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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獐子岛: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申请,但上述申请审核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会计师为公司2021年度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28)。

二、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3)第01610042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已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七)项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任何情形。因此,公司已经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 条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三、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五、风险提示

1、公司此次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进行审核,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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