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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思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科思科技”)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83,55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412,490.3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91,795,770.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元。截至2020年10月15日,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金额192,456.05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9,660.8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5,736.99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利息净收入3,818.94万元;本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3,923.9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万元,账户利息净收入3,386.21万元,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8,620.33万元。具体如下表: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91,061.67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9,160.9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386.21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5,923.90
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
手续费支出2.89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28,620.33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128,620.33
定期存款余额
理财产品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于2020年10月19日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4月1日,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人(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955106661688788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955106673688788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955106652688788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955101016688788
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755934690510616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账号期末余额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95510666168878826,646.17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95510667368878855,628.58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95510665268878846,283.56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9551010166887882.37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75593469051061659.65活期存款
合计128,620.3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3,263.14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建设项目费用为3,263.1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30日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97号)。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已完成资金置换。除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5月13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5月19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由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并同意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向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15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完成了对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

由于土地/房产暂未最终确定,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暂未开始投入。因公司必须紧密围绕客户需求,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和深度研发,导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 募集资金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 4月2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科思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科思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科思科技2022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1,061.6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923.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9,660.8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66,526.68不适用66,526.685,923.9013,660.89-52,865.7920.53筹建中不适用不适用
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4,154.93不适用44,154.930.000.00-44,154.930.00筹建中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不适用20,000.000.0020,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30,681.61不适用130,681.615,923.9033,660.89-97,020.7225.76----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18,000.000.0018,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18,000.0018,000.0018,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不适用不适用36,000.0018,000.0036,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30,681.61不适用166,681.6123,923.9069,660.8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3,263.14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建设项目费用为3,263.14万元。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完成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5月13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5月19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由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并同意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向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15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完成了对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 由于土地/房产暂未最终确定,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暂未开始投入。因公司必须紧密围绕客户需求,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和深度研发,导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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