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
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要求,2022年度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职责权限尽职尽责完成了本年工作内容,现对审计委员会的2022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何斌辉先生、王清云女士和赵纪峰先生三位董事组成,何斌辉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2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2年4月28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21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会,听取并预审议了如下议案:
1、听取《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克劳斯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的报告》
2、听取《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克劳斯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听取《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
4、预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5、预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2年4月2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6.《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7.《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三)2022年8月28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四)2022年10月28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考虑到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的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表、外部审计报告等资料,以及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等途径,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要求并指导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与日常督查,落实经营和财务风险控制。经审阅相关审计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积极提出建议或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章制度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监督作用,密切关注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审计、内部控制运行、关联交易等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