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委员5人,实到委员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委员会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22年度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4名董事委员的津贴标准,非关联董事委员不足3人。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董事会逐项表决后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2年度内部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委员黄建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本委员会将依据公司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组织实施考核后、确定最终发放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胡越川 黄建荣 何亚平 刘放来 李秉心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