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浙江建投: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本着对企业、全体股东和出资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及合法合规履职进行监督,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对企业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监事会加强日常履职监督,通过出席(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依法监督“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关注公司主要经济指标、重大经营投资和重大关联交易等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聚焦“稳进提质攻坚”行动,对公司投资项目运行、“两外”资产运行、内部产业链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3项。结合公司内外部经营形势,聚焦重点风险和关键环节,发出风险提示函18份。保持与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认真履行合规管理监督职责,以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为导向,督促企业强化内控建设,提升管理质效。加强与内审、巡察等部门的大监督联动,督办公司内部风险问题整改,并建立督查督办数字化管理平台,动态跟踪风险问题整改,提高监督效能。着力完善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监事会工作的督导,促进两级监事会工作的开展。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省国资委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浙建集团监事会2021年度报告》,就企业经营管理、有关检查提出的整改事项改进情况和高管履职情况等

方面进行了评价。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对董事会会议议案合法合规性和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编号召开时间主要议案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3月28日《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4月26日《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投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执行情况与2022年薪酬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5月26日《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7月7日《关于实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8月26日《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10月27日《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12月8日《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12月16日《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并履行《公司章程》规定之义务,勤勉尽职,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审议定期报告,并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财务及审计状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健全,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表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三)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

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客观、真实,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五)公司对外投资及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及出售资产均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关联交易及担保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公允公正,未发现有内幕交易或其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能够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四、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战略方针,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会职责,继

续发挥好监督作用,推动企业依法合规运行,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通过出席或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加强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对公司合规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督促公司进一步健全优化治理管控体系,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注重与内外部各监督主体的工作沟通联动,加大信息共享、成果运用工作力度,形成监督合力。持续跟踪年报审计、管理建议书、内部审计、巡视巡察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公司积极融入全国和全省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公司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继续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推动公司改革走深走实,推动经营发展提质增效,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监事会将聚焦监督重点,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深化调查研究,推进专项检查,进一步拓宽监督维度,提升监督成效。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