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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投: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提议理由:考虑到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持续回报全体股东,提议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送红股(股)派息(元)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02.000
分配总额以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 1,081,340,098 股作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216,268,019.60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前,母公司2022年底未分配利润122,481.06万元,本次分配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100,854.26万元。
提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2. 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及合法性、合规性

(1)董事会审议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同意就《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经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及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提醒所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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