑快速建造的设计、制造、物流和安装的数 字化、模块化建造全过程协同平台;研究成果在应急避难集成建筑等领域进行示范应用不少于 1 项,示范范围为市级。 | 积极践行防灾减灾工作的使命担当及“领雁”计划相关要求,打造国内应 急建筑样本,追随国家制定的“中国建造2035”战略,推动社会经济高质发展。与浙 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之江实验室等高校院所开展深入合作,集中优质资源,促进成果转化,为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贡献浙建力量。 |
建筑钢构件智能装 配焊接加工系统研 究与应用 | 攻克机器人智能化装配加工的关键问题,打通三维设计模型数据应用链,转变传统依靠人工手动焊接的加工方式,提高钢构件的焊接质量,降低生产所需成本,实现生产效率最大化,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钢结构制造企业转型升级,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展。 | 已完成建筑钢构件智能装配焊接加工系统的开发,该系统集成了自主研制的装配焊接数据生成、机器视觉采集处理、机器运动控制程序、多元协同通讯控制等软件,可实现建筑钢构件装配焊接的全自动化柔性加工。 | 研发一套钢构件智能装配焊接加工软件系统,包括“钢构件加工数据生成”、“自动化离线编程”和“机器人运功控制”等。 | 项目研究成果、关键技术和智能设备可复制推广至浙建集团和行业内类似钢结构加工厂,为钢结构加工环节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为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3,743 | 3,725 | 0.48%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7.53% | 17.78% | -0.2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本科 | 1,698 | 1,683 | 0.89% |
硕士 | 120 | 115 | 4.35%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1,472 | 1,463 | 0.62% |
30~40岁 | 1,396 | 1,387 | 0.65%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526,612,909.35 | 336,041,590.31 | 56.7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53% | 0.35% | 0.1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336,658,653.31 | 97,355,511,906.38 | 7.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1,175,630,809.87 | 96,470,533,005.02 | 4.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61,027,843.44 | 884,978,901.36 | 257.1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0,370,475.10 | 744,316,781.42 | -47.5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77,569,160.09 | 3,061,871,695.94 | -38.6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87,198,684.99 | -2,317,554,914.52 | -38.6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415,770,220.35 | 17,084,999,159.34 | -9.7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963,618,156.18 | 17,334,728,236.60 | -2.1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7,847,935.83 | -249,729,077.26 | 519.6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8,225,137.83 | -1,686,745,862.62 | -112.11%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说明:主要是由于PPP 项目已建设完工并进入运营期,PPP项目回款较多,另外开展了10亿元的应收账款证券化业务。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说明:主要系因为上期购买浙江兰溪石矿增投资较大,本期较上年同期投资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归还借款增加流出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本年度经营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增加257.19%,主要系本年度项目回款增加以及开展了10亿元的应收账款ABS业务。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45,685,485.77 | -2.80% | 应收账款处置手续费(ABS转让)、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借款利息收入等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否 | |||
资产减值 | -152,880,159.20 | -9.36% | 预付账款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质保金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否 |
营业外收入 | 73,971,128.71 | 4.53% | 拆迁补偿、罚没收入、无需支付款项收入、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周转材料盘盈收入等。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4,815,471.67 | 0.91% | 捐赠支出、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支出 | 否 |
信用减值 | -1,277,113,479.03 | -78.18% | 主要系计提恒大项目信用减值损失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7,616,334,731.01 | 6.85% | 7,528,154,009.06 | 7.59% | -0.74% | |
应收账款 | 29,158,858,955.08 | 26.24% | 32,408,294,381.80 | 32.65% | -6.41% | |
合同资产 | 36,260,351,200.34 | 32.63% | 24,723,566,913.35 | 24.91% | 7.72% | |
存货 | 1,082,939,643.94 | 0.97% | 1,258,288,911.76 | 1.27% | -0.30% | |
投资性房地产 | 392,930,664.66 | 0.35% | 370,457,993.31 | 0.37% | -0.02% |
长期股权投资 | 1,423,512,185.65 | 1.28% | 223,066,375.86 | 0.22% | 1.06% | |
固定资产 | 2,679,818,840.51 | 2.41% | 2,412,471,946.07 | 2.43% | -0.02% | |
在建工程 | 179,866,559.46 | 0.16% | 329,135,418.04 | 0.33% | -0.17% | |
使用权资产 | 243,870,387.51 | 0.22% | 201,587,804.99 | 0.20% | 0.02% | |
短期借款 | 5,997,100,058.06 | 5.40% | 8,088,701,909.91 | 8.15% | -2.75% | |
合同负债 | 5,119,810,070.46 | 4.61% | 3,136,284,375.21 | 3.16% | 1.45% | |
长期借款 | 9,462,660,610.84 | 8.52% | 10,455,149,085.33 | 10.53% | -2.01% | |
租赁负债 | 156,670,009.13 | 0.14% | 119,096,878.11 | 0.12% | 0.02%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8,195,013.88 | -423,586.33 | 50,000.00 | 14,400,000.00 | 43,421,427.55 | |||
金融资产小计 | 58,195,013.88 | -423,586.33 | 50,000.00 | 14,400,000.00 | 43,421,427.55 | |||
应收款项融资 | 306,148,348.37 | 198,409,860.40 | 504,558,208.77 | |||||
上述合计 | 376,925,701.95 | -423,586.33 | 50,000.00 | 14,400,000.00 | 198,409,860.40 | 547,979,636.32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系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及融信e信等债权凭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金额合计1,604,422万元,其中:
(1)货币资金70,127万元,其受限原因是保证金、冻结存款
(2)应收账款63,577万元,其受限原因是用于应收账款保理、借款抵质押;
(3)固定资产16,756万元,其受限原因是用于借款抵质押;
(4)无形资产10,096万元,其受限原因是用于借抵款质押;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56,506万元,其受限原因是用于借款抵质押;
(6)长期应收款972897万元,其受限原因是用于借款抵质押;
(7)其他非流动资产305,369万元,其受限原因是用于借款抵质押;
(8)在建工程9,093万元,其受限原因是用于借款抵质押;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668,261,961.28 | 3,733,503,836.33 | -49.07%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迁建工程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公用事业 | 1,123,600.00 | 1,143,360,148.25 | 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 100.00% | 110,000,000.00 | 68,391,397.57 | 不适用 | ||
浙西数据中心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公用事业 | 6,543,800.00 | 90,374,438.17 | 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 100.00% | 7,000,000.00 | 7,670,424.73 | 不适用 | ||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拆迁 | 其他 | 否 | 公用事业 | 1,015,500.00 | 762,985,387.13 | 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 100.00% | 100,000,000.00 | 23,406,405.86 | 不适用 |
安置、教师宿舍(一期)PPP项目 | ||||||||||||
建德公用事业包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公用事业 | 4,158,700.00 | 388,904,659.60 | 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 100.00% | 50,000,000.00 | 14,547,678.17 | 不适用 | ||
常山县“国际慢城”一期通景路、府前路、文教路道路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57,145,900.00 | 379,024,230.72 | 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 100.00% | 12,000,000.00 | 7,225,307.17 | 不适用 | ||
蒋村单元D04、21地块广场、社会停车场及配套服务设施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公用事业 | 6,792.40 | 116,996,078.58 | 资本金和股东借款 | 85.00% | 18,815,200.00 | -6,307,816.49 | 暂停 | ||
台州市飞龙湖生态区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280,387,571.00 | 592,940,219.40 | 资本金、股东借款、银行贷款 | 25.00% | 257,820,000.00 | 22,848,422.52 | 不适用 | ||
天台县福溪街道水南“城中村”改造二期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94,575,948.54 | 571,816,127.58 | 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 100.00% | 51,639,150.00 | 21,354,265.14 | 不适用 |
PPP项目 | ||||||||||||
“美丽新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标段)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70,610,789.84 | 225,465,400.72 | 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 100.00% | 17,257,500.00 | 4,411,559.95 | 不适用 | ||
长兴太湖图影山湖花园及公共设施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70,070,699.69 | 942,776,397.70 | 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 100.00% | 88,685,550.00 | 14,888,307.06 | 不适用 | ||
镇海区骆驼街道棚户区改造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111,569,564.72 | 2,555,363,171.48 | 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 100.00% | 62,255,619.00 | 33,394,153.38 | 不适用 | ||
浙江省宁波市宁波科学中学基础设施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公用事业 | 50,293,115.58 | 520,812,497.85 | 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 100.00% | 11,745,840.00 | 6,775,096.26 | 不适用 | ||
翁牛特旗美丽村庄综合整治街巷硬化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22,551,763.18 | 449,722,841.10 | 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 100.00% | 1,123,115.29 | 800,442.25 | 不适用 | ||
翠苑单元西溪商务城地区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21,103,067.80 | 626,741,794.98 | 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 100.00% | 37,852,500.00 | 6,348,140.35 | 不适用 |
FG04-R21/C2-02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PPP项目 | ||||||||||||
缙云县壶镇中学、南顿小学、体艺中心和中山街地下空间四个工程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公用事业 | 19,608,524.76 | 424,242,509.70 | 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 100.00% | 40,000,000.00 | 17,397,523.13 | 不适用 | ||
长兴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二期住院综合楼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公用事业 | 17,856,117.53 | 259,265,329.35 | 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 100.00% | 1,191,400.45 | -4,615,936.84 | 不适用 | ||
G322(56省道)文成樟台至龙川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123,896,020.41 | 787,428,271.93 | 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 100.00% | 15,160,348.79 | 6,642,295.02 | 不适用 | ||
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0.00 | 100,801,258.40 | 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 39.42% | 665,816.20 | 665,816.20 | 暂停 |
设PPP项目 | ||||||||||||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龙游湖镇至童家公路一期工程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27,725,719.45 | 386,940,382.19 | 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 100.00% | 38,365,205.25 | 20,789,754.56 | 不适用 | ||
中卫南站黄河大桥工程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104,858,071.24 | 688,759,201.86 | 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 100.00% | 91,234,318.84 | 21,771,927.02 | 不适用 | ||
兰溪至江山公路江山清湖至凤林段公路工程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38,764,286.12 | 458,486,093.62 | 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 100.00% | 34,585,460.93 | 15,071,930.57 | 不适用 | ||
遂昌县大桥至洋浩公路工程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39,777,419.17 | 382,747,442.57 | 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 100.00% | 23,781,307.86 | -2,170,522.26 | 不适用 | ||
丽水市区污水管网修复工程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11,208,093.99 | 95,835,459.45 | 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 100.00% | 7,396,703.25 | 1,480,636.99 | 不适用 | ||
(文成)322国道文成西坑至景宁交界段改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308,827,049.61 | 516,850,921.53 | 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 55.26% | 113,614,688.29 | -10,207,031.05 | 不适用 |
建工程PPP项目 | ||||||||||||
楚门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50,934,080.12 | 308,756,686.09 | 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 93.24% | 21,860,000.00 | 5,806,789.36 | 不适用 | ||
苍山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1,064,460.01 | 40,407,296.14 | 注册资金、PPP项目贷款 | 100.00% | 37,795,600.00 | 913,779.85 | 不适用 | ||
长兴湖滨路工程等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82,765,463.70 | 752,068,714.70 | 资本金及项目贷 | 100.00% | 95,694,412.28 | 53,920,796.61 | 不适用 | ||
新疆阿拉尔胡杨河整治工程、科技馆博物馆青少年宫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公用事业 | 27,979,860.97 | 442,205,088.93 | 资本金及项目贷 | 100.00% | 144,138,007.87 | 58,905,243.96 | 不适用 | ||
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三)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41,755,912.02 | 252,086,712.32 | 资本金及项目贷 | 100.00% | 59,808,317.83 | 6,387,652.42 | 不适用 | ||
遂昌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王村口镇、石练镇和大柘镇)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27,205,558.42 | 216,771,533.24 | 资本金及项目贷 | 100.00% | 19,477,500.00 | 10,751,006.43 | 不适用 |
PPP项目 | ||||||||||||
衢江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667,212.65 | 528,980,112.79 | 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 100.00% | 70,000,000.00 | 18,757,800.59 | 不适用 | ||
安吉县递铺镇第三小学和昌硕文化中心二期(图书馆)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公用事业 | 56,731,564.39 | 686,219,608.13 | 项目贷款 | 100.00% | 33,990,000.00 | 8,237,044.46 | 不适用 | ||
美丽新昌小城镇综合整治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282,208,163.99 | 1,563,261,263.99 | 资本金、项目贷、股东借款 | 100.00% | 129,187,500.00 | 25,550,442.84 | 不适用 | ||
永嘉县职业教育中心一期工程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44,069,278.15 | 922,003,295.46 | 项目贷款、注册资本金 | 100.00% | 56,040,000.00 | 23,806,701.03 | 不适用 | ||
绍兴新三江闸河道拓浚、文渊路南延一期、越城区育才学校工程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313,192,864.50 | 1,600,991,685.72 | 项目贷款、注册资本金 | 69.60% | 428,709,576.00 | 113,353,521.07 | 不适用 | ||
衢宁铁路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78,517,270 | 516,126,75 | 项目贷款 | 100.00% | 115,860,00 | 13,201,118 | 不适用 |
庆元站站前广场工程、连接线工程及岱根溪段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 .09 | 0.33 | 0.00 | .84 | ||||||||
绍兴市马山闸强排及配套河道工程、文渊路南延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274,417,597.79 | 931,752,169.18 | 项目贷款、注册资本金 | 81.20% | 486,635,171.25 | 60,009,610.37 | 不适用 | ||
苍山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二期) | 其他 | 否 | 基础设施 | 41,575,600.00 | 41,575,600.00 | 项目贷款、注册资本金 | 30.00% | 63,061,200.00 | 0.00 | 不适用 | ||
浙江省兰溪市云山街道陈家井矿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 其他 | 否 | 采矿业 | 109,291,000.27 | 1,651,915,004.04 | 项目贷款、注册资本金、股东借款 | 18.00% | 184,717,700.00 | -109,227,347.95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2,668,261,961.2 | 23,923,761,784. | -- | -- | 3,139,164,709.3 | 582,954,337.14 | -- | -- | -- |
8 | 92 | 8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资产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注3) | 资产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资产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衢州市国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 | 衢化北一道北侧地块(北一道1222号) | 2022年01月17日 | 823 | 655.47 | 无重大影响 | 0.54% | 政府评估收储 | 否 | / | 是 | 否 | 是 | ||
衢州市国 | 北一道 | 2022年12 | 7,316 | 5,346.71 | 无重大影 | 4.42% | 政府评估 | 否 | / | 否 | 否 | 是 |
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 | 150号地块 | 月30日 | 响 | 收储 | ||||||||||
衢州市国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 | 七溪西路279号地块 | 2022年12月30日 | 4,161 | 3,342.62 | 无重大影响 | 2.76% | 政府评估收储 | 否 | / | 否 | 否 | 是 | ||
衢州市国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 | 衢化路1135号地块 | 2022年04月11日 | 1,041 | 888.66 | 无重大影响 | 0.73% | 政府评估收储 | 否 | / | 是 | 否 | 是 | ||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拱墅区华丰路 317 号地块 | 2022年12月24日 | 23,333 | 15,093.86 | 无重大影响 | 12.47% | 评估价 | 否 | / | 是 | 否 | 是 |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建筑工程 | 2,000,000,000.00 | 39,381,357,855.58 | 2,468,641,183.75 | 27,895,738,877.11 | 22,464,061.99 | 43,747,519.90 |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筑业 | 1,150,150,150.00 | 11,241,258,068.42 | 1,539,343,928.87 | 11,335,344,387.41 | 203,908,471.26 | 160,591,105.93 |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筑工程 | 481,207,140.00 | 12,155,050,606.42 | 1,634,891,939.29 | 12,292,136,646.66 | 473,774,464.68 | 352,454,312.73 |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 | 子公司 | 建筑工程 | 680,393,449.00 | 13,231,965,307.85 | 1,248,254,023.37 | 13,888,643,696.63 | 211,249,306.49 | 144,677,429.12 |
团有限公司 | ||||||||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筑安装 | 300,280,000.00 | 5,239,694,251.32 | 603,185,159.95 | 7,311,946,432.83 | 145,460,263.82 | 115,056,091.54 |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筑工程 | 1,010,000,000.00 | 7,156,249,436.88 | 874,658,376.52 | 2,155,554,476.77 | -2,165,907.34 | 791,583.41 |
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砼结构构件制造 | 280,000,000.00 | 2,280,217,802.02 | 418,738,364.45 | 1,823,617,674.36 | 40,865,134.23 | 36,103,348.04 |
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筑机械制造 | 51,880,000.00 | 2,626,119,361.31 | 741,980,762.07 | 1,542,679,420.58 | 123,061,843.35 | 122,745,533.80 |
浙江浙建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筑装饰 | 200,000,000.00 | 2,701,827,813.17 | 281,649,230.34 | 2,427,680,668.50 | 58,992,156.77 | 48,787,598.60 |
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材贸易 | 1,022,722,321.28 | 360,585,042.46 | 9,887,133,018.91 | 76,024,891.71 | 56,859,306.59 | |
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污水处理、环保工程安装服务、设计咨询 | 181,000,000.00 | 327,247,301.77 | 203,257,013.16 | 110,291,240.65 | 10,504,953.51 | 10,116,509.65 |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销售及服务 | 50,000,000.00 | 176,209,891.66 | 40,993,931.54 | 232,394,839.38 | 7,137,648.21 | 5,780,293.65 |
浙江省建设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筑施工 | 210000000 港币 | 3,558,729,585.29 | 470,675,688.82 | 7,234,872,828.16 | 20,281,088.41 | 13,231,266.67 |
苏州浙建地产 | 子公司 | 房产销售 | 10,000,000.00 | 38,697,072.81 | 32,638,956.54 | 2,911,023.81 | 48,533.62 | -571,624.00 |
浙江浙建云采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材贸易 | 40,000,000.00 | 98,634,060.55 | 93,359,864.95 | 78,892,161.39 | 73,147,300.94 | 53,359,864.95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浙江天台浙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浙港置业(温州)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嘉善建投交通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天台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衢州浙建慧城车路协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处置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十四五”期间,公司坚持质量和效益发展导向,实施“一链两驱五转变”的战略思路,将集团打造成为集投资、建设、制造、运营与服务于一体的建筑投资运营服务商。一链:围绕建筑产业链,坚持主业、高端引领、转型发展,实施纵深一体化发展,推动投资、建设、制造、运营和服务上下产业链深度融合,打造具有一体化(全产业链集成服务)、一揽子(全打包式统筹服务)、一站式(全生命周期、全过程服务)工程服务能力的综合性建筑产业集团。两驱:以资本和数字为动力,聚焦建筑施工、产业投资和建筑智能制造,高质量推进建筑施工、工程设计、建筑产业投资、建筑工业制造和建筑专业服务五大业务板块,推动产业链和供应链深度融合,形成产业服务的高附加值,打造高端竞争优势,牢牢把握发展的话语权与主动权。五转变:转方式: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高转变;转动力:从资本驱动为主向资本与数字双轮驱动转变;转领域:从市场准入低、盈利能力不强、附加值较低的业务向市场准入高、盈利能力强、附加值较高的业务转变;转管理:从标准化、流程化管理向精细化、数字化管理转变;转模式:从建筑承包商向全过程工程咨询甚至投资运营服务商转变。围绕“一链两驱五转变”总战略,集团致力于产业链提升、供应链优化和价值链重塑,引领创造具有浙建特色的建筑业生态链。子公司将致力于产业链和价值链的整合,以模式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来提升企业价值。通过产业链、供应链与价值链的良好融合,实现动能转换、结构优化、业务升级,构建集团总部引领的建筑业良性生态圈。产业链提升。创新业务增值模式,打造工程产业链服务平台。通过模式创新,以投资带动提供投融建一体化服务,以设计引领提供EPC工程总承包等一站式服务;通过机制创新,以混合所有制改革、分配激励制度改革、职业经理人制度等激发活力、增强动力;通过技术创新,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提升,推动“从建造到制造”“从制造到智造”的产业变革,提供绿色、智能的产业增值服务。供应链优化。整合内部资源,深度融合打造供应链平台。立足集团内部巨大的产业市场,畅通内循环,匹配推动做大做强供应链,大力培育发展绿色建筑材料、建筑智能机械以及工程贸易、金融、租赁和物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依托信息化和数字化技术,搭建与产业链相匹配的供应商招采信息平台,整合资源、优化管理、降本增效,进一步拓展增值空间。价值链重塑。依靠资本和技术的力量,以投资带动、设计引领、数字驱动,在产业链上纵向高端开拓,在供应链上实现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在信息链上实现前后互通,逐步形成具有较高粘性的建筑业数字化生态体系,推动企业进入高附加值领域、盈利更高的环节,占据产业发展的制高点。
(二)2023年经营计划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集团“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2023年集团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将深化打造“六个浙建”“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要求和省国资委对集团任期制考核目标统筹起来、一体推进、一以贯之,谋深谋实理念先行、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治理管控五篇文章,向数字化的国际建筑投资运营服务商的发展愿景加快迈进,争当我省“两个先行”基本建设主力军、排头兵。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履行国企责任担当。开展好主题教育,加强集团两级党组织对业高质量发展的全面统一领导,增强两级班子团结共事、调查研究、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确保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集团落实,推动集团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落地。
2、创新深化经营理念,创新“浙建模式”创造项目。解放思想、打开思路,进一步转理念、转市场、转方向、转模式、转方式。提升全省市场占有率。创新提升浙建模式,进一步完善内外部资源要素共享和利益分享机制,针对性补齐投资、规划、设计、运营等方面的短板,全面增强项目策划能力、方案创作能力、产业导入能力和一体化实施能力,创新创造项目。抢抓我省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土地综合整治、深化美丽浙江建设、全力办好民生实事等机遇,推动经营模式从竞争获取项目向创造项目转变,力争在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管廊、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水利、建筑工业化、美丽乡村等领域市场取得更大突破。加快推进大陈岛项目投资开发建设。
3、落实集团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推动制造业做强做优做大。对标培育主业定位,对制造业进行独立板块再梳理、科学管理再优化,创新推动机械设备制造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提升建筑材料产业布局和发展水平。
4、升级科技创新体系,提档科创成果转化水平。深化打造集科技攻关、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工程示范和成果转化为一体的综合性研发平台,推动科创体系与经营前端深度融合,提升打造契合业主需求、浙建特色鲜明、科技支撑有力的浙建方案,推动传统建造方式向具有浙建辨识度的现代建造方式转变。加强建筑工业化、建筑机器人、全过程绿色建造、绿色低碳建材等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提升科创成果产品化、市场化、产业化水平。
5、培育壮大开放的文化,建立符合企业战略的开放平台,坚持高水平“走出去”与高水平“引进来”相统一。与战略合作单位、大业主、优质供应商建立有效联络机制,打造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推介平台,提升企业的社会和资本市场影响力。发挥集团“走出去”既有优势和我省建筑行业链主企业优势,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并在更广范围内引进外部经营、科研、人才、技术等各类优质资源,加快自身转型升级。
6、健全优化内部管理体系,加强经济运行管理和风险控制。
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体系,规范落实“三会一层”决 策机制。完善成本管控体系,构建具有浙建特色的合规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落实财务重要指标管控,持续做好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穿透性管理,切实防范化解经营源头、生产安全、成本合约、法务诉讼、财务资金等各类风险。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建筑行业与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及政策调整密切相关,公司主营业务业绩受国家宏观经济走势、产业发展政策、行业调控政策、基础建设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等因素的影响重大。为此,公司将对宏观经济走势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进行合理预期并相应调整经营策略,控制外部风险,尽量降低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及相关政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建筑施工项目工期较长,工程付款与完工进度通常不能实现匹配;部分工程发包方付款意愿及付款能力不佳,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收不及时甚至发生坏账损失。为此,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情况,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加强结算责任落实,增强催收清欠,强化应收账款整体性管控。
3、易涉诉风险
因建筑行业复杂性特点,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发包方资金支付不及时、结算争议、工程质量争议等各类纠纷,在协商不得情况下,易发生诉讼、仲裁风险。为此,公司将通过信息化平台,积极跟进已发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实现“大数据”管理,同时加大普法力度,将法务管理下沉至项目部,加强法务力量配备,不断完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4、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建筑行业属于完全竞争性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且国内建筑市场尚存在较多违法、违规的不良竞争现象,导致市场份额争取愈加不易。为此,公司将积极推进建筑信息化、工业化建设,优化建筑施工方案,加强建筑施工过程管理,强化工程施工质量,同时坚持国企社会责任,提升市场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5、履行业务合同过程中存在的价格风险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按定价方式可分为可调价格合同和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依据实际工程量及工程施工时正在执行的定额标准进行结算,固定价格合同以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进行结算。可调价格合同可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调整,劳动力成本上升、通货膨胀等因素对可调价格合同影响较小。由于固定价格合同的合同金额是以预估成本为基础确定,预估的过程涉及许多假设,包括对未来经济环境、劳动力成本、材料价格、人工及原料的取得的假设等,若上述假设不正确,可能造成预估成本的偏差。固定价格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还可能受天气、技术问题等因素影响造成实际成本超过预估成本。此外,若出现实际工作超过原定范围却无法获得客户相应补偿的情况, 公司可能会面临项目成本增加、盈利减少的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05月13日 | 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 | 其他 | 个人 | 公司投资者 | 跟公司经营发展相关内容 |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002761 浙江建投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信息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运作。截至 2022年末,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并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 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规范运作。 1、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通过不断完善《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及其议事规则的条款,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其平等权利。 2、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并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3、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各事业部、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 4、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事业部及控股子公司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建集团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浙江建投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生产经营场所独立,不存在依靠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以资产或信用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独立负责员工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公司依照国家及所在地区的企业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规定,制订了一整套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况。公司的财务人员亦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制定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履行缴纳义务,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级管理部门等机构,各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运作,依法行使各自职权。公司建立了较为高效完善的组织结构,拥有完整的采购、研发、生产、销售系统及配套服务部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施工以及与建筑主业产业链相配套的工业制造、工程服务、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等业务,拥有开展业务所必需的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业务的能力。浙江建投在业务经营上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83.92% | 2022年01月06日 | 2022年01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第2022-001号公告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83.92% | 2022年04月18日 | 2022年04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第2022-023号公告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80.92% | 2022年06月17日 | 2022年06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第2022-055号公告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8.79% | 2022年12月26日 | 2022年12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第2022-104号公告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沈德法 | 董事、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8 | 2019年05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
叶锦锋 | 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2 | 2022年04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
叶锦锋 | 董事 | 现任 | 男 | 52 | 2022年04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
陈光锋 | 董事 | 现任 | 男 | 51 | 2019年12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
沈康明 | 职工董事 | 现任 | 男 | 51 | 2021年06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
甄建敏 | 董事 | 现任 | 男 | 53 | 2021年06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
金盈 | 董事 | 现任 | 男 | 37 | 2022年12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
陆胜东 | 董事 | 现任 | 男 | 52 | 2021年06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
杨杨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1 | 2022年12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
陈建根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0 | 2021年06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
邢以 | 独立 | 现任 | 男 | 59 | 2021 | 0 | 0 | 0 | 0 | 0 | 无 |
群 | 董事 | 年06月16日 | ||||||||||
张美华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59 | 2021年01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
谢鹏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2 | 2017年12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
赵伟杰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离任 | 男 | 58 | 2019年12月27日 | 2022年05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蒋若莹 | 董事 | 离任 | 女 | 38 | 2021年06月16日 | 2022年12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郭剑锋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2 | 2016年08月22日 | 2022年12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方霞蓓 | 监事长 | 现任 | 女 | 59 | 2019年12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
施永斌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女 | 53 | 2019年12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
江建军 | 监事 | 现任 | 男 | 53 | 2021年06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
刘建伟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6 | 2021年06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
钟建波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0 | 2022年05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
蒋莹 | 总工程师 | 现任 | 男 | 59 | 2021年06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
陈海燕 | 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 | 现任 | 女 | 47 | 2022年05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王志祥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男 | 58 | 2022年05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
王莲军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女 | 39 | 2017年12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
吴飞 | 总法律顾问 | 离任 | 男 | 60 | 2021年06月16日 | 2022年05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吴飞 | 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60 | 2021年06月16日 | 2023年01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合计 | -- | -- | -- | -- | -- | -- | 0 | 0 | 0 | 0 | 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
1、2022年5月26日,赵伟杰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吴飞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
2、2022年8月18日,郭剑锋先生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已超过6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再满足在公司继续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由于郭剑锋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辞职报告于2022年12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生效。
3、2022年12月16日,蒋若莹女士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叶锦锋 | 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4月18日 | 新增 |
叶锦锋 | 总经理 | 聘任 | 2022年04月08日 | 新增 |
金盈 | 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12月26日 | 新增 |
杨杨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12月26日 | 新增 |
钟建波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2年05月26日 | 新增 |
陈海燕 | 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 | 聘任 | 2022年05月26日 | 新增 |
王志祥 | 财务负责人 | 聘任 | 2022年05月26日 | 新增 |
赵伟杰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05月26日 | 工作需要辞去董事职务 |
赵伟杰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解聘 | 2022年05月26日 | 工作需要辞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 |
蒋若莹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12月26日 | 工作调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
郭剑锋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2年12月26日 |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满6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
吴飞 | 总法律顾问 | 解聘 | 2022年05月26日 | 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
沈德法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2010年5月至2012年1月,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2年1月至2015年2月,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5年2月至2015年8月,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委员;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主持党委、董事会全面工作;2016年4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会长,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浙江省政协委员。叶锦锋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三峡工程监理中心施工监理部副部长、部长、副总监、总监理工程师;浙江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东院白鹤滩水电站(专项)勘测试验项目副经理;浙江华水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2年3月起,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22年4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
陈光锋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杭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秘书;《江南游》编辑;浙江省人事厅干部、外国专家局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浙江省公共行政与人才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助理调研员、副处长、调研员;浙江省政府公报室主任;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处长;2017年4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19年12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沈康明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产业发展部经理;浙江省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挂职任嘉善县委常委、副县长。2016年7月至2019年9月,历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投资管理部经理、PPP中心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工董事。2019年9月起至今,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工董事。
甄建敏先生:196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浙江省国资委人事处主任科员、产权管理处主任科员、产权管理处副调研员、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调研员、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正处级)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正厅级)资产运营部总经理、党群工作部临时负责人、职工董事。现任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金盈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0年7月至今任职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浙江省分公司业务一处业务经理、业务审核处副经理、经理、高级
副经理、副处长、处长,业务二处处长,现任浙江省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陆胜东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3年8月在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参加工作,先后在人事处、信贷处、工商信贷处工作;2001年2月借调中国工商银行工商信贷部信贷现场检查处工作;2004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工商信贷部贷后监督处副处长;2005年10月调入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先后任信贷管理部贷后监督检查中心贷后监督处副处长、大户风险管理处副处长;2009年5月任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部信贷监督中心(信用风险监控中心)处长(2013年1月-2013年9月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进修);2015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信贷与投资管理部信贷专家;2017年9月任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2018年11月起至今,任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6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杨先生(独立董事):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1982年8月至2022年5月在浙江工业大学工作,历任土木系助 教、讲师,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副院长、院长,土木工程学院教授,2022年5月退休。2016年7月至2022年11月外聘兼职浙江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院长。2022年12月至今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建根先生(独立董事):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在财政部人教司工作,在浙江财经学院任教,在浙 财会计事务所(之江资产评估公司)任副所长,在中国证监会杭州特派办(借调)上市公司监管处负责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曾任浙江华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钱塘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稽核师,蓝山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3月至2020年4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金海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兼董事长;同时兼任华闻传媒文化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闻集团”,000793)、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晟时代”,600892)独立董事。2021年6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邢以群先生(独立董事):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教授。1986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大学管理科学研究室助教、讲师等。1992年10月至1997年9月,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1997年10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16年3月至2020年4月,任浙建集团独立董事。1998年4月至今,任浙江众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美华女士(独立董事):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副教授。曾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曾担任浙江财经大学财务处副 处长、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审计处处长;现担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鹏先生(独立董事):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历任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代理书记员、湖南湘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律师、大区风控经理、混凝土机械国际管理公司法律事务室主任、风控中心主任、湖南联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等。现任北京市鑫诺(长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2017年12月至今,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方霞蓓女士: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研究生,高级政工师。1983年12月至1996年3月,历任杭州钢铁厂团委办公室主任、团委副书记等职;1996年3月至2019年3月,历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等职;2019年4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2019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江建军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 级会计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省属企业高级监事。2021年1月起任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司治理部副部长。2021年4月起兼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6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施永斌女士: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1991年8月参加工作。2011年5月起,历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党委工作部副主任、总部党委副书记、党委组织(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工会副主席、总部党委书记、总部工会主席等。2019年2月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工会副主席、党群工作部主任、总部工会主席、职工监事。2018年10月至今,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刘建伟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外部副经理、经理、党总支书记等职;2014年11月至今,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1年6月至今,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钟建波先生: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199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电视台新闻部、评论部记者;宁波市江东区文化局副局长;宁波市江东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宁波市江东区东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宁波市江东区贸易局党委书记、局长;宁波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宁波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4月至今,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2年5月至今,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蒋莹先生: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经理,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2018年6月至 2019年3月,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3月至今,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21年6月至今,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陈海燕女士: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199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经营部副经理、经理;浙江省建
设投资集团生产与经营管理部副经理;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5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 王莲军女士: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师,本科学历。2011年2月至2016年2月,任职公司财务部,历任公司财务主管、副经理、经理;2016年2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12月起至2021年6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莲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志祥先生:196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1982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建设机械公司财务科科长、副总会计师;浙江省建工集团财务处副处长、资产财务部副经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财务管理部副经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结算中心主任;资金营运中心主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管理部经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管理部经理)。2017年7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管理部经理)。2022年5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甄建敏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 | 2022年10月12日 | 是 | |
陆胜东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副总裁 | 2017年09月01日 | 是 | |
金盈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 2021年02月01日 | 是 | |
江建军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公司治理部副部长 | 2021年01月15日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郭剑锋 |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战略顾问 | 2019年04月19日 | 是 | |
郭剑锋 | 洛阳印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1月01日 | 否 | |
郭剑锋 | 长沙博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04月01日 | 否 | |
郭剑锋 | 长沙博大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02日 | 是 | |
谢鹏 | 北京市鑫诺(长沙)律师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 | 2018年06月01日 | 是 | |
谢鹏 | 长沙博大科工股 | 独立董事 | 2021年05月03 | 是 |
份有限公司 | 日 | ||||
张美华 | 浙江财经大学 | 教师 | 1988年04月01日 | 2024年02月13日 | 是 |
张美华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31日 | 是 | |
张美华 |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6月12日 | 2023年06月11日 | 是 |
张美华 | 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7月18日 | 2024年07月17日 | 是 |
张美华 |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5月19日 | 2025年05月31日 | 是 |
邢以群 | 浙江大学 | 管理学院教授 | 1997年10月10日 | 是 | |
邢以群 | 浙江众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1998年04月28日 | 否 | |
邢以群 |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4月27日 | 是 | |
邢以群 | 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8年10月18日 | 否 | |
邢以群 | 浙江安丰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9年10月18日 | 否 | |
邢以群 | 东阳市人民医院 | 政府聘请的独立董(理)事 | 2010年03月17日 | 是 | |
邢以群 | 浙江启真医健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3月01日 | 否 | |
邢以群 | 杭州安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2月01日 | 否 | |
陈建根 | 浙江金海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裁兼董事长 | 2011年03月10日 | 2031年03月09日 | 是 |
陈建根 | 浙江金海棠阳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11年06月08日 | 2026年06月07日 | 否 |
陈建根 | 杭州金海棠雨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14年03月31日 | 2024年03月30日 | 否 |
陈建根 | 华闻传媒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0月10日 | 2025年10月09日 | 是 |
陈建根 |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5月19日 | 2023年05月18日 | 是 |
陈建根 |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02日 | 2023年11月01日 | 是 |
陈建根 | 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 | 独立董事 | 2016年06月01日 | 2023年01月10日 | 是 |
陈建根 | 宁波华平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10日 | 2023年10月09日 | 是 |
陆胜东 | 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8年11月01日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定。2022年度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税前实发报酬总额)均依据公司岗位职责、绩效考核以及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关薪酬管理和等级标准相关规定进行发放。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已按月支付。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沈德法 | 董事、董事长 | 男 | 58 | 现任 | 139.57 | 否 |
叶锦锋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2 | 现任 | 41.25 | 否 |
陈光锋 | 董事 | 男 | 51 | 现任 | 118.63 | 否 |
赵伟杰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男 | 59 | 离任 | 19.48 | 否 |
沈康明 | 职工董事 | 男 | 51 | 现任 | 62.62 | 否 |
甄建敏 | 董事 | 男 | 53 | 现任 | 0 | 是 |
蒋若莹 | 董事 | 女 | 38 | 离任 | 0 | 是 |
金盈 | 董事 | 男 | 37 | 现任 | 0 | 是 |
陆胜东 | 董事 | 男 | 52 | 现任 | 0 | 是 |
郭剑锋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离任 | 9.87 | 否 |
谢鹏 | 独立董事 | 男 | 42 | 现任 | 10 | 否 |
张美华 | 独立董事 | 女 | 59 | 现任 | 10 | 否 |
邢以群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现任 | 10 | 否 |
陈建根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现任 | 10 | 否 |
杨杨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现任 | 0.13 | 否 |
方霞蓓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9 | 现任 | 115.73 | 否 |
施永斌 | 监事 | 女 | 53 | 现任 | 62.61 | 否 |
江建军 | 监事 | 男 | 53 | 现任 | 0 | 是 |
刘建伟 | 副总经理 | 男 | 56 | 现任 | 118.63 | 否 |
钟建波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现任 | 31.17 | 否 |
吴飞 |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 男 | 60 | 离任 | 118.63 | 否 |
蒋莹 | 总工程师 | 男 | 59 | 现任 | 116.45 | 否 |
陈海燕 | 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 | 女 | 46 | 现任 | 31.17 | 否 |
王志祥 | 财务负责人 | 男 | 58 | 现任 | 53.19 | 否 |
王莲军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9 | 现任 | 33.13 | 否 |
合计 | -- | -- | -- | -- | 1,112.26 | -- |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03月28日 | 2022年03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第2022-014号公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04月08日 | 2022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第2022-019号公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04月26日 | 2022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第2022-025号公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05月26日 | 2022年05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第2022-045号公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07月07日 | 2022年07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第2022-056号公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07月29日 | 2022年07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第2022-063号公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年08月26日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第2022-069号公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仅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事项,董事会决议无需进行披露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12月08日 | 2022年12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第2022-089号公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12月16日 | 2022年12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第2022-095号公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2月20日 | 2022年12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第2022-100号公告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沈德法 | 11 | 4 | 7 | 0 | 0 | 否 | 4 |
叶锦锋 | 9 | 2 | 7 | 0 | 0 | 否 | 2 |
陈光锋 | 11 | 4 | 7 | 0 | 0 | 否 | 4 |
沈康明 | 11 | 4 | 7 | 0 | 0 | 否 | 4 |
甄建敏 | 11 | 4 | 7 | 0 | 0 | 否 | 4 |
金盈 | 0 | 0 | 0 | 0 | 0 | 否 | 1 |
陆胜东 | 11 | 1 | 10 | 0 | 0 | 否 | 4 |
杨杨 | 0 | 0 | 0 | 0 | 0 | 否 | 1 |
陈建根 | 11 | 4 | 7 | 0 | 0 | 否 | 4 |
邢以群 | 11 | 4 | 7 | 0 | 0 | 否 | 4 |
张美华 | 11 | 4 | 7 | 0 | 0 | 否 | 4 |
谢鹏 | 11 | 1 | 10 | 0 | 0 | 否 | 4 |
赵伟杰 | 3 | 3 | 0 | 0 | 0 | 否 | 2 |
蒋若莹 | 10 | 4 | 6 | 0 | 0 | 否 | 3 |
郭剑锋 | 11 | 1 | 10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在公司战略规划、经营业务、行业发展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在履职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张美华、赵伟杰、郭剑锋(2022年5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成员调整为:张美华、沈康明、郭剑锋) | 4 | 2022年04月26日 | 审议《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2年一季度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无 | 无 |
2022年08月26日 |
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一致同意 | 无 | 无 |
2022年10月27日 | 审议《关于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三季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无 | 无 | |||
2022年12月20日 | 审议《关于内审部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无 | 无 | |||
战略委员会 | 沈德法、郭剑锋、谢鹏 | 1 | 2022年12月08日 | 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无 |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美华、陈建根、谢鹏 | 2 | 2022年04月26日 | 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执行情况与2022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无 | 无 |
2022年07月07日 | 审议《关于实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无 | 无 | |||
提名委员会 | 郭剑锋、张美华、陈光锋 | 3 | 2022年04月08日 |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无 | 无 |
2022年05月26日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 | 一致同意 | 无 | 无 |
经济师、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
2022年12月16日 | 审议《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无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727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0,624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1,351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1,35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4,084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3,566 |
销售人员 | 738 |
技术人员 | 3,054 |
财务人员 | 1,225 |
行政人员 | 2,768 |
合计 | 21,35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562 |
本科 | 10,382 |
大专 | 5,350 |
中专及以下 | 5,057 |
合计 | 21,351 |
2、薪酬政策
公司根据自身战略发展要求、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建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按照浙江省国资委工资总额管理要求,实行集团工资总额预算调控和管理。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和宏观调控,确保公司职工工资总额增长或下降与企业经济效益紧密结合、同向联动,实现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目标。 第二、集团总部及二级单位建立有比较完善的薪酬分配制度,根据员工不同的工作岗位,推行灵活多样的薪酬分配方式,包括岗位绩效工资制、年薪制、其他分配机制等多种工资结构模式。 第三、为进一步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公司对《子公司、事业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收入分配与薪酬管理体系。
3、培训计划
公司围绕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员工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员工的能力和素质。2022年,公司聚焦培养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项目管理人才、青年人才、技能人才,制定公司《2022年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公司党校(培训中心)、网络学院等平台,提供具有差异性、针对性、多样性的培训,营造了良好学习型组织氛围,通过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水平,提升员工整体素质。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章程》中明晰了现金分红事项的标准和比例、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决议,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尽责并发挥应有职责,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081,340,098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216,268,019.6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216,268,019.60 |
可分配利润(元) | 1,224,810,568.27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以公司截至目前(2023年4月28日)总股本1,081,340,0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16,208,019.6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前,母公司2022年底未分配利润122,481.06万元,本次分配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余额100,854.26万元。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一套较为科学、系统、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管理制度方面,公司健全通用制度管理,树立规章制度权威,已建设形成了协调统一、垂直一体的,覆盖业务、财务和监督各方面的通用制度体系。 公司内控规范体系采用分级建设模式,通用制度由公司统一制定并在系统内执行,各单位仅需根据客观实际制定差异条款。这既丰富了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展现和应用形式,促进了建设成果的内在统一和有机联系,真正将内部控制融入了日常管理;又大幅精简了各管理层级、各业务规章制度数量,避免分子单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提升了管理效率。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9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91.38%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99.43%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a、公司控制环境无效;b、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控制措施;b、对于非常规和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c、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重大大缺陷:a、缺乏民主决策程序;b、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对企业声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c、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d、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e、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人员严重流失。 重要缺陷:a、公司组织架构、民主决策程序不完善;b、关键岗位业务人员严重流失;c、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d、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e、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以涉及资产、负债的错报占总资产的比例衡量:重大缺陷定量标准:资产错报≥资产总额1%;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资产总额的0.5%≤资产错报<资产总额的1%;一般缺陷清定量标准:资产错报<资产总额的0.5%。 以涉及利润的错报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衡量:重大缺陷定量标准:利润错报≥利润总额的10%;重要缺陷定量标准:利润总额的5%≤利润错报<利润总额的10%;一般缺陷清定量标准:利润错报<利润总额的5%。 | 以涉及直接财产损失占总资产的比例衡量:重大缺陷定量标准: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重要缺陷定量标准:资产总额的0.5%≤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一般缺陷定量标准: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0.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我们认为,浙江建投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
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7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证监会2020年12月1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并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工作。自查清单涉及公司基本情况,组织机构的运行和决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机构与境外投资者,其他问题等七个方面事项。经全面自查,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运作规范,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情形; 不存在对公司经营和业绩有重大影响未披露的事项,也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财务造假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等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所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出水水质执行《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以确保化学需氧量、氮、磷、悬浮物等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下属单位均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规定领取并更换排污许可证。2022 年公司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环保税,无欠缴情况。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 氨氮 总磷 总氮 | 直接排入河道 直接排入河道 直接排入河道 直接排入河道 | 1 1 1 1 | 位于长兴县小浦港 | ≤50 ≤5 ≤0.5 ≤15 |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 | 11000吨/天 | 15000吨/天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污水处理厂通过氧化沟生化处理后经二沉池沉淀,后经二级生化处理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后进入高密度沉淀池沉,经深度处理和消毒后达标排放;在厂区内工艺段的构筑物加盖设施以收集处理废气,防止污染大气,运行正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具备。2019年12月编制并发布煤山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按照环保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相关要求,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浙江鸿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煤山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水质每季度进行取样并检测污染源相关指标的所有数据,同时按自行监测要求对厂内的噪声及废气情况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并及时在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上公开。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无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工程公司 | 生活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职责 | 行政处罚 | 罚款0.15万元 | 无 | 缴纳罚款+整改回复 |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 | 2022年3月16日23时30分,当事人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发现在嘉兴市南湖区中共嘉兴市委党校迁建项目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当事人夜间施工未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且未提前三日向附近居民公告,属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生产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违法行为。 | 被处以行政处罚,缴纳罚款2万元。 | 已出具非重大行政处罚证明 | 立即停止夜间施工,改正违法行为并缴纳罚款 |
浙江建工温州公司 |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作业挖机排气排放超标) |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作业挖机排气排放超标),违反《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在禁止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罚款0.5万元 信用中国公示 | 无 | 缴纳罚款证明+整改 |
浙江建工温州公司 | 使用未报送编码登记信息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 使用未报送编码登记信息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违反《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 | 罚款0.1万元 信用中国公示 | 无 | 缴纳罚款证明+整改 |
款“本省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管理制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编码登记信息,并按照规范固定管理标牌。作业单位应当使用报送编码登记信息且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规定 | |||||
浙江一建 | 未取得中午或者夜间作业证明进行施工。 | 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修正版)》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 | 行政罚款三万元。 | 已经开具非重大证明,并已经履行完毕罚款缴纳义务,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 该处罚书2022年七月下发,接到后已组织项目缴纳罚款。目前罚款已缴纳,信用已修复。 |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未按要求处置固体废物 | 2022年6月27日,接群众投诉信访反映九江市彭泽县龙城镇牛九线旁茅屋里原废弃矿山有人倾倒固体废物。经查,该固体废物是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在江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施工结束后遗留的固体废物。2022年6月23日,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其他不具备处理资质的林玉芬进行处置,后林某委托彭泽一渣土公司将该批固体废物倾倒在该废弃矿山 |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罚10万元 | 暂无 | 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规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及时整改完毕,已于2022年8 月24日缴纳罚款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集团认真履行国有企业政治、经济和社会三大责任,发挥专业优势,聚焦高质量建设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积极服务浙江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一、社会公益责任
集团勇当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排头兵,助力山区26县跨越式发展,高质量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投身各类公益慈善事业,展现浙建铁军担当。
集团成立了助力共富示范区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方案,参与组建落地浙江未来社区股权投资基金、浙江省共同富裕产业投资基金,专班对接深化山区26县合作,2022年在柯城、开化、天台、龙泉、景宁、莲都等山区县确定项目建设投资83.3亿元,目前在山区26县投资总量达202.05亿元。推广运用浙建云商平台,优先与山区26县合作,带动4081家山区县企业入驻,达成合作金额72.68亿元。由集团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的浙建金星培训中心落地开化县金星村。集团案例入选浙江国资国企服务共同富裕最佳实践名单。
积极承担我省战略性、应急性、标志性工程建设。杭州国家版本馆、德寿宫遗址博物馆高品质建成交付,省之江文化中心竣工冲刺,浙大校友总部经济园、始版桥未来社区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浙江一建承建的杭州钱塘健康驿站等基础设施如期交付使用。承建的全部31项亚运场馆和配套工程完成交付。
全年定向捐赠、“慈善一日捐”对口帮扶捐赠共计700余万元,被中华慈善总会授予“全国慈善会爱心企业”称号,是我省唯一入选的省属企业。
二、安全责任
集团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省政府考核优秀。深入推动“国15条、省25条”落地,构建生产安全专项整治“五大机制”,细化17项工作任务和50条责任清单。开展“百日攻坚平安护航二十大”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各类专项应急演练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举办县(区)级以上现场观摩会26场,荣获省级及以上标化工地58项。
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标准,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每年安排职业健康检查。
三、环境责任
集团以“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作为节能减排重要内容,建立企业绿色低碳循环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竞争力,持续推进集团节能减排工作迈向新的高度。从全产业链发展战略布局,统筹策划布局节能减排工作,构建低能耗建设体系、发展绿色建筑和智能建造、降低碳排放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节能减排考核获省属企业第一。
在建筑工业化、智慧建造、新型绿色建材,零能耗建筑等领域加速发展;重点加大建筑绿色节能环保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高耐久性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积极推进建造全过程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循环利用,作为浙江省双碳实验室的发起单位之一,实施“低碳/零碳建筑关键技术”、“施工过程碳排放量化体系构建”、“基于3D 打印技术的建筑垃圾循环再利用”等28项科研项目研究与示范,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致力于推广建筑全寿命周期的绿色建造技术,推进建筑行业的绿色智能化建造转型,加强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管理,积极创建省级绿色施工示范, 2022年集团创建省级绿色施工示范,获得新立项省级绿色示范工程27项,验收省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58项(另有11通过中期验收),截止2022年底,集团有在建省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52项。
四、员工责任
集团优化形成“四统一”招聘、导师带徒培养、五年成长跟踪、青年优才发展、“六个有”保障的浙建特色青年人才引育体系。选拔554名青年优才,在省委党校举办首期青年优才培训班。选拔10名优秀年轻管理人员到县(区)挂职。推动9家单位、45名优秀年轻管理人员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二级单位中层岗位。“十百千万”浙建工匠培育工程圆满收官,培育出14名浙建匠领、148名浙建匠师、1059名浙建匠才、9756名浙建匠星、40家集团级工作室,涌现出浙江杰出工
匠2名、新时代浙江工匠22名、浙江青年工匠48名、浙江建设工匠27名、浙江金蓝领27名、省级工作室11个。全年全员劳动和技能竞赛覆盖12万余人次。4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通过省人社厅专项考核。
关心关爱建筑工人优秀案例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国企社会责任蓝皮书。全年提供建筑工人就业岗位13129个、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1007人、招录社会人员1528人,位列省属企业前茅。深入开展“扩中提低”行动,全年发放工人工资171亿元、管理人员工资28.02亿元,工人平均工资和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分别同比增长6.20%、6.49%,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集团开展“春送希望、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和“送安全、送法律、送健康、送欢乐”进工地的双“四送”活动,慰问项目车间851个、117167人次,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等710.48万元。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2022年浙建集团作为山区26县结对帮扶团组A类成员单位,持续结对云和县元和街道,以多种形式开展帮扶,助力村民村集体增收创富。荣获“2022年度山区26县结对帮扶考评优秀单位”称号。
一是资金帮扶,捐赠拨付120万元,协调项目资金1.65亿元用于支持结对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建设等等。二是云和雪梨特色产业帮扶;多次导入浙江金控、省水果协会等省级资源调研雪梨种植基地,与集团美丽乡村公司一起拟定了云和雪梨产业发展规划,并将云和雪梨集成创新项目纳入乡村振兴共富基金项目库中,为云和雪梨提供智力支持和资金支持;积极开展低收入户帮扶行动和云和雪梨“梨梨养成”计划,拓展低收入农户增收渠道;全力推广政策性雪梨保险,协同县农业局、中国人保走村入户宣传雪梨保险,同时为进一步减轻农户雪梨保险费用负担,集团主动补贴一半保险费的费用,协调免除低边低保户雪梨的保险费用,切实为农户增收降低风险降低成本。支持梨庄村雪梨交易市场开工建设并有序推进,建成后有利于为村民提供安全、集约的雪梨销售平台,惠及200余户村民。三是消费帮扶;集团在食堂、小卖部建立云和农副产品专柜、发动各单位工会、员工积极采购云和雪梨、香菇、红米等农副产品超99万元,其中云和雪梨单项就采购了4.2万斤,销售额达到80余万元;积极推进赴云工会疗养,组织上百名员工开展“走进大美云和”支持当地消费旅游经济。四是“造血”能力帮扶,帮助村集体逐步建立持续造血能力;工作组协同街道积极谋划资产盘活、光伏兴村、水电强村、村企联姻、红绿融合、产业促收等“消薄”举措,指导用好结对帮扶资金,谋划了工业园区厂房屋顶光伏项目,建成后可为村集体提供年化8%上的投资收益,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能力。五是支持沈村村未来乡村创建审批通过,帮助沈村高质量乡村规划。六是支持梨庄村创建省级低碳村示范村成功。七是自2021年起为街道强村公司提供劳务投资项目,两年累计为街道强村公司直接增收96万元。
在省外,浙建集团积极助力四川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推进东西部协作工作,自2021年与凉山州喜德县三个村分别签署“村企结对”帮扶协议后,持续不断共同推动结对帮扶工作,抓好帮扶项目实施和管理。集团捐赠帮扶资金共计60万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而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多喜爱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自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陈军、黄娅妮处受让的多喜爱股份,自该等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至承诺人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前述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多喜爱送红股、转增 | 2019年06月05日 | 2023年4月24日 | 正常履行 |
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承诺执行,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并与上述股份同时解锁。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5、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不影响本次交易利润补偿的实施,即承诺人需要进行利润补偿时,上市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对承诺人相应数额股份的锁定,用以进行利润补偿。6、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鸿运建筑有限公司;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而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多喜爱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 | 2019年06月05日 | 2023年4月24日 | 正常履行 |
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前述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多喜爱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承诺执行,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并与上述股份同时解锁。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4、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不影响本次交易利润补偿的实施,即承诺人需要进行利润补偿时,上市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对承诺人相应数额股份的锁定,用以进行利润补偿。5、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而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 | 2019年06月05日 | 2023年4月24日 | 正常履行 |
如多喜爱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前述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多喜爱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承诺执行,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并与上述股份同时解锁。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4、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而认购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多喜爱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 | 2019年06月05日 | 2022年4月24日 | 履行完毕 |
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前述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多喜爱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承诺执行,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并与上述股份同时解锁。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4、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上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 | 2019年06月0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任。 |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一)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下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中领取薪酬。2、保证上市公司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兼职或领取薪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完全独立。4、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行使职权决定人事任免。(二)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对其所有的资产拥有独立、完整的所有权,能够 | 2019年06月0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4、保证本公司及其关联方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5、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浙建集团以外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浙建集团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将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3、在本承诺有效期间,如本公司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则本公司将该等合作机会优先让予上市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 | 2019年06月0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机会,上市公司有权要求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4、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鸿运建筑有限公司;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浙建集团以外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浙建集团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将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3、在本承诺有效期间,如本公司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则本公司将该等合作机会优先让予上市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 | 2019年06月0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给上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司有权要求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4、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直接/间接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1、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接受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 | 2019年06月0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相关管理措施。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鸿运建筑有限公司;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房产相关事宜的承诺 | 1、如浙建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发生: 1)自有瑕疵资产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导致其无法继续使用的; 2)自有瑕疵资产办理权属证书时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补缴任何费用的; 3)因租赁期限内租赁瑕疵资产被相关部门收回、拆迁或被其他第三方主张他项权利等原因,导致其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瑕疵资产的,承诺方将向浙建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以保证浙建集团的持续稳定经营,由此给上市公司或浙建集团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承诺方向其全额补偿。2、如浙建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因房产、土地瑕疵事项,或因承租房产/土地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则就浙建集团及其下属分、 | 2019年06月0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子公司应承担的罚款或损失,由承诺方全额承担,以确保浙建集团和/或上市公司不会因此受到任何损失。 | |||||
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鸿运建筑有限公司;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事宜的承诺 | 如果浙建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因历史沿革事宜,被行政主管机关给予处罚的,则就浙建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该等罚款、滞纳金,均由承诺方承担和支付,或在浙建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向浙建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浙建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不会因此受到损失。 | 2019年06月0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 关于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承诺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人对浙建集团不存在任何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下同)资金、资产的情况,且浙建集团、上市公司均不存在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为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完成 | 2019年06月0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人将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上市公司不会出现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会出现被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人违规占用资金、资产的情形。 |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人对浙建集团不存在任何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人亦不会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浙建集团不存在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人亦不会要求上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 2019年06月0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 经过董事会审议 | |
本公司自2022年12月13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 经过董事会审议 |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期期初报表项目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期期初报表项目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
为准确反映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以及平均工资情况,原列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转入应付账款核算。在编制2022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及附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及重述,资产负债表中,调减期初应付职工薪酬7,999,779,761.38元,调增期初应付账款7,999,779,761.38元;现金流量表中,调增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138,033,487.44元,调减上期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138,033,487.44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经营成果无影响,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1.追溯重述法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累积影响金额 | 2022年1月1日 |
应付账款 | 43,169,217,927.59 | 7,999,779,761.38 | 51,168,997,688.97 |
应付职工薪酬 | 8,399,474,727.53 | -7,999,779,761.38 | 399,694,966.15 |
负债合计 | 90,833,041,269.60 | 90,833,041,269.60 | |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 66,298,874,099.05 | 20,138,033,487.44 | 86,436,907,586.4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855,961,310.26 | -20,138,033,487.44 | 3,717,927,822.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470,533,005.02 | 96,470,533,005.02 |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单位:元)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浙江昌业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昌业建材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1日 | 500000 | 100 | 购买取得 |
浙江一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1日 | 17500000 | 100 | 购买取得 |
浙江安吉甬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022年7月21日 | 0 | 100 | 其他 |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浙江昌业建材有限公司 | 浙江一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现金
现金 | 500000 | 17500000 |
合并成本合计 | 500000 | 175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500000 | 17500000 |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浙江昌业建材有限公司 | 浙江一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
预付账款 | ||||
其他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17,500,000.00 | |||
减: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其他应付款 | ||||
净资产 | 500,000.00 | 500,000.00 | 17,500,000.00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500,000.00 | 500,000.00 | 17,500,000.00 |
续:
项目 | 浙江安吉甬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69,063,598.78 | 69,063,598.78 |
其他应收款 | 122.38 | 122.38 |
其他流动资产 | 6,663,817.44 | 6,663,817.44 |
长期应收款 | 221,417,194.53 | 221,417,194.53 |
固定资产 | 836.64 | 836.64 |
减:借款 | ||
应交税费 | 1,898,401.71 | 1,898,401.71 |
其他应付款 | 275,157,461.78 | 275,157,461.78 |
净资产 | 20,089,706.28 | 20,089,706.28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20,089,706.28 | 20,089,706.28 |
(二)处置子公司
1.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并丧失控制权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 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5,182,949.32 | 21% | 股权转让 | 2022.11.30 | 股权实际转让时点 | 930,814.64 |
续: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49% | 59,985,732.34 | 61,958,075.79 | 1,972,343.45 | 评估报告 | 0.00 |
(三)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5月19日 | [注1] | 100 |
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3月22日 | [注2] | 100 |
浙江天台浙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3月23日 | [注3] | 80.0091 |
浙港置业(温州)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7月8日 | [注4] | 83.422 |
嘉善建投交通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7月13日 | [注5] | 100 |
天台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7月14日 | [注6] | 51 |
衢州浙建慧城车路协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12月12日 | [注7] | 50 |
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12月15日 | [注8] | 100 |
[注1]本期,本公司与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浙江建投认缴注册资本的40.00%,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建投及子公司已缴付出资10,000.00万元。[注2]本期,本公司投资设立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浙江建投认缴注册资本的100.00%,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建投已完成出资。
[注3]本期,本公司与子公司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浙江天台浙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417.00万元,两家合计认缴注册资本80.0091%,天台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的19.9909%,浙江天台浙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完成工商登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建投及子公司已完成出资。
[注4]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温州国鹏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浙港置业(温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浙江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认缴注册资本83.422%,浙港置业(温州)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出资。
[注5]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嘉善建投交通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浙江交建认缴注册资本的100.00%,嘉善建投交通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截至2022年9月30日,浙江交建暂未出资。
[注6]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天台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浙江交建认缴注册资本的51.00%,天台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交建已出资306.00万元。
[注7]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国浙江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与衢州市慧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衢州浙建慧城车路协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7,500.00万元,中国浙江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的50%,衢州浙建慧城车路协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浙江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已出资9,900.00万元。
[注8]本期,浙江建投投资设立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浙江建投认缴注册资本的
100.00%,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建投暂未出资。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86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鹏 朱幸垚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6年1月22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就广州南沙商务机场项目的前期施工项目,与广州南沙商务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公司)签订《前期工作合作协议书》,双方初步确定的项目前期合作内容为项目场地内的三通一平工作,待项目前期相关设计文件完成后,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前期施工范围;诚信保证金5000万元。协议签订后,建工于2016年1月29日向南沙公司缴纳了5000万元诚信保证金。此后,一直未能收到南沙公司的开工通知。经建工多方了解,案涉项目已没有进行实施的可能。建工多次向南沙公司要求退还保证金,但均被以各种理由推诿。因此,建工于2019年12月向广州市铁路运输 | 5,894.58 | 否 | 该案已由广州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受理,经建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出具财产保全裁定,冻结南沙公司银行存款58945833元或保全等额的其他财务。本案将于2020年6月30日上午9:30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因南沙机场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定于6月30日的开庭取消,广州铁路法院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申请,6月19日收到南沙机场向广东省高院递交的管辖权上诉状,8月10日收广东省高院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9月25日开庭,11月13日收一审判决书,判决确认案涉《前期工作合作协议书》于2020年9月25日解除;南沙机场向建工返还诚信保证金5000万元及利息,新碧航公司在2000万元范围内,仁和 | 二审判决判决,维持一审。 | 于2022年3月3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材料广州铁路法院已签收并审核通过,因几个原审被告的二审判决书未签收,需要公告送达,因此强制法院执行立案需要等公告送达以后。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22年5月6日正式立案,案号:(2022)粤执55号。建工接法院通知后,于2022年6月16日和7月8日向法院寄出合计954204.84元收据,并于2022年7月21日收到该执行款项。后法院通知北京仁和财富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各合伙人愿意履行1700万元付款义务,故浙江建工分别开具420万、425万、405万、442.669641万元收据(共1692.669641万元,已扣除7.330359万元执行费),并于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中级法院起诉,要求南沙公司返还诚信保证金并赔偿利息损失;并起诉其股东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 财富在1700万元范围内,南沙航空公司在105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021年1月8日收到上诉材料,广州南沙商务机场有限公司、广州市新碧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就本案已提起上诉,目前等待二审法院安排开庭。二审法院于2021年12月21日、2022年2月24日安排两次开庭,并于2022年3月28日向建工送达二审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建工于2022年3月3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2022年12月15日收到法院1692.669641万元转账。2023年2月9日,浙江建工向法院申请追加北京开航通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市碧桂园地产有限公司、佛山市成就双享投资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 | |||||
2019年5月22日,建工向余杭法院申请中友公司破产,余杭法院于2019年6月14日受理,并于同日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建工于2019年9月25日完成债权申报,申报金额共计51716.553598万元,第一次根据法院生效判决申报债权金 | 51,716.55 | 否 | 2019年12月30日,余杭法院裁定宣告中友公司破产。目前,中友公司相关资产均已在淘宝司法拍卖网成交,其中车辆2辆成交金额分别为4.9万元和11.8万元;红木家具成交金额为36.32万元;摩托车1辆成交金额为17.5万元;两块 | 破产程序进行中 | 截至目前,中友自建期建工的优先债权金额156626027.25元,分配比例100%,已全额获得分配;普通债权金额96384521.90元,第一次分配比例51.79%,分配金额49917543.89元,第二次分配比例5%,分配金额4819226.1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额为25758.91332万元,第二次针对项目续建部分申报债权金额为25957.640278万元。管理人于2019年10月4日向建工出具债权审查单,临时确定建工的债权额为51716.553596万元(其中25957.65万元为共益债权部分,该部分为余杭区政府为复建工程投入的资金,以浙江建工的名义申报债权,但最终资金归属于余杭区政府)。2019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债务人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债权人会议组织及表决规则、债权人委员会组成方案及议事规则等进行表决。后经审计,中友公司明显资不抵债。2019年12月30日余杭法院裁定宣告中友公司破产。 | 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办公设备等成交金额为184581.0507万元。上述资产处置金额合计184651.5707万元。省建工债权包括自建期债权和续建期债权两部分:自建期债权合计2.53亿元,其中优先债权1.57亿元,普通债权0.96亿元;续建期债权合计2.53亿元,其中优先债权2.40亿元,普通债权0.13亿元。根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权分配方案,普通债权首次清偿比例为51.79%。浙江建工已收到自建期债权所有分配款项2.065亿。2021年5月27日我司收到续建期优先债权962.22万元。 | 元,均已获得分配。续建期债权中的优先债权22852万元及普通债权12858820.91元对应的清偿款建工指定支付至杭州余杭乔司国际商贸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账户以归还垫付款,此笔款中优先债权部分已全额获得分配,普通债权部分已按56.79%的比例获得分配,共分配金额235822524.39元。续建期质保金9622247.08元管理人已向建工支付,余质保金2413929.92元尚未到期。综上,目前合计回款456807568.71元(含建工指定支付款项),尚余49617978.35元未回款(其中应当直接支付至建工的清偿款为44061681.83元)。经与管理人沟通,后续预计还会有第三次分配,但金额估计较小。 | |||||
建工中标成 | 6,510.37 | 否 | 2019年12 | 二审判决判 | 成都市中级 | 2022年08 | 巨潮资讯网 |
都尚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岭公司)的项目后,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后,建工与尚岭公司、重庆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开发公司)签订《担保协议书》,约定金阳开发公司对尚岭公司向建工履行义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建工依约进场施工,施工期间,尚岭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工地缺乏建设资金数次停工。2015年7月9日,建工与尚岭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二)》,对尚岭公司欠付的垫资款、进度款及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作了约定;2016年8月4日,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三)》,对复工安排、已完成的工程量及应付的工程进度款等作了约定。之后,尚岭公司陆 | 月中旬,建工向法院提交了造价鉴定申请,现法院已通知于2020年1月16日选取鉴定机构,由于建工保全查封了尚领置业案涉项目约1100套房产,购房人提出了执行异议,建工正在积极处理中。经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确认,金阳开发公司破产管理人已经确定,现进入司法鉴定阶段。2021年3月15日建工收到鉴定意见书。2021年3月26日法院进行了第二次复庭,重庆银行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了诉讼,主要是对鉴定结论等进行了质证,就建工是否享有优先权,优先权的顺位、重庆银行能否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金阳公司的担保责任是否成立等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2021年4月23日进行了第三次复庭。2021年5月6日收一审 | 决尚岭公司向建工支付工程款3797.58万元及利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0万元,赔偿律师费损失25万元,支付鉴定费85万元;确认建工在尚岭公司欠付工程款3797.58万元的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确认金阳开发公司对尚岭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损失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确认在重庆银行抵押权未消灭的情况下,其享有的抵押权顺位优先于建工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已申请强制执行 | 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4日对该案立案强制执行,并于2022年3月4日作出该案由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法院执行的裁定,目前该案正在执行中。2022年7月13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成都尚岭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2023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破产程序进行中。 | 月30日 | 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续支付了建工拖欠工程进度款、停工损失、资金占用费、违约金及复工后至竣工期间的工程进度款。 | 判决书,判决尚岭公司向建工支付工程款3797.58万元及利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0万元,赔偿律师费损失25万元,支付鉴定费109万元;确认建工在尚岭公司欠付工程款2590.58万元的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确认金阳开发公司对尚岭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损失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确认在重庆银行抵押权未消灭的情况下,其享有的抵押权顺位优先于建工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工对判决的资金利息计算基数和标准,优先权的顺序及重庆银行的独立请求权的问题不服,已经于2021年5月14日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8月9日二审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庭审围绕欠付工程款的利息计算方 |
式,索赔金额是否已支付,优先受偿权的范围是否包含索赔金额1207万元,重庆银行基于抵押的优先受偿权是否因同意销售抵押物而涤除,重庆银行是否就本案有独立的请求权,尚岭公司主张扣除20万元场租费是否有法律和事实依据、鉴定费用的分担等问题进行了审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8日作出二审判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4日立案强制执行。 | |||||||
2018年5月8日,建工与满洲里乾有国际宝玉石交易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由建工承包国际宝玉石加工项目。由于乾有公司一直未付进度款,导致自2018年季节性停工至2019年6月,工程一直处于停工状态。2019年6月21日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向 | 6,726.35 | 否 | 立案后建工申请财产保全和造价鉴定;2021.6.10开庭;2021.7.9法院摇号确定鉴定机构为呼伦贝尔筑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1.8.5收保全裁定书,法院保全了乾有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价值940.5558万元)。现处于鉴定程序中。 | / | /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建工发函,称乾有公司已呈报转让此项目的报告,政府决定由国有企业承接,为了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建工继续施工。于是建工于2019年6月25日复工继续施工至2019年11月15日冬季停工。后乾有公司未能实现项目转让,资金链断裂,未支付工程款,导致工程停工至今。建工遂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解除施工合同;支付已完工程款4000.52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1872.31万元)、停工期间的损失144.23万元、合同解除后的损失709.27万元、确认优先受偿权。诉讼标的合计6726.35万元。 | 2022.1.10收工程造价鉴定报告;2022.1.18收新传票2.17开庭;受环境影响向法院提交延期开庭申请和线上开庭申请;原告方代理人目前无法联系,法院无法送达传票,开庭时间取消,再次向法院提交延期开庭申请及线上开庭申请。已与法院沟通尽快开庭。2022.5.23收一审判决书。我司不服一审判决,于6月6日寄送上诉状。2022.7.13收上诉费交纳通知,已缴纳上诉费。2023.1.5电话查询二审已立案。2023.2.14律师收到法院口头通知3.3开庭;3.3已开庭,本次开庭,满洲里乾有国际宝玉石交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林未到庭,也没有委托其他代理人出庭,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庭审主要围绕《建设工程 |
施工合同》的效力、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起算时间、合同解除后的索赔是否应予支持三个争议焦点来进行。代理律师对合同解除后的索赔金额逐一向法庭说明。目前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 | |||||||
浙江建工与永新公司于2016年9月10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浙江建工承建东瓯世贸广场项目(以下简称“案涉项目”)。案涉项目于2017年5月1日开工,2018年12月28日永新公司出具竣工报告同意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至今案涉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2019年1月8日,案涉项目投入实际使用。2021年1月16日,浙江建工与永新公司确定结算价为35800万元。2021年2月7日,浙江建工与永新公司在结算价的基 | 10,978.21 | 否 | 诉讼阶段已调解结案,正在执行阶段 | 本案双方达成调解结案,调解结果:1、兰州永新公司支付建工工程欠款97973596.43元、保证金5000000元,上述两笔利息暂计至2021.6.10日为2838365.9元,上述共计105811962.3元,永新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2、永新公司若不能按时付清,则承担自2021年6月11日至完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损失,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3、建工在未付工程款97973596.43元范围内,对承建的东欧世贸广场项目折 | 已对永新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浙江建工就案涉工程一层商铺已向法院申请评估及拍卖。2022年2月,建工收到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明显高于资产实际价值,故建工就评估结果提出异议申请。2022年3月10日,建工收到评估公司的《异议答复函》。目前执行法院还未就该异议作出书面回复。 因已查封的一层商铺未进行测绘,每间商铺无法单独估价,法院告知无法分割拍卖。出于中院年度结案率考虑,经与法院沟通决定对本次执行采取终结程序,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础上商定,扣除水电、甲供材、税金等费用,最终结算价为35301.138618万元。目前永新公司已支付25503.778975万元,剩余工程款9797.359643万元未支付及500万元履约保证金未退还。由于目前永新公司资金紧张,浙江建工起诉永新公司,要求其支付欠付工程款9797.359643万元、返还500万元履约保证金,及相应利息,并确认浙江建工对以上欠付工程款本金享有优先受偿权。 | 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的受偿权;4、案件受理费由永新公司承担。 | 终本后法院承诺我司可在掌握新的财产线索后随时申请恢复执行,原来的查封措施仍然有效。目前经专题会研讨,拟引进第三方资产公司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尚在磋商中。 | |||||
2012年5月,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建)与被告淮北唯一置业有限公司就淮北金汇花园项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暂定价21000万元,工期480天。合同签订后,一建积极履行施工义务,截止起 | 14,422.09 | 否 | 调解结案,2014年8月,安徽省高级法院出具调解书 | 调解书确认被告拖欠一建工程款12547.86万元;以金汇花园4#、14#、19#房产折价15951.86万元用于支付一建工程款;扣除欠付的工程款后,剩余3404.0039万元用于支付调解书签订后的工程款,多退少补。如按调解书约定履行,一建放 | 调解书签订后,被告拒不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一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一建得知,被告将4#、14#房产出售小业主。因被告无可供执行财产,2018年5月,法院裁定终结执行本案。案涉项目于2019年由淮北市政府接管,已经召开债权人沟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诉之日,一建总计完成工程造价25713.53万元,但被告仅支付工程款13165.67万元,无故拖欠一建工程款12547.86万元,虽经一建催促,被告仍未付款,故一建起诉。 | 弃违约金和逾期付款利息的主张。 | 通会并成立工作组,由政府工作组牵头,要求一建将工程未完部分做好,然后工作组会同被告相关人员偿还一建部分债务。2022年3月,一建向淮北市政府发送了情况报告,请求协助办理19号楼等不动产权登记等事宜,推动款项回收。2022年8月,双方与会,工作组要求一建继续完成项目剩余施工内容,关于19号楼不动产登记由一建提供相应内容于项目所在地街道办进行确权。目前该项目的大证和初始登记已办理完毕,小证均未办理。一建于2022年12月20日已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反馈因申请人数较多,需等待确认整体申请人情况及申请执行金额后再行处置。 | |||||
2010年8月,一建与被告淮北首府房地产开 | 16,451.48 | 否 | 调解结案2017年12月,安徽省高级法院出 | 调解书明确:被告于2017年12月31日前 | 该项目实际结算进度较《调解书》的约定滞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发有限公司就淮北首府小区项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共三期)。合同签订后,一建积极履行施工义务;截止到起诉之日,一建总计已完成工程造价5.48亿工程款,被告仅支付38369.3万元工程款,被告尚欠一建16438.48万元工程款,虽经一建催促,被告仍无法付款,故一建起诉被告,要求其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诉前保全保险费13万元等。 | 具调解书 | 支付工程款1000万元,双方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期、二期、一期二标项目的决算及确认。并由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2018年3月前完成三期高层及别墅的决算及确认,并由被告于2018年4月底及2018年8月底之前分别支付50%的工程决算款等。 | 后;2020年10月确定案涉工程审定价为48004.78万元,目前正在处理中。因甲供材料金额与甲方存在争议,双方未最终确认,目前在协调尽快进行对账,争取尽快收回余款。 | ||||
2008年7月18日,2011年5月23日,三建与杭州二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瑞安市东山街道下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6年8月26日,涉案工程均通过竣工验收,2018年1月17日,经被告委托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审定,审定金额为 | 4,937.51 | 否 | 2018年8月23日,根据三建申请,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浙03财保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两被告合计9991.99455万元的财产;2020年3月31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浙03民初1380号判决书。三建对于一审判决中关于工程进度款、结算款的逾期 | 一审判决瑞安市东山街道下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支付工程款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履约保证金的逾期付款利息、工程保修金21931707.37元及其逾期付款利息。二审维持判决瑞安市东山街道下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支付工程款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履约保证金的逾期付款利息部分,变 | 二审判决后,已于2020年9月21日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浙03执1208号,截至2022年6月底,共计执行回款9912398.74元,剩余案款尚在执行中。 后于又执行回款4563150.58元和11302126.39元,本案共计执行回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63437.898万元。三建多次与两被告协商未果,遂于2018年9月10日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杭州市二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瑞安市东山街道下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共同偿付工程款8112.563万元及利息、违约金,履约保证金2942万元及利息。在过程中被告陆续向三建支付工程款,三建与二轻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要求下埠村经济合作社支付工程款2529.7525万元及利息违约金。后三建又向法院就被告尚欠款项组成出具说明。2020年4月8日收到一审判决书,判决下埠村支付工程款2193.17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750万元(暂计至2020年4月8日)。 | 付款违约金的起算节点、质保金的违约金计算标准及部分工程款认定不服,已上诉。2020年8月3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民终574号民事判决书,维持(2018)浙03民初1380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及诉讼费负担部分,变更第三项支付工程保修金21931707.37及其逾期付款利息为支付工程保修金14931707.37及其逾期付款利息。 | 更第三项判决为支付工程保修金14931707.37元及其逾期付款利息。 | 款25777675.71元至此已全部履行完毕。 | ||||
2011年5月23日,三建与被告二陕西林凯置业 | 30,640.23 | 否 | 2017年7月12日,根据三建申请,陕西省高级 | 一审判决凯创公司支付工程款13280.1068 | 二审判决后,已于2021年2月1日向陕西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陈扬世纪城小区(陈扬新界)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2012年10月16日,被告二向三建发送《债权债务转让通知》,2012年11月15日,三建与被告一咸阳凯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截至2014年12月5日,两被告共计支付三建工程款31035万元,代付款项675万元,尚欠工程款23554.8021万元。三建多次与两被告协商未果,遂于2015年7月7日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后凯创公司亦提起反诉。2019年12月2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5)陕民一初字第000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凯创公司支付工程款13280.1068 | 人民法院出具(2015)陕民一初字第000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两被告名下14000万元的银行存款,368套住宅房屋及土地。2019年12月2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5)陕民一初字第00030号民事判决书。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5月11日最高院下达受理通知书,案号(2020)最高法民终483号。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1年3月18日咸阳凯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案号(2021)最高法民申2950号。 | 44万元及利息,三建在13280.106844万元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凯创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500万元及利息。三建移交工程资料和开具发票。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1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咸阳凯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申请。 | 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诉讼中过程中已财产保全:已向陕西高院申请冻结了凯创置业3个账户、林凯置业1个账户,共冻结808万元,查封凯创置业陈杨新界项目未出售房屋住宅和商铺共394套及其对应的土地)。2021年6月2日执行回款8419850.38元。现对无争议的查封房产申请司法拍卖程序。 经法院调查确认后,就无争议的290个车位,19套商铺,2套住宅先行进行评估和拍卖,评估公司查阅双方提交相关资料及勘察现场后,对上述财产的评估价为61076400元。上述财产于2022年11月28日进行了一拍,起拍价为评估价61076400元,在一拍期限内无人竞买;咸阳中院于2022年12月24日对上述财 |
44万元及利息,凯创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500万元及利息。 | 产进行了二拍,二拍价格为评估价9折,即54968760元,在规定期限内仍无人竞买。因上述财产二拍流拍,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以二拍价格以物抵债,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30日作出(2022)陕04恢8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资产作价54968760元交付公司抵偿债务。剩余工程款尚在执行当中。 | ||||||
浙江建工诉天地康联郑州天地康联置业有限公司案,2018年2月,原被告双方签订《华润置地郑州高新区C07-3地块项目总承包工程》,约定原告为案涉工程的总包单位。项目自2018年3月开工后,人工、设备租赁、材料大幅度上涨,另外郑州市政府雾霾管控造成项目屡屡停工,原告面临巨大损失。施工过程中,原告 | 5,131.09 | 否 | 立案后建工申请财产保全;2021.10.12收冻结裁定书;2021.11.3被告提交反诉,反诉浙江建工赔偿其工期延误违约金、车位未按图施工导致无法出售损失及窝工损失等2062万元;2021.12.8法院庭审时,双方各自提交证据并质证,现法院让被告提交对车位未按图施工的司法鉴定申请,尚未确定下次开 | 二审判决如下: 一、撤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豫 01 民初 1056 号民事判决; 二、郑州天地康联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支付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 35258893.82 元及利息 (利息以 35258893.82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起按照全 | 已完成全部回款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多次与被告协商,请求对工程总价进行调增,最终在2020年11月5日,双方达成《华润置地郑州高新区C07-3地块项目总承包工程关于索赔补偿的补充协议》,确定本项目各项索赔补偿金额为38257474元。案涉工程2020年11月28日完工交付,并于2020年12月16日提交全部竣工手续,在被告配合下向有关部门报备,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原告支付38257474元索赔补偿款及未付工程款1200万元,被告拒不支付。另有逾期利息105.34525万元,合计5131.09万元。现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庭时间。2022.6.8收一审判决,浙江建工已上诉。2022年12月29日收二审判决书。 | 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 际清偿之日止); 三、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郑州天地康联置业有限 公司欠付的工程款 35258893.82 元,就浙江省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所承建的工程部分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 郑州天地康联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因地下车位未按图施工导致的 损失 1020000 元; 五、驳回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郑州天地康联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 |||||
浙江建工诉成都市南洋置业有限公司案,浙江建工与成都南洋置业于 | 11,196.02 | 否 | 2021年8月申请冻结了成都市南洋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以及房产 | / | /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2017年7月签订了有关被告开发建设的“领航中心”总承包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浙江建工承担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任务。截止2021年6月16日,浙江建工已完成产值17402.5893万元,但南洋置业仅支付了3068.75万元。 | 585套,2021年10月26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开庭主要进行了质证和争议焦点归纳,争议焦点主要为:实施合同及系列补充协议是否无效,工程款实际付款金额(对方主张1300多万的履约保证金利息系支付的工程款),是否达到合同应付的节点,应付进度款金额等;2022月1月26日进行了第二次开庭,主要针对应付款金额、是否到达支付节点,履约保证金是否已支付利息、是否享有优先权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和辩论。2022年10月28日收一审判决书,支持了浙江建工工程款及利息共计11265.192566万元,因工程尚未竣工验收,法院暂未支持优先权的请求;对方上诉。 | ||||||
2009年10月23日,浙江一建公司中标普陀大剧院建设 | 5,095.29 | 否 | 经舟山仲裁委受理,2023年3月21日开庭,仲裁审理 | 审理中 | /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工程项目,并于2009年11月与普陀文广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陀大剧院工程)》。2015年05月26日,一建公司编制完毕《普陀大剧院工程结算书》并向普陀文广局递交,《结算书》中总工程造价为12763.5466万元。普陀文广局未依约于2015年08月27日对《结算书》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应视为其已认可并应按送审价向申请人一建公司支付工程款。截止至今,被申请人普陀文广局陆续共支付工程款10396.2874万元,仍欠付剩余工程款2367.2591万元。故一建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工程款及拖延支付产生的损失暂计2728.0267万元。 | 中。 | ||||||
2013年2月28日,浙江一建与杭州弘筑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 | 11,340.8 | 否 | 2022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判决书 | 一审判决,杭州弘筑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浙江省一建建设 | 杭州弘筑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浙江一建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同》一份,案涉工程于2019年8月5日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案涉工程竣工后,一建按约将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提交弘筑公司,送审结算总价为54130.7184万元,经一建多次催促,弘筑公司未按期审定。弘筑公司共计已向一建支付了工程款40307.9946万元,尚欠工程款11116.1879万元(不含质量保证金)。故一建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工程款及赔偿原告损失189.6076万元及律师费损失35万元。 | 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49001958 元及其利息、鉴定费 1844459 元等。 | 5064.5782万元。至此,判决书项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 |||||
浙江建工诉威海国盛润禾置业有限公司案,浙江建工承建施工。2016年12月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暂定造价372675558元,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项目于2017年3月开工,目前A座地上27层主体结构已经验收;内墙抹 | 20,194.17 | 否 | 浙江建工于2022年3月8日缴纳诉讼费,尚未通知开庭日期。威海市中院于2022年4月13日开庭审理此案,因双方证据较多,本次开庭双方主要为核实证据,未实际审理,尚未确定下次开庭时间。威海市中院自2022年4月13日起,先 | / | /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灰完成至25层;卫生间、阳台防水及保护层完成至24层;卫生间厨房给排水管道安装完成、4-6层消防支管完成、喷淋主管道1-16层完成;外墙保温、门窗、地暖工程建设单位已分包。B座地上30层:主体结构完成至23层, 裙房主体结构全部完成 ;幕墙工程建设单位已经分包。C座地上30层,主体结构已经验收。内墙抹灰完成至完成;卫生间、阳台防水及保护层完成至24层;卫生间厨房给排水管道安装完成、6-7层消防主管完成、喷淋支管道6层完成,走廊桥架6-22层完成。;外墙保温、门窗、地暖工程建设单位已分包;地下工程2层,主体结构全部完成,二次结构完成70%;消防主管道完成A座负一层。截止 | 后三次开庭审理此案,因双方对部分工程造价及窝工损失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我方已提交鉴定申请。2023年3月6日收一审判决书,浙江建工已上诉。 |
2021年6月,原告实际完成工程量所产生的工程款项共计人民币385361677.77元;截止2020年9月,被告累计支付原告工程款项人民币183420000元,尚欠人民币201941677.77元未支付。 | |||||||
浙江建工诉启东勤盛置业有限公司案,2017年5月27日,浙江建工与启东勤盛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恒大海上威尼斯标段五(3-2地块)主体及配套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启东勤盛置业有限公司将恒大海上威尼斯标段五(3-2地块)主体及配套工程项目发包给原告。施工合同中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合同价、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后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案涉项目的维保修、合同 | 14,814.82 | 否 | 浙江建工于2022年4月24日网上立案;2022年5月13日收诉讼费缴费通知;5月19日完成诉讼费缴纳,目前处于法院审查保全阶段。12月8日已开庭(庭前会议),后续仍需开庭,对账中。 | / | /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奖励、增加合同额、商票贴息、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变更等事项共签订15份补充协议。 上述施工合同签订后,案涉项目912#、913#、915#单位工程于2017年7月10日开工,2020年6月29日竣工验收。案涉项目909、910、916-921#单位工程于2017年8月10日开工,2020年10月15日竣工验收。案涉工程均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和移交手续。原告已于2021年9月28日向被告提交工程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案涉工程结算送审总造价为585303970.62元。截至起诉日,被告欠付原告的结算价款总计为148148169.68元。 | |||||||
浙江建工诉启东通誉置业有限公司案,2017年5月27日,浙江建工与启东通誉置 | 7,596.64 | 否 | 浙江建工于2022年4月24网上立案;2022年6月22日收诉讼费缴纳通知及保全 | / | /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业有限公司签订《恒大海上威尼斯标段五(6-1地块)主体及配套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被告将恒大海上威尼斯标段五(6-1地块)主体及配套工程项目发包给原告。施工合同中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合同价、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后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案涉项目的维保修、合同奖励、增加合同额、商票贴息、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变更等事项共签订14份补充协议。 上述施工合同签订后,案涉项目902、903、905、901单位工程于2017年7月10日开工,2020年6月29日竣工验收。案涉项目906-908#单位工程于2017年8月10日开工,2020年10月15日竣工验收。案 | 费用缴纳通知.6月23日完成保全费缴纳;6月28日完成诉讼费缴纳;7月28日收保全裁定、传票,8月30日上午9点开庭。2023年2月3日鉴定费已缴,鉴定中。 |
涉工程均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和移交手续。原告已于2021年9月28日向被告提交工程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案涉工程结算送审总造价为366381094.40元。截至起诉日,被告欠付原告的结算价款总计为75966426.16元。 | |||||||
浙江建工诉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1”)、广东贸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2”)案,2018年8月10日,浙江建工与被告1签订《武汉恒大旅游科技城首期项目住宅6#地块、公建2#地块及5#地块公寓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被告1将武汉恒大旅游科技城首期项目住宅6#地块、公建2#地块及5#地块公寓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给原告。施工合同中 | 25,340.95 | 否 | 浙江建工于2022年3月25日网上立案;4月20日已向武汉中院提交立案并被受理;4月21日收缴费通知,4月27日完成诉讼费缴纳。5月20日完成保全保险缴费;6月21日收法院保全缴费通知;7月14日反馈冻结裁定,轮候冻结4548.98万元。2023年1月10日已开庭,待双方对账 | / | /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被告2应当对被告1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
浙江浙建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温州恒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案,2020年8月21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温州恒大观澜府基坑支护及降排水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被告一将温州恒大观澜府基坑支护及降排水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双方对工程概况,合同价,付款时间、条件及付款方式等进行了约定。 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施工, | 7,680.44 | 否 | 2022年6月15日已提交网上立案;6月22日收案件受理通知书、诉讼费缴费通知书;诉讼费已缴纳。9月13日浙建基础和被告1温州恒腾就观澜府两项目已签订和解协议。后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同日收到法院撤诉裁定。 | 签订和解协议后撤诉 | /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但被告一拒不支付工程款,导致案涉工程长期停工。经核算,案涉工程总价款金额为76804375.36元。但截止至起诉之日,被告一仍欠付原告工程款76804375.36元,遂起诉被告一要求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并确认原告对案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另,被告二系被告一股东,持股比例30%,认缴出资期限为2021年1月30日,但是截止目前未实际出资,故要求被告二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被告一的全部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
浙江建工诉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1”)、广东贸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2”)案,2018年10月18日浙江建工与被告1签订《武汉恒大科技旅游城首期(4#、5#)公建地 | 17,442.86 | 否 | 2022年3月24日向广州中院提起网上立案;3月25日转入诉调;4月21日向武汉中院提交立案并被受理;4月24日收诉讼费缴费通知;4月29日诉讼费已缴。10月18日收保全裁定书及银行回执,法 | 一审程序中 | /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块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被告1将武汉恒大科技旅游城首期(4#、5#)公建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发包给浙江建工。施工合同中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合同价、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在施工期间,因被告1调整施工范围、设计变更、指令停工、逾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其后因被告1继续大量欠付浙江建工工程款,导致工程无法正常施工,并全面停工。截至2020年3月20日,浙江建工施工的已完工程造价共计285739300元,被告1已支付工程款金额仅111310700元。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 | 院裁定冻结217445488.65元,实冻0元。11月17日收案件受理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传票,定于12月9日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1月11日收传票定于2月8日开庭。2月9日收到传票定于2月27日开庭。2月22日就争议部分提交鉴定申请。本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已经于2023年2月8日和2023年2月27日进行过两次庭前证据交换 |
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2应当对被告1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
浙江建工诉扬中市恒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1”)、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2”)案,2019年8月29日浙江建工与被告1签订《扬中养生谷花园B区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被告1将扬中养生谷花园B区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发包给浙江建工。施工合同中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合同价、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在施工期间,因被告1调整施工范围、设计变更、指令停工、逾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其后因被告1继续大量欠付浙江建 | 22,988.49 | 否 | 2022年4月25日网上提交立案,法院反馈恒大案件由广州中院集中管辖。6月17日律师前往法院现场立案,法院接收了立案材料;6月24日正式立案。10月12日收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实冻1155.74元,轮候冻结132508.58元。10月31日收指定管辖裁定,江苏镇江中院指定扬中法院管辖。2023年1月13日收保全裁定书。2月15日收传票,定于3月31日开庭。3月10日收传票,因为被告送达问题,开庭时间从3月31日更改为4月24日。 | / | /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工工程款,导致工程无法正常施工,并全面停工。截至2021年8月,浙江建工施工的已完工程造价共计498403035.57元,被告1仅支付工程款268518127.55元。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2应当对被告1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
浙江建工诉南京恒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1”)、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2”)案,2018年9月6日浙江建工与被告1签订《南京六合养生谷项目首期一标段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被告1将南京六合养生 | 11,350.09 | 否 | 2022年6月22日律师及项目部人员前往南京中院立案,6月29日收立案受理通知书及诉讼费缴费通知书;7月4日收短信通知,定于8月31日开庭。7月6日缴纳诉讼费。11月22日收传票,定于11月28日开庭,组织对鉴定资料的质证。11月24日向法院寄出鉴定申请书。1月 | / | /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谷项目首期一标段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发包给浙江建工。施工合同中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合同价、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在施工期间,因被告1调整施工范围、设计变更、指令停工、逾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其后因被告1继续大量欠付浙江建工工程款,导致工程无法正常施工,并全面停工。 现浙江建工施工的已完工程造价共计227449401.59元,被告1仅支付工程款113948457.39元。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2应当对被告1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17日律师收到短信通知,鉴定机构选择结果已出,最终确定鉴定机构为江苏华信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月9日收鉴定费缴费通知,3月3日收传票,定于3月16日开庭。开庭针对案件各方提交的已付款金额、商票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和举证,同时对两次补充提交的鉴定资料开展质证工作。 |
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建工案,2019年8月19日浙江建工与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钢材采购业务合作协议》,约定由热联集团为义乌双江湖净水厂工程供应钢材。供货过程中,热联集团以浙江建工欠付其货款为由起诉建工,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协议,要求浙江建工支付其未付钢材款54481442.24元、逾期付款违约金7503263.69元(暂计),以及浙江建工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 5,448.14 | 否 | 2022年6月30日收传票、应诉材料,定于7月4日开庭。2022年9月2日收到杭州热联案一审判决书。本案已结案。 | 一审法院判决:一、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款 54481442.24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501087.9元(逾期付款违约金暂算至2022年3月15日,此后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至货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收取351724元,由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8384元,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23340元。 | 2022年9月29日履行完毕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建设单位为绍兴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实际于2019年7月开工,并于2020年12月停工根据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应在竣工后30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完成结算审核后 | 5,714.97 | 否 | 法院于2022年6月22日立案受理,案号(2022)浙0602民初5736号,将于2022年7月18日开庭审理。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绍 | 一审判决1、被告绍兴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币22735010.77元及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 二审判决后,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于2022年12月23日执行立案,执行案号(2022)浙0602执5947号。执行过程中,于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付至审定价的97%,质保金在竣工满两年后返还60%,满五年后全部返还。2022年4月,该项目已完成二审决算,金额为311750000元。截至目前,建设单位仅支付工程款246986647元(建设单位最后一笔工程款付款为2021年2月3日,金额19866634.92元),拖欠浙江三建工程款55410852.77元。现需采取诉讼手段维护浙江三建合法权益,请求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同时请求法院确认浙江三建对前述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兴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17日立案审理(2022)浙06民终3921号,并于2022年11月21日作出二审判决。 | 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违约金(其中22267852.77元,从2021年2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另467158元,从2022年4月12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2、被告绍兴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应于原告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后三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32675842元;3、原告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其城建的浙江地区电子商务运营中心(三期)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被告绍兴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应支付的工程款55410852.77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驳回原告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 | 19日、2023年3月29日共计执行回款14366387.28元。现就剩余未收工程款向法院申请拍卖绍兴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名下查封的房产,处拍卖流程中。 |
判。 | |||||||
建设单位为太仓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工程实际于2020年9月开工,并于2021年12月停工,总包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为40%现金、60%商票。截至目前建设单位累计确认产值为19542.7437万元,进度款比例为70%,应收工程款13679.9206万元,实际已收工程款12789.6116万元(其中现金5671.2682万元,商票7118.3434万元,建设单位最后一笔工程款付款为2021年12月28日,金额175.7392万元)。建设单位拖欠工程进度款890.3089万元,已收的7118.3434万元商票已全部到期,未承兑金额为3555.79万元。该项目于2021年12月停工,至今未复工。故需采取诉讼手段维护浙江三建合法权益,请求向 | 16,888.05 | 否 | 法院于2022年7月14日立案受理,案号(2022)苏05民初761号,已于2023年4月6日开庭审理。 | / | - | 2022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 |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同时请求法院确认浙江三建对前述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
浙江建工起诉三亚哈达农副产品交易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案,2016 年 10 月 20 日,原告(作为承包方)与被告 1(作为发包方) 签订《海南三亚恒大首府项目首期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 下简称《施工合同》),2016 年 11 月 1 日,原告组织工人进场施工。2019 年 11 月 30 日, 5#~12#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019 年 12 月 16 日,2#~4#楼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2020 年 4 月 23 日,商业及影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020 年 7 月 3 日,1#楼 | 7,699.77 | 否 | 浙江建工于2022年2月26日网上立案;6月15日收保全裁定,实际冻结1964.63万元;7月13日提交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网上立案;8月4日收传票9月23日下午15:00开庭,已开庭;将部分单独增加委托项目费用增加至诉请中;2023年2月16日收一审判决。暂未收到上诉状。 | / | /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020 年 8 月 27 日,原告与被告 1 就案涉工程完成结算,结算金 额为 392576771.83 元。截止原告起诉之日,被告 1 共计向原告通过 现 金 方 式 支 付 83547257.27 元 及 电 子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方 式 支 付 287387638.55 元(其中 55338293.74 元未兑付)。 另,原告完成了被告 1 另行增加委托的 41 个项目,增加项目费 用共计 5773656.78 元。截至原告起诉之日,被告 1 共计向原告支付 了增加委托项目的费用 3793250.30 元,尚欠付 1980406.48 元。截至起诉日,被告欠付原告的结算价款总计为76997692.36元。 | |||||||
浙江建工起 | 26,802.67 | 否 | 2022年7月 | / | / |
诉诸暨盛建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案,2019年9月6日,原告与被告1签订《诸暨恒大悦珑府二期主体及配套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被告1将诸暨恒大悦珑府二期主体及配套工程项目发包给原告。施工合同中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合同价、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施工合同第十条明确约定,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延迟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款项,以延迟付款额为基数,发包人自延迟之日第2天起按日以10%/365向承包人偿付延迟付款的违约金。后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原告与被告1就案涉项目签订11份补充协议。 除上述主体及配套工程外,被告1还将诸暨恒大悦珑府二 | 22日收立案缴费通知;8月8日收开庭传票9月15日上午开庭;10月10日收传票,2022年10月24日9:30开庭,已开庭;2023.1.17收一审判决书;2023.2.2收上诉状及补正裁定。 |
期项目土石方工程、诸暨恒大悦珑府项目地下室顶板档土墙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并签订了相应的施工合同和委托书。 案涉项目于2019年7月1日开工,经被告1确认,目前案涉项目下的已完工程产值为281946879.8元。 截至目前,被告1以现金方式支付原告工程款9592015.20元;以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原告工程款4328116.48元,其余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被告1均未兑付。被告1实际仅支付原告工程款13920131.68元。截至起诉日,被告欠付原告的结算价款总计为268026748.12元 | |||||||
浙江建工起诉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案,2018年3月14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中国海南海花 | 7,076.64 | 否 | 10月12日收立案材料;已开庭;2023年2月23日其中三栋双方结算已完成,还有两栋待补充材料。 | / | / |
岛3#岛3-04-1地块387-391#公寓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原告承建“中国海南海花岛3#岛3-04-1地块387-391#公寓室内精装修工程”。合同对工期、质量、结算、价款支付等进行了详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组织人员根据被告一提供的施工图开始施工,于2019年7月陆续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合同第八条明确约定“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包干总价为12772.800449万元,而被告一目前仅支付了5696.157377万元,仍欠付7076.643072万元一直未支付。 | |||||||
浙江建工诉郑州恒泽通健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1”)、河南恒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2”)案,2018年1月11日,浙江建工与被告1签订《郑 | 19,382.99 | 否 | 2022年7月14日收立案通知书及诉讼费缴费通知书;诉讼费已缴;已网上开庭。庭审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各方完成了首次证据交换。11月份确定鉴定机构:河南联 | / | / |
州恒大养生谷项目首期二标段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被告1将郑州恒大养生谷项目首期二标段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给原告。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因政府管控、被告1原因等造成停工、工期延长等产生各项人工、材料、机械、临设等各项损失。 浙江建工施工的已完工程产值为344902446.33元,被告1仅实际支付工程款151072580.43元。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2应当对被告1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已缴纳鉴定费。2023年2月13日收保全费缴费通知(已缴纳),3月9日收冻结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实冻49254274.66元。3月10日收协助执行通知书2,实冻10776765.35元。 | ||||||
浙江建工诉句容恒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1”)、句容 | 24,700.48 | 否 | 2022年8月29日正式立案,收立案通知书及诉讼费缴费通知书;11月 | / | / |
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2”)案,被告1发包的句容恒大童世界首期D标段(A-032、A-033一标段)住宅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由浙江建工承包施工,双方就工程施工签订有《句容恒大童世界首期D标段(A-032、A-033一标段)住宅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应合同文件。在施工期间,因被告1前期报批手续不完备、逾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1-3#楼于2018年12月开始停工至今。 浙江建工施工的已完工程造价共计353719460.42元,被告1仅支付工程款106714619.41元(现金收款3413.34万元,已兑付商票72581219.41元),欠付工程款 | 3日收保全情况告知书;11月4日收指定管辖裁定书,镇江中院指定句容法院管辖;11月14日收句容法院立案通知书及诉讼费缴费通知书;11月17日收传票,定于12月19日开庭;2023年1月13日收保全裁定书 |
247004841.01元。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2应当对被告1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
浙江建工起诉句容童世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1”)、句容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2”)案,被告1发包的句容恒大童世界入口主城堡、人工湖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由浙江建工承包施工,双方就工程施工签订有《句容恒大童世界入口主城堡、人工湖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应合同文件。案涉工程入口主城堡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地下室负一层、负二层砌 | 16,001.17 | 否 | 2022年8.29正式立案,收立案通知书及诉讼费缴费通知书;11月4日收指定管辖裁定书,镇江中院指定句容法院管辖;11月14日收句容法院立案通知书及诉讼费缴费通知书;11月17日收合议庭组成告知书。2023年1月13日收保全裁定书;2月21日收传票定于3月24日开庭;3月1日提交鉴定申请。 | / | / |
体、二次结构及粉刷工程部分完成,人工湖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其余工程因被告1原因未开。 浙江建工施工的已完工程造价共计485216160.47元,被告1仅支付工程款325204439.85元(现金收款14187000元、保理12000867.99元、已兑付商票299016571.86元),欠付工程款160011720.62元。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2应当对被告1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
浙江建工起诉句容童世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1”)、句容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2”) | 68,002.52 | 否 | 2022年8月29日正式立案,收立案通知书及诉讼费缴费通知书;11月4日收指定管辖裁定书,镇江中院指定句容法院管辖;11月14日 | / | / |
案,被告1发包的句容恒大童世界主题乐园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由浙江建工承包施工,双方就工程施工签订有《句容恒大童世界主题乐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应合同文件。在施工期间,因被告1前期报批手续不完备、逾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其后根据被告1指令陆续全面停工。 浙江建工施工的已完工程造价共计1265759754.56元,被告1仅支付工程款678664132.2元,欠付工程款587095622.36元。故浙江建工起诉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 | 收句容法院立案通知书及诉讼费缴费通知书;2023年2月22收传票定于3月17日开庭;3月1日提交鉴定申请。 |
担连带责任。”被告2应当对被告1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
浙江建工起诉天阶云台(修武)投资有限公司案,被告发包的云台山恒大养生谷项目首期二标段及东侧商业地块二区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由浙江建工承包施工,双方就工程施工签订有《云台山恒大养生谷项目首期二标段及东侧商业地块二区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应合同文件。因被告导致工程长期停工窝工且被告欠付巨额工程款的行为,给浙江建工造成极其重大经济损失。 浙江建工施工的已完工程造价共计245836211.91元,被告仅支付工程款160166839.47元(现金收款4390000元,已兑付商票155776839.47元),欠付工程款 | 8,566.94 | 否 | 2022年11月10日收立案受理及缴费通知书;收传票,定于2023年2月27日开庭。2023年2月22日寄出变更诉请申请书(结算基本达成一致,增加诉请)、财产保全申请书。3月7日收传票,定于3月10日开庭。开庭主要是对案件各方提交的已付款金额、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和举证,同时对变更的诉讼请求资料开展质证工作。 | / | / |
85669372.44元。 | |||||||
2017年3月30日,浙江建工与被告一湖州市乌虹湖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湖州恒大悦珑湾一期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约定由浙江建工承包涉案工程。2019年6月30日涉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2021年12月20日浙江建工同意定案造价,经双方盖章确认结算价为412639213.66元。但累计已收工程款仅为360438688.95元。被告一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二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系被告一的独资股东。被告一欠付工程款共计52200524.71元,故建工起诉被告支付欠付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 5,220.05 | 否 | 2022年10月31日收诉调通知书,定于11月10日下午诉调开庭,庭上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对账,被告认可欠款金额,但认为有0.5%质保金未到期。11月28日收诉讼费缴费通知书;11月29日收传票,定于12月9日开庭,已开庭,主要争议点涉及未到期0.5%质保金是否应支付,是否应按《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履行,利息计算时间以及被告二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目前等待宣判中。 | / | / | ||
浙江建工起诉西安恒宁健康置业有限公司、陕西恒鹏健康 | 15,383.65 | 否 | 浙江建工于7月25日收受理缴费通知书;已开庭,鉴定 | / | / |
产业有限公司案,2017年7月24日,原告与被告1签订《西安恒大养生谷(CA06-29-1)项目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被告1将西安恒大养生谷(CA06-29-1)项目发包给原告。施工合同中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合同价、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后原告与被告1就案涉西安恒大养生谷(CA06-29-1)工程共签订五份补充协议。施工合同第三十三条明确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延迟付款超过30天不付款或未达成延迟付款协议,发包人自第31天起以延期付款额为基数,按日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365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上述施工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施工,案涉项目原告的送 | 中。 |
审结算金额为263567405.5元。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延迟开工、政府管控、发包人原因导致停工、工期延长等产生的各项人工、材料、机械、商票贴息等各项损失达到28085468.76元。 截至目前,被告1以现金方式支付原告工程款24915427.12元;以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原告工程款107666067.38元,其中22850590.75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被告1未予兑付。被告1实际仅支付原告工程款109730903.75元。 | |||||||
浙江建工起诉揭阳市恒大置业有限公司案,2017年9月2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揭阳恒大绿洲C1地块(21#-32#情景洋房、商业及周边地下室)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 | 6,350.14 | 否 | 浙江建工于7月26日提交立案;8月22日收受理通知;2023年1月18日收传票2月16日开庭,已开庭。庭后提交鉴定申请,鉴定中。 | / | / |
零星安装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并签订了相应的工程委托书。 根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20.5.2.6条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且结算后两个月内发包人累计付款至结算造价的95%,余结算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 案涉项目于2017年7月11日开工,2020年8月28日竣工验收合格,并于2020年10月10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案涉工程结算送审总造价为172058551.79元,目前被告仅支付原告工程款108557151.09元,欠付原告的结算价款总计为63501400.70元。 | |||||||
浙江建工起诉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名鸿投资有限公司案,2018年9月13日,原告与被告1签订了《中国海南海花岛2#岛三(六)期 | 20,707.51 | 否 | 浙江建工于2022年7月26日已提交立案;9月29日收缴费通知;2023年3月6日收传票4月19日开庭。 | / | / |
该项目仍处于停工状态。 原告撤场后,就已施工部分向被告1递交了结算资料。经结算,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款结算总金额为386270516.22 元,目前被告1仅支付工程款179,195,409.23元,欠付原告工程款合计 207,075,106.99元。 | |||||||
浙江建工起诉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名鸿投资有限公司案,2015年12月,原告与被告1(原名:儋州信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海南恒大海花岛2#岛首期第四标段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体工程施工合同”),被告1将“恒大海花岛2#岛首期第四标段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给原告施工。主体工程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概况、承包 | 15,710.62 | 否 | 浙江建工于7月27日提交立案;9月29日收缴费通知;2023年3月6日收传票4月19日开庭。 | / | / |
81元;展示中心等候区及签约区剩余主体部分工程(不含钢结构)的结算造价为4041532.33 元,被告1实付工程款 3883048.21 元,尚欠原告工程款158484.12元。其他零星工程合计造价1763270.02元,被告1尚欠原告该部分工程款58276.85元。以上合计被告1应付原告工程款157106215.78元。 | |||||||
浙江建工起诉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案,2016年4月27日,原告与被告1(原名:儋州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恒大海花岛3#岛二期(3-04-01地块)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被告1将“恒大海花岛3#岛二期(3-04-01地块)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发包给 | 20,998.44 | 否 | 浙江建工于7月27日提交立案;9月29日收缴费通知;2023年3月6日收传票4月19日开庭。 | / | / |
原告施工。工程地点为: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施工合同对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合同价、工程款的支付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施工过程中,原告和被告1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又先后签署了14份补充协议,内容涉及工程款的支付、施工内容调整、材料等调整。 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施工并全部完成竣工验收。经结算,上述工程的结算总金额为776304701.85元,目前被告仅支付工程款566320344.79元,欠付原告工程款合计209984357.06元。 | |||||||
浙江建工起诉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案,2015年9月14日,原告与被告1(原名:儋州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海南恒大海花岛3# | 5,096.93 | 否 | 浙江建工于7月27日提交立案;已开庭。法官要求庭后对账,对账中。 | / | / |
给原告施工,双方签署了《海南恒大海花岛3#岛施工道路临时路灯工程施工合同》一份。此外,项目施工过程中,因部分项目的整改,被告1又与原告签署了《海南恒大海花岛3#岛首期一标段露台起鼓、露台卷材上返、溢水口及过水坑整改工程施工合同》一份,由原告施工了该合同约定的整改工程。 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施工并已经全部完工。经结算,上述主体工程结算总金额为308459025.66元,目前被告仅支付工程款257489756.22元,欠付原告工程款(含质保金)合计50969269.44元。 | |||||||
浙江建工起诉湖州市乌虹湖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案,2017年8月21日,原告与被告1签订《湖州恒大悦珑 | 6,167.1 | 否 | 浙江建工于7月27日提交立案;11月10日已开庭。待判决。 | / | / |
案;27#-34#楼、3#变电所、4#变电所及开关站、地下室工程于2020年4月29日竣工验收,于2020年5月11日备案。经原告与被告1结算确认,案涉湖州恒大悦珑湾项目二期主体及配套工程的结算价为222188475.04元,湖州恒大悦珑湾项目二期剩余部分主体及配套工程的结算价为144262162.10元。 截至目前,被告1仅支付原告工程款302947429.65元,剩余工程款及保修金一直未按约支付。欠付款项暂合计61670954.30元 | |||||||
浙江建工起诉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案,2017年1月4日,原告与被告1签订《海南恒大御海天下(C13、D11、D09地块)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 | 5,691.38 | 否 | 浙江建工于7月26日已提交立案;8月26日收受理缴费通知及传票,已开庭。法官要求庭后对账,对账中。 | / | / |
款项暂合计56913847.99元 | |||||||
浙江建工起诉万宁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案,2018年10月31日,原告与被告1签订《海南万宁恒大双海湾住宅项目(E1-04地块)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被告1将海南万宁恒大双海湾住宅项目(E1-04地块)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合同中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合同价、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后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案涉项目的合同奖励、赶工奖、合同总价调整等共签订20份补充协议。另外,就案涉项目下被告1还将部分零星工程委托原告施工,并签订8份工程委托书。 | 8,675.3 | 否 | 浙江建工于7月27日提交立案;12月19日已开庭。法官要求庭后进行对账,对账中。 | / | / |
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结算款可按各施工许可证的施工范围分批结算及分批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且结算后两个月内发包人累计付款至结算造价的97%,余结算造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 案涉恒大双海湾住宅项目于2019年1月30日开工,经核算原告的已完工程造价为212234899.30元,被告1仅支付原告工程款125481857.44元。欠付款项暂合计86753041.86元 | |||||||
建工起诉都匀市保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匀公司”)、深圳市铜锣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锣湾公司”)案。2016.11.7建工与都匀公司签订了中标合同《都匀·三江堰文化旅游项目一期一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 5,574.3 | 否 | 2022年8月5日收法院立案通知书、缴费通知书等材料;2022年8月16日收保全费缴纳通知。2023年1月18日开庭;2月16日收鉴定人员组成、鉴定委托的复函、鉴送鉴证据材料目录;3月7日西南收保全结果告知书;目前,正在鉴定中。 | / | / |
一》,约定建工承建三江堰文化旅游项目一期,并对项目建设规模、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合同价、工期及付款方式进行了约定。协议签订后,建工按约进场施工。因被告开发节奏放缓、场地延迟交付等情况导致开工量不足,工期延长,且长期拖延工程进度款。2020.4项目被迫全面停工。截止2020.4,建工完成产值102590177.85元,都匀公司仅支付46847223元。都匀公司为铜锣湾公司独资成立的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63条规定,铜锣湾公司对都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2020年,浙建基础与被告一温州恒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温州乐清新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经核算案涉工程总价款金额为 | 8,308.15 | 否 | 2022年6月16日已提交网上立案,8月19日收诉讼费及保全费缴费通知书,12月12日与被告一签订复工复产和解协议,2023年1月6日收到履行协议 | 签订和解协议后撤诉 | / |
87314872.54元。但截止至起诉之日,被告一仅支付工程款3320800元,仍欠付工程款83994072.54元。被告一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二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系被告一持股比例100%的股东。故浙建基础起诉被告支付欠付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 的工程款1000万元。1月10日收撤诉裁定和解除保全裁定,之前查封的土地使用权已解除保全。 | ||||||
2020年8月11日,浙建基础与被告一温州恒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温州恒大观澜府项目桩基工程施工合同》,经核算,案涉工程总价款金额为10350.960574元。但截止至起诉之日,被告一仍欠付原告工程款10350.960574元。被告二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系被告一股东,持股比例30%,认缴出资期限为2021年1月30日,但是截止至目前未实际出 | 10,350.96 | 否 | 2022年7月4日收案件受理通知书、诉讼费缴费通知书,9月13日和被告1温州恒腾就观澜府两项目已签订和解协议,后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9月28日收法院撤诉裁定。 | 签订和解协议后撤诉 | / |
资。故浙建基础起诉被告支付欠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 |||||||
浙建基础与被告一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案涉工程施工合同,2021年11月4日,案涉工程验收合格。经双方结算,案涉工程总价款金额为228147142.46元。但是截止至起诉之日,被告一仍有工程款180907761.16元未付。被告二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系被告一持股比例100%的股东。故浙建基础起诉被告支付欠付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 18,090.78 | 否 | 2022.7.18收诉讼费缴费通知书,8.3收举证通知书和组庭人员通知书,定于11月25日开庭。目前已开庭,开庭情况:被告2未到庭也未提交材料,被告1对逾期利息起算点、优先权、连带责任、律师费等进行答辩,目前待判。 | / | / | ||
2019年12月6日,浙建基础与被告一诉温州国鹏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案涉工程施工合同,2021年9月15日,双方就50#地块工程签订解除协议;2021年10月8日,双方就45#地块工程签订解除协议。经双方结算,被告共 | 5,622.01 | 否 | 2022年7月29日已提交网上立案,目前已开庭,争议焦点为质保金因为没有竣工可能不支持,赶工奖没有主张的依据,关于优先权部分对方有异议,律师费部分对方不认可,利息计算时间对方有异议,等待判决中。 | / | / |
计欠付工程款5622.01381元。被告二上海鹏仓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三上海鹏力置业有限公司系被告一股东,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届满后,未按期缴纳。故浙建基础起诉被告支付欠付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 |||||||
2018年,菏泽嘉利置业有限公司将嘉利学府(又称李峨嘉园)直接发包与浙江建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了以下内容。计价方式:定额计价。付款方式:按每个单体形象进度节点付款。发包方逾期付款责任:逾期付款30天内,按同期贷款利率计息。逾期付款30天以上,按日万分之五计息,且承包人有权停工,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停工造成的损失。逾期付款90日以上,发包人不再享有总价下浮8.5%的优惠。2022年 | 10,026.57 | 否 | 该案件于2022.7.15正式立案,诉讼过程中,已保全嘉利置业2300万银行存款及74套房产。现处于司法调解中。 | / | / |
1月15日,承发包双方对该标段达成《结算报告》,结算价为2.149亿元。按照结算价,发包人应付至结算价的95%,截至起诉之日实际付款仍不足75%,拖欠结算款本金达4835.38万元,造成了我方巨额财务损失及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故浙江建工起诉被告支付欠付的工程款、逾期付款利息、补偿金、质保金、停工损失。 | |||||||
浙江建工起诉台州恒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1”)、恒大地产集团珠三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2”)案,被告1发包的台州恒大御景半岛(黄岩)项目首期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由浙江建工承包施工,双方就工程施工签订有《台州恒大御景半岛(黄 | 5,773.14 | 否 | 5月26日网上提交立案;6月2日诉调立案;定于6月28日开庭,已开庭;6月10日收保全费缴费通知; 后缴纳保全费,6月16日保全立案;6月20日收保全裁定;7月12日提交变更诉请申请,增加了预期利益的诉请;12月19日收诉讼费缴费通知。2023年1月12日收传票,定于2月6日开庭。2月6 | / | / |
岩)项目首期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应合同文件。在施工期间,因被告1前期报批手续不完备、逾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并于2019年8月4日开始全面停工。 浙江建工施工的已完工程造价共计12264318.80元,被告1仅支付工程款9811455.04元(均为商票兑付,另贴息1177374.6元),欠付工程款2452863.76元。故浙建建工起诉被告1支付欠付的工程款、赔偿损失、支付逾期利润。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2应当对被告1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日提交变更诉请申请书,撤回工程款本金及预期利益部分,仅保留了损失部分,变更后标的额为3200.7893万元。已开庭,法院择期宣判。 | ||||||
2019年8月 | 8,343.36 | 否 | 经遵义市汇 | / | / |
15日浙江一建与聚银公司就“遵义奥特莱斯城市广场1#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施工事宜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50000万元,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因甲方资金问题要求停工,同年12月,浙江一建停止施工,因建设单位长期未付款,经协商,浙江一建于2020年8月撤场。2020年10月22日与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贵州银之源置业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推进奥特莱斯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约定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前期按揭款按2610万(未扣除甲方至今代付民工工资3524030.5元)支付至浙江一建公司账户,其他未付款以有效资产抵押方式支付,并约定结算审定的 | 川区人民法院受理,2023年2月9日开庭,一审审理中。 |
浙江一建支付至结算金额100%的条件早已成就,至今业主只代付民工工资3524030.5元,浙江一建多次与业主方联系,至今业主方仍未支付剩余工程款。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欲起诉业主,请求其支付剩余工程款及质保金76118939.85元、逾期付款利息7992592.96元(暂计至2022年8月底)以及项目停工期间的损失2178990元。 已于2022年10月12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欠付工程款及质保金76118939.85元(不含停工损失)及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损失暂计8304680.61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 | |||||||
浙江一建与利辛县莱弗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2日签订利辛 | 5,141.1 | 否 | 经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受理,目前一审待开庭 | / | / |
认的脚手架、塔吊、人货电梯超期损失合计51411006.3元,并保留对延迟付款利息、总包配合服务费、预期利润损失、维护费等其他各项损失的追索权。 | |||||||
2018年10月12日浙江二建同浙江巨科实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铭岛公司)签订《巨科二期建安项目一标段施工合同》一份,合同造价3.5亿元,随后在施工过程中签订3份补充协议,合计总价为:4.3亿元。目前已经支付工程款为:3.36元。2021年1月26日案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完毕。2021年4月20日二建将案涉项目的结算书(送审价4.7亿元)提交给铭岛公司,铭岛公司时隔一年后出具初稿审计总价为4.26亿元,且其反馈还要再找第二家审价单位再次扣减。为维护 | 13,669.52 | 否 | 一审中 | / | / |
合法权益,二建公司起诉铭岛公司要求其支付工程款1.3亿元。 | |||||||
原告: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9月1日,原告与被告1签订《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机场快线土建施工SGJC-8标工程盾构管片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约定桥隧公司向贵集团采购盾构管片,合同总价为73275200元。2022年6月10日,就上述项目,原告与被告1就合同总价的增加再行签订《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机场快线土建施工SGJC-8标工程盾构管片买卖合同》,约定合同总价为23222781.57元。上述两份合同统称为买卖合同。根截止2021年10月25日,经原被告确 | 6,608.14 | 否 | 调解结案 | 调解结果:一、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 限公司应支付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货款本金 65761396.24 元,分期支付如下:2023 年1月20日前支付 20000000元;2023年4月30日前支付6000000元;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6000000元;2023年8月30日前支付9000000元;2023年10月30 日前支付10000000元;2023年12月30日前支付14761396.24 元。二、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 限公司应支付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逾期利息160000 元, 于2023年1月20 日前支 | 2023年1月18日中铁三局已支付500万元。 |
认案涉买卖合同下原告已供货款总额为89561396.24元,原告已足额向被告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截止起诉日,两被告仅支付原告货款2380万元,欠付货款65761396.24元。 | 付。 三、诉讼费187543 元,由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 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并直接支付给成都市金牛 区人民法院,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申请退费。 | ||||||
原告徐阿通起诉被告上海新峰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建工作为第三人。2006年11月11日浙江建工与被告签订了《新峰厂房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1亿元。原告为浙江建工内部承包人,但双方之间无劳动合同。2010年10月10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2012年12月28日向被告送结算资料,决算价为180216523.65元,但被告不予认可,双方未达成最终决算。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共计1亿元。我公司作为案件 | 10,000 | 否 | 2022年7月6日收诉讼材料,浙江建工为第三人;2022年11月23日参与法院主持下的线上证据交换;2023年3月23日参加鉴定会议,目前鉴定中。 | / | / |
第三人,被告未要求我公司承担付款责任。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o 债务重组
1.
子公司浙江建工与城博(宁波)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城市之光广场(C3-5#地块)总承包合同,由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建设城市之光广场(C3-5#地块),至债务重组日,账面应收账款218,601,100.00元,坏账准备20,873,360.00元,账面价值197,727,740.00元。子公司浙江建工与城博(宁波)置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城市之光广场(C3-5#地块)的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将城市之光C3-5#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的在建工程所有权转让给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本公司账面对城博(宁波)置业有限公司的城市之光广场(C3-5#地块)的应收账款21,860.11万元做为支付对价,后续本公司就该部分应收账款向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享有收款权,并对城市之光广场(C3-5#地块)进行续建。后续项目开盘销售后,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销售回款情况,向本公司支付续建工程款及21,860.11万元。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2年05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36,750.12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36,750.12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新昌县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 | 2022年04月28日 | 64,895 | 2018年12月26日 | 49,612.6 | 连带责任保证 | 10年2个月 | 否 | 是 |
司 | ||||||||||
长兴建图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8日 | 71,280 | 2019年02月01日 | 39,897 | 连带责任保证 | 13年8个月 | 否 | 是 | ||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04月28日 | 50,000 | 2021年09月01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4个月 | 否 | 是 | ||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04月28日 | 60,000 | 2022年09月26日 | 35,455.43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是 | ||
浙建(兰溪)矿业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8日 | 54,300 | 2022年01月01日 | 54,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5年 | 否 | 是 | ||
浙建(兰溪)矿业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8日 | 60,000 | 2022年01月01日 | 6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5年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43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513,943.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43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719,298.42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华营建筑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8日 | 71,807.1 | 2020年05月27日 | 71,807.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固定期限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47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6,6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47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180,748.14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936,750.12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520,543.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936,750.12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900,046.56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 | 108.56% |
产的比例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793,405.42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468,796.56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262,201.98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0日、2月14日、2月17日、2月22日、3月16日、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2022-005、2022-006)、《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2022-012、2022-013)。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47号),要求公司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公司已按照《关注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回函,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二)公司股票自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21日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因股价异常波动,为维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停牌核查。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浙江建投,证券代码:002761)自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并于2022年3月1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三) 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 2022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1,081,340,098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216,268,019.6元,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8月4日实施完毕,具体请见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四)2022年10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的通知》(深证会〔2022〕360号),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本次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后,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761,证券简称:浙江建投)自2022年10月24日起列入融资融券标的股票。
(五)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可转债相关议案,2023年1月19日正式上报证监会,并取得受理清单,2023年3月1日上报深交所,并于3月29日完成深交所对可转债项目第一轮问询回复工作并披露及申报。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4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为加快化解公司涉及中国恒大集团及下属公司应收款项逾期问题,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建工拟与中国恒大集团下属控股公司杭州晶立置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在建工程三方转让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二)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6月17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为加快化解公司涉及中国恒大集团及下属公司应收款项逾期问题,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建工拟与中国恒大集团下属控股公司城博(宁波)置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在建工程三方转让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三)因杭州市拱墅区华丰单元XC1005-11地块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地下社会停车库工程建设项目需要,经下发改经信〔2019〕10号文件批准,公司子公司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的房屋、土地及附属物属于该项目红线范围内。经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等相关政策规定,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鉴证由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浙江三建全货币补偿相关
事宜,本次补偿金额合计233,330,021元。详见公司与2022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拟签订〈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38,002,098 | 77.50% | 0 | 0 | 0 | -249,258,336 | -249,258,336 | 588,743,762 | 54.45%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636,678,059 | 58.88% | 0 | 0 | 0 | -249,258,336 | -249,258,336 | 387,419,723 | 35.83% |
3、其他内资持股 | 67,108,013 | 6.21% | 0 | 0 | 0 | 0 | 0 | 67,108,013 | 6.21%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67,108,013 | 6.21% | 0 | 0 | 0 | 0 | 0 | 67,108,013 | 6.21%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外资持股 | 134,216,026 | 12.41% | 0 | 0 | 0 | 0 | 0 | 134,216,026 | 12.41%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34,216,026 | 12.41% | 0 | 0 | 0 | 0 | 0 | 134,216,026 | 12.41%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3,338,000 | 22.50% | 0 | 0 | 0 | 249,258,336 | 249,258,336 | 492,596,336 | 45.55% |
1、人民币普通股 | 243,338,000 | 22.50% | 0 | 0 | 0 | 249,258,336 | 249,258,336 | 492,596,336 | 45.55%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1,081,340,098 | 100.00% | 0 | 0 | 0 | 0 | 0 | 1,081,340,098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吸收合并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58 号),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 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公司向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340,444,114股股份、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24,629,168股股份、向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24,629,168股股份、向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67,108,013股股份、向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发行67,108,013股股份、向鸿运建筑有限公司发行67,108,013股股份、向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发行46,975,609股股份吸收合并浙建集团。同时,浙建集团持有的公司103,462,000 股股份予以注销。上述所涉及的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4月24日上市,该次发行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作出相关股份锁定承诺:1、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而认购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多喜爱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前述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多喜爱送红股、转增股本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承诺执行,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并与上述股份同时解锁。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4、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报告期内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变动股数合计为249,258,336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变动股数为249,258,336股,上述股份变动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解除限售。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详见“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24,629,168 | 0 | 124,629,168 | 0 | 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非公发股份,承诺锁定期为24个月 | 2022年4月25日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124,629,168 | 0 | 124,629,168 | 0 | 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非公发股份,承诺锁定期为24个月 | 2022年4月25日 |
合计 | 249,258,336 | 0 | 249,258,336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8,69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4,10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省国有资 | 国有法人 | 37.90% | 409,856,084 | 0 | 340,444,114 | 69,411,970 |
本运营有限公 司 | ||||||||
工银金融资产 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9.31% | 100,619,168 | -24,010,000 | 0 | 100,619,168 | ||
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 国有法人 | 8.53% | 92,250,068 | -32,379,100 | 0 | 92,250,068 | ||
浙江建阳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21% | 67,108,013 | 0 | 67,108,013 | 0 | ||
迪臣發展國際 集團投資有限 公司 | 境外法人 | 6.21% | 67,108,013 | 0 | 67,108,013 | 0 | ||
鴻運建築有限 公司 | 境外法人 | 6.21% | 67,108,013 | 0 | 67,108,013 | 0 | ||
浙江省财务开 发有限责任公 司 | 国有法人 | 4.34% | 46,975,609 | 0 | 46,975,609 | 0 | ||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 发中证基建工 程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 其他 | 0.39% | 4,171,403 | 4,171,403 | 0 | 4,171,403 | ||
浙江同兴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08% | 888,800 | -361,200 | 0 | 888,800 | ||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信 诚中证基建工 程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 OF) | 其他 | 0.08% | 883,500 | 883,500 | 0 | 883,5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 | 无 |
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迪臣發展國際集團投資有限公司、鴻運建築有限公司、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100,619,16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619,168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92,250,068 | 人民币普通股 | 92,250,068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69,411,97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411,97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 4,171,403 | 人民币普通股 | 4,171,403 |
浙江同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88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88,8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 OF) | 88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83,500 |
黄世霖 | 71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0,300 |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 | 545,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5,1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3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9,000 |
陈宝明 | 53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8,2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迪臣發展國際集團投資有限公司、鴻運建築有限公司、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姜杨剑 | 2007年02月15日 | 91330000798592788H | 投资与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与处置,股权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金融信息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截至2022年底,持有物产中大(600704)1,320,343,025股,占比25.41%;持有浙江建投(002761)409,856,084股,占比37.9%;持有哈药股份(600664)800,162股,占比0.03%;持有浙江交科(002061)32,180,589股,占比2.34%;持有浙江国资ETF(515760)24,710,637份额,占比12.06%;通过浙江建投公司间接持有香港华营建筑(01582.HK)27.38%的股份。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无 | 无 | 无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19浙建01 | 149016.SZ | 2019年12月23日 | 2019年12月25日 | 2024年12月25日 | 0.00 | 4.30%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深交所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 20浙建Y1 | 149068.SZ | 2020年03月23日 | 2020年03月25日 | 9999年09月09日 | 1,000,000,000.00 | 5.30% | 按年付息,无固定到期期限 | 深交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19浙建01”和“20浙建Y1”两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 | ||||||||
适用的交易机制 | “19浙建01”和“20浙建Y1”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采用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的交易机制 |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如有)和应对措施 | 报告期内,“19浙建01”和“20浙建Y1”不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19浙建01”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最终投资者选择将本期债券全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后续将“19浙建01”回售部分支付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于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2年12月26日。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9浙建0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摘牌日为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5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3、中介机构的情况
债券项目名称 |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中介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9浙建01 |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8/11楼;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15楼;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7号3幢1层C区113室 | 翁伟、王福康 | 陈江;王淳莹;翁伟;曹梅芳 | 010-65051166;0571-87901111;0571-89722560;021-60330988 |
20浙建Y1 |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8/11楼;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15楼;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7号3幢1层C区113室 | 翁伟、王福康 | 陈江;王淳莹;翁伟;曹梅芳 | 010-65051166;0571-87901111;0571-89722560;021-60330988 |
报告期内上述机构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债券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19浙建01 | 800,000,000. | 800,000,000. | 0.00 | 正常 | 无 | 是 |
00 | 00 | |||||
20浙建Y1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0.00 | 正常 | 无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适用 □不适用“20浙建Y1”募集资金10%用于公司湖北区域相关工程项目建设支出,促进相关工程项目早日启动,保障上下游企业的正常营运生产。公司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适用 ?不适用
5、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19浙建01”和“20浙建Y1”为无担保债券。报告期内,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和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担保情况未发生变更。
(2)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报告期内,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利息及兑付债券本金。
2022年3月25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成功完成年度付息;2022年12月26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成功完成年度付息及全额回售。
(3)专项偿债账户
随着浙建集团借壳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项目持续推进,浙建集团已于2021年6月23日完成税务注销和2021年6月25日完成工商注销并完成了变更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登记机关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因原浙建集团已整体注销,后续偿付债券本息的银行账户由实施债务承继的浙江建投重新开立,专项账户变更情况如下所示:
账户情况/债券情况 | 19浙建01 | 20浙建Y1 |
变更前账户
变更前账户 | 原账号 | 1202021219900391490 | 3301040160009024897 |
原开户行 | 工行杭州武林支行 | 杭州银行西城支行 | |
原户名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变更后账户 | 新账号 | 1202021219900404307 | 3301040160018111115 |
新开户行 | 工行杭州武林支行 | 杭州银行西城支行 | |
新户名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3日,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签订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0年3月23日,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签订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19浙建01”和“20浙建Y1”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由主承销商直接将款项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在专项账户内进行。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2浙江建投SCP001 | 012282590 | 2022年07月21日 | 2022年07月22日 | 2023年01月12日 | 500,000,000.00 | 2.39% | 到期还本付息 | 银行间市场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22浙江建投SCP002 | 012282955 | 2022年08月19日 | 2022年08月22日 | 2023年02月18日 | 500,000,000.00 | 2.10% | 到期还本付息 | 银行间市场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2浙建投MTN001 | 102282054 | 2022年09月02日 | 2022年09月06日 | 2099年12月31日 | 900,000,000.00 | 5.00% | 到期还本付息 | 银行间市场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无 | ||||||||
适用的交易机制 | 无 |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如有)和应对措施 | 无 |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中介机构的情况
债券项目名称 |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中介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22浙江建投SCP001 | 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银行大厦15楼;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11;杭州市西溪路128号6楼;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60101 | 王福康、陈晓东;胡超、李鹏 | 钟波;吕崇华;王淳莹;王福康;胡超;李鹏;何川 | 0571-87379693;0571-87901110;0571-87922560 0571-85389370; 010-66428877 |
22浙江建投SCP002 | 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银行大厦15楼;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11;杭州市西溪路128号6楼;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60101 | 王福康、陈晓东;胡超、李鹏 | 钟波;张天逸;吕崇华;叶子菁;王福康;胡超;李鹏;何川 | 0571-87379693; 010-66635908 0571-87901110;0571-87922560 0571-85389370; 010-66428877 |
22浙建投MTN001 | 主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院一号楼长安兴融中心;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大街1号;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11;杭州市西溪路128号6楼;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60101 | 王福康、陈晓东;胡超、李鹏 | 林冠良;于亮;罗帆;魏尧;吕崇华;王淳莹;王福康;胡超;李鹏;何川 | 010-67594501; 0571-85314253; 0571-85314681; 010-66591814; 0571-87901110;0571-87922560 0571-85389370; 010-66428877 |
报告期内上述机构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债券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22浙江建投SCP001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0.00 | 无 | 是 | |
22浙江建投SCP002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0.00 | 无 | 是 | |
22浙建投MTN001 | 900,000,000.00 | 900,000,000.00 | 0.00 | 无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适用 ?不适用
5、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 ?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0.912 | 0.9355 | -2.51% |
资产负债率 | 90.79% | 91.52% | -0.73% |
速动比率 | 0.5007 | 0.6076 | -17.59%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76,821.7 | 100,495.8 | -23.56%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3.05% | 3.42% | -0.37% |
利息保障倍数 | 2.57 | 2.56 | 0.39%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4.64 | 2.3 | 101.74%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96 | 2.98 | -0.67%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4月27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大华审字[2023]003670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鹏、朱幸垚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3]003670号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投)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浙江建投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浙江建投,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建筑施工收入确认
2.应收账款减值
3.应收PPP项目工程款减值
(一)建筑施工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五)和附注七注释47。浙江建投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建筑施工收入。2022年度,浙江建投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985.35亿元,其中建筑施工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42.4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5.50%。 由于营业收入是浙江建投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浙江建投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管理层需要对建筑施工业务的合同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对实际发生成本进行及时入账,根据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同时,管理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评估和修订合同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并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因此,我们将建筑施工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建筑施工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预计总成本的编制、审核及变更的流程以及相关控制程序;
(3) 检查主要的建筑施工合同,检查预计总收入,评价管理层对预计总收入的估计是否充分;
(4) 抽查重要工程项目预算总成本的明细并评价预算总成本编制所基于的假设是否合理;
(5) 选取样本,复核累计工程施工成本发生额,并对本年度发生的工程施工成本进行测试; (6) 对预计总成本、预计总收入或毛利率水平发生异常波动的大额项目实施询问、分析性复核等相关程序;
(7) 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是否存在合同总成本超过总收入情况并计提相关合同预计损失; (8) 选取样本,复核建筑施工项目履约进度计算表,重新计算并核实工程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收入成本核算是否准确; (9) 抽取部分施工合同样本,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看,与工程管理部门讨论确认工程履约进度,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比较,对异常偏差执行进一步的检查程序; (10) 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的项目状态进行函证,其中包括:项目名称、合同总额、累计已收到的工程款项、累计已开具的建筑业发票金额等;
(11) 检查与建筑施工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营业收入的确认符合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二)应收账款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2及附注七注释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建投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335.15亿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
43.56亿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91.59亿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款项性质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 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三)应收PPP项目工程款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41)及附注七注释11、12、2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建投应收PPP项目工程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63.78亿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63.78亿元,分别列示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7.90亿元、长期应收款114.83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31.05亿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PPP项目工程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基于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历史信用损失情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等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由于应收PPP项目工程款金额重大,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时涉及管理层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我们将应收PPP项目工程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PPP项目工程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PPP项目工程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PPP项目工程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PPP项目工程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3) 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4) 检查与应收PPP项目工程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关于应收PPP项目工程款减值准备的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四、其他信息
浙江建投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浙江建投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浙江建投管理层负责评估浙江建投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浙江建投、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浙江建投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浙江建投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浙江建投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浙江建投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
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大华审字[2023] 003670 号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项目合伙人) | 李鹏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朱幸垚 |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616,334,731.01 | 7,528,154,009.0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07,372,446.98 | 367,934,804.79 |
应收账款 | 29,158,858,955.08 | 32,408,294,381.80 |
应收款项融资 | 504,558,208.77 | 306,148,348.37 |
预付款项 | 1,040,955,644.02 | 1,211,179,365.2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571,055,235.10 | 2,341,160,433.5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082,939,643.94 | 1,258,288,911.76 |
合同资产 | 36,260,351,200.34 | 24,723,566,913.35 |
持有待售资产 | 42,723,517.42 | 7,699,640.8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103,217,063.96 | 2,577,540,913.82 |
其他流动资产 | 1,108,607,662.44 | 1,389,183,607.93 |
流动资产合计 | 82,796,974,309.06 | 74,119,151,330.4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2,719,065,676.08 | 12,382,589,853.05 |
长期股权投资 | 1,423,512,185.65 | 223,066,375.8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3,421,427.55 | 58,195,013.8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92,930,664.66 | 370,457,993.31 |
固定资产 | 2,679,818,840.51 | 2,412,471,946.07 |
在建工程 | 179,866,559.46 | 329,135,418.0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43,870,387.51 | 201,587,804.99 |
无形资产 | 2,262,150,895.31 | 724,509,556.2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76,665,586.22 | 182,818,982.18 |
长期待摊费用 | 57,024,997.36 | 59,718,775.5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43,483,169.10 | 883,051,783.7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901,051,902.34 | 7,299,022,197.4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322,862,291.75 | 25,126,625,700.27 |
资产总计 | 111,119,836,600.81 | 99,245,777,030.7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997,100,058.06 | 8,088,701,909.9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82,233,843.00 | 1,345,947,693.51 |
应付账款 | 60,963,600,752.43 | 51,168,997,688.97 |
预收款项 | 22,511,601.53 | 15,589,337.91 |
合同负债 | 5,119,810,070.46 | 3,136,284,375.2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45,682,710.49 | 399,694,966.15 |
应交税费 | 796,918,871.44 | 951,743,946.68 |
其他应付款 | 9,502,197,305.56 | 8,832,500,198.53 |
其中:应付利息 | 92,372.01 | |
应付股利 | 15,956,665.36 | 6,454,953.7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31,915,336.41 | 1,636,161,498.18 |
其他流动负债 | 5,425,261,283.61 | 3,654,733,427.18 |
流动负债合计 | 90,787,231,832.99 | 79,230,355,042.2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9,462,660,610.84 | 10,455,149,085.33 |
应付债券 | 800,573,333.3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56,670,009.13 | 119,096,878.11 |
长期应付款 | 336,240,192.99 | 62,439,910.9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9,240,271.19 | 44,904,155.22 |
递延收益 | 107,003,053.76 | 110,429,407.3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847,743.90 | 10,093,457.1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101,661,881.81 | 11,602,686,227.37 |
负债合计 | 100,888,893,714.80 | 90,833,041,269.6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81,340,098.00 | 1,081,340,09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898,224,905.66 | 998,584,905.66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1,898,224,905.66 | 998,584,905.66 |
资本公积 | 908,869,484.84 | 906,561,982.1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8,574,334.08 | -23,968,473.81 |
专项储备 | 22,359,370.31 | 18,626,520.44 |
盈余公积 | 272,415,076.30 | 234,632,754.3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146,309,759.01 | 3,479,997,551.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290,944,360.04 | 6,695,775,338.40 |
少数股东权益 | 1,939,998,525.97 | 1,716,960,422.7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230,942,886.01 | 8,412,735,761.1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1,119,836,600.81 | 99,245,777,030.70 |
法定代表人:沈德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志祥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17,350,476.01 | 1,407,761,585.6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936,467,520.88 | 406,014,935.37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0,000.00 | |
预付款项 | 151,260,531.78 | 155,581,294.30 |
其他应收款 | 3,028,267,672.37 | 2,423,744,695.5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4,000,000.00 | |
存货 | 9,139,182.76 | 11,183,282.27 |
合同资产 | 1,025,803,096.68 | 2,300,705,886.47 |
持有待售资产 | 282,224.8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97,869,098.70 | 518,279,859.08 |
其他流动资产 | 94,723,171.55 | 83,695,508.03 |
流动资产合计 | 7,661,880,750.73 | 7,307,249,271.51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174,004,924.13 | 957,479,127.50 |
长期股权投资 | 8,105,402,297.53 | 7,412,973,437.5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100,000.00 | 4,68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5,279,953.95 | 25,901,500.29 |
固定资产 | 73,963,324.24 | 70,636,264.82 |
在建工程 | 3,186,323.35 | 6,950,898.4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09,243.80 | |
无形资产 | 11,668,563.61 | 3,003,815.7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132,194.25 | 7,101,893.5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703,735.63 | 19,380,938.1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48,303,874.2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087,154,434.70 | 8,508,107,875.96 |
资产总计 | 17,749,035,185.43 | 15,815,357,147.4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756,258,458.33 | 3,058,110,775.68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5,000,000.00 | 112,900,000.00 |
应付账款 | 2,138,674,116.22 | 1,911,290,823.83 |
预收款项 | 3,622.53 | 242,706.75 |
合同负债 | 294,254,844.68 | 446,771,410.77 |
应付职工薪酬 | 48,381,040.87 | 36,222,002.25 |
应交税费 | 28,606,905.98 | 47,092,884.63 |
其他应付款 | 5,529,859,389.32 | 4,156,367,736.4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400,723.0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35,432,720.05 | 180,358,726.95 |
流动负债合计 | 12,056,471,097.98 | 9,954,757,790.3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72,121,371.84 | |
应付债券 | 800,573,333.3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855,023,040.92 | 855,023,040.9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7,094,488.20 | 20,825,898.47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72,117,529.12 | 2,048,543,644.59 |
负债合计 | 12,928,588,627.10 | 12,003,301,434.9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81,340,098.00 | 1,081,340,09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898,224,905.66 | 998,584,905.66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1,898,224,905.66 | 998,584,905.66 |
资本公积 | 343,460,264.33 | 343,460,264.3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95,645.77 | |
盈余公积 | 272,415,076.30 | 234,632,754.33 |
未分配利润 | 1,224,810,568.27 | 1,154,037,690.1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820,446,558.33 | 3,812,055,712.4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749,035,185.43 | 15,815,357,147.47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8,535,127,572.86 | 95,334,954,933.30 |
其中:营业收入 | 98,535,127,572.86 | 95,334,954,933.3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5,924,911,466.87 | 92,642,123,390.26 |
其中:营业成本 | 93,490,035,186.49 | 90,392,234,740.2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50,712,930.18 | 252,647,048.33 |
销售费用 | 27,149,291.49 | 30,814,312.95 |
管理费用 | 1,804,878,749.84 | 1,687,666,993.22 |
研发费用 | 526,612,909.35 | 336,041,590.13 |
财务费用 | -174,477,600.48 | -57,281,294.66 |
其中:利息费用 | 1,037,368,773.88 | 1,041,313,360.49 |
利息收入 | 1,239,453,338.43 | 1,130,234,627.88 |
加:其他收益 | 55,525,156.03 | 54,481,919.9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5,685,485.77 | 53,797,049.6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238,774.05 | -1,671,956.1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77,113,479.03 | -1,081,250,321.3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2,880,159.20 | -294,280,208.8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4,387,134.27 | 59,552,780.7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74,449,272.29 | 1,485,132,763.24 |
加:营业外收入 | 73,971,128.71 | 183,797,688.23 |
减:营业外支出 | 14,815,471.67 | 44,924,499.6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33,604,929.33 | 1,624,005,951.84 |
减:所得税费用 | 422,834,924.42 | 355,999,523.3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10,770,004.91 | 1,268,006,428.4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10,759,492.89 | 1,267,798,793.54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512.02 | 207,634.93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69,079,907.05 | 1,046,404,449.02 |
2.少数股东损益 | 241,690,097.86 | 221,601,979.45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245,636.62 | -8,189,687.87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605,860.27 | -2,344,546.22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3,586.33 | 2,094,758.71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23,586.33 | 2,094,758.71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182,273.94 | -4,439,304.93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4,182,273.94 | -4,439,304.93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360,223.65 | -5,845,141.65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07,524,368.29 | 1,259,816,740.6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54,474,046.78 | 1,044,059,902.80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3,050,321.51 | 215,756,837.80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8500 | 0.920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8500 | 0.920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沈德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志祥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474,893,316.86 | 1,389,826,086.67 |
减:营业成本 | 2,320,396,360.77 | 1,328,538,290.17 |
税金及附加 | 12,948,937.64 | 7,331,277.67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99,356,714.73 | 110,937,589.15 |
研发费用 | 10,975,693.20 | -414,745.13 |
财务费用 | 43,330,005.36 | -45,869,214.02 |
其中:利息费用 | 226,886,674.22 | 87,278,023.67 |
利息收入 | 187,663,205.12 | 133,489,224.00 |
加:其他收益 | 5,520,079.29 | 4,162,3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19,427,737.45 | 366,092,928.1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450,128.03 | 224,689.8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7,084,837.31 | -2,495,343.2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92,679.7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224,464.55 | -9,915.0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85,080,369.38 | 357,052,858.65 |
加:营业外收入 | 4,401,853.57 | 11,371,997.29 |
减:营业外支出 | 1,208,876.71 | 7,237,277.8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88,273,346.24 | 361,187,578.10 |
减:所得税费用 | 10,450,126.57 | 13,072,233.8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7,823,219.67 | 348,115,344.2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7,823,219.67 | 348,115,344.22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77,823,219.67 | 348,115,344.2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6,746,873,245.14 | 89,442,957,929.66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37,181,569.69 | 127,244,013.7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52,603,838.48 | 7,785,309,963.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336,658,653.31 | 97,355,511,906.3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9,152,116,450.06 | 86,436,907,586.49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753,219,556.40 | 3,717,927,822.8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68,502,528.64 | 1,873,424,381.2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01,792,274.77 | 4,442,273,214.5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1,175,630,809.87 | 96,470,533,005.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61,027,843.44 | 884,978,901.3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3,000,000.00 | 192,701,378.21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000,022.46 | 61,029,212.5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3,491,003.48 | 75,919,036.2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6,080,680.78 | 35,440,526.62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3,798,768.38 | 379,226,627.7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0,370,475.10 | 744,316,781.4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31,675,334.28 | 2,022,107,287.3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15,210,475.13 | 102,908,656.41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7,500,000.00 | 220,553,072.17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3,183,350.68 | 716,302,679.9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77,569,160.09 | 3,061,871,695.9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87,198,684.99 | -2,317,554,914.5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3,770,000.00 | 35,0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3,770,000.00 | 35,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447,756,553.68 | 14,086,614,623.16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44,243,666.67 | 2,963,384,536.1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415,770,220.35 | 17,084,999,159.3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144,179,699.23 | 13,315,536,621.6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75,116,024.08 | 1,256,648,573.6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80,739,928.17 | 58,957,810.8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44,322,432.87 | 2,762,543,041.3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963,618,156.18 | 17,334,728,236.6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7,847,935.83 | -249,729,077.2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243,915.21 | -4,440,772.2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8,225,137.83 | -1,686,745,862.6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76,830,574.40 | 8,463,576,437.0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915,055,712.23 | 6,776,830,574.4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509,434,670.92 | 1,678,886,278.24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7,611,531.49 | 1,084,698.9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90,134,465.10 | 338,925,271.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27,180,667.51 | 2,018,896,248.2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26,681,661.95 | 1,511,404,950.1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2,864,104.66 | 64,092,627.2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2,869,150.74 | 28,509,183.1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87,983,578.96 | 376,806,321.5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80,398,496.31 | 1,980,813,082.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6,782,171.20 | 38,083,166.1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8,509,506.9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9,065,450.58 | 213,489,946.1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91,711.86 | 36,921.72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308,368,080.55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40,983,132.18 | 1,366,274,211.5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91,640,294.62 | 2,996,678,666.9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751,416.24 | 6,915,043.0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87,227,492.96 | 440,457,397.57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26,368,964.00 | 1,316,143,129.0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27,347,873.20 | 1,763,515,569.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5,707,578.58 | 1,233,163,097.2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100,000,000.00 | 2,27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89,492,500.00 | 1,716,414,716.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89,492,500.00 | 3,986,414,716.3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578,612,537.27 | 2,437,207,043.6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54,591,841.79 | 331,722,313.2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21,328,075.39 | 1,339,295,724.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254,532,454.45 | 4,108,225,081.5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4,960,045.55 | -121,810,365.2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106,825.8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2,927,812.31 | 1,149,435,898.2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49,979,809.49 | 543,911.2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92,907,621.80 | 1,149,979,809.4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81,340,098.00 | 998,584,905.66 | 906,561,982.17 | -23,968,473.81 | 18,626,520.44 | 234,632,754.33 | 3,479,997,551.61 | 6,695,775,338.40 | 1,716,960,422.70 | 8,412,735,761.1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1,340,098.00 | 998,584,905.66 | 906,561,982.17 | -23,968,473.81 | 18,626,520.44 | 234,632,754.33 | 3,479,997,551.61 | 6,695,775,338.40 | 1,716,960,422.70 | 8,412,735,761.1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99,640,000.00 | 2,307,502.67 | -14,605,860.27 | 3,732,849.87 | 37,782,321.97 | 666,312,207.40 | 1,595,169,021.64 | 223,038,103.27 | 1,818,207,124.9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605,860.27 | 969,079,907.05 | 954,474,046.78 | 253,050,321.51 | 1,207,524,368.2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99,640,000.00 | 899,640,000.00 | 63,768,698.08 | 963,408,698.08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1,270,000.00 | 101,27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899,640,000.00 | 899,640,000.00 | 899,640,0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7,501,301.92 | -37,501,301.92 | |||||||||||||
(三)利润分配 | 37,782,321.97 | -307,050,341.57 | -269,268,019.60 | -93,043,474.03 | -362,311,493.6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7,782,321.97 | -37,782,321.9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6,268,019.60 | -216,268,019.60 | -93,043,474.03 | -309,311,493.63 | |||||||||||
4.其他 | -53,000,000.00 | -53,000,000.00 | -53,000,000.00 | ||||||||||||
(四 | 2,30 | 2,30 | - |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7,502.67 | 7,502.67 | 2,307,502.67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2,307,502.67 | 2,307,502.67 | -2,307,502.67 | ||||||||||||
(五)专项储备 | 3,732,849.87 | 3,732,849.87 | 162,996.01 | 3,895,845.88 | |||||||||||
1.本期提取 | 1,263,345,942.46 | 1,161,345,025.01 | 203,517,028.53 | 1,364,862,053.54 | |||||||||||
2. | - | - | - | - |
本期使用 | 1,259,613,092.59 | 1,157,612,175.14 | 203,354,032.52 | 1,360,966,207.66 | |||||||||||
(六)其他 | 4,282,641.92 | 4,282,641.92 | 1,407,064.37 | 5,689,706.2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81,340,098.00 | 1,898,224,905.66 | 908,869,484.84 | -38,574,334.08 | 22,359,370.31 | 272,415,076.30 | 4,146,309,759.01 | 8,290,944,360.04 | 1,939,998,525.97 | 10,230,942,886.01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13,824,531.00 | 998,500,000.00 | 776,099,306.35 | -21,623,927.59 | 15,447,596.25 | 188,745,114.24 | 2,748,748,762.28 | 5,919,741,382.53 | 1,540,131,292.20 | 7,459,872,674.7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13,824,531.00 | 998,500,000.00 | 776,099,306.35 | -21,623,927.59 | 15,447,596.25 | 188,745,114.24 | 2,748,748,762.28 | 5,919,741,382.53 | 1,540,131,292.20 | 7,459,872,674.7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132,484,433.00 | 84,905.66 | 130,462,675.82 | -2,344,546.22 | 3,178,924.19 | 45,887,640.09 | 731,248,789.33 | 776,033,955.87 | 176,829,130.50 | 952,863,086.37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44,546.22 | 1,046,404,449.02 | 1,044,059,902.80 | 215,756,837.80 | 1,259,816,740.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21,757.18 | -2,021,757.18 | 19,218,013.40 | 17,196,256.2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5,353,595.22 | 35,353,595.2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021,757.18 | -2,021,757.18 | -16,135,581.82 | -18,157,339.00 | |||||||||||
(三)利润分配 | 84,905.66 | 45,887,640.09 | -315,155,659.69 | -269,183,113.94 | -58,145,720.70 | -327,328,834.6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5,887,640.09 | -45,887,640.09 | |||||||||||||
2.提取一般 |
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6,268,019.60 | -216,268,019.60 | -58,145,720.70 | -274,413,740.30 | |||||||||||
4.其他 | 84,905.66 | -53,000,000.00 | -52,915,094.34 | -52,915,094.34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32,484,433.00 | 132,484,433.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 |
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132,484,433.00 | 132,484,433.00 | |||||||||||||
(五)专项储备 | 3,178,924.19 | 3,178,924.19 | 3,178,924.19 | ||||||||||||
1.本期提取 | 1,043,483,381.09 | 1,043,483,381.09 | 1,043,483,381.09 | ||||||||||||
2.本期使用 | -1,040,304,456.90 | -1,040,304,456.90 | -1,040,304,456.9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81,340,098.00 | 998,584,905.66 | 906,561,982.17 | -23,968,473.81 | 18,626,520.44 | 234,632,754.33 | 3,479,997,551.61 | 6,695,775,338.40 | 1,716,960,422.70 | 8,412,735,761.10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81,340,098.00 | 998,584,905.66 | 343,460,264.33 | 234,632,754.33 | 1,154,037,690.17 | 3,812,055,712.4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 |
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1,340,098.00 | 998,584,905.66 | 343,460,264.33 | 234,632,754.33 | 1,154,037,690.17 | 3,812,055,712.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99,640,000.00 | 195,645.77 | 37,782,321.97 | 70,772,878.10 | 1,008,390,845.8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77,823,219.67 | 377,823,219.6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99,640,000.00 | 899,64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899,640,000.00 | 899,640,0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7,782,321.97 | -307,050,341.57 | -269,268,019.60 |
1.提取盈余公积 | 37,782,321.97 | -37,782,321.9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6,268,019.60 | -216,268,019.60 | ||||||||||
3.其他 | -53,000,000.00 | -53,000,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
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95,645.77 | 195,645.77 | ||||||||||
1.本期提取 | 1,640,203.53 | 1,640,203.53 | ||||||||||
2.本期使用 | -1,444,557.76 | -1,444,557.7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81,340,098.00 | 1,898,224,905.66 | 343,460,264.33 | 195,645.77 | 272,415,076.30 | 1,224,810,568.27 | 4,820,446,558.33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81,340,098.00 | 5,311,862,547.74 | 60,923,995.99 | 285,636,468.68 | 6,739,763,110.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1,340,098.00 | 5,311,862,547.74 | 60,923,995.99 | 285,636,468.68 | 6,739,763,110.41 | |||||||
三、本期增减 | 998,584,905.66 | -4,968,402, | 173,708,758.34 | 868,401,221.49 | -2,927,707, |
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3.41 | 397.9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8,115,344.22 | 348,115,344.2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98,584,905.66 | -4,968,402,283.41 | 127,821,118.25 | 782,441,536.96 | -3,059,554,722.5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98,584,905.66 | -4,968,402,283.41 | 127,821,118.25 | 782,441,536.96 | -3,059,554,722.54 | |||||||
(三)利润分配 | 45,887,640.09 | -262,155,659.69 | -216,268,019.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5,887,640.09 | -45,887,640.09 | ||||||||||
2.对所有 | -216,2 | -216,2 |
者(或股东)的分配 | 68,019.60 | 68,019.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 |
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81,340,098.00 | 998,584,905.66 | 343,460,264.33 | 234,632,754.33 | 1,154,037,690.17 | 3,812,055,712.49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湖南多喜爱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喜爱纺织公司)整体变更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多喜爱纺织公司原名湖南多喜爱保健科技有限公司,系由自然人陈军和黄娅妮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12月21日取得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400002008907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5年6月,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60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2015年6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于2017年取得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000796858896G的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吸收合并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58号)核准,本公司向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集团)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8.002,098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8.69元股),并对浙建集团进行吸收合并。鉴于浙建集团于本次被吸收合并前持有的本公司103,462,00股股份将于本次吸收合并后应予以注销,本公司本次吸收合并浙建集团实际新增股份数为734,540,098股。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至1,081,340,098股。
2019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浙建集团签署了《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资产交割确认书》。本次置出资产交割日为2019年12月26日,自交割日起,浙建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将由本公司享有和承担。涉及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而该等资产暂未办理形式上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相关资产所涉及的各项权利、义务、风险及收益均自吸收合并交割日起概括转移至本公司,而不论该等资产是否已实际过户登记至本公司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浙建集团100.00%股权,公司最终控制方相应地变更为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运营公司)与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鸿运建筑有限公司、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构成的一致行动方。2020年4月23日,与重组交易相关的公司股份过户及公司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全部完成。2021年6月25日,公司完成对浙建集团母公司的吸收合并,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浙建集团母公司完成注销。浙建集团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在企业改制中有关问题的批复》浙政发[97]230号文)组建而成的浙江省政府直属国有独资公司,于1998年4月14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取得注册号为14291279-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21年6月28日,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信息文件。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000796858896G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81,340,098.00元。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081,340,098股,股票代码002761。
母公司为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建筑施工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建设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路桥工程、机场跑道、机械施工、设备安装;城乡规划编制服务;工程技术开发;建筑机械制造及设备租赁;建筑构配件生产、销售;机电设备、五金工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工程技术培训及咨询业务(不含营利性职业资格及职业技能培训);国际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及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52户,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以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1户,减少1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主要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86.95 | 86.95 |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75.27 | 75.27 |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75.22 | 75.22 |
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66.00 | 66.00 |
新疆阿拉尔上游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54.28 | 54.28 |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98.43 | 98.43 |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苏州浙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85.00 | 85.00 |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浙江建工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浙江浙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51.00 | 51.00 |
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93.74 | 93.74 |
太仓中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70.00 | 70.00 |
长兴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阿拉尔浙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60.00 | 60.00 |
安吉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90.00 | 90.00 |
遂昌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95.00 | 95.00 |
长兴浙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90.00 | 90.00 |
玉环市浙建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97.69 | 97.69 |
长兴浙建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新昌县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99.31 | 99.31 |
衢州市衢江区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70.00 | 70.00 |
绍兴市越城区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90.00 | 90.00 |
永嘉县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95.00 | 95.00 |
庆元县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绍兴市越城区浙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90.00 | 90.00 |
浙江浙建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浙建(兰溪)矿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浙江省建设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浙江建设投资(尼)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日中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中国浙江建设集团-日本株式会社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浙建集团(阿尔及利亚)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ZCIGC(RWANDA)CO.,LTD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浙江浙建云采贸易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96.83 | 96.83 |
浙江建投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90.52 | 90.52 |
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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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五[十五])、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方法(附注五[十二])、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五[二十三、二十七])、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附注五[二十二])、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五[三十五])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3)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4)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5)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
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①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经营租赁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4)减记金融资产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浙江建投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3、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履约保证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浙江建投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1)发出材料、设备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2)项目开发时,开发用土地按开发产品占地面积计算分摊计入项目的开发成本。
3)发出开发产品按建筑面积平均法核算。
4)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和周转房按公司同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分期平均摊销。
如果公共配套设施早于有关开发产品完工的,在公共配套设施完工决算后,按有关开发项目的建筑面积分配计入有关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如果公共配套设施晚于有关开发产品完工的,则先由有关开发产品预提公共配套设施费,待公共配套设施完工决算后再按实际发生数与预提数之间的差额调整有关开发产品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按预计使用次数或年限分次或分期进行摊销,具体摊销年限如下:
资产类别 | 摊销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摊销率 |
钢管及扣件 | 5-15 | 5、10、20 | 5.33-19 |
盘扣 | 5-15 | 5、10、20 | 5.33-19 |
钢质支架及钢板 | 5-10 | 5、10、20 | 8-19 |
临设一体化设施等 | 3-10 | 3、5 | 9.7-31.67 |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17、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9、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20、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PPP项目投资款组合 |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长期应收款——PPP项目投资款组合 | ||
其他非流动资产——PPP项目投资款组合 |
21、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2)权益法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4)成本法转权益法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5)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土地使用权 | 40 | 2.5 | |
房屋建筑物 | 27~50 | 3~5 | 1.86~3.52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70 | 3%—5% | 1.36%—4.85%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20 | 3%—5% | 4.75%—32.33%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5 | 3%—20% | 5.33%—32.33%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12 | 3%—5% | 7.92%—24.25% |
临时设施 [注] | 其他 |
[注]临时设施按工程项目实际工期进行摊销,不留残值。
(3)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4)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4、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
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7、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车位使用权、特许经营权、专利权、特许权,采矿权等。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土地使用权 | 40~50 |
软件 | 2~10 |
车位使用权 | 10 |
特许经营权 | 11~30 |
专利权 | 10 |
特许权[注1] | 工程项目预计施工年限 |
采矿权[注2] |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 |
[注1]系工程弃方统料采购权。
[注2]采矿权采用产量法摊销。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8、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30、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1、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2、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3、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4、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5、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建筑施工业务
(2)建材、塔吊、钢结构销售
(3)PPP项目收入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
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建筑施工业务
公司提供建筑施工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建材、塔吊、钢结构销售
公司建材、塔吊、钢结构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收入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3)PPP项目收入
详见本附注五-(42)PPP项目合同。
36、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8、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2)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公司将部分应收款项证券化,一般将这些资产出售给发行方,然后再由其向投资者发行证券。本公司根据在被转让金融资产中保留的风险和收益程度,部分或整体终止确认该类金融资产。
在运用证券化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时,本公司已考虑转移至其他实体的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以及本公司对该实体行使控制权的程度;1)当本公司已经转移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当本公司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公司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3)如本公司并未转移或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公司考虑对该金融资产是否存在控制。如果本公司并未保留控制权,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把在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及义务分别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如本公司保留控制权,则根据对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产。
(3)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 经过董事会审议 | |
本公司自2022年12月13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 经过董事会审议 |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
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期期初报表项目无影响。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期期初报表项目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1、其他
(1)PPP项目合同
PPP项目合同,是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特征(以下简称“双特征”):1)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2)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双控制”):1)政府方控制或管制社会资本方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2)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PPP合同项下通常包括建设、运营及移交活动。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本公司提供多项服务(如既提供PPP项目资产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的运营服务、维护服务)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自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在建设阶段,本公司提供建造服务(含建设和改扩建,下同)或发包给其他方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定本公司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若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建造服务收入按照收取或有权收取的对价计量,并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合同资产。在运营阶段,本公司分别以下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1)根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本公司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在本公司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款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2)根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本公司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运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发生的日常维护或修理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
在PPP项目资产的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本公司在相关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将其予以资本化,并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至无形资产。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借款费用,本公司均应予以费用化。
合同规定本公司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中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部分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销售或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除外);销售劳务;销售或者进口;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 | 13%、9%、6%、5%、3% |
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其他应税销售服务行为;简易计税方法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详见下表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1.5%、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1.5%、2%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土地增值税 | 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产生的增值额 | 按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0%~6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浙江省建材集团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 0.15 |
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 0.15 |
浙江建工绿智钢结构有限公司 | 0.15 |
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0.15 |
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0.15 |
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0.15 |
浙江建装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核定征收 |
浙江省建设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0.165 |
ZCIGC(RWANDA)CO.,LTD | 0.3 |
中国浙江建设集团·日本株式会社 | 0.3 |
日中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0.3 |
浙江建设投资(尼)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0.3 |
西藏大成交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西藏大成交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系在西藏注册并经营的公司,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的《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藏政发〔2022〕11号),对从事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符合条件的免缴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因此,西藏大成2022年度按9%的实际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浙江鹏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主营业务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的规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年度,公司处于免税期。 |
龙游大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主营业务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的规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年度,公司处于免税期。 |
中卫卫民黄河大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主营业务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的规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年度,公司处于免税 |
期。 | |
江山大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主营业务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的规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年度,公司处于免税期。 |
浙江旭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主营业务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的规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年度,公司处于免税期。 |
浙江建投交通构件制造有限公司 | 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浙江交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宁波市奉化区建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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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峡北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天台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 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浙江德清天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浙江天和建设运输有限公司 | 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浙江建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
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 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常山建投水务有限公司 | 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 |
〔2022〕1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
长兴建投水务有限公司 | 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浙江省建设机械钢结构有限公司 | 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浙江建机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 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浙江建工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 |
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
浙江武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浙江浙建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 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浙江建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浙江省建材集团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浙江建工绿智钢结构有限公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建工装饰材料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安装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钢结构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本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税(2022)15号)等相关公告及管理办法: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浙江浙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长兴建投水务有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符合上述优惠政策。
3、根据《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纳税人从事《目录》2.15“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项目、5.1“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5.2“污水处理劳务”项目,可适用本公告“三”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子公司常山建投水务有限公司享受上述政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217,881.14 | 2,688,605.52 |
银行存款 | 7,397,287,228.45 | 6,979,607,641.34 |
其他货币资金 | 217,829,621.42 | 545,857,762.20 |
合计 | 7,616,334,731.01 | 7,528,154,009.0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72,515,381.91 | 453,903,432.50 |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因诉讼而冻结的银行存款 | 506,874,438.44 | 535,990,069.41 |
担保保证金 | 62,005,400.00 | 78,138,076.29 |
保函保证金 | 21,227,933.42 | 24,891,426.68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6,644,641.37 | 62,217,807.06 |
民工工资保证金 | 21,928,020.53 | 35,454,784.70 |
复耕保证金 | 1,333,190.58 | 8,940,255.38 |
职工住房基金 | 49,291,073.76 | 1,542,664.74 |
其他 | 1,974,320.68 | 4,148,350.40 |
合计 | 701,279,018.78 | 751,323,434.66 |
2、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317,242,135.99 | 379,988,098.84 |
坏账准备 | -9,869,689.01 | -12,053,294.05 |
合计 | 307,372,446.98 | 367,934,804.79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317,242,135.99 | 100.00% | 9,869,689.01 | 3.11% | 307,372,446.98 | 379,988,098.84 | 100.00% | 12,053,294.05 | 3.17% | 367,934,804.79 |
其中: | ||||||||||
其中: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317,242,135.99 | 100.00% | 9,869,689.01 | 3.11% | 307,372,446.98 | 379,988,098.84 | 100.00% | 12,053,294.05 | 3.17% | 367,934,804.79 |
合计 | 317,242,135.99 | 100.00% | 9,869,689.01 | 3.11% | 307,372,446.98 | 379,988,098.84 | 100.00% | 12,053,294.05 | 3.17% | 367,934,804.7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869,689.01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317,242,135.99 | 9,869,689.01 | 3.11% |
合计 | 317,242,135.99 | 9,869,689.0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2,053,294.05 | 6,847,397.44 | -9,031,002.48 | 9,869,689.01 | ||
合计 | 12,053,294.05 | 6,847,397.44 | -9,031,002.48 | 9,869,689.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60,813,279.14 | |
合计 | 60,813,279.14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88,390,620.49 |
合计 | 88,390,620.49 |
其他说明:
3、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6,564,560,731.09 | 19.59% | 2,352,290,120.23 | 35.83% | 4,212,270,610.86 | 6,240,149,420.38 | 17.58% | 1,286,281,853.34 | 20.61% | 4,953,867,567.04 |
账款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950,910,096.68 | 80.41% | 2,004,321,752.46 | 7.44% | 24,946,588,344.22 | 29,255,302,257.58 | 82.42% | 1,800,875,442.82 | 6.16% | 27,454,426,814.76 |
其中: | ||||||||||
采用账龄分析法 | 26,950,910,096.68 | 80.41% | 2,004,321,752.46 | 7.44% | 24,946,588,344.22 | 29,255,302,257.58 | 82.42% | 1,800,875,442.82 | 6.16% | 27,454,426,814.76 |
合计 | 33,515,470,827.77 | 100.00% | 4,356,611,872.69 | 13.00% | 29,158,858,955.08 | 35,495,451,677.96 | 100.00% | 3,087,157,296.16 | 8.70% | 32,408,294,381.8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352,290,120.23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中国恒大集团 | 5,629,780,564.33 | 2,005,405,599.19 | 35.62% | 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
咸阳凯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9,381,218.06 | 55,641,226.84 | 43.01% | 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
温州恒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641,798.69 | 7,091,940.58 | 7.05% | 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
成都市南洋置业有限公司 | 92,742,784.70 | 27,822,835.41 | 30.00% | 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
芜湖中睿置业有限公司 | 63,309,594.24 | 19,209,006.07 | 30.34% | 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
温州恒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3,172,622.64 | 2,179,826.71 | 4.10% | 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
其他单项汇总 | 495,532,148.43 | 234,939,685.43 | 47.41% | 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
合计 | 6,564,560,731.09 | 2,352,290,120.2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004,321,752.46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9,979,879,920.50 | 599,388,145.04 | 3.00% |
1-2年 | 3,910,068,288.16 | 391,006,828.88 | 10.00% |
2-3年 | 1,610,614,602.14 | 241,592,190.33 | 15.00% |
3-4年 | 616,585,522.30 | 123,317,104.45 | 20.00% |
4-5年 | 369,488,559.69 | 184,744,279.87 | 50.00% |
5年以上 | 464,273,203.89 | 464,273,203.89 | 100.00% |
合计 | 26,950,910,096.68 | 2,004,321,752.4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3,184,021,433.73 |
1至2年 | 4,907,348,476.38 |
2至3年 | 3,751,939,011.09 |
3年以上 | 1,672,161,906.57 |
3至4年 | 725,691,766.96 |
4至5年 | 393,042,620.04 |
5年以上 | 553,427,519.57 |
合计 | 33,515,470,827.77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86,281,853.34 | 1,114,733,254.49 | 61,663,109.41 | 12,938,121.81 | 2,352,290,120.2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00,875,442.82 | 207,353,428.97 | -3,907,119.33 | 2,004,321,752.46 | ||
合计 | 3,087,157,296.16 | 1,322,086,683.46 | 61,663,109.41 | 9,031,002.48 | 4,356,611,872.6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中国恒大集团 | 20,873,360.00 | 债务重组 |
温州恒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622,782.06 | 股权变更 |
温州恒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444,873.26 | 股权变更 |
宁波心广置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以房抵债 |
兴银建设有限公司 | 2,127,334.02 | 现金收回 |
其他汇总 | 3,594,760.07 | 现金收回 |
合计 | 61,663,109.41 |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国恒大集团 | 5,629,780,564.33 | 16.80% | 2,005,405,599.19 |
浙江大学创新创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436,959,616.55 | 1.30% | 13,108,788.50 |
杭州南湖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426,735,676.34 | 1.27% | 12,802,070.29 |
杭州萧山瓜沥镇城建投资开 | 304,870,253.21 | 0.91% | 9,146,107.60 |
发有限公司 | |||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272,713,163.00 | 0.81% | 8,181,394.89 |
合计 | 7,071,059,273.43 | 21.09% |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460,391,742.38 | 305,426,353.72 |
融信e信等债权凭证 | 44,166,466.39 | 721,994.65 |
合计 | 504,558,208.77 | 306,148,348.37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19,146,297.72 | |
融信e信等债权凭证 | 148,360,940.41 | |
合计 | 567,507,238.13 |
5、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49,166,735.89 | 91.17% | 1,037,205,219.14 | 85.63% |
1至2年 | 55,449,898.17 | 5.33% | 143,007,879.57 | 11.81% |
2至3年 | 19,882,134.01 | 1.91% | 17,092,813.54 | 1.41% |
3年以上 | 16,456,875.95 | 1.59% | 13,873,452.95 | 1.15% |
合计 | 1,040,955,644.02 | 1,211,179,365.2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及时结算原因 |
阿拉尔市航泰工程机械服务有限公司 | 4,208,407.34 | 1-2年 | 未结算 |
浙江宏钦建设有限公司 | 3,263,453.20 | 3-4年 | 未结算 |
浙江旭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2,773,750.00 | 2-3年 | 未结算 |
浙江煜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771,681.42 | 2-3年 | 未结算 |
深圳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2,618,241.00 | 1-2年 | 未结算 |
深圳市昊众物资有限公司 | 2,582,892.01 | 2-3年 | 未结算 |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 | 2,213,326.34 | 1-2年 | 未结算 |
合计 | 20,431,751.31 | — | —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广德县新远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51,723,855.91 | 4.97 | 1年以内 | 暂未结算 |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47,655,204.76 | 4.58 | 1年以内 | 暂未结算 |
新疆塔建中汇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46,432,864.08 | 4.46 | 1年以内 | 暂未结算 |
中国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6,858,142.00 | 3.54 | 1年以内 | 暂未结算 |
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048,543.79 | 2.41 | 1年以内 | 暂未结算 |
合计 | 207,718,610.54 | 19.96 | — | — |
其他说明: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571,055,235.10 | 2,341,160,433.53 |
合计 | 2,571,055,235.10 | 2,341,160,433.53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履约保证金 | 1,141,935,474.39 | 923,045,442.82 |
押金保证金 | 471,317,098.07 | 753,898,494.38 |
应收暂付款 | 815,981,039.21 | 1,024,930,325.74 |
拆借款 | 274,013,970.23 | 89,083,061.78 |
备用金 | 431,051.19 | 755,523.12 |
拆迁补偿款 | 353,305,745.56 | |
其他 | 114,728,282.37 | 161,611,391.02 |
减:坏账准备 | -600,657,425.92 | -612,163,805.33 |
合计 | 2,571,055,235.10 | 2,341,160,433.53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35,049,083.26 | 14,964,624.71 | 562,150,097.36 | 612,163,805.33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5,538,086.30 | 5,538,086.30 | ||
——转入第三阶段 | -9,188,485.33 | 9,188,485.33 | ||
本期计提 | 2,267,857.61 | 15,623,921.46 | -12,552,591.66 | 5,339,187.41 |
本期转回 | 16,372,234.83 | 16,372,234.83 | ||
本期核销 | 473,331.99 | 473,331.99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31,778,854.57 | 26,938,147.14 | 541,940,424.21 | 600,657,425.92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30,994,270.32 |
1至2年 | 408,149,851.52 |
2至3年 | 216,641,739.73 |
3年以上 | 815,926,799.45 |
3至4年 | 149,681,892.75 |
4至5年 | 268,430,222.03 |
5年以上 | 397,814,684.67 |
合计 | 3,171,712,661.02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612,163,805.33 | 5,339,187.41 | 16,372,234.83 | 473,331.99 | 600,657,425.92 | |
合计 | 612,163,805.33 | 5,339,187.41 | 16,372,234.83 | 473,331.99 | 600,657,425.9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吴再均等160户 | 11,124,087.60 | 现金收回及货款抵债等 |
海南博大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1,202,000.00 | 现金收回及货款抵债等 |
南非标行 | 3,548,184.89 | 现金收回 |
国能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 | 466,587.07 | 现金收回 |
巴黎中行 | 31,375.27 | 现金收回 |
合计 | 16,372,234.83 | ——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473,331.99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ZENITH BANK | 应收暂付款 | 473,331.99 | 子公司注销清算 | 上报管理层审批 | 否 |
合计 | 473,331.99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拆迁补偿款 | 233,330,021.00 | 1年以内 | 7.36% | 6,999,900.63 |
衢州市慧城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往来款 | 190,673,147.73 | 1年以内 | 6.01% | 200,044.44 |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 | 183,493,697.78 | 1年以内 | 5.79% | 5,504,810.93 |
China Zhejiang-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re | 应收暂付款 | 118,014,322.82 | 1年以内 | 3.72% | 3,540,429.68 |
衢州市国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 | 拆迁补偿款 | 114,770,000.00 | 1年以内 | 3.62% | 3,443,100.00 |
合计 | 840,281,189.33 | 26.50% | 19,688,285.68 |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02,615,658.54 | 602,615,658.54 | 656,256,275.66 | 656,256,275.66 | ||
库存商品 | 188,378,816.47 | 17,662,027.58 | 170,716,788.89 | 202,550,377.16 | 20,295,151.93 | 182,255,225.23 |
周转材料 | 42,008,267.97 | 42,008,267.97 | 49,845,251.63 | 49,845,251.63 | ||
发出商品 | 154,369,201.21 | 154,369,201.21 | 211,281,939.05 | 211,281,939.05 | ||
生产成本 | 113,206,836.18 | 113,206,836.18 | 128,763,950.15 | 128,763,950.15 | ||
开发产品 | 29,886,270.04 | 29,886,270.04 | ||||
委托加工物资 | 22,891.15 | 22,891.15 | ||||
合计 | 1,100,601,671.52 | 17,662,027.58 | 1,082,939,643.94 | 1,278,584,063.69 | 20,295,151.93 | 1,258,288,911.76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20,295,151.93 | -2,458,877.63 | 174,246.72 | 17,662,027.58 | ||
合计 | 20,295,151.93 | -2,458,877.63 | 174,246.72 | 17,662,027.58 |
本公司以期末市场价为依据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枫华广场 | 2014年06月 | 2,474,246.72 | 2,474,246.72 | ||
尚品庭院 | 2009年11月 | 27,412,023.32 | 27,412,023.32 | ||
合计 | 29,886,270.04 | 29,886,270.04 |
8、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36,546,812,626.65 | 436,139,520.52 | 36,110,673,106.13 | 25,008,658,908.26 | 304,036,388.28 | 24,704,622,519.98 |
应收质保金 | 154,300,200.21 | 4,622,106.00 | 149,678,094.21 | 19,529,384.70 | 584,991.33 | 18,944,393.37 |
合计 | 36,701,112,826.86 | 440,761,626.52 | 36,260,351,200.34 | 25,028,188,292.96 | 304,621,379.61 | 24,723,566,913.35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单项计提 | 186,470,524.44 | 34,754,726.14 | 19,612,666.06 | |
按组合计提 | 4,037,114.67 | |||
合计 | 190,507,639.11 | 34,754,726.14 | 19,612,666.06 | —— |
其他说明:
(1)明细情况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情况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304,036,388.28 | 186,470,524.44 | 34,754,726.14 | 19,612,666.06 | 436,139,520.52 | |
按组合计提 | 584,991.33 | 4,037,114.67 | 4,622,106.00 | |||
合计 | 304,621,379.61 | 190,507,639.11 | 34,754,726.14 | 19,612,666.06 | 440,761,626.52 |
(2)期末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计提理由 |
中国恒大集团 | 1,121,519,474.69 | 407,234,044.95 | 36.31 | 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
舟山市普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 34,340,631.81 | 7,452,306.25 | 21.70 | 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
淮北唯一置业有限公司 | 31,350,625.00 | 3,135,062.50 | 10.00 | 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
舟山市锦乐大酒店有限公司 | 19,841,286.59 | 3,842,393.72 | 19.37 | 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
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448,561.29 | 5,534,568.39 | 30.00 | 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
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172,669.84 | 4,070,000.00 | 65.94 | 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
其他项目汇总 | 30,879,510.07 | 4,871,144.71 | 15.77 | 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
合计 | 1,262,552,759.29 | 436,139,520.52 | — | — |
(3)采用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项目 | 期末数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质保金 | 154,300,200.21 | 4,622,106.00 | 3.00 |
合计 | 154,300,200.21 | 4,622,106.00 | — |
9、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3%股权 | 42,723,517.42 | 42,723,517.42 | 43,000,000.00 | 69,500.00 | 2023年12月31日 | |
合计 | 42,723,517.42 | 42,723,517.42 | 43,000,000.00 | 69,500.00 |
其他说明: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资产(质保金) | 726,727,092.41 | 394,468,790.97 |
已完工PPP项目工程款 | 1,788,999,878.17 | 1,686,221,129.71 |
BT等其他代垫项目款 | 609,288,906.08 | 518,279,859.08 |
减值准备 | -21,798,812.70 | -21,428,865.94 |
合计 | 3,103,217,063.96 | 2,577,540,913.82 |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其他说明:
11、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 | 1,070,299,961.10 | 1,304,341,645.69 |
预缴税金 | 37,513,251.34 | 51,027,396.76 |
预付保理费 | 10,998,685.84 | |
其他 | 794,450.00 | 34,388.74 |
预付租赁款 | 22,781,490.90 | |
合计 | 1,108,607,662.44 | 1,389,183,607.93 |
其他说明:
12、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99,599,520.35 | 99,599,520.35 | 121,197,647.25 | 121,197,647.25 | |||
已完工PPP项目工程款 | 11,482,677,137.49 | 11,482,677,137.49 | 11,271,368,406.92 | 11,271,368,406.92 | |||
BT等其他代垫项目款 | 1,136,789,018.24 | 1,136,789,018.24 | 980,073,798.88 | 980,073,798.88 | |||
押金 | 9,950,000.00 | 9,950,000.00 | |||||
合计 | 12,719,065,676.08 | 12,719,065,676.08 | 12,382,589,853.05 | 12,382,589,853.05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12,980,043.16 | 11,800,000.00 | 34,635.27 | 24,814,678.43 | |||||||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378,193.02 | -5,239,464.69 | 13,138,728.33 | ||||||||
衢州市 | 650,00 | - | 643,04 |
慧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0,000.00 | 6,956,875.22 | 3,124.78 | ||||||||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42,723,517.42 | -321,491.37 | 6,954,991.21 | |||||||
龙泉市浙建昊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 | -48,839.41 | 151,160.59 | ||||||||
小计 | 31,358,236.18 | 712,000,000.00 | 42,723,517.42 | -12,532,035.42 | 688,102,683.34 | ||||||
二、联营企业 | |||||||||||
五矿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9,933,933.01 | 3,940,001.52 | 4,000,000.00 | 49,873,934.53 | |||||||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47,385,626.87 | -13,354,358.72 | 34,031,268.15 | ||||||||
南昌城建构件有限公司 | 17,881,200.49 | -2,840,000.00 | 15,041,200.49 | ||||||||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 | 49,000,000.00 | -550,076.72 | 48,449,923.28 | ||||||||
金华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3,702,865.49 | 800,000.00 | 908,902.42 | 800,022.46 | 4,611,745.45 | ||||||
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0,580,000.00 | 4,900,000.00 | -349,488.34 | 25,130,511.66 | |||||||
宁波奉化交投基础建 | 815,095.39 | 18,620,000.00 | 1,355,470.50 | 20,790,565.89 |
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泰顺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90,000.00 | -199,643.48 | 290,356.52 | ||||||||
浙江中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95,923.18 | 1,704,076.82 | ||||||||
缙云县仙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7,150,000.00 | -2,754.31 | 17,147,245.69 | ||||||||
丽水市振兴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01,630,000.00 | -146,107.13 | 201,483,892.87 | ||||||||
浙江湖州梓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94,824,000.00 | 194,824,000.00 | |||||||||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注] | 2,158,016.08 | 55,705,262.44 | 57,863,278.52 | ||||||||
China Zhejiang-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re | 31,008,715.81 | -120,113.93 | -1,394,575.60 | 29,494,026.28 | |||||||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970,829.63 | 225,186.80 | 14,196,016.43 | ||||||||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5,939,872.99 | 269,453.22 | 6,209,326.21 | ||||||||
浙江财金未来社区股 | 620,094.68 | -620,094.68 |
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杭州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353,342.20 | -85,208.68 | 14,268,133.52 | ||||||||
小计 | 191,708,139.68 | 503,897,436.88 | -9,706,738.63 | -1,394,575.60 | 4,800,022.46 | 55,705,262.44 | 735,409,502.31 | 200,000.00 | |||
合计 | 223,066,375.86 | 1,215,897,436.88 | 42,723,517.42 | -22,253,632.54 | -1,394,575.60 | 4,800,022.46 | 55,705,262.44 | 1,423,512,185.65 | 200,000.00 |
其他说明:
注:本年处置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1%股权,本公司对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丧失控制权,剩余股权按照权益法核算,详见附注八-2.处置子公司。
1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 | 14,700,000.00 | 14,700,000.00 |
湘西自治州首创环保有限公司 | 2,200,000.00 | 2,200,000.00 |
浙江安吉甬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4,400,000.00 | |
遂昌县交投客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中电建华明(新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7,125,800.00 | 7,125,800.00 |
亚迪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4,665,627.55 | 5,089,213.88 |
南水北调(开化)水务有限公司 | 4,680,000.00 | 4,680,000.00 |
浙江武辉建设有限公司 | 50,000.00 | |
武汉和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注1] | ||
海杰德發展(香港)有限公司[注2] | ||
合计 | 43,421,427.55 | 58,195,013.88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 | 持有目的为收取固定回报,对其无控制或重大影响 | |||||
湘西自治州首创环保有限公司 | 持有目的为收取固定回报,对其无控制或 |
重大影响 | ||||||
遂昌县交投客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持有目的为收取固定回报,对其无控制或重大影响 | |||||
中电建华明(新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持有目的为收取固定回报,对其无控制或重大影响 | |||||
亚迪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持有目的为收取固定回报,对其无控制或重大影响 | |||||
南水北调(开化)水务有限公司 | 持有目的为收取固定回报,对其无控制或重大影响 | |||||
浙江武辉建设有限公司 | 持有目的为收取固定回报,对其无控制或重大影响 | |||||
武汉和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999,600.00 | 持有目的为收取固定回报,对其无控制或重大影响 | ||||
海杰德發展(香港)有限公司 | -19,043,655.34 | 持有目的为收取固定回报,对其无控制或重大影响 | ||||
合计 | -20,043,255.34 |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之子公司建材集团持有武汉和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42.00%股权,该公司系承包经营,建材集团收取固定回报,对其无控制或重大影响,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该公司营业执照已吊销,投资成本预计无法收回。注2:中国浙江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香港)对海杰德發展(香港)有限公司投资成本19,043,655.34元,以前年度已计提减值准备19,043,655.34元。
15、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23,325,202.50 | 52,853,802.92 | 476,179,005.4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836,681.33 | 51,836,681.33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47,340,339.17 | 47,340,339.1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汇率变动 | 419,450.16 | 419,450.16 | ||
(5)其他 | 4,076,892.00 | 4,076,892.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429,404.57 | 8,128,800.00 | 33,558,204.57 | |
(1)处置 | 25,429,404.57 | 8,128,800.00 | 33,558,204.57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49,732,479.26 | 44,725,002.92 | 494,457,482.18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3,124,674.09 | 12,596,338.02 | 105,721,012.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21,469.12 | 3,343,156.74 | 8,564,625.86 | |
(1)计提或摊销 | 3,352,223.42 | 3,343,156.74 | 6,695,380.16 | |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入 | 1,679,250.52 | 1,679,250.52 | ||
汇率变动 | 189,995.18 | 189,995.18 | ||
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507,944.14 | 2,250,876.31 | 12,758,820.45 | |
(1)处置 | 10,507,944.14 | 2,250,876.31 | 12,758,820.45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87,838,199.07 | 13,688,618.45 | 101,526,817.5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1,894,280.19 | 31,036,384.47 | 392,930,664.66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0,200,528.41 | 40,257,464.90 | 370,457,993.31 |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佳利商城四期 | 2,923,074.66 | 佳利商城四期2-14栋16号共3层房产已于2016年1月签订预售合同,实际已收房,正在出租中,计入投资性房地产,但未办妥产权证书。 |
塘河南村57(共34套) | 19,774,855.94 | 拆迁补偿房屋房屋未办妥 |
合计 | 22,697,930.60 |
其他说明:
16、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679,006,415.51 | 2,411,991,921.65 |
固定资产清理 | 812,425.00 | 480,024.42 |
合计 | 2,679,818,840.51 | 2,412,471,946.07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工具 | 运输设备 | 临时设施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80,093,064.61 | 373,533,496.64 | 1,054,049,551.03 | 138,242,368.42 | 195,015,391.34 | 3,840,933,872.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1,614,538.63 | 23,915,257.13 | 119,928,937.11 | 14,637,860.78 | 38,476,944.47 | 618,573,538.12 |
(1)购置 | 3,565,351.61 | 21,106,158.03 | 111,593,825.91 | 14,094,174.27 | 38,257,040.35 | 188,616,550.17 |
(2)在建工程转入 | 250,762,225.83 | 675,765.89 | 6,197,976.54 | 219,904.12 | 257,855,872.3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166,252,399.78 | 166,252,399.78 | ||||
(5)汇率变动 | 1,034,561.41 | 2,133,333.21 | 2,137,134.66 | 543,686.51 | 5,848,715.79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815,437.98 | 21,410,438.83 | 139,981,948.62 | 20,091,434.22 | 46,605,378.08 | 270,904,637.73 |
(1)处置或报废 | 33,784,383.10 | 21,410,438.83 | 139,981,948.62 | 20,091,434.22 | 46,605,378.08 | 261,873,582.85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8,929,971.02 | 8,929,971.02 | ||||
(3)其他 | 101,083.86 | 101,083.86 | ||||
4.期末余额 | 2,458,892,165.26 | 376,038,314.94 | 1,033,996,539.52 | 132,788,794.98 | 186,886,957.73 | 4,188,602,772.4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34,061,798.18 | 121,147,875.53 | 650,877,912.22 | 97,405,604.60 | 125,448,759.86 | 1,428,941,950.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127,095.81 | 26,123,563.72 | 97,829,385.65 | 10,991,184.37 | 46,560,471.90 | 248,631,701.45 |
(1)计提 | 66,748,213.99 | 24,886,930.98 | 96,429,850.17 | 10,548,158.60 | 46,560,471.90 | 245,173,625.64 |
(2)汇率变动 | 378,881.82 | 1,236,632.74 | 1,399,535.48 | 443,025.77 | 3,458,075.81 | |
(3)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224,311.30 | 16,011,635.48 | 81,658,800.91 | 11,900,885.12 | 36,181,662.11 | 167,977,294.92 |
(1)处置或报废 | 20,545,060.78 | 16,011,635.48 | 81,658,800.91 | 11,900,885.12 | 36,181,662.11 | 166,298,044.40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679,250.52 | 1,679,250.52 | ||||
4.期末余额 | 478,964,582.69 | 131,259,803.77 | 667,048,496.96 | 96,495,903.85 | 135,827,569.65 | 1,509,596,356.9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79,927,582.57 | 244,778,511.17 | 366,948,042.56 | 36,292,891.13 | 51,059,388.08 | 2,679,006,415.5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46,031,266.43 | 252,385,621.11 | 403,171,638.81 | 40,836,763.82 | 69,566,631.48 | 2,411,991,921.6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171,615,613.60 | 17,003,917.93 | 154,611,695.67 |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西溪诚品办公楼 | 60,505,257.10 | 尚在办理中 |
浙西产业化房屋 | 79,370,758.06 | 浙西产业化房屋整体验收未完成,期末未办理产权证 |
塘河南村19套房屋 | 11,706,012.92 | 拆迁未办妥 |
D2-4商务楼 | 75,500,000.00 | 2022年11月,根据本公司与宁波心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广公司)签订的转让协议,本公司接受心广公司位于镇海新城D2-4地块商务楼总建筑面积19,076.58平方米的项目转让,转让总价为7,750.00万元,其中抵减心广公司未支付工程款5,189.00万元,本公司支付心广公司转让款1,954.00万元及转让过程需缴纳的所有税费暂估407.00元。相关不动产权证尚在办理中 |
贵州部分房产 | 15,070,291.48 | 尚在办理中 |
新厂房、涂装车间 | 6,939,286.51 | 无法办理房产证 |
上海松江区三迪创富中心4幢9号754室 | 4,417,869.69 | 尚在办理中 |
其他房屋建筑 | 21,570,461.32 | 尚在办理中 |
合计 | 275,079,937.08 |
其他说明:
(4)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通用设备 | 5,283.43 | 4,940.49 |
房屋及建筑物 | 739,792.71 | 400,306.88 |
专用设备 | 67,348.86 | 74,777.05 |
合计 | 812,425.00 | 480,024.42 |
其他说明:
17、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79,866,559.46 | 329,135,418.04 |
合计 | 179,866,559.46 | 329,135,418.04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10000套大型工程机械制造项目建设(二期项目建设) | 78,009,577.38 | 78,009,577.38 | 176,853,810.37 | 176,853,810.37 | ||
浙西产业化PC构件龙游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 4,160,635.49 | 4,160,635.49 | 15,649,206.03 | 15,649,206.03 | ||
龙游生产基地年产1万吨新型水性涂料生产线项目、年产1万吨腻子粉生产线技改项目 | 23,044,948.42 | 23,044,948.42 | ||||
信息化建设 | 12,052,954.26 | 12,052,954.26 | 10,169,498.06 | 10,169,498.06 | ||
年产一万吨建筑工业化专用砂浆母料生产项目 | 12,918,495.14 | 12,918,495.14 | 8,811,427.00 | 8,811,427.00 | ||
全自动砂浆母料、新型腻子、特种砂浆生产线 | 2,183,760.00 | 2,183,760.00 | ||||
浙建新型建材产业园项目 | 19,121,233.49 | 19,121,233.49 | 34,323,517.15 | 34,323,517.15 | ||
总部大楼及安置房补偿工程 | 16,340,825.01 | 16,340,825.01 | 47,964,811.00 | 47,964,811.00 | ||
华埠镇金星村党建服务中心 | 34,561,436.54 | 34,561,436.54 | 6,548,672.25 | 6,548,672.25 | ||
零星工程 | 2,701,402.15 | 2,701,402.15 | 3,585,767.76 | 3,585,767.76 | ||
合计 | 179,866,559.46 | 179,866,559.46 | 329,135,418.04 | 329,135,418.0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龙游生产 | 26,231,100 | 23,044,948 | 912,535.48 | 23,957,483 | 100.00% | 100.00% | 其他 |
基地年产1万吨新型水性涂料生产线项目、年产1万吨腻子粉生产线技改项目 | .00 | .42 | .90 | |||||||||
年产一万吨建筑工业化专用砂浆母料生产项目 | 13,500,000.00 | 8,811,427.00 | 4,107,068.14 | 12,918,495.14 | 95.69% | 90.00% | 其他 | |||||
全自动砂浆母料、新型腻子、特种砂浆生产线 | 3,639,600.00 | 2,183,760.00 | 2,183,760.00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浙西产业化PC构件龙游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 20,000,000.00 | 15,649,206.03 | 2,199,395.58 | 13,687,966.12 | 4,160,635.49 | 89.24% | 89.24% | 其他 | ||||
总部大楼及安置房补偿工程 | 178,464,800.00 | 47,964,811.00 | 208,296.45 | 31,832,282.44 | 16,340,825.01 | 26.99% | 26.99% | 其他 | ||||
年产10000台套大型工程机械 | 400,000,000.00 | 176,853,810.37 | 104,760,118.72 | 203,604,351.71 | 78,009,577.38 | 70.78% | 70.78% | 8,474,588.04 | 1,854,200.58 | 其他 |
制造项目建设 | ||||||||||||
华埠镇金星村党建服务中心 | 55,000,000.00 | 6,548,672.25 | 28,012,764.29 | 34,561,436.54 | 62.84% | 99.00% | 其他 | |||||
其他 | ||||||||||||
合计 | 696,835,500.00 | 281,056,635.07 | 140,200,178.66 | 275,265,844.17 | 145,990,969.56 | 8,474,588.04 | 1,854,200.58 |
18、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土地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3,066,251.24 | 56,730,960.23 | 107,839.98 | 309,905,051.4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6,475,712.21 | 47,461,257.25 | 10,120,648.69 | 164,057,618.15 | |
租赁 | 100,209,426.15 | 47,461,257.25 | 10,120,648.69 | 157,791,332.09 | |
汇率变动 | 6,266,286.06 | 6,266,286.0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277,185.52 | 16,307,487.53 | 50,584,673.05 | ||
租赁到期 | 34,277,185.52 | 16,307,487.53 | 50,584,673.05 | ||
4.期末余额 | 325,264,777.93 | 87,884,729.95 | 107,839.98 | 10,120,648.69 | 423,377,996.5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3,562,840.27 | 34,718,459.53 | 35,946.66 | 108,317,246.4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3,728,679.59 | 34,219,263.21 | 53,919.97 | 2,085,521.74 | 110,087,384.51 |
(1)计提 | 71,567,966.36 | 34,219,263.21 | 53,919.97 | 2,085,521.74 | 107,926,671.28 |
(2)汇率变动 | 2,160,713.23 | 2,160,713.2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066,481.94 | 14,830,539.99 | 38,897,021.93 | ||
(1)处置 | |||||
(2)租赁到期 | 24,066,481.94 | 14,830,539.99 | 89,866.63 | 2,085,521.74 | 38,897,021.93 |
4.期末余额 | 123,225,037.92 | 54,107,182.75 | 89,866.63 | 2,085,521.74 | 179,507,609.0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2,039,740.01 | 33,777,547.20 | 17,973.35 | 8,035,126.95 | 243,870,387.5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9,503,410.97 | 22,012,500.70 | 71,893.32 | 201,587,804.99 |
其他说明:
19、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车位使用权 | 特许经营权 | 采矿权 | 特许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16,674,092.75 | 291,474.00 | 63,668,621.43 | 4,528,571.43 | 122,827,737.50 | 26,090,953.00 | 934,081,450.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6,268.26 | 20,000.00 | 19,335,938.58 | 52,153,778.84 | 1,542,624,003.77 | 1,613,877,452.93 | |||
(1)购置 | 302,814.00 | 20,000.00 | 8,358,367.28 | 20,392,613.53 | 1,542,624,003.77 | 1,571,697,798.5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在建工程转入 | 10,977,571.30 | 10,977,571.30 | |||||||
(5)汇率变动 | -559,082.26 | -559,082.26 | |||||||
(6)PPP项目 | 31,761,165.31 | 31,761,165.3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6,639,420.66 | 9,800.00 | 1,870,363.70 | 175,250.70 | 58,694,835.06 | ||||
(1)处置 | 56,639,420.66 | 9,800.00 | 1,870,363.70 | 175,250.70 | 58,694,835.06 | ||||
4.期末余额 | 659,778,403.83 | 301,674.00 | 81,134,196.31 | 4,528,571.43 | 174,806,265.64 | 1,542,624,003.77 | 26,090,953.00 | 2,489,264,067.9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9,144,062.39 | 68,877.91 | 41,913,820.98 | 1,634,404.53 | 10,719,775.09 | 26,090,953.00 | 209,571,893.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209,865.01 | 50,136.42 | 11,382,171.06 | 452,857.08 | 4,249,465.03 | 30,344,494.60 | |||
(1)计提 | 14,355,226.40 | 50,136.42 | 11,382,171.06 | 452,857.08 | 4,249,465.03 | 30,489,855.99 | |||
(2)汇率变动 | -145,361.39 | -145,361.3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990,438.70 | 1,812,777.13 | 12,803,215.83 | ||||||
(1)处置 | 10,990,438.70 | 1,812,777.13 | 12,803,215.83 | ||||||
4.期末余额 | 132,363,488.70 | 119,014.33 | 51,483,214.91 | 2,087,261.61 | 14,969,240.12 | 26,090,953.00 | 227,113,172.6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27,414,915.13 | 182,659.67 | 29,650,981.40 | 2,441,309.82 | 159,837,025.52 | 1,542,624,003.77 | 2,262,150,895.3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87,530,030.36 | 222,596.09 | 21,754,800.45 | 2,894,166.90 | 112,107,962.41 | 724,509,556.2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镇海城关后海塘 | 6,438,344.25 | 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20、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20,820,648.46 | 120,820,648.46 | ||||
华营建筑有限公司 | 53,551,983.42 | 4,956,309.43 | 58,508,292.85 | |||
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 34,764,135.64 | 34,764,135.64 | ||||
浙江建工五建建设有限公司 | 9,330,000.00 | 9,330,000.00 | ||||
浙江建工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3,900,000.00 | 3,900,000.00 | ||||
浙江建工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3,548,625.16 | 3,548,625.16 | ||||
浙江浙建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1,012,953.30 | 1,012,953.30 | ||||
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640,546.31 | 640,546.31 | ||||
太仓中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639,706.33 | 639,706.33 | ||||
江西天和建设有限公司 | 387,207.49 | 387,207.49 | ||||
浙江亚克建筑门窗有限公司 | 132,281.83 | 132,281.83 | ||||
合计 | 228,728,087.94 | 4,956,309.43 | 233,684,397.37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 45,137,117.60 | 11,109,705.39 | 56,246,822.99 |
司 | ||||||
浙江亚克建筑门窗有限公司 | 132,281.83 | 132,281.83 | ||||
太仓中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639,706.33 | 639,706.33 | ||||
合计 | 45,909,105.76 | 11,109,705.39 | 57,018,811.15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①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商誉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30,796,174.53元 |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分摊方法 | 公司持有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分摊至其资产组的商誉价值为120,820,648.46元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151,616,822.99元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是 |
②华营建筑有限公司商誉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华营建筑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508,352,810.84元 |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分摊方法 | 公司持有华营建筑有限公司72.23%股权,分摊至其资产组的商誉价值为81,002,759.03元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589,355,569.87元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是 |
③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商誉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的长期资产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27,375,172.65元 |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分摊方法 | 公司持有塔建三五九66.00%股权,分摊至其资产组的商誉价值为52,672,932.79元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80,048,105.44元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是 |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①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商誉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五年期(2023年-2027年)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其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为11.27%,预测期以后的收益状况保持在2027年的水平不变。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预计销售收入、预计毛利率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根据公司聘请的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万邦评报[2023]112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95,370,000.00元,低于账面价值151,616,822.99元,按公司持股比例100%计算确认商誉减值准备56,246,822.9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确认商誉减值准备45,137,117.60元,故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11,109,705.39元。
②华营建筑有限公司商誉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五年期(2023年-2027年)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其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10.00%,预测期以后的收益状况保持在2027年的水平不变。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预计销售收入、预计毛利率、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华营建筑有限公司可收回金额的预计表明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③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商誉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五年期(2023年-2027年)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其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9.79%,预测期以后的收益状况保持在2027年的水平不变。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预计销售收入、预计毛利率、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可收回金额的预计表明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其他说明:
21、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43,020,461.03 | 17,134,482.25 | 17,304,152.25 | 42,850,791.03 | |
车位款 | 5,264,140.35 | 225,063.37 | 5,039,076.98 | ||
长期资产改造费 | 742,676.57 | 783,556.34 | 910,211.63 | 616,021.28 | |
其他 | 745,996.74 | 22,547.17 | 746,325.76 | 22,218.15 | |
租赁费 | 9,945,500.82 | 697,026.13 | 2,145,637.03 | 8,496,889.92 | |
合计 | 59,718,775.51 | 18,637,611.89 | 21,331,390.04 | 57,024,997.36 |
其他说明:
2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808,584,076.85 | 1,188,281,836.02 | 3,402,210,374.54 | 838,628,807.41 |
可抵扣亏损 | 61,236,199.09 | 15,309,049.78 | 35,076,519.71 | 8,769,129.93 |
预计负债 | 28,339,587.40 | 7,084,896.85 | 20,825,898.47 | 5,206,474.62 |
递延收益 | 23,841,220.97 | 5,960,305.24 | 24,668,500.33 | 6,167,125.08 |
应付职工薪酬 | 32,647,069.66 | 8,161,767.41 | 28,743,694.83 | 7,185,923.71 |
未取得发票的成本 | 62,368,029.80 | 15,592,007.44 | 57,172,756.14 | 14,293,189.04 |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 20,622,042.39 | 3,093,306.36 | 11,204,535.85 | 2,801,133.96 |
合计 | 5,037,638,226.16 | 1,243,483,169.10 | 3,579,902,279.87 | 883,051,783.7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未纳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38,685,127.92 | 9,671,281.98 | 38,685,127.92 | 9,671,281.98 |
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差异 | 1,069,466.18 | 176,461.92 | 978,870.36 | 161,513.61 |
其他 | 1,579,766.73 | 260,661.51 | ||
合计 | 39,754,594.10 | 9,847,743.90 | 41,243,765.01 | 10,093,457.1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43,483,169.10 | 883,051,783.7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847,743.90 | 10,093,457.10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16,836,123.68 | 790,621,457.12 |
可抵扣亏损 | 420,007,217.61 | 464,672,125.99 |
合计 | 1,036,843,341.29 | 1,255,293,583.1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141,620,910.50 | ||
2023年 | 43,917,022.65 | 43,922,179.87 | |
2024年 | 41,129,271.22 | 46,671,799.05 | |
2025年 | 27,359,333.89 | 34,692,826.04 | |
2026年 | 65,757,668.69 | 124,622,750.49 | |
2027年 | 143,977,136.51 | 5,190,356.87 | |
2028年 | 1,601,778.27 | 1,601,778.27 | |
2029年 | 5,929,521.27 | 4,305,454.58 | |
2030年 | 23,724,299.87 | 23,724,299.87 | |
2031年 | 38,599,747.46 | 38,319,770.45 | |
2032年 | 28,011,437.78 | ||
合计 | 420,007,217.61 | 464,672,125.99 |
其他说明:
23、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质保金) | 2,085,518,905.08 | 62,565,567.16 | 2,022,953,337.92 | 1,731,227,247.43 | 74,459,095.45 | 1,656,768,151.98 |
未完工PPP项目工程款 | 3,105,356,569.01 | 3,105,356,569.01 | 3,574,412,022.35 | 3,574,412,022.35 | ||
房产车位购置款 | 50,099,019.68 | 50,099,019.68 | 27,651,120.00 | 27,651,120.00 | ||
其他长期资产购置款 | 11,721,918.98 | 11,721,918.98 | 8,937,647.23 | 8,937,647.23 | ||
BT等其他代垫项目款 | 1,710,921,056.75 | 1,710,921,056.75 | 488,629,252.09 | 488,629,252.09 | ||
采矿权购置款 | 1,542,624,003.77 | 1,542,624,003.77 | ||||
合计 | 6,963,617,469.50 | 62,565,567.16 | 6,901,051,902.34 | 7,373,481,292.87 | 74,459,095.45 | 7,299,022,197.42 |
其他说明:
24、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980,000.00 | 504,380,067.92 |
抵押借款 | 49,482,789.08 | 185,588,210.92 |
保证借款 | 2,142,633,375.07 | 2,146,485,137.37 |
信用借款 | 2,918,116,833.33 | 3,595,751,532.19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70,000,000.00 | |
信用证借款 | 300,541,711.00 | |
银行承兑汇票融资 | 20,000,000.00 | |
融信通、e信通融资 | 560,398,366.78 | 1,581,015,913.66 |
应付利息 | 1,946,982.80 | 5,481,047.85 |
合计 | 5,997,100,058.06 | 8,088,701,909.9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578,207,052.87 | 883,356,086.72 |
银行承兑汇票 | 4,026,790.13 | 165,100,237.17 |
信用证 | 297,491,369.62 | |
合计 | 582,233,843.00 | 1,345,947,693.5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18,028,171,611.35 | 16,773,774,210.99 |
购买长期资产款 | 5,284,329.54 | 131,603,543.73 |
应付工程款 | 34,514,734,634.40 | 26,263,840,172.87 |
应付劳务费 | 8,415,410,177.14 | 7,999,779,761.38 |
合计 | 60,963,600,752.43 | 51,168,997,688.9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浙江浙安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 157,326,695.27 | 未结算 |
那曲鸣德建材有限公司 | 94,474,883.46 | 未结算 |
绿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0,504,790.18 | 未结算 |
阿拉尔市和平机械服务有限公司 | 51,242,769.29 | 未结算 |
浙江同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5,383,818.48 | 未结算 |
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5,116,956.05 | 未结算 |
舟山市普陀振兴物资有限公司 | 43,911,009.06 | 未结算 |
瑞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2,152,757.29 | 未结算 |
浙江陆氏供应链有限公司 | 39,485,603.57 | 未结算 |
宁波双羽建筑有限公司 | 38,159,616.91 | 未结算 |
合计 | 617,758,899.56 |
其他说明:
27、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958,278.59 | 1,592,833.57 |
1年以上 | 13,553,322.94 | 13,996,504.34 |
合计 | 22,511,601.53 | 15,589,337.9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预收租金 | 13,352,942.71 | 按租赁期结转 |
合计 | 13,352,942.71 | -- |
2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工程款 | 4,659,578,288.79 | 2,804,111,571.97 |
预收货款 | 458,694,266.74 | 330,233,060.04 |
预收售房款 | 1,931,743.20 | |
预收物业费 | 570,684.93 | |
预收设计款 | 966,830.00 | 8,000.00 |
合计 | 5,119,810,070.46 | 3,136,284,375.21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52,635,637.41 | 3,452,792,982.56 | 3,415,239,612.04 | 390,189,007.9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7,059,328.74 | 351,608,365.35 | 343,173,991.53 | 55,493,702.56 |
三、辞退福利 | 948,773.30 | 948,773.30 | ||
合计 | 399,694,966.15 | 3,805,350,121.21 | 3,759,362,376.87 | 445,682,710.49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19,327,303.83 | 2,849,035,120.01 | 2,817,090,439.65 | 351,271,984.19 |
2、职工福利费 | 229,246.00 | 90,721,713.28 | 90,950,959.28 | |
3、社会保险费 | 6,584,203.54 | 203,939,711.82 | 203,482,257.45 | 7,041,657.9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815,915.86 | 173,954,458.05 | 173,132,257.46 | 4,638,116.45 |
工伤保险费 | 226,447.17 | 20,003,963.11 | 19,684,782.54 | 545,627.74 |
生育保险费 | 8,973.97 | 276,528.54 | 273,485.93 | 12,016.58 |
其他 | 2,532,866.54 | 9,704,762.12 | 10,391,731.52 | 1,845,897.14 |
4、住房公积金 | 7,222,003.13 | 211,022,305.84 | 209,220,716.82 | 9,023,592.15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9,198,623.69 | 53,525,990.12 | 51,190,407.09 | 21,534,206.72 |
8、劳动保护费 | 2,616,087.42 | 2,616,087.42 | ||
9、劳务派遣费 | 74,257.22 | 4,942,062.04 | 4,172,841.50 | 843,477.76 |
10、商业保险费 | 66,579.19 | 66,579.19 | ||
11、其他短期薪酬 | 36,923,412.84 | 36,449,323.64 | 474,089.20 | |
合计 | 352,635,637.41 | 3,452,792,982.56 | 3,415,239,612.04 | 390,189,007.9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456,178.67 | 261,446,758.19 | 261,093,243.09 | 5,809,693.77 |
2、失业保险费 | 216,481.13 | 9,492,778.34 | 9,487,892.50 | 221,366.97 |
3、企业年金缴费 | 41,386,668.94 | 80,668,828.82 | 72,592,855.94 | 49,462,641.82 |
合计 | 47,059,328.74 | 351,608,365.35 | 343,173,991.53 | 55,493,702.56 |
其他说明:
公司2022年度员工本期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发放总额为28.17亿,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21,351人,年度人均发放13.19万元。
3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58,117,593.19 | 209,488,455.88 |
企业所得税 | 562,399,069.48 | 655,025,360.45 |
个人所得税 | 15,824,462.30 | 15,852,640.6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337,474.22 | 16,423,498.40 |
房产税 | 11,987,113.60 | 14,212,447.46 |
土地使用税 | 7,661,357.97 | 7,287,918.08 |
教育费附加 | 5,870,198.56 | 7,389,656.08 |
地方教育附加 | 3,872,286.00 | 4,544,443.47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1,159,763.32 | 86,127.83 |
印花税 | 14,896,417.38 | 18,645,878.68 |
土地增值税 | 2,737,235.57 | 2,737,235.57 |
残保金 | 3,134.88 | 0.00 |
环境保护税 | 6,358.87 | 3,878.02 |
其他 | 46,406.10 | 46,406.10 |
合计 | 796,918,871.44 | 951,743,946.68 |
其他说明:
3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92,372.01 | |
应付股利 | 15,956,665.36 | 6,454,953.70 |
其他应付款 | 9,486,240,640.20 | 8,825,952,872.82 |
合计 | 9,502,197,305.56 | 8,832,500,198.53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租赁应付未付利息 | 92,372.01 | |
合计 | 92,372.01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子公司少数股东股利 | 15,956,665.36 | 6,454,953.70 |
合计 | 15,956,665.36 | 6,454,953.7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主要系股东尚未登记领取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507,425,962.02 | 2,055,102,206.15 |
拆借款 | 3,600,000.00 | 3,600,000.00 |
垫资款 | 5,475,369,795.76 | 5,496,480,264.24 |
应付暂收款 | 951,175,461.44 | 958,096,689.59 |
应付ABS回款 | 224,567,683.55 | |
其他 | 324,101,737.43 | 312,673,712.84 |
合计 | 9,486,240,640.20 | 8,825,952,872.8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张贵福 | 152,186,821.00 |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
高建伟 | 125,367,028.38 |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
王卫中 | 76,809,575.92 |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
王嘉婧 | 73,697,538.81 |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
郑昌云 | 61,475,285.72 |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
杨大民 | 59,163,888.59 |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
童列波 | 58,974,731.43 |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
项佳雅 | 54,898,630.99 |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
陈可达 | 45,265,506.72 |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
陈涌 | 37,737,717.87 |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
合计 | 745,576,725.43 |
其他说明:
3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646,633,122.53 | 1,508,593,193.1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5,717,413.47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1,269,339.00 | 80,801,823.15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4,456,608.63 | 6,571,416.33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 | 189,556,266.25 | 4,477,652.12 |
合计 | 1,931,915,336.41 | 1,636,161,498.18 |
其他说明:
33、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1,009,135,972.22 | |
待转销项税额 | 4,355,312,032.25 | 3,640,278,997.37 |
已背书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 | 60,813,279.14 | 14,454,429.81 |
合计 | 5,425,261,283.61 | 3,654,733,427.1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500,000,000.00 | 2022/7/21 | 174天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5,344,305.55 | 505,344,305.55 |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500,000,000.00 | 2022/8/19 | 180天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3,791,666.67 | 503,791,666.67 | ||||
合计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9,135,972.22 | 1,009,135,972.22 |
其他说明:
34、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7,502,823,206.05 | 8,773,886,531.79 |
抵押借款 | 248,002,544.09 | 201,983,800.00 |
保证借款 | 1,110,038,400.00 | 408,705,677.39 |
信用借款 | 87,500,000.00 | 461,835,000.00 |
担保及质押借款 | 432,360,000.00 | 594,066,994.11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66,500,000.00 | |
长期借款利息 | 15,436,460.70 | 14,671,082.04 |
合计 | 9,462,660,610.84 | 10,455,149,085.33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期末质押借款利率区间为4.05%-8.36%,期末信用借款利率区间为3.65%,期末保证借款利率区间为3.00%-4.90%,期末抵押借款利率区间为3.99%-4.90%,期末担保及质押借款利率区间为4.90%,期末抵押及保证借款利率区间为4.63%。
35、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公司债 | 800,573,333.36 |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合计 | 800,573,333.36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19浙建01 | 800,000,000.00 | 2019-12-25 | 5年 | 800,000,000.00 | 800,573,333.36 | 31,533,333.37 | 832,106,666.73 | ||||
合计 | —— | 800,000,000.00 | 800,573,333.36 | 31,533,333.37 | 832,106,666.73 |
36、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95,502,857.83 | 86,174,560.63 |
1-2年 | 74,077,305.13 | 49,325,756.93 |
2-3年 | 54,446,341.85 | 43,159,120.77 |
3-4年 | 35,025,739.31 | 30,585,101.83 |
4-5年 | 2,458,237.98 | 2,346,326.25 |
5年以上 | 753,929.72 | 533,980.58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4,325,063.69 | -12,226,145.73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1,269,339.00 | -80,801,823.15 |
合计 | 156,670,009.13 | 119,096,878.11 |
其他说明:
本期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9,635,670.45元。
37、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01,023,131.53 | 12,707,546.99 |
专项应付款 | 35,217,061.46 | 49,732,363.92 |
合计 | 336,240,192.99 | 62,439,910.91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295,607,083.37 | 7,291,498.83 |
改制提留各项费用 | 4,416,152.00 | 4,416,152.00 |
企业改制核销挂账 | 893,007.24 | 893,007.24 |
提留退休人员医药费 | 106,888.92 | 106,888.92 |
合计 | 301,023,131.53 | 12,707,546.99 |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拆迁补偿 | 2,491,020.26 | 186,591,954.00 | 173,042,886.00 | 16,040,088.26 | 旧城改造房屋拆迁、子公司搬迁和萧山厂房拆迁补偿 |
财政扶持资金 | 483,361.45 | 483,361.45 | |||
PPP项目专项补助 | 26,000,000.00 | 26,000,000.00 | |||
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 | 20,757,982.21 | 20,757,982.21 | |||
民兵补助经费 | 230,000.00 | 48,504.67 | 181,495.33 | ||
工程专项资金 | 78,004,283.00 | 59,492,166.58 | 18,512,116.42 | 杭州市城市建设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工程项目需要,对本公司拥有的拱墅区半山路281号、291号房屋、土地、装修、附属物、设施设备进行收购,相关钱款由杭州财政局支付,因为涉及面广,企业根据处置进度确认相关损益。 |
合计 | 49,732,363.92 | 264,826,237.00 | 279,341,539.46 | 35,217,061.46 |
其他说明:
38、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386,041.93 | 20,800,000.00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28,854,229.26 | 24,104,155.22 | 注1、注2、注3、注4、注5、注6 |
合计 | 29,240,271.19 | 44,904,155.22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1:本公司之分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驻阿尔及利亚分公司于2009年12月28日与Direction des equipements de la wilaya d'Alger(阿尔及利亚省公共设施局)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名称为REALISATION EN TCE DE UN STADE OMNISPORTS DE UNE CAPACITE DE 40000 PLACES ALACOMMUNE DE DOUERA(阿尔及利亚杜维拉四万人体育场项目),2022年12月31日预计该工程的预计总收入为23,497,150,340.72第纳尔,预计总成本为24,209,809,519.17第纳尔,预计亏损712,659,178.45第纳尔,至2022年12月31日,该工程的完工百分比为52.71%,还需计提预计负债337,014,416.02第纳尔,折合人民币17,094,488.20元(汇率人民币兑第纳尔1:19.7148,汇率比值换算来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注2: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与杭州钱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名称为杭政储出【2017】25号地块商业综合用房工程,2022年预计该工程的预计总收入为510,005,443.07元,预计总成本为513,185,876.30元,预计亏损3,180,433.23元,至2022年12月31日,该工程的完工百分比为93.51%,还需计提预计负债207,816.71元。
注3:本公司之子公司ZCIGC(RWANDA)CO.,LTD2019年12月与总包方AFRIPRECAST LTD签订卢旺达学校项目(NTARE School)合同,2022年预计该工程总收入为18,695,852.42元,预计总成本26,410,842.48元,预计亏损7,714,990.06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工程完工百分比为96.02%,还需要计提预计负债306,825.15元。
注4: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日与松阳县大丰文体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名称为: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2022年预计该工程的预计总收入为31,8051,339.28元,预计总成本为342,766,347.53元,预计亏损24,715,008.25元,至2022年12月31日,该工程的完工百分比为66.27%,还需计提预计负债7,696,628.28元。
注5: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与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与海城市中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名称为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其中二建公司负责土建工程,2022年预计该土建工程的预计总收入为78,899,082.57元,预计总成本为87,498,100.53元,预计亏损8,599,017.96元,至2022年12月31日,该工程的完工百分比为90.00%,还需计提预计负债859,901.80元。 注6: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与龙泉市宝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名称为龙泉市宝剑小镇一期宝剑风情街项目(1#~10#和21~25#)、小镇客厅项目、文创商业项目,2022年预计该工程的预计总收入为68,807,339.45元,预计总成本为82,403,669.72元,预计亏损13,596,330.27元,至2022年12月31日,该工程的完工百分比为91.27%,还需计提预计负债1,187,147.15元。
39、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10,429,407.34 | 5,724,080.00 | 9,150,433.58 | 107,003,053.76 | 详见下表 |
合计 | 110,429,407.34 | 5,724,080.00 | 9,150,433.58 | 107,003,053.76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土地补偿收益 | 63,112,405.60 | 1,658,191.36 | 61,454,214.24 | 与资产相关 | ||||
拆迁补偿收益 | 38,884,054.12 | 1,754,064.08 | 37,129,990.04 | 与资产相关 | ||||
拆迁补偿收益 | 5,671,920.89 | 3,652,880.00 | 4,499,904.49 | 4,824,896.40 | 与资产相关 | |||
浙西新型工业化建筑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金 | 1,620,000.00 | 1,6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上城区第一批建筑业创新服务平台建 | 366,666.67 | 36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设项目资助 | ||||||||
基于BIM和机器人的H形钢智能自动化生产线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省拨 | 227,452.79 | 110,290.55 | 117,162.24 | 与收益相关 | ||||
基于BIM和物联网的装配式建筑建造过程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国拨 | 3,977.27 | 3,977.27 | 与收益相关 | |||||
西湖区院士工作站 | 147,930.00 | 1,200,000.00 | 171,314.26 | 1,176,615.74 | 与收益相关 | |||
省重点(择优)2021C03021项目补助收入 | 395,000.00 | 39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C01130基于人工智能与工业协同的应急建筑快速建造关键技术研究(财政) | 871,200.00 | 195,002.17 | 676,197.83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10,429,407.34 | 5,724,080.00 | 9,150,433.58 | 107,003,053.76 |
其他说明:
40、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81,340,098.00 | 1,081,340,098.00 |
其他说明:
41、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1) 期末发行在外的永续债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同意省建设集团公司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核意见》(浙国资发函〔2019〕117号)和浙建集团股东大会决议,浙建集团于2020年3月发行“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简称20浙建Y1),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亿元,票面利率5.3%,发行期限3+N年,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根据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公司于2022年6月7日收到了《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MTN548号),获准注册的中期票据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即2022年6月7日)起2年内有效。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和银行间市场情况, 2022年9月2日,公司发行了2022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9亿元。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续期债(20浙建Y1) | 10,000,000.00 | 998,584,905.66 | 10,000,000.00 | 998,584,905.66 | ||||
22浙建投MTN001 | 9,000,000.00 | 899,640,000.00 | 9,000,000.00 | 899,64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 | 998,584,905.66 | 9,000,000.00 | 899,640,000.00 | 19,000,000.00 | 1,898,224,905.66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42、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55,487,397.65 | 255,487,397.65 | ||
其他资本公积 | 651,074,584.52 | 2,307,502.67 | 653,382,087.19 | |
合计 | 906,561,982.17 | 2,307,502.67 | 908,869,484.8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比例变化造成的资本公积增加2,307,502.67元。
43、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41,979.80 | -423,586.33 | -423,586.33 | -1,265,566.1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41,979.80 | -423,586.33 | -423,586.33 | -1,265,566.13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126,494.01 | -14,182,273.94 | -14,182,273.94 | 11,360,223.65 | -37,308,767.95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3,126,494.01 | -14,182,273.94 | -14,182,273.94 | 11,360,223.65 | -37,308,767.9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3,968,473.81 | -14,605,860.27 | -14,605,860.27 | 11,360,223.65 | -38,574,334.08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44、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8,626,520.44 | 1,263,345,942.46 | 1,259,613,092.59 | 22,359,370.31 |
合计 | 18,626,520.44 | 1,263,345,942.46 | 1,259,613,092.59 | 22,359,370.3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自2022年11月21日起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以本年营业收入为依据,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45、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34,632,754.33 | 37,782,321.97 | 272,415,076.30 |
合计 | 234,632,754.33 | 37,782,321.97 | 272,415,076.3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系按本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7,782,321.97元。
46、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479,997,551.61 | 2,748,748,762.28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479,997,551.61 | 2,748,748,762.2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69,079,907.05 | 1,046,404,449.0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7,782,321.97 | 45,887,640.09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16,268,019.60 | 216,268,019.60 |
其他减少 | 53,000,000.00 | 53,000,000.00 |
加:其他增加 | 4,282,641.92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146,309,759.0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7,534,283,931.68 | 92,757,888,345.70 | 94,278,220,816.76 | 89,653,283,510.14 |
其他业务 | 1,000,843,641.18 | 732,146,840.79 | 1,056,734,116.54 | 738,951,230.15 |
合计 | 98,535,127,572.86 | 93,490,035,186.49 | 95,334,954,933.30 | 90,392,234,740.29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建筑施工业务 | 工业制造业务 | 工程相关其他业务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84,245,185,931.74 | 2,702,864,622.16 | 10,550,287,373.78 | 1,036,789,645.18 | 98,535,127,572.86 |
其中: | |||||||
中国境内 | 78,009,988,438.75 | 2,702,864,622.16 | 10,550,287,373.78 | 1,036,789,645.18 | 92,299,930,079.87 | ||
中国境外 | 6,235,197,492.99 | 6,235,197,492.99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公司以施工业务为主业,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一般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开始施工,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施工,工程质量验收按国家验收标准执行。每月经发包方审核确认,按单位工程形象进度的70%—80%付款;竣工结算后付至95%—97%,剩余工程质量保金在质保期到期后支付。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10,904,317,499.50元,其中,64,471,404,395.26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31,757,603,275.03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10,541,949,727.08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48、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3,803,708.13 | 75,356,670.18 |
教育费附加 | 34,807,492.31 | 33,316,021.96 |
资源税 | 0.00 | 453,520.09 |
房产税 | 25,331,771.56 | 23,728,948.90 |
土地使用税 | 7,704,415.98 | 8,247,036.36 |
车船使用税 | 141,980.90 | 90,111.55 |
印花税 | 72,800,130.33 | 60,488,952.13 |
地方教育附加 | 23,182,623.70 | 22,975,074.60 |
土地增值税 | 2,798,445.22 | 3,601,096.31 |
营业税 | 7,967,657.18 | 10,941,419.48 |
环境保护税 | 625,584.81 | 491,062.95 |
耕地占用税 | 1,066,363.00 | |
其他 | 482,757.06 | 12,957,133.82 |
合计 | 250,712,930.18 | 252,647,048.33 |
其他说明:
49、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904,861.33 | 18,088,106.71 |
差旅费 | 1,375,109.26 | 1,198,135.44 |
销售服务费 | 4,576,874.54 | 4,250,353.26 |
办公费 | 458,693.72 | 480,103.31 |
业务招待费 | 472,695.66 | 1,060,358.73 |
广告费 | 274,644.25 | 233,322.85 |
其他 | 4,086,412.73 | 5,503,932.65 |
合计 | 27,149,291.49 | 30,814,312.95 |
其他说明:
50、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64,240,114.52 | 1,366,290,572.06 |
折旧、摊销 | 116,340,187.63 | 105,121,953.86 |
办公费 | 67,166,981.22 | 69,444,025.90 |
租赁费 | 31,085,647.88 | 2,713,338.55 |
中介、咨询费 | 56,658,148.87 | 56,776,751.91 |
差旅费 | 25,620,485.94 | 24,827,588.89 |
业务招待费 | 7,848,877.54 | 9,341,500.54 |
诉讼费 | 3,848,180.50 | 991,511.55 |
其他 | 32,070,125.74 | 52,159,749.96 |
合计 | 1,804,878,749.84 | 1,687,666,993.22 |
其他说明:
51、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5,729,876.01 | 183,286,024.01 |
直接投入 | 274,548,390.74 | 127,725,935.01 |
委托开发费 | 7,727,469.52 | 3,123,064.37 |
折旧摊销费 | 6,712,599.58 | 3,822,361.83 |
其他 | 11,894,573.50 | 18,084,204.91 |
合计 | 526,612,909.35 | 336,041,590.13 |
其他说明:
52、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037,368,773.88 | 1,041,313,360.49 |
减:利息收入 | 1,239,453,338.43 | 1,130,234,627.88 |
汇兑损益 | 12,781,914.72 | 7,689,265.97 |
银行手续费 | 14,313,821.06 | 30,821,593.05 |
其他 | 511,228.29 | -6,870,886.29 |
合计 | -174,477,600.48 | -57,281,294.66 |
其他说明:
53、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3,778,922.11 | 3,781,010.57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0,409,747.42 | 49,651,011.73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336,486.50 | 1,049,897.66 |
合计 | 55,525,156.03 | 54,481,919.96 |
5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238,774.05 | -1,671,956.1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203,246.90 | 59,706,254.25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1,972,343.45 | 0.00 |
债务重组收益 | 13,175,395.55 | |
应收账款处置收益(ABS转让) | -44,964,203.73 | |
资金拆借利息收入 | 5,927,576.38 | 6,609,426.61 |
银行承兑票据贴现损失 | -5,761,070.27 | -10,846,675.07 |
合计 | -45,685,485.77 | 53,797,049.65 |
其他说明:
55、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033,047.42 | -9,946,547.6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81,296,934.05 | -1,201,946,757.26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6,847,397.44 | 130,594,154.60 |
预付账款坏账损失 | -2,194.96 | 48,828.89 |
合计 | -1,277,113,479.03 | -1,081,250,321.37 |
其他说明:
5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458,877.63 | 996,979.88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11,109,705.39 | -11,721,320.07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55,752,912.97 | -237,105,464.37 |
十三、其他 | 11,523,581.53 | -46,450,404.27 |
合计 | -152,880,159.20 | -294,280,208.83 |
其他说明:
57、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持有待售处置利得或损失 | 714,700.42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272,460,163.89 | 32,102,183.48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11,926,970.38 | 26,735,896.89 |
合计 | 384,387,134.27 | 59,552,780.79 |
58、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拆迁补偿收入 | 29,538,874.21 | 133,690,753.31 | 29,538,874.21 |
无需支付款项 | 27,448,096.83 | 4,839,202.54 | 27,448,096.83 |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 12,241,180.55 | 8,490,944.50 | 12,241,180.55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2,250,285.58 | 1,022,920.63 | 2,250,285.58 |
自然灾害保险赔偿收入 | 815,244.71 | 117,000.00 | 815,244.71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185,578.15 | 8,779,904.12 | 185,578.15 |
周转材料盘盈收入 | 112,957.66 | 12,701,142.00 | 112,957.66 |
其他 | 1,378,911.02 | 14,155,821.13 | 1,378,911.02 |
合计 | 73,971,128.71 | 183,797,688.23 | 73,971,128.7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育休取得応援奨励金 | 奖励 |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是 | 6,124.98 | 与收益相关 | ||
東京都労働環境局奖励金 | 奖励 |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是 | 26,95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事业复活支援金 | 补助 |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是 | 97,350.35 | 与收益相关 | ||
東京都会計課工作方式改革推进支援 | 补助 |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是 | 53,9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南通西站大道项目南通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补助 | 补助 |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是 | 1,252.82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 | 是 | 是 | 185,578.15 | 与收益相关 |
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
其他说明:
59、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5,716,142.13 | 9,094,874.98 | 5,716,142.13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1,001,911.65 | 1,490,046.30 | |
罚款支出 | 1,845,182.67 | 6,328,935.29 | 1,845,182.67 |
滞纳金 | 493,535.73 | 7,705,047.32 | 493,535.73 |
赔偿违约金 | 2,702,440.98 | 1,541,649.79 | 2,702,440.98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432,828.49 | 2,673,610.11 | 2,432,828.49 |
预计负债 | 10,000,000.00 | ||
盘亏损失 | 3,335.33 | 520,910.47 | 3,335.33 |
其他 | 620,094.69 | 5,569,425.37 | 620,094.69 |
合计 | 14,815,471.67 | 44,924,499.63 | 13,813,560.02 |
其他说明:
60、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83,378,331.01 | 716,212,523.5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60,543,406.59 | -360,213,000.15 |
合计 | 422,834,924.42 | 355,999,523.3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633,604,929.3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08,401,232.3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1,261,814.8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920,479.5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76,440,535.8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0,501,972.9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112,175.4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4,589,725.57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48,477,951.28 |
其他 | 1,554,950.58 |
所得税费用 | 422,834,924.42 |
其他说明:
61、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43。
62、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大宗贸易收到的现金 | 21,004,497.05 | |
收到各类保证金 | 2,302,915,205.39 | 4,019,072,089.31 |
往来款 | 4,427,247,631.13 | 3,258,456,662.91 |
利息收入 | 109,886,137.83 | 78,306,395.75 |
代收代付ABS款项 | 224,567,683.55 | |
其他 | 287,987,180.58 | 408,470,318.00 |
合计 | 7,352,603,838.48 | 7,785,309,963.0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大宗贸易支付的现金 | 54,539,405.38 | |
往来款 | 2,660,668,741.28 | 2,466,335,737.15 |
支付各类保证金 | 2,261,366,322.85 | 966,408,806.81 |
付现费用 | 557,782,956.02 | 932,371,112.11 |
其他 | 267,434,849.24 | 77,157,558.44 |
合计 | 5,801,792,274.77 | 4,442,273,214.5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其他投资项目投资款 | ||
拆借款及利息 | 367,299,472.17 | |
其他 | 183,798,768.38 | 11,927,155.56 |
合计 | 183,798,768.38 | 379,226,627.73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拆借款及利息 | 185,343,665.80 | 683,795,306.43 |
其他 | 27,839,684.88 | 32,507,373.54 |
合计 | 213,183,350.68 | 716,302,679.97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保理业务款 | 1,292,705,376.09 | |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 | 899,492,500.00 | |
收到超短期融资债 | 1,000,000,000.00 | 499,833,333.33 |
收到票据贴现款 | 20,000,000.00 | 493,546,126.76 |
收到信用证贴现款 | 20,000,000.00 | 112,900,000.00 |
收到融信贴现款 | 182,988,484.36 | 104,508,395.21 |
收到融资租赁款 | 630,000,000.00 | |
收回票据、按揭款保证金 | 91,762,682.31 | |
收到拆借款 | 459,891,304.79 | |
合计 | 2,844,243,666.67 | 2,963,384,536.18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保理业务款 | 775,779,445.92 | |
支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 | 82,872,290.36 | |
支付票据、按揭款保证金 | 43,631,571.35 | |
支付信用证贴现款 | 195,001,154.00 | |
支付票据贴现款 | 1,352,651,736.55 | |
支付融资租赁款 | 330,139,042.49 | |
支付拆借款及利息 | 459,891,304.79 | |
归还超短期融资债 | 950,000,000.00 | |
其他 | 16,898,928.75 | |
合计 | 1,444,322,432.87 | 2,762,543,041.3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210,770,004.91 | 1,268,006,428.4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29,993,638.23 | 1,375,530,530.2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48,525,849.06 | 288,379,132.3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07,926,671.28 | 114,805,989.80 |
无形资产摊销 | 33,833,012.73 | 35,331,014.2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1,331,390.04 | 28,858,143.0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84,387,134.27 | -59,552,780.7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2,542.91 | 1,729,064.7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00 | 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37,368,773.88 | 881,544,491.2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135,607.32 | -53,797,049.6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60,431,385.35 | -361,197,362.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45,713.20 | -852,338.0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0,570,368.85 | 52,896,589.6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654,138,899.81 | -11,555,984,210.7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311,593,116.86 | 8,869,281,259.14 |
其他 | 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61,027,843.44 | 884,978,901.3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157,791,332.09 | 192,300,120.52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915,055,712.23 | 6,776,830,574.4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776,830,574.40 | 8,463,576,437.0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8,225,137.83 | -1,686,745,862.6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7,500,000.00 |
其中: | |
浙江一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17,500,000.00 |
其中: | |
其中: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7,500,000.00 |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5,182,949.32 |
其中: | |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5,182,949.32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9,102,268.54 |
其中: | |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9,102,268.54 |
其中: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6,080,680.78 |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915,055,712.23 | 6,776,830,574.40 |
其中:库存现金 | 1,217,881.14 | 2,688,605.5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913,829,831.09 | 6,683,163,092.9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8,000.00 | 90,978,875.98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915,055,712.23 | 6,776,830,574.40 |
其他说明:
6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01,279,018.78 | 保证金、冻结存款 |
固定资产 | 167,558,507.60 | 借款抵质押 |
无形资产 | 100,961,174.85 | 借款抵质押 |
应收账款 | 635,774,600.08 | 应收账款保理、借款质押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565,054,670.30 | 借款抵质押 |
长期应收款 | 9,728,972,764.25 | 借款抵质押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53,694,207.49 | 借款抵质押 |
在建工程 | 90,928,072.52 | 借款抵质押 |
合计 | 16,044,223,015.87 |
其他说明:
65、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4,685,866.82 | 6.9646 | 32,635,188.01 |
欧元 | 6,009,389.24 | 7.4229 | 44,607,095.37 |
港币 | 81,630,878.22 | 0.89327 | 72,918,414.59 |
新加坡元 | 1,357.20 | 5.1831 | 7,034.52 |
阿尔及利亚第纳尔 | 3,255,205,436.91 | 0.05072 | 165,104,019.76 |
日元 | 4,969,633.40 | 0.0524 | 260,408.79 |
卢旺达法郎 | 7,748,988.45 | 0.006495 | 50,329.68 |
尼日利亚奈拉 | 232,648,466.23 | 0.0154 | 3,582,786.38 |
英镑 | 5,329,684.50 | 8.3941 | 44,737,904.62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4,573,648.87 | 1.5772 | 7,213,558.99 |
澳门元 | 244,911.28 | 0.8673 | 212,411.55 |
澳大利亚元 | 6,303.75 | 4.7138 | 29,714.62 |
泰铢 | 29,072,910.23 | 0.2014 | 5,855,284.12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1,753,246,220.57 | 0.89327 | 1,566,122,251.45 |
阿尔及利亚第纳尔 | 279,364,011.83 | 0.05072 | 14,169,342.68 |
日元 | 655,279.96 | 0.0524 | 34,336.67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192,411,117.63 | 1.5772 | 303,470,814.73 |
英镑 | 2,518,246.71 | 8.3941 | 21,138,414.74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阿尔及利亚第纳尔 | 165,478,166.93 | 0.05072 | 8,393,052.63 |
日元 | 37,494,959.92 | 0.0524 | 1,964,735.90 |
卢旺达法郎 | 465,530.41 | 0.006495 | 3,023.62 |
尼日利亚奈拉 | 259,957,151.95 | 0.0154 | 4,003,340.14 |
港币 | 164,883,726.50 | 0.89327 | 147,285,686.37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1,155,561.62 | 1.5772 | 1,822,551.79 |
澳门元 | 35,480.06 | 0.8673 | 30,771.86 |
应付账款 | |||
其中:阿尔及利亚第纳尔 | 6,206,043,929.22 | 0.05072 | 314,770,548.09 |
卢旺达法郎 | 236,513,742.88 | 0.006495 | 1,536,156.76 |
港币 | 2,091,558,024.06 | 0.89327 | 1,868,326,036.15 |
英镑 | 3,273,430.68 | 8.3941 | 27,477,504.44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55,608,288.86 | 1.5772 | 87,705,393.19 |
合同资产 | |||
其中:阿尔及利亚第纳尔 | 6,447,208,235.41 | 0.05072 | 327,002,401.70 |
卢旺达法郎 | 356,576,572.75 | 0.006495 | 2,315,964.84 |
短期借款 | |||
其中:港币 | 708,307,600.00 | 0.89327 | 632,709,929.85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阿尔及利亚第纳尔 | 242,023,430.77 | 0.05072 | 12,275,428.41 |
日元 | 155,422,507.25 | 0.0524 | 8,144,139.38 |
港币 | 60,845,428.64 | 0.89327 | 54,351,396.04 |
英镑 | 1,831,394.48 | 8.3941 | 15,372,908.39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276,069.56 | 1.5772 | 435,416.91 |
尼日利亚奈拉 | 106,631,768.18 | 0.0154 | 1,642,129.23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66、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5,724,080.00 | 9,150,433.58 |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45,038,235.95 | 45,038,235.95 | |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 | 185,578.15 | 185,578.15 | |
合计 | 50,947,894.10 | 54,374,247.68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浙江昌业建材有限公司 | 2022年02月18日 | 500,000.00 | 100.00% | 购买取得 | 2022年02月18日 | 工商变更日 | 676,601,183.38 | 21,785,420.85 |
浙江一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01日 | 17,500,000.00 | 100.00% | 购买取得 | 2022年09月01日 | 工商变更日 | -261,084.91 | |
浙江安吉甬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21日 | 0.00 | 100.00% | 其他 | 2022年07月21日 | 工商变更日 | 0.00 | 17,264,595.64 |
其他说明:
甬安建设原大股东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减资20,160.00万元,本公司实现100%控股。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浙江昌业建材有限公司 | 浙江一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现金 | 500,000.00 | 17,5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500,000.00 | 17,5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500,000.00 | 17,500,000.0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浙江昌业建材有限公司 | 浙江一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浙江安吉甬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69,063,598.78 | 69,063,598.78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17,5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22.38 | 122.38 | ||||
其他流动资产 | 6,663,817.44 | 6,663,817.44 | ||||
长期应收款 | 221,417,194.53 | 221,417,194.53 | ||||
固定资产 | 836.64 | 836.64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应交税费 | 1,898,401.71 | 1,898,401.71 | ||||
其他应付款 | 275,157,461.78 | 275,157,461.78 | ||||
净资产 | 500,000.00 | 500,000.00 | 17,500,000.00 | 20,089,706.28 | 20,089,706.28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500,000.00 | 500,000.00 | 17,500,000.00 | 20,089,706.28 | 20,089,706.28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2、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5,255,788.00 | 21.00% | 股权转让 | 2022年11月30日 | 股权实际转让时点 | 930,814.64 | 49.00% | 59,985,732.34 | 61,958,075.79 | 1,972,343.45 | 评估报告 | 0.00 |
其他说明: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5月19日 | [注1] | 100.00 |
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3月22日 | [注2] | 100.00 |
浙江天台浙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3月23日 | [注3] | 80.0091 |
浙港置业(温州)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7月8日 | [注4] | 83.422 |
嘉善建投交通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7月13日 | [注5] | 100.00 |
天台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7月14日 | [注6] | 51.00 |
衢州浙建慧城车路协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12月12日 | [注7] | 50.00 |
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12月15日 | [注8] | 100.00 |
[注1]本期,本公司与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浙江建投认缴注册资本的40.00%,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建投及子公司已缴付出资10,000.00万元。
[注2]本期,本公司投资设立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浙江建投认缴注册资本的100.00%,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建投已完成出资。
[注3]本期,本公司与子公司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浙江天台浙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417.00万元,两家合计认缴注册资本80.0091%,天台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的19.9909%,浙江天台浙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完成工商登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建投及子公司已完成出资。
[注4]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温州国鹏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浙港置业(温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浙江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认缴注册资本83.422%,浙港置业(温州)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出资。
[注5]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嘉善建投交通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浙江交建认缴注册资本的100.00%,嘉善建投交通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交建暂未出资。
[注6]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天台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浙江交建认缴注册资本的51.00%,天台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交建已出资306.00万元。
[注7]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国浙江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与衢州市慧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衢州浙建慧城车路协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9800万元,中国浙江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的50%,衢州浙建慧城车路协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浙江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已出资9,900.00万元。 [注8]本期,浙江建投投资设立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浙江建投认缴注册资本的100.00%,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建投暂未出资。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工程施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工程施工 | 86.95% | 投资设立 | |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宁波市 | 工程施工 | 75.27% | 投资设立 | |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工程施工 | 75.22% | 投资设立 | |
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工程施工 | 66.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新疆阿拉尔上游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阿拉尔市 | 阿拉尔市 | 工程施工 | 54.28%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工程施工 | 98.43% | 投资设立 | |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工程施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工程施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机械制造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苏州浙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苏州市 | 苏州市 | 房产开发 | 85.00% | 投资设立 | |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注1] | 杭州市 | 杭州市 | 建材销售 | 22.96% | 77.04% | 投资设立 |
浙江建工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租赁和商贸服务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浙江浙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武义县 | 武义县 | 建筑设计 | 51.00% | 投资设立 | |
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注2] | 杭州市 | 杭州市 | 商品贸易 | 51.00% | 42.74% | 投资设立 |
太仓中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太仓市 | 太仓市 | 工程施工 | 70.00% | 投资设立 |
长兴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长兴县 | 长兴县 | 工程施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阿拉尔浙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阿拉尔市 | 阿拉尔市 | 工程施工 | 60.00% | 投资设立 | |
安吉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安吉县 | 安吉县 | 工程施工 | 90.00% | 投资设立 | |
遂昌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遂昌县 | 遂昌县 | 工程施工 | 95.00% | 投资设立 | |
长兴浙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长兴县 | 长兴县 | 工程施工 | 90.00% | 投资设立 | |
玉环市浙建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3] | 玉环市 | 玉环市 | 工程施工 | 41.00% | 56.69% | 投资设立 |
长兴浙建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 长兴县 | 长兴县 | 工程施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昌县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4] | 新昌县 | 新昌县 | 工程施工 | 98.00% | 1.31% | 投资设立 |
衢州市衢江区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衢州市 | 衢州市 | 工程施工 | 70.00% | 投资设立 | |
绍兴市越城区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绍兴市 | 绍兴市 | 工程施工 | 90.00% | 投资设立 | |
永嘉县浙建投资有限公司[注5] | 永嘉县 | 永嘉县 | 工程施工 | 76.00% | 19.00% | 投资设立 |
庆元县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6] | 庆元县 | 庆元县 | 工程施工 | 99.00% | 1.00% | 投资设立 |
绍兴市越城区浙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7] | 绍兴市 | 绍兴市 | 工程施工 | 80.00% | 10.00% | 投资设立 |
浙江浙建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工程施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浙建(兰溪)矿业有限公司 | 兰溪市 | 兰溪市 | 工程施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浙江省建设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工程施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浙江建设投资(尼)有限公司[注8] | 尼日利亚 | 尼日利亚 | 工程施工 | 99.00% | 1.00% | 投资设立 |
日中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日本 | 日本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中国浙江建设集团-日本株式会社 | 日本 | 日本 | 房产租赁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浙建集团(阿尔及利亚)有限责任公司 | 阿尔及利亚 | 阿尔及利亚 | 工程施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ZCIGC(RWANDA)CO.,LTD | 卢旺达 | 卢旺达 | 工程施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浙江浙建云采贸易有限公司[注9]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批发业 | 67.50% | 29.33% | 投资设立 |
浙江建投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批发业 | 40.00% | 50.92% | 投资设立 |
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1]本公司持有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2.96%的股权,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77.04%的股权,本公司直接间接合计持有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拥有权益比例100.00%。[注2]本公司持有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51.00%的股权,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19.00%的股权,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商贸物流10.00%的股权,本公司直接间接持有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93.74%的股权,拥有权益比例93.74%。
[注3]本公司持有玉环市浙建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41.00%的股权,子公司浙江省武林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玉环市浙建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59.00%的股权,本公司直接间接合计持有玉环市浙建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97.69%的股权,拥有权益比例97.69%。
[注4]本公司持有新昌县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8.00%的股权,子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昌县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直接间接合计持有新昌县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9.31%的股权,拥有权益比例99.31%。
[注5]本公司持有永嘉县浙建投资有限公司76.00%的股权,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永嘉县浙建投资有限公司19.00%的股权,本公司直接间接合计持有永嘉县浙建投资有限公司95.00%的股权,拥有权益比例95.00%。
[注6]本公司持有庆元县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9.00%的股权,子公司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庆元县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庆元县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拥有权益比例100.00%。
[注7]本公司持有绍兴市越城区浙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0.00%的股权,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越城浙建9.00%的股权,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浙江建工水利水电建设
有限公司持有绍兴市越城区浙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直接间接合计持有绍兴市越城区浙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0.00%的股权,拥有权益比例90.00%。[注8]本公司持有浙江建设投资(尼)有限公司99.00%的股权,浙江省建设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浙江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香港)持有浙江建设投资(尼)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直接间接合计持有浙江建设投资(尼)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拥有权益比例100.00%。[注9]本公司持有浙江浙建云采贸易有限公司67.50%的股权,子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浙江浙建云采贸易有限公司5.00%的股权,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建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各持有浙江浙建云采贸易有限公司2.50%的股权,本公司直接间接合计持有浙江浙建云采贸易有限公司96.83%的股权,拥有权益比例96.83%。1)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
?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享有表决权(%) | 注册资本 (万元) | 投资额 (万元) | 级次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翁牛特旗浙三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5.07 | 100.00 | 11,828.00 | 600.00 | 3 | [注1] |
[注1]根据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翁牛特旗全宁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启动平价回购基建投资持有翁牛特旗浙三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93.93%的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回购手续正在办理中,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参与分配该公司股息和红利,该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全部由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派,同时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该公司的日常管理和项目建设。因此,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能够对该公司进行有效控制,故将其纳入浙江建投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1)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享有表决权(%) | 注册资本 (万元) | 投资额 (万元) | 级次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
1 | 翁牛特旗浙三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5.07 | 100.00 | 11,828.00 | 600.00 | 3 | [注1] |
[注1]翁牛特旗浙三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翁牛特旗公司)系由本公司的子公司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翁牛特旗全宁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该公司注册资本11,828万元,本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7%,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1,1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3.93%,翁牛特旗全宁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1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根据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翁牛特旗全宁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分批平价回购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翁牛特旗公司93.93%的股权,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参与分配该公司股息和红利,该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全部由本公司委派,同时本公司负责该公司的日常管理和项目建设。因此,本公司能够对该公司实施控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翁牛特旗公司的投资系以“建投2号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身份投入。“建投2号投资基金”于2016年9月成立,投资于本公司的子公司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的内蒙古翁牛特旗美丽村庄综合整治街巷硬化PPP项目(投资方式11100万元投资PPP项目公司股权,27390万元受让项目公司应收账款收益权),由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认缴。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基金实收基金余额为11110万元,其中本公司为10880万元,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230万元,因此本公司本年将该基金纳入合并范围。
(2)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享有表决权(%) | 注册资本 (英镑) | 投资额 (英镑) | 级次 | 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ChinaZhejiang-WestfieldsconstructionLimitedJointVenture | 51.00 | 50.00 | 5,297,000.00 | 2,856,000.00 | 1 | [注] |
[注]根据2018年4月浙建香港与WestfieldsConstructionLimited公司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双方共同组成一个新的联合体,公司持股比例为51.00%,但表决权比例为50.00%,无法形成控制,故作为权益法下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3.05% | 35,181,470.26 | 13,097,774.63 | 302,596,314.75 |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4.73% | 86,976,415.27 | 15,667,374.91 | 390,077,869.94 |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4.78% | 35,851,943.46 | 25,207,453.20 | 295,641,759.49 |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1.57% | 1,803,234.53 | 393,775.00 | 9,040,468.96 |
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 34.00% | 26,761,993.97 | 17,000,008.78 | 109,121,019.8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325,908,008.19 | 2,017,253,303.20 | 11,343,161,311.39 | 9,116,892,731.97 | 686,924,650.55 | 9,803,817,382.52 | 8,117,825,212.03 | 1,934,353,796.24 | 10,052,179,008.27 | 7,726,751,442.47 | 889,076,789.35 | 8,615,828,231.82 |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607,726,565.83 | 3,547,324,040.59 | 12,155,050,606.42 | 9,890,306,100.60 | 629,852,566.53 | 10,520,158,667.13 | 7,411,167,159.95 | 3,310,463,177.55 | 10,721,630,337.50 | 8,427,106,934.06 | 955,080,865.68 | 9,382,187,799.74 |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 | 11,672,499,435.27 | 1,559,465,872.58 | 13,231,965,307.85 | 11,659,650,225.48 | 324,061,059.00 | 11,983,711,284.48 | 10,035,315,552.89 | 1,582,924,730.80 | 11,618,240,283.69 | 9,846,390,539.59 | 566,548,157.11 | 10,412,938,696.70 |
限公司 | ||||||||||||
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 2,910,545,940.44 | 133,220,436.86 | 3,043,766,377.30 | 2,722,640,705.93 | 181,495.33 | 2,722,822,201.26 | 2,071,371,051.12 | 126,181,091.11 | 2,197,552,142.23 | 1,905,319,687.34 | 1,905,319,687.34 | |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4,974,027,421.65 | 265,666,829.67 | 5,239,694,251.32 | 4,594,556,438.48 | 41,952,652.89 | 4,636,509,091.37 | 3,867,864,859.04 | 265,894,019.27 | 4,133,758,878.31 | 3,592,884,411.13 | 27,675,398.77 | 3,620,559,809.90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1,437,247,630.38 | 160,591,105.93 | 160,591,105.93 | 337,216,944.04 | 10,585,781,782.86 | 217,269,187.86 | 217,269,187.86 | 215,591,840.71 |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292,136,646.66 | 352,454,312.73 | 352,454,312.73 | 828,163,582.76 | 12,168,538,775.91 | 227,477,649.03 | 227,477,649.03 | 684,271,626.48 |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3,888,643,696.63 | 144,677,429.12 | 144,677,429.12 | 491,290,147.28 | 13,847,698,072.20 | 260,093,847.60 | 260,093,847.60 | 286,166,959.19 |
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 3,099,851,977.84 | 78,711,746.98 | 78,711,746.98 | 26,089,256.40 | 2,748,045,680.17 | 64,691,345.33 | 64,691,345.33 | -50,602,693.18 |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7,311,946,432.83 | 115,056,091.54 | 115,056,091.54 | 145,439,995.93 | 6,730,403,163.00 | 106,452,238.44 | 106,452,238.44 | 148,006,333.06 |
其他说明: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建投发展 | 浙江省 | 浙江省 | 房地产业 | 50.00% | 权益法核算 |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龙游县 | 龙游县 | 工程施工 | 50.00% | 权益法核算 | |
五矿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投资咨询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台州市 | 台州市 | 建材销售 | 42.50% | 权益法核算 | |
南昌城建构件有限公司 | 南昌市 | 南昌市 | 建材销售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设备租赁 | 20.00% | 权益法核算 | |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4.00% | 权益法核算 | |
ChinaZhejiang–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re | 英国 | 建筑施工 | 51.00% | 权益法核算 | ||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
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丽水市 | 丽水市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
宁波奉化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宁波市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
衢州市慧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衢州市 | 衢州市 | 酒店管理 | 50.00% | 权益法核算 | |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温州市 | 温州市 | 房地产业 | 50.00% | 权益法核算 | |
丽水市振兴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丽水市 | 丽水市 | 土地管理业 | 39.00% | 权益法核算 | |
龙泉市浙建昊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龙泉市 | 龙泉市 | 建筑装饰 | 50.00% | 权益法核算 | |
浙江湖州梓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湖州市 | 湖州市 | 房地产业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
泰顺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温州市 | 温州市 | 公路建筑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
浙江中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技术服务业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
苍南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 温州市 | 温州市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
缙云县仙旭建设管理有限公 | 丽水市 | 丽水市 | 工程管理服务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司 | ||||||
青田县城投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丽水市 | 丽水市 | 管道工程建筑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
浙江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20.00% | 权益法核算 | |
杭州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33.3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衢州市慧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龙泉市浙建昊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衢州市慧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龙泉市浙建昊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6,134,309.31 | 274,367,056.72 | 1,890,127,248.16 | 939,191,657.39 | 182,165.42 | 19,126,930.06 | 325,171,919.67 | 1,614,906,783.94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52,964,058.90 | 58,937.66 | 822,662.97 | 783,276.93 | 134,930,000.00 | 15,339,962.22 | 142,277.38 | |||
资产合计 | 69,098,368.21 | 274,425,994.38 | 1,890,949,911.13 | 939,974,934.32 | 135,112,165.42 | 34,466,892.28 | 325,314,197.05 | 1,614,906,783.94 | ||
流动负债 | 15,831,747.87 | 248,196,761.26 | 464,438,819.18 | 840,428,372.69 | 65,509,844.23 | 5,294,895.36 | 288,557,811.02 | 1,613,639,984.76 | ||
非流动负债 | 4,670,707.04 | 140,375,470.31 | 189,544.37 | 4,767,676.76 | ||||||
负债合计 | 20,502,454.91 | 248,196,761.26 | 604,814,289.49 | 840,617,917.06 | 65,509,844.23 | 10,062,572.12 | 288,557,811.02 | 1,613,639,984.76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8,595,913.30 | 26,229,233.12 | 1,286,135,621.64 | 99,357,017.26 | 69,602,321.19 | 24,404,320.16 | 36,756,386.03 | 1,266,799.1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4,297,956.65 | 13,114,616.56 | 643,067,810.82 | 6,954,991.21 | 34,801,160.60 | 12,202,160.08 | 18,378,193.02 | |||
调整事项 | 516,721.78 | 24,111.77 | -24,686.04 | -34,650,000.01 | 777,883.08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4,814,678.43 | 13,138,728.33 | 643,043,124.78 | 6,954,991.21 | 151,160.59 | 12,980,043.16 | 18,378,193.02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5,021,310.17 | 5,155,238.11 | 6,061,589.16 | 10,221,904.76 | ||||||
财务费用 | 10,695.19 | -5,226,286.77 | 508,765.08 | 7,915.45 | -6.58 | 116,209.63 | -4,977,173.57 | -138,467.32 | ||
所得税费用 | 22,620.98 | 10,748,364.31 | 32,143.92 | |||||||
净利润 | 69,270.53 | -10,527,152.91 | -13,931,177.54 | -642,982.74 | -97,678.81 | -1,430,196.54 | -688,073.97 | 66,799.18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9,270.53 | -10,527,152.91 | -13,931,177.54 | -642,982.74 | -97,678.81 | -1,430,196.54 | -688,073.97 | 66,799.18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南昌城建构件有限公司 |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五矿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China Zhejiang –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 | 宁波奉化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 | 缙云县仙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中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湖州梓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丽水市振兴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南昌城建构件有限公司 |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五矿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China Zhejiang –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 | 宁波奉化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 | 缙云县仙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中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湖州梓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丽水市振兴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re | re | |||||||||||||||||||||||||||||
流动资产 | 521,119,177.17 | 210,946,290.61 | 53,025,859.37 | 310,430,659.32 | 26,552,449.51 | 86,376,112.90 | 264,083,323.54 | 152,597,197.82 | 110,767,359.85 | 79,610,743.71 | 204,378.96 | 3,869,586.28 | 795,828,820.29 | 43,021,500.00 | 533,244,929.73 | 545,014,438.92 | 218,016,125.02 | 33,403,157.43 | 398,210,145.45 | 26,527,997.71 | 77,688,156.22 | 288,125,133.67 | 1,685,479.07 | 36,470,594.15 | ||||||
非流动资产 | 435,469,416.61 | 29,180,577.77 | 880,996.91 | 30,263,044.93 | 5,900,000.00 | 6,393,577.84 | 77,810.96 | 764,430.95 | 106,701,739.91 | 19,246,751.79 | 34,800,000.00 | 335,688.86 | 421,831.69 | 447,715,078.98 | 33,170,900.26 | 207,237.31 | 3,148,007.24 | 5,900,000.00 | 7,237,142.72 | 175,359.18 | 76,489,671.39 | |||||||||
资产合计 | 956,588,593.78 | 240,126,868.38 | 53,906,856.28 | 340,693,704.25 | 32,452,449.51 | 92,769,690.74 | 264,161,134.50 | 153,361,628.77 | 217,469,099.76 | 98,857,495.50 | 35,004,378.96 | 4,205,275.14 | 795,828,820.29 | 43,021,500.00 | 533,666,761.42 | 992,729,517.90 | 251,187,025.28 | 33,610,394.74 | 401,358,152.69 | 32,427,997.71 | 84,925,298.94 | 288,300,492.85 | 1,685,479.07 | 112,960,265.54 | ||||||
流动负债 | 589,764,747.52 | 43,569,678.60 | 202,401,539.78 | 969,941.24 | 55,941,888.12 | 203,322,957.91 | 110,931,902.46 | 103,455,495.22 | -19,898.95 | 10,000.00 | -54,916.92 | 403,000,020.29 | -7,867.92 | 15,489,653.87 | 543,313,515.08 | 202,142,727.12 | 25,545,417.98 | 274,794,890.71 | 676,112.19 | 55,225,933.96 | 225,677,780.29 | 1,938.49 | 12,502,305.93 |
非流动负债 | 297,075,000.00 | 198,950,516.67 | 13,607,328.14 | 348,475,000.00 | 1,728,429.45 | |||||||||||||||||||||||||
负债合计 | 886,839,747.52 | 198,950,516.67 | 43,569,678.60 | 216,008,867.92 | 969,941.24 | 55,941,888.12 | 203,322,957.91 | 110,931,902.46 | 103,455,495.22 | -19,898.95 | 10,000.00 | -54,916.92 | 403,000,020.29 | -7,867.92 | 15,489,653.87 | 891,788,515.08 | 202,142,727.12 | 25,545,417.98 | 276,523,320.16 | 676,112.19 | 55,225,933.96 | 225,677,780.29 | 1,938.49 | 12,502,305.9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9,748,846.26 | 41,176,351.71 | 10,337,176.68 | 124,684,836.33 | 31,482,508.27 | 30,434,846.49 | 60,838,176.59 | 42,429,726.31 | 114,013,604.54 | 98,877,394.45 | 34,994,378.96 | 4,260,192.06 | 392,828,800.00 | 43,029,367.92 | 518,177,107.55 | 100,941,002.82 | 49,044,298.16 | 8,064,976.76 | 124,834,832.53 | 31,751,885.52 | 29,699,364.98 | 62,622,712.56 | 1,683,540.58 | 100,457,959.61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 | 34,031,2 | 15,041,2 | 4,134,87 | 49,873,9 | 13,852,3 | 6,086,96 | 31,027,4 | 20,790,5 | 55,866,6 | 48,449,9 | 17,147,2 | 1,704,07 | 192,486, | 14,309,7 | 202,089, | 47,385,6 | 17,881,2 | 3,225,99 | 49,933,9 | 13,970,8 | 5,939,87 | 31,937,5 | 824,934. |
净资产份额 | 68.15 | 00.49 | 0.66 | 34.53 | 03.64 | 9.30 | 70.06 | 65.89 | 66.22 | 23.28 | 45.69 | 6.82 | 112.00 | 17.51 | 071.94 | 26.87 | 00.49 | 0.70 | 33.01 | 29.63 | 2.99 | 83.41 | 88 | |||||||
调整事项 | 476,874.79 | 343,712.79 | 122,356.91 | -1,533,443.78 | 1,981,753.81 | 2,337,888.00 | -41,583.99 | -605,179.07 | 476,874.79 | 928,867.60 | -9,839.49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4,031,268.15 | 15,041,200.49 | 4,611,745.45 | 49,873,934.53 | 14,196,016.43 | 6,209,326.21 | 29,494,026.28 | 20,790,565.89 | 57,848,420.03 | 48,449,923.28 | 17,147,245.69 | 1,704,076.82 | 194,824,000.00 | 14,268,133.52 | 201,483,892.87 | 47,385,626.87 | 17,881,200.49 | 3,702,865.49 | 49,933,933.01 | 13,970,829.63 | 5,939,872.99 | 31,008,715.81 | 815,095.39 | |||||||
存在公开 | 30,4 |
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38,977.56 | |||||||||||||||||||||||||||||
营业收入 | 472,505,120.82 | 99,602,245.18 | 800,708,934.68 | 375,483,861.74 | 6,087,795.51 | 59,514,126.50 | 28,533,811.16 | 67,664,709.35 | 94,222.04 | 5,004,015.50 | 530,025,435.96 | 74,659,927.80 | 568,136,397.30 | 638,445,536.74 | 4,547,780.35 | 51,810,446.19 | 378,006,458.95 | 7,350,984.38 | ||||||||||||
净利润 | -19,683,935.77 | -7,894,795.59 | 2,497,546.72 | 9,850,003.80 | 121,530.70 | 4,131.07 | -235,517.51 | 2,828,875.18 | -1,472,751.07 | -1,122,605.55 | -5,621.04 | -739,807.94 | -384,492.45 | -16,002,079.34 | -11,905,255.71 | 2,758,809.21 | 12,873,536.37 | 2,926,164.34 | -286,052.93 | 8,907,582.65 | -399,148.87 | 457,959.61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 | -1,54 | 336,6 |
益 | 9,018.46 | 56.55 | ||||||||||||||||||||||||||||
综合收益总额 | -19,683,935.77 | -7,894,795.59 | 2,497,546.72 | 9,850,003.80 | 578,108.94 | 4,131.07 | -1,784,535.97 | 2,828,875.18 | -1,472,751.07 | -1,122,605.55 | -5,621.04 | -739,807.94 | -384,492.45 | -16,002,079.34 | -11,905,255.71 | 2,758,809.21 | 12,873,536.37 | 2,926,164.34 | -286,052.93 | 9,244,239.20 | -399,148.87 | 457,959.61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000,000.00 | 4,000,000.00 | 1,320,000.00 |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5,420,868.18 | 21,070,000.0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185,789.02 | |
--综合收益总额 | -1,185,789.02 |
其他说明: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非衍生金融负债 | |||||
银行借款[注] | 17,110,850,400.06 | 19,399,918,545.77 | 7,825,886,272.86 | 3,927,242,482.50 | 7,646,789,790.41 |
应付票据 | 582,233,843.00 | 582,233,843.00 | 582,233,843.00 | - | - |
应付账款 | 60,963,600,752.43 | 60,963,600,752.43 | 60,963,600,752.43 | - | - |
其他应付款 | 9,486,240,640.20 | 9,486,240,640.20 | 9,486,240,640.20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 - | - |
长期应付款[注] | 485,163,349.62 | 520,607,518.13 | 214,128,821.29 | 306,478,696.84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69,949,251.36 | 1,071,839,112.47 | 1,071,839,112.47 | - | - |
非衍生金融负债小计 | 89,698,038,236.67 | 92,024,440,412.00 | 80,143,929,442.25 | 4,233,721,179.34 | 7,646,789,790.41 |
合计 | 89,698,038,236.67 | 92,024,440,412.00 | 80,143,929,442.25 | 4,233,721,179.34 | 7,646,789,790.41 |
(续上表)
项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非衍生金融负债 | ||||||
银行借款 | 20,059,015,604.68 | 22,393,262,383.07 | 10,180,188,577.37 | 4,626,753,729.24 | 7,586,320,076.46 | |
应付票据 | 1,345,947,693.51 | 1,345,947,693.51 | 1,345,947,693.51 | - | - | |
应付账款 | 43,169,217,927.59 | 43,169,217,927.59 | 43,169,217,927.59 | - | - | |
其他应付款 | 8,774,204,670.58 | 8,774,204,670.58 | 8,774,204,670.58 | - | - | |
应付债券 | 800,573,333.36 | 904,633,333.36 | 34,973,333.36 | 869,660,000.00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454,429.81 | 14,454,429.81 | 14,454,429.81 | - | - | |
非衍生金融负债小计 | 74,163,413,659.53 | 76,601,720,437.92 | 63,518,986,632.22 | 5,496,413,729.24 | 7,586,320,076.46 | |
合计 | 74,163,413,659.53 | 76,601,720,437.92 | 63,518,986,632.22 | 5,496,413,729.24 | 7,586,320,076.46 |
注:银行借款包含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长期借款部分;长期应付款包含长期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应付融资租赁款部分。
(三)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65。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504,558,208.77 | 504,558,208.7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3,421,427.55 | 43,421,427.55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债券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初始成本为可观察值,按照可变现净值和成本孰低计算得出。
3、其他
本公司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入值所属三个层次中的最低层次。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第1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2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第3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资产管理 | 1,000,000万元 | 37.90% | 37.9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2019年4月11日,浙江国资公司与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鸿运建筑有限公司、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鸿运建筑有限公司、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承诺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行使与浙江国资公司一致的表决权,上述5位股东一致表决权的行使对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形成控制。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5位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60.87%股份,其中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90%股份。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附注九-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合营企业 |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合营企业 |
衢州市慧城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南昌城建构件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义乌浙建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 原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金华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浙江安吉甬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原联营企业之子公司、本年已纳入合并范围 |
China Zhejiang-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re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宁波奉化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富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
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
浙江铁建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联营企业 |
芜湖中睿置业有限公司 |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联营企业 |
浙江建工绿园置业有限公司 |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
太仓浙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
浙江富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 |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
浙江省富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
杭州星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
满洲里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
浙江省明志贸易有限公司 |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
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建工集团之参股企业 |
遂昌县交投客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三建建设之参股企业 |
太仓国联置业有限公司 |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联营企业 |
湘西自治州首创环保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二建建设之参股企业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
宁波浙建建福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
舟山市一海置业有限公司 |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
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三五九之股东 |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三五九之股东 |
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
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
宁波两江投资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
宁波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
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
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劳务服务 | 473,250,403.76 | 358,220,180.21 |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 | 9,804,037.17 | 6,928,506.38 |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6,264,826.33 | |||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 | 5,888,398.07 | |||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 | 1,132,075.44 | 2,493,728.22 | ||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 | 10,378,806.89 | |||
合计 | -- | 500,830,149.59 | 373,530,812.8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63,125,970.14 | |
金华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7,902,636.52 | 24,037,403.58 |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 | 工程施工 | 3,000,787.02 | 184,984,526.11 |
浙江建工绿园置业有限公司 | 货物销售 | 4,329,086.95 | |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销售 | 237,642.42 | |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物业服务 | 3,468,470.18 | 34,180,184.31 |
浙江省富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 | 27,335.19 | |
浙江省富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货物销售 | 98,664.56 | |
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费收入 | 246,816.69 | |
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 | 141.38 | |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货物销售 | -1,456,639.62 | 848,184.00 |
遂昌县交投客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42,277,719.11 | |
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物资批发 | 320,479.25 | 206,486.78 |
义乌浙建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 物资批发 | 25,393.81 | |
南昌城建构件有限公司 | 建材销售 | 100,308.26 |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货物销售 | 10,958.49 | 22,950,826.35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2,074,239.66 |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费收入 | 168,605.72 |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450,060.00 | |
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66,146,356.74 | |
宁波两江投资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38,273,157.72 | |
宁波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669,787.38 | |
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47,703,109.68 | |
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6,216,446.45 | |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607,958.78 | |
芜湖中睿置业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216,445.61 | |
湘西自治州首创环保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52,599,403.40 | |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费收入 | 51,944.47 | |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 | 技术服务 | 5,000.00 | |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6,943.22 | |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28.08 | |
衢州市慧城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材销售 | 29,986.71 | |
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建材销售 | 33,018.86 | |
衢州市慧城星展房地产开发 | 建材装饰 | 159,909.11 |
有限公司 | |||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 | 220.67 |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 | 188,679.25 | |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 | 物资批发 | 14,168.14 | |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 | 物资批发 | 19,547.59 | |
宁波浙建建福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29,946,864.74 | |
浙江省明志贸易有限公司 | 培训服务 | 471.70 | |
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468,944,336.08 | |
合计 | — | 749,047,203.16 | 477,402,868.0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浙江富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79,245.28 | |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34,426.36 | 451,661.54 |
杭州星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926.61 | |
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132,306.55 | 2,381,119.93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66,069.72 | 228,676.70 |
合计 | 2,332,802.63 | 3,242,630.0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浙江富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5,525,279.52 | 7,884,349.43 | ||||||||
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02,142.68 | |||||||||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 | 27,828,015.99 | 24,365,953.67 |
合计 | 33,555,438.19 | 32,250,303.1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3)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仍在结息中,本期结算利息305,280.00元。 | |||
拆出 | ||||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72,250,000.00 | 2022年07月29日 | 2024年12月31日 | 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作为股东方借予温州未来社区公司的股东借款,利率为8%,用于温州未来社区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项目建设开发等费用。 |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2年09月0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作为股东方借予温州未来社区公司的股东借款,利率为8%,用于温州未来社区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项目建设开发等费用。 |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4,720,000.00 | 2022年11月25日 | 2024年12月31日 | 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作为股东方借予温州未来社区公司的股东借款,利率为8%,用于温州未来社区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项目建设开发等费用。 |
China Zhejiang-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re | 2,644,140.17 | 2022年01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中国浙江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作为股东方借予China Zhejiang-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re借款,利率为3.5%,用于项目建设等费用。 |
China Zhejiang-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re | 4,197,050.70 | 2022年03月02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中国浙江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作为股东方借予China Zhejiang-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re借款,利率 |
为3.5%,用于项目建设等费用。 | ||||
China Zhejiang-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re | 1,032,474.93 | 2022年03月18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中国浙江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作为股东方借予China Zhejiang-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re借款,利率为3.5%,用于项目建设等费用。 |
(4)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股权转让 | 25,255,788.00 | |
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债务重组 | 218,601,100.00 |
(5)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11,122,546.00 | 9,859,916.00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芜湖中睿置业有限公司 | 63,309,594.24 | 19,209,006.07 | 66,531,770.26 | 6,653,177.02 |
应收账款 | 金华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有限公司 | 76,227,878.71 | 8,516,038.71 | 78,031,768.19 | 5,003,280.65 |
应收账款 | 太仓浙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4,331,008.31 | 439,781.05 | 500,000.00 | 15,000.00 |
应收账款 |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21,490,878.72 | 2,096,449.29 | 21,347,228.24 | 1,574,722.82 |
应收账款 | 太仓国联置业有限公司 | 3,062,725.04 | 91,881.75 | ||
应收账款 | 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 | 47,466,070.00 | 1,423,982.10 | ||
应收账款 | 浙江铁建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146,904.49 | 722,282.29 | ||
应收账款 |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 | 32,556,454.94 | 1,084,693.64 | 12,267,694.43 | 431,030.83 |
应收账款 |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9,601,197.56 | 12,321,899.60 | 67,919,938.74 | 12,271,456.13 |
应收账款 | 南昌城建构件有限公司 | 117,292.00 | 3,518.76 | ||
应收账款 | 浙江省富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1,585.00 | 647.55 | 45,955.48 | 1,378.66 |
应收账款 | 遂昌县交投客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8,925,599.06 | 1,167,767.97 | ||
应收账款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613,785.80 | 26,764.99 | 1,868,267.36 | 56,048.02 |
应收账款 | 满洲里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1,600.00 | 14,320.00 | 71,600.00 | 10,740.00 |
应收账款 |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1,710,656.70 | 78,696.32 | 2,244,115.77 | 67,323.47 |
应收账款 |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1,331,767.86 | 440,401.86 | ||
应收账款 | 舟山市一海置业有限公司 | 13,332,678.71 | 1,263,267.87 | ||
应收账款 | 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2,614.86 | 378.45 | ||
应收账款 |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9.00 | 30.27 | ||
应收账款 | 宁波浙建建福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9,652,848.25 | 589,585.45 | ||
应收账款 | 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63,398.00 | 4,901.94 | ||
预付款项 |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4,217,915.51 | 8,335,384.66 | ||
预付款项 | 浙江安吉甬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45,000,000.00 | |||
预付款项 | 浙江富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66,093.00 | 2,179,110.66 | ||
预付款项 |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855,355.52 | |||
合同资产 | 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 | 66,726,820.85 | 28,525,815.29 | ||
合同资产 |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 | 249,825.60 | |||
合同资产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5,022,210.33 | 14,482,623.97 | ||
长期应收款 |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 | 99,599,520.35 | 121,197,647.25 | ||
其他应收款 | China Zhejiang-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re | 118,014,322.82 | 3,540,429.68 | 67,193,162.11 | 2,015,794.86 |
其他应收款 | 义乌浙建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 927,862.28 | 27,835.87 |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建工绿园置业有限公司 | 10,504,190.50 | 10,510,518.50 | 1,741,759.50 | |
其他应收款 | 南昌城建构件有 | 7,122,973.67 | 896,902.47 | 7,013,271.67 | 210,398.15 |
限公司 |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757,116.76 | 107,427.20 | 739,728.56 | 73,672.62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55,336.31 | 134,280.69 | 111,980.00 | 111,980.00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545,537.02 | 401,886.54 | 575,678.33 | 17,270.35 |
其他应收款 |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251,345.44 | 7,540.36 | 99,700.00 | 2,991.00 |
其他应收款 |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292.36 | 3,029.24 | |
其他应收款 |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83,493,697.78 | 5,504,810.93 | ||
其他应收款 | 衢州市慧城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90,673,147.73 | 200,044.44 | ||
其他应收款 |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378,559.23 | |||
其他应收款 | 宁波浙建建福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4,180,000.00 | 418,000.00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35,024,601.18 | 32,314,518.30 |
应付账款 |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11,189,347.28 | 26,259,918.46 |
应付账款 |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3,264.72 | 1,015,284.48 |
应付账款 | 浙江建工绿园置业有限公司 | 78,204.00 | 2,546,246.96 |
应付账款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20,544,145.27 | 2,271,248.11 |
应付账款 |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000.00 | |
应付账款 |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7,280.94 | 7,280.94 |
应付账款 |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1,708,722.19 | |
应付账款 |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0.00 | |
应付账款 |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536,974.32 | |
合同负债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3,340,000.00 | |
合同负债 | 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3,57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600,000.00 | 8,907,962.56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建工绿园置业有限公司 | 60,465.63 | |
其他应付款 |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391,520.00 | 600.00 |
其他应付款 |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 | 388,450.00 | 274,010.00 |
其他应付款 | 遂昌县交投客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81,260.84 | 3,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471,798.91 | 579,025.31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70,000.00 | 7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474,849.93 | |
其他应付款 | 宁波奉化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8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芜湖中睿置业有限公司 | 1,409,879.00 |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54,550.00 |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根据本公司与国新建信基金签订的《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同意国新建信基金对子公司浙江一建增资300,000,000.00元,增资款全部进入监管账户封闭运作,专项用于偿还公司的特定债务,同时承诺本公司在国新建信基金持股期间本公司各期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
86.5%,2020年-2024年各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0.91亿元、1.04亿元、1.20亿元、1.38亿元以及1.59亿元。
(2)根据本公司与国新建源基金签订的《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同意国新建源基金对子公司浙江二建增资350,000,000.00元,增资款全部进入监管账户封闭运作,专项用于偿还公司的特定债务,同时承诺本公司在国新建源基金持股期间本公司各期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
89.5%,2020年-2024年各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1亿元、1.39亿元、1.60亿元、1.84亿元以及2.11亿元。
(3)据本公司与国新建信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新建信基金”)签订的《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同意国新建信基金对浙江三建增资3.5亿元,增资款全部进入监管账户封闭运作,专项用于偿还本公司的特定债务,同时承诺本公司在国新建信基金持股期间各期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92.5%,2020年-2024年各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0.95亿元、1.10亿元、1.26亿元、1.45亿元以及1.67亿元。
(4)2019年4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和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房屋土地征迁协议书,约定对公司位于上塘路483号的房产进行整体拆迁。协议约定,甲方对公司房产按照市场评估价值4,296.48万元采用产权
调换方式补偿,补偿公司建筑面积2,000.00㎡办公用房和建筑面积3,000.00㎡住宅用房,同时约定公司一并购置另外建面约不少于8,700.00㎡的办公用房和90个车位,购置总价款暂定13,550.00万元,公司已支付500.00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6月20日前腾空上述房屋土地并移交对应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原件。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房产土建工程尚未全面动工,本期收到塘河南村、七古登公寓共53套安置房,共计房屋建筑面积3,018.11㎡。
(5)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浙江省开元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改制中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批复》(浙土资函[2008]114号)文件,工业安装位于杭州市、宁波市、衢州市、绍兴市、金华市和兰溪市的10宗总面积50,435.70㎡的国有作价入股土地采取补办出让方式予以处置,应补缴的出让金总额按评估价的20%计算,约为1,145.82万元。工业安装已于2010年、2011年累计缴纳了除宁波市以外的其他地区土地出让金11,387,706.0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宁波市以外其他地区土地均已办妥土地使用权证,宁波市1宗总面积2,019.00㎡的土地因已被政府规划为生态带,不能按照工业用途补办出让。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单位 | 债权标的 | 债务标的 |
本公司 | 3,179.46 | |
浙江建工 | 543,047.31 | 35,967.08 |
浙江一建 | 28,186.98 | 9,625.72 |
浙江二建 | 23,779.49 | 7,980.11 |
浙江三建 | 34,341.31 | 8,467.85 |
设备安装 | 6,883.31 | 2,596.59 |
浙建交建 | 3,820.66 | 2,895.16 |
合计 | 640,059.06 | 70,711.97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各单位重大诉讼事项说明:
? (1)浙江建工主要诉讼及仲裁事项
1)浙江建工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中国恒大集团及其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起诉案件100起,涉案金额为489,661.49万元。其中,撤诉的案件2起,涉案金额18,031.40万元;已结案的案件9起,涉案金额8,169.26万元;尚在审理中的案件89起,涉案金额463,460.83万元。
2)浙江建工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深圳市铜锣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都匀市保利置业有限公司,涉案金额为5,574.30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中。
3)浙江建工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威海国盛润禾置业有限公司,涉案金额为20,194.17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中。4)浙江建工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成都市南洋置业有限公司,涉案金额为11,196.02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中。5)浙江建工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满洲里乾有国际宝玉石交易有限公司,涉案金额为6,726.35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中。? (2)浙江一建主要诉讼及仲裁事项
1)浙江一建依法起诉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贵州银之源置业有限公司,要求支付浙江一建工程款及质保金75,226,336.00元(不含停工损失)及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损失暂计8,207,297.00元本息暂共计83,433,633.00元。并支付停工期间钢管租赁损失费用220,994.00元、扣件租赁损失费用77,786.00元,合计298,780.00元。并依法确认浙江一建对承建的“遵义奥特莱斯城市广场1#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包括地下室、1#商业楼,2#、3#、4#裙楼和主楼等)建筑、安装(水电、暖通等)、装饰装修、室外附属工程”在上述诉讼请求范围内享受优先受偿权,并对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案件已一审开庭,待裁决。
2)浙江一建依法起诉利辛县莱弗置业有限公司,要求支付浙江一建工程款及双方已确认的脚手架、塔吊、人货电梯超期损失合计51,411,006.30元;判令浙江一建保留对延迟付款利息、总包配合服务费、预期利润损失、维护费等其他各项损失的追索权;并依法确认浙江一建对利辛县莱弗广场5#地块的在建工程的变卖、折价享有优先受偿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现当地政府介入委托审计单位对已完工程量及价款重新进行审计,法院待审计结果出具以后再开庭。
? (3)浙江二建主要诉讼及仲裁事项
1)浙江二建诉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涉项目系巨科二期项目。浙江二建系总承包单位,铭岛公司系业主单位。业主自身资金紧张,迟迟不支付工程款,并且恶意扣减浙江二建送审工程款。故浙江二建起诉业主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各类损失共计13,669.52万元。现浙江二建申请工程造价鉴定,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案正在司法鉴定中。
? (4)浙江三建主要诉讼及仲裁事项? 因太仓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浙江三建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16,888.05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此案尚在审理中。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建投及子公司申请开立的尚处在有效期内的保函余额为人民币789,641.83万元、18,613.37万美元、161,978.02万元港币、4,400.00万第纳尔,开出信用证金额为人民币944.80万元。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分配现金股利 | 2023年4月27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1,340,0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为216,268,019.60元。最终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 216,268,019.60 | |
重要的债务重组 |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十五-2、债务重组 | ||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 2023年度内预计本公司与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1,759.23万元,最终交易方案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16,268,019.6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16,268,019.60 |
利润分配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1,340,0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为216,268,019.60 |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为准确反映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以及平均工资情况,原列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转入应付账款核算。在编制2022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及附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及重述,更正后,调减应付职工薪酬7,999,779,761.38元,调增应付账款7,999,779,761.38元,调增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138,033,487.44元,调减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138,033,487.44元。 | 已处理 | 应付账款 | 7,999,779,761.38 |
为准确反映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以及平均工资情况,原列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转入应付账款核算。在编制2022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及附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及重述,更正后,调减应付职工薪酬7,999,779,761.38元,调增应付账款7,999,779,761.38元,调增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138,033,487.44元,调减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138,033,487.44元。 | 已处理 | 应付职工薪酬 | -7,999,779,761.38 |
为准确反映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以及平均工资情况,原列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转入应付账款核算。在编制2022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及附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 | 已处理 | 负债合计 | 0.00 |
了更正及重述,更正后,调减应付职工薪酬7,999,779,761.38元,调增应付账款7,999,779,761.38元,调增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138,033,487.44元,调减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138,033,487.44元。 | |||
为准确反映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以及平均工资情况,原列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转入应付账款核算。在编制2022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及附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及重述,更正后,调减应付职工薪酬7,999,779,761.38元,调增应付账款7,999,779,761.38元,调增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138,033,487.44元,调减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138,033,487.44元。 | 已处理 |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138,033,487.44 |
为准确反映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以及平均工资情况,原列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转入应付账款核算。在编制2022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及附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及重述,更正后,调减应付职工薪酬7,999,779,761.38元,调增应付账款7,999,779,761.38元,调增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138,033,487.44元,调减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138,033,487.44元。 | 已处理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138,033,487.44 |
为准确反映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以及平均工资情况,原列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转入应付账款核算。在编制2022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及附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及重述,更正后,调 | 已处理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0.00 |
减应付职工薪酬7,999,779,761.38元,调增应付账款7,999,779,761.38元,调增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138,033,487.44元,调减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138,033,487.44元。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债权人披露情况
(1)债务重组情况
债务重组方式 | 债权账面价值 | 债务重组收益金额 | 长期股权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金额 | 占债务人股份总额的比例(%) |
修改其它债务条件 | 197,727,740.00 | 13,175,395.55 | — | — |
合计 | 197,727,740.00 | 13,175,395.55 |
(2)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
项目 | 公允价值金额 | 确定方法及依据 |
修改其他条件后的债权 | 210,903,135.55 | 未来现金流折现 |
(3)债务重组的主要内容
子公司浙江建工与城博(宁波)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城市之光广场(C3-5#地块)总承包合同,由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建设城市之光广场(C3-5#地块),至债务重组日,账面应收账款218,601,100.00元,坏账准备20873360元,账面价值197,727,740.00元。
子公司浙江建工与城博(宁波)置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城市之光广场(C3-5#地块)的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将城市之光C3-5#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的在建工程所有权转让给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本公司账面对城博(宁波)置业有限公司的城市之光广场(C3-5#地块)的应收账款21,860.11万元做为支付对价,后续本公司就该部分应收账款向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享有收款权,并对城市之光广场(C3-5#地块)进行续建。后续项目开盘销售后,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销售回款情况,向本公司支付续建工程款21,860.11万元。该款项的收款条件发生变化,满足债务重组条件。
3、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各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描述的会计政策相同。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建筑施工业务 | 工业制造业务 | 工程相关其他业务 | 采矿业务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 营业收入 | 86,015,497,803.24 | 2,812,159,574.73 | 10,604,022,251.22 | 1,080,440,257.44 | -1,976,992,313.77 | 98,535,127,572.86 |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85,373,097,973.01 | 2,733,868,787.84 | 10,436,933,554.82 | 878,045,963.60 | -886,818,706.41 | 98,535,127,572.86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642,399,830.23 | 78,290,786.89 | 167,088,696.40 | 202,394,293.84 | -1,090,173,607.36 | ||
二. 折旧费和摊销费 | 246,365,245.31 | 90,481,930.23 | 5,109,457.09 | 167,396.62 | 51,553,891.35 | 393,677,920.60 | |
三.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5,912,016.37 | -7,788,610.26 | 150,000.00 | -7,473,313.13 | -33,038,867.03 | -22,238,774.05 | |
四. 信用减值损失 | -1,229,550,905.18 | -27,428,020.19 | -13,306,850.65 | -314,008.38 | -4,696,214.48 | -1,817,480.15 | -1,277,113,479.03 |
五. 资产减值损失 | -157,234,864.60 | -1,353,007.86 | 2,633,412.43 | -117,877.88 | 3,192,178.71 | -152,880,159.20 | |
六. 利润总额 | 1,103,576,609.87 | 149,320,210.46 | 474,747,871.57 | -56,304,353.71 | -37,735,408.86 | 1,633,604,929.33 | |
七. 所得税费用 | 274,233,439.53 | 23,211,144.46 | 116,989,964.06 | 8,400,376.37 | 422,834,924.42 | ||
八. 净利润 | 829,343,170.34 | 126,109,066.00 | 357,757,907.51 | -56,304,353.71 | -46,135,785.23 | 1,210,770,004.91 | |
九. 资产总额 | 103,837,355,600.70 | 4,943,078,766.56 | 17,667,217,152.84 | 1,554,203,533.74 | 2,992,264,691.38 | -19,874,283,144.41 | 111,119,836,600.81 |
十. 负债总额 | 93,684,821,413.02 | 3,862,258,556.79 | 11,036,945,454.54 | 1,263,430,881.69 | 2,281,979,836.43 | -11,240,542,427.67 | 100,888,893,714.80 |
4、其他
(一)社会资本方(投资者合并报表)合并披露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统计(本公司对外签约并负责融资的并表项目,如有变化以最新统计数据为准),本公司PPP项目累计签订合同投资概算为2,686,381.0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金额为2,344,588.14万元,进入运营期项目42个。
序号 | 项目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按公司股比确认合同额 | 预计建安 | 是否进入运营期 | 建设期(年) | 收费期/运营期(年) |
1 | 兰溪市建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浙师大行知学院迁建项目 | 98,404.46 | 98,404.46 | 98,404.46 | 是 | 1 | 10 |
2 | 兰溪市建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拆迁安置、教师宿舍工程 | 68,515.85 | 68,515.85 | 68,515.85 | 是 | 1.5 | 10 |
3 | 建德市建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西数据中心建设工程PPP项目 | 8,720.00 | 8,720.00 | 6,838.00 | 是 | 1 | 9 |
4 | 建德市建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工程 | 1,375.01 | 1,375.01 | 1,027.90 | 是 | 1 | 9 |
5 | 建德市建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建德市社会福利中心一期 | 10,230.00 | 10,230.00 | 7,570.00 | 是 | 2 | 9 |
6 | 建德市建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新安江职业学校迁建工程 | 18,325.00 | 18,325.00 | 8,675.00 | 是 | 1 | 9 |
7 | 建德市建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洋安小学及幼儿园建设工程 | 10,993.00 | 10,993.00 | 5,926.00 | 是 | 1 | 9 |
8 | 建德市建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叶家小学及幼儿园建设工程 | 7,104.00 | 7,104.00 | 3,890.00 | 是 | 1 | 9 |
9 | 浙江常绿投资有限公司 | 常山县“国际慢城”一期通景路、府前路、文教路道路PPP项目 | 28,528.62 | 28,528.62 | 28,528.62 | 是 | 2 | 8 |
10 | 台州市路桥飞龙湖建盛置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经二路(内环南路—路桥大道)市政道路工程 | 12,074.38 | 12,074.38 | 6,217.27 | 否 | 项目建设期为N年(N为自项目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建设期结束之日止) | 15 |
11 | 台州市路桥飞龙湖建盛置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台州飞龙湖4号小区(一期)工程 | 41,186.95 | 41,186.95 | 24,900.43 | 否 | 项目建设期为N年(N为自项目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建设期结束之日止) | 15 |
12 | 台州市路桥飞龙湖建盛置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共和村安置小区工程 | 23,868.53 | 23,868.53 | 16,339.97 | 否 | 项目建设期为N年(N为自项目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建设期结束之日止) | 15 |
13 | 台州市路桥飞龙湖建盛置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桐江大道(白石关隧道-104国道)市政道路工程 | 12,672.38 | 12,672.38 | 10,384.17 | 否 | 项目建设期为N年(N为自项目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建设期结束之日止) | 15 |
14 | 台州市路桥飞龙湖建盛置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余姚至温岭公路黄岩北城至温岭泽国段公路工程 | 60,813.61 | 60,813.61 | 32,518.72 | 否 | 项目建设期为N年(N为自项目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建设 | 15 |
期结束之日止) | ||||||||
15 | 长兴建图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长兴太湖图影山湖花园二期及公共设施PPP项目 | 101,740.91 | 1,017.41 | 73,164.79 | 是 | 4 | 11 |
16 | 新昌县一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 “美丽新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标段)项目 | 18,638.00 | 18,638.00 | 17,441.03 | 是 | 2 | 10 |
17 | 天台县浙一建基投建设有限公司 | 天台县福溪街道水南“城中村”改造二期PPP项目 | 57,000.00 | 51,300.00 | 57,000.00 | 是 | 3 | 10 |
18 | 浙江亚盛投资公司 | 镇海区骆驼街道棚户区改造PPP项目(一标段) | 247,000.00 | 222,300.00 | 177,000.00 | 是 | 3 | 8 |
19 | 浙江省安吉甬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自然博物馆核心管区 | 72,000.00 | 72,000.00 | 54,000.00 | 是 | 2 | 10 |
20 | 浙江亚湾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宁波科学中学基础设施PPP项目 | 50,242.85 | 50,242.85 | 41,496.78 | 是 | 3 | 10 |
21 | 翁牛特旗浙三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翁牛特旗美丽村庄综合整治街巷硬化PPP项目 | 35,444.26 | 1,797.02 | 35,832.54 | 是 | 0.5 | 9.5 |
22 | 浙江三建保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翠苑单元西溪商务城地区FG04-R21/C2-02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PPP项目 | 60,000.00 | 42,000.00 | 66,102.99 | 是 | 3 | 7 |
23 | 缙云县三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壶镇中学迁建工程 | 41,905.00 | 41,905.00 | 16,911.00 | 是 | 2 | 8 |
24 | 缙云县三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南顿小学迁建工程 | 5,680.00 | 5,680.00 | 5,400.00 | 是 | 2 | 8 |
25 | 缙云县三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山街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 | 7,000.00 | 7,000.00 | 6,275.00 | 是 | 2 | 8 |
26 | 缙云县三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壶镇镇体艺中心工程 | 7,000.00 | 7,000.00 | 8,285.16 | 是 | 2 | 8 |
27 | 丽水大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丽水市区污水管网修复工程PPP项目 | 10,910.00 | 9,819.00 | 8,103.00 | 是 | 2 | 10 |
28 | 遂昌县峡北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遂昌峡北线北界至应村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 33,216.20 | 19,929.72 | 23,107.82 | 否 | 3 | 12 |
29 | 浙江鹏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文成)G322(56省道)文成樟台至龙川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 125,824.00 | 125,824.00 | 76,954.00 | 是 | 3 | 12 |
30 | 张家口大成投资有限公司 | 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 29,700.00 | 23,760.00 | 26,183.91 | 部分运营 | 5 | 10 |
31 | 龙游大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龙游湖镇至童家公路PPP项目(一期) | 40,925.00 | 40,925.00 | 27,788.00 | 是 | 2 | 10 |
32 | 遂昌大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遂昌县大桥至洋浩公路工程PPP项目 | 35,340.00 | 35,340.00 | 34,362.23 | 是 | 3 | 10 |
33 | 中卫卫民黄河大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卫南站黄河公路大桥工程PPP项目 | 64,864.99 | 48,648.74 | 57,278.05 | 是 | 3 | 12 |
34 | 江山大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江山)兰溪至江山公路江山清湖至凤林段公路工程PPP项目 | 47,242.00 | 47,242.00 | 41,851.00 | 是 | 3 | 10 |
35 | 浙江旭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文成)322国道文成西坑至景宁交界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 125,537.00 | 125,537.00 | 98,895.00 | 是 | 3 | 12 |
36 | 长兴浙建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 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三)PPP项目 | 25,900.36 | 25,900.36 | 21,718.00 | 是 | 2 | 13 |
37 | 阿拉尔浙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阿拉尔市胡杨河整治工程、青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工程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PPP)项目 | 53,097.47 | 31,858.48 | 33,548.55 | 是 | 2 | 8 |
38 | 安吉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安吉县递铺镇第三小学和昌硕文化中心二期(图书馆)PPP项目 | 58,800.00 | 52,920.00 | 45,419.58 | 是 | 2 | 10 |
39 | 遂昌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遂昌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王村口镇、石练镇、大柘镇)PPP项目 | 20,007.84 | 19,007.45 | 13,910.09 | 是 | 3 | 10 |
40 | 长兴浙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长兴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二期住院综合楼PPP项目 | 25,200.00 | 22,680.00 | 20,000.00 | 是 | 2.5 | 8 |
41 | 玉环市浙建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楚门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 项目 | 46,020.00 | 18,868.20 | 33,020.00 | 否 | 3 | 10 |
42 | 长兴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长兴县湖滨路等PPP项目 | 73,643.22 | 73,643.22 | 70,090.52 | 是 | 2 | 8 |
43 | 新昌县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美丽新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和“美丽乡村”10个村和3条景观带建设项目 | 141,337.60 | 139,924.22 | 128,348.82 | 是 | 2 | 10 |
44 | 衢州市衢江区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衢江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PPP项目 | 52,759.00 | 36,931.30 | 47,880.00 | 是 | 2 | 8 |
45 | 绍兴市越城区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新三江闸河道拓浚、文渊路南延一期、越城区育才学校工程PPP项目 | 218,175.42 | 196,357.87 | 57,345.00 | 部分运营 | 3 | 10 |
46 | 永嘉县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永嘉县职业教育中心一期工程等PPP项目 | 96,982.00 | 92,132.90 | 66,371.56 | 是 | 3 | 12 |
47 | 庆元县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衢宁铁路庆元站站前广场工程等PPP项目 | 62,295.37 | 62,295.37 | 42,897.39 | 是 | 3 | 17 |
48 | 绍兴市越城区浙 | 绍兴市马山闸强 | 173,356.00 | 156,020.40 | 112,717.00 | 部分 | 3 | 12 |
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排及配套河道工程等PPP项目 | 运营 | ||||||
49 | 浙江天台浙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苍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 14,743.99 | 11,795.19 | 11,934.48 | 否 | 1 | 24 |
50 | 浙江天台建投水务有限公司 | 天台县苍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 4,040.73 | 3,535.64 | 2,400.00 | 是 | 2 | 28 |
51 | 杭州溪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蒋村D04地块ppp项目 | - | - | - | 否 | - | - |
合计 | 2,686,381.00 | 2,344,588.14 | 1,980,769.67 | - | - | - |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425,219.80 | 1.35% | 7,425,219.80 | 55.31% | 6,000,000.00 | 12,437,219.80 | 2.83% | 6,437,219.80 | 51.76% | 6,000,00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83,240,046.12 | 98.65% | 52,772,525.24 | 5.37% | 930,467,520.88 | 427,483,276.74 | 97.17% | 27,468,341.37 | 6.43% | 400,014,935.37 |
其中: | ||||||||||
其中:采用账龄分析法 | 965,018,609.30 | 96.82% | 52,772,525.24 | 5.47% | 912,246,084.06 | 410,405,326.77 | 93.29% | 27,468,341.37 | 6.69% | 382,936,985.40 |
关联方组合 | 18,221,436.82 | 1.83% | 18,221,436.82 | 17,077,949.97 | 3.88% | 17,077,949.97 | ||||
合计 | 996,665,265.92 | 100.00% | 60,197,745.04 | 6.04% | 936,467,520.88 | 439,920,496.54 | 100.00% | 33,905,561.17 | 7.71% | 406,014,935.3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425,219.8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泰州万泰置业有限公 | 8,174,526.10 | 2,174,526.10 | 26.60% | 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
司 | ||||
中国建筑总公司 | 2,580,291.24 | 2,580,291.2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伊川县立奇置业有限公司 | 397,421.33 | 397,421.3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奥利屋国际不动产有限公司 | 1,284,981.13 | 1,284,981.1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西安腾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88,000.00 | 98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3,425,219.80 | 7,425,219.8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2,772,525.24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15,571,410.64 | 24,467,142.33 | 3.00% |
1-2年 | 82,103,864.24 | 8,210,386.43 | 10.00% |
2-3年 | 40,143,479.83 | 6,021,521.98 | 15.00% |
3-4年 | 10,264,689.96 | 2,052,937.99 | 20.00% |
4-5年 | 9,829,256.24 | 4,914,628.12 | 50.00% |
5年以上 | 7,105,908.39 | 7,105,908.39 | 100.00% |
合计 | 965,018,609.30 | 52,772,525.2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28,849,957.45 |
1至2年 | 84,702,109.17 |
2至3年 | 44,859,619.15 |
3年以上 | 38,253,580.15 |
3至4年 | 11,233,994.96 |
4至5年 | 16,566,956.53 |
5年以上 | 10,452,628.66 |
合计 | 996,665,265.92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437,219.80 | 988,000.00 | 7,425,219.8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468,341.37 | 25,304,183.87 | 52,772,525.24 |
合计 | 33,905,561.17 | 26,292,183.87 | 60,197,745.0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杭州萧山瓜沥镇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304,870,253.21 | 30.59% | 9,146,107.60 |
桐庐滨江建设有限公司江南镇分公司 | 139,694,624.66 | 14.02% | 4,190,838.74 |
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1,981,802.15 | 10.23% | 3,059,454.06 |
新疆西北兴业置业有限公司 | 64,000,000.00 | 6.42% | 1,920,000.00 |
嘉善县西塘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38,084,453.99 | 3.82% | 1,258,493.66 |
合计 | 648,631,134.01 | 65.08%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54,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2,974,267,672.37 | 2,423,744,695.59 |
合计 | 3,028,267,672.37 | 2,423,744,695.59 |
(1)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绍兴市越城区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31,500,000.00 | |
衢州市衢江区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500,000.00 | |
绍兴市越城区浙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
合计 | 54,000,000.00 |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履约保证金 | 4,911,928.51 | 4,258,483.65 |
押金保证金 | 5,793,362.95 | 6,073,047.24 |
应收暂付款 | 32,233,079.53 | 16,270,022.30 |
拆借款 | 423,933.90 | 558,265,838.75 |
备用金 | 85,580.31 | |
关联方往来款 | 3,001,909,122.06 | 1,897,317,435.98 |
其他 | 7,003,326.10 | 18,688,714.60 |
减:坏账准备 | -78,007,080.68 | -77,214,427.24 |
合计 | 2,974,267,672.37 | 2,423,744,695.59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332,712.19 | 156,164.75 | 76,725,550.30 | 77,214,427.24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57,875.28 | 57,875.28 | ||
--转入第三阶段 | -145,313.82 | 145,313.82 | ||
本期计提 | 173,444.55 | 142,458.60 | 476,750.29 | 792,653.44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448,281.46 | 211,184.81 | 77,347,614.41 | 78,007,080.68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230,017,787.09 |
1至2年 | 150,878,549.46 |
2至3年 | 34,004,206.14 |
3年以上 | 637,374,210.36 |
3至4年 | 516,786,372.13 |
4至5年 | 4,057,159.96 |
5年以上 | 116,530,678.27 |
合计 | 3,052,274,753.05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 | 77,214,427.2 | 792,653.44 | 78,007,080.6 |
账准备 | 4 | 8 | ||||
合计 | 77,214,427.24 | 792,653.44 | 78,007,080.6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1,196,058,794.48 | 1年以内 | 39.19% | |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437,448,808.69 | 4年以内 | 14.33% | |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350,767,144.41 | 1年以内 | 11.49% | |
中国浙江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252,216,291.31 | 1年以内 | 8.26% | |
安吉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124,106,163.28 | 2年以内 | 4.07% | |
合计 | 2,360,597,202.17 | 77.34%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064,246,016.85 | 6,655,923.81 | 8,057,590,093.04 | 7,378,148,286.99 | 3,463,745.09 | 7,374,684,541.9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47,812,204.49 | 47,812,204.49 | 38,288,895.64 | 38,288,895.64 | ||
合计 | 8,112,058,221.34 | 6,655,923.81 | 8,105,402,297.53 | 7,416,437,182.63 | 3,463,745.09 | 7,412,973,437.54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 | 1,504,930,141.77 | 500,000,000.00 | 2,004,930,141.77 |
任公司 | |||||||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48,921,058.00 | 548,921,058.00 | |||||
长兴建图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75,925,900.00 | 175,925,900.00 | |||||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25,857,289.32 | 425,857,289.32 | |||||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64,475,200.00 | 564,475,200.00 | |||||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131,964,139.00 | 131,964,139.00 | |||||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99,187,200.00 | 99,187,200.00 | |||||
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78,020,000.00 | 78,020,000.00 | |||||
浙江浙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 9,970,070.63 | 9,970,070.63 | |||||
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 85,270,807.64 | 85,270,807.64 | |||||
浙江建工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苏州浙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90,202,270.14 | 81,702,270.14 | 8,500,000.00 | ||||
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47,539,295.24 | 31,000,000.00 | 178,539,295.24 | ||||
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 102,000,000.00 | 102,000,000.00 | |||||
阿拉尔浙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72,000,000.00 | 72,000,000.00 | |||||
安吉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105,840,000.00 | 105,840,000.00 | |||||
长兴浙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68,040,000.00 | 68,040,000.00 | |||||
玉环市浙建城镇建设投 | 52,500,000.00 | 52,500,000.00 |
资有限公司 | |||||||
长兴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231,000,000.00 | 231,000,000.00 | |||||
新昌县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52,800,000.00 | 352,800,000.00 | |||||
遂昌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95,000,000.00 | |||||
长兴浙建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 63,060,000.00 | 63,060,000.00 | |||||
绍兴市越城区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513,950,000.00 | 513,950,000.00 | |||||
衢州市衢江区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6,294,000.00 | 126,294,000.00 | |||||
永嘉县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 152,000,000.00 | 152,000,000.00 | |||||
庆元县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04,000,000.00 | 14,800,000.00 | 118,800,000.00 | ||||
绍兴市越城区浙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77,360,000.00 | 277,360,000.00 | |||||
浙江建设投资(尼)有限公司 | 1,672,598.41 | ||||||
浙江省建设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45,527,550.00 | 45,527,550.00 | |||||
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 187,921,910.00 | 187,921,910.00 | |||||
新疆阿拉尔上游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5,278,854.80 | 15,278,854.80 | |||||
浙建集团(阿尔及利亚)有限责任公司 | 3,213,194.00 | 3,213,194.00 | |||||
太仓中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3,192,178.72 | 3,192,178.72 | 3,807,821.28 | 3,192,178.72 | ||
浙江浙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1,530,000.00 | 1,530,000.00 | |||||
日中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231,789.00 | 231,789.00 | |||||
中国浙江建设集团-日本株式会社 | 644,680.00 | 644,680.00 |
泛亚贸易有限公司 | 1,791,146.68 | ||||||
浙建(兰溪)矿业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
浙江浙建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 14,729,192.36 | 14,729,192.36 | |||||
浙江建投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浙江浙建云采贸易有限公司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ZCIGC(RWANDA)CO.,LTD | |||||||
合计 | 7,374,684,541.90 | 767,800,000.00 | 84,894,448.86 | 3,192,178.72 | 8,057,590,093.04 | 6,655,923.8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378,193.02 | -5,239,464.69 | 13,138,728.33 | ||||||||
小计 | 18,378,193.02 | -5,239,464.69 | 13,138,728.33 | ||||||||
二、联营企业 | |||||||||||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970,829.63 | 225,186.80 | 14,196,016.43 | ||||||||
浙江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620,094.68 | -620,094.68 | |||||||||
杭州财 | 14,353 | - | 14,268 |
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2.20 | 85,208.68 | ,133.52 | ||||||||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5,939,872.99 | 269,453.22 | 6,209,326.21 | ||||||||
小计 | 19,910,702.62 | 14,973,436.88 | -210,663.34 | 34,673,476.16 | |||||||
合计 | 38,288,895.64 | 14,973,436.88 | -5,450,128.03 | 47,812,204.49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47,348,136.24 | 2,301,505,992.55 | 1,389,826,086.67 | 1,328,538,290.17 |
其他业务 | 27,545,180.62 | 18,890,368.22 | ||
合计 | 2,474,893,316.86 | 2,320,396,360.77 | 1,389,826,086.67 | 1,328,538,290.17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建筑施工业务 | 工程相关其他业务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2,254,775,538.81 | 220,117,778.05 | 2,474,893,316.86 | ||
其中: | |||||
中国境内 | 1,530,131,820.00 | 220,117,778.05 | 1,750,249,598.05 | ||
中国境外 | 724,643,718.81 | 724,643,718.81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2,254,775,538.81 | 220,117,778.05 | 2,474,893,316.86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公司以施工业务为主业,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一般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开始施工,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施工,工程质量验收按国家验收标准执行。每月经发包方审核确认,按单位工程形象进度的70%—80%付款;竣工结算后付至95%—97%,剩余工程质量保金在质保期到期后支付。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0,370,629,695.20元,其中,4,280,379,290.93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2,397,426,575.71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1,484,209,727.96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35,344,305.38 | 212,169,946.14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450,128.03 | 224,689.8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5,797,729.86 | 53,136,487.86 |
资金拆借利息收入 | 162,212,671.11 | 100,561,804.33 |
应收账款处置收益(ABS转让) | -18,476,840.87 | |
合计 | 519,427,737.45 | 366,092,928.14 |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92,380,181.71 | 股权处置、房产土地等资产处置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1,775,714.86 | 收到政府质量奖励等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5,927,576.38 | |
债务重组损益 | 13,175,395.5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99,614,674.83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转回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190,329.7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36,486.5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6,847,369.7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9,982,058.02 | |
合计 | 392,570,931.7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20% | 0.8500 | 0.85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69% | 0.48 | 0.4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