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基本情况
为准确反映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以及平均工资情况,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改革省属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同行业大多数上市公司对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自2022年度起,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不再列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转入应付账款核算,同时更正上年同期财务报表比较数据的列报。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更正前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 | |
应付账款 | 43,169,217,927.59 | 7,999,779,761.38 | 51,168,997,688.97 |
应付职工薪酬 | 8,399,474,727.53 | -7,999,779,761.38 | 399,694,966.15 |
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支付的现金 | 66,298,874,099.05 | 20,138,033,487.44 | 86,436,907,586.49 |
上述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时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准确反映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以及平均工资情况,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改革省属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同行业大多数上市公司对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自2022年度起,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不再列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转入应付账款核算,同时更正上年同期财务报表比较数据的列报。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次会计差错更正是为准确反映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以及平均工资情况,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改革省属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同行业大多数上市公司对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自2022年度起,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不再列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转入应付账款核算,同时更正上年同期财务报表比较数据的列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855,961,310.26 | -20,138,033,487.44 | 3,717,927,822.82 |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