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代表董事会评价和监督财务会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现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为2021年5月28日起)由李秉心、胡越川、张杰元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李秉心担任。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李秉心作为国内资深的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审计委员会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履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的职责。
二、会议召开情况
1、根据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工作备忘录的要求,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于2022年1月7日、2月24日、4月8日召开了第二至第四次会议,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等过程进行了监督: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计划;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检查了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与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进行了交流,积极开展年报工作,确保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的顺利完成。
2、2022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就2022年度审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宜和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
3、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审阅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2年12月修订】》;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听取了公司审计室主管人员向报告2022年度工作情况;并和拟聘任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交流。
三、履职情况
(一)监督公司外部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按上海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1、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并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一同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3、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4、听取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并发表意见:同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公司账务处理,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拟变更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督促指导公司内控中心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对年度内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相关决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运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控制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特此总结。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