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意见我们作为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认真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9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监事签字:
宋斌赵树杰史兰花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