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下午15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议将对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基本薪酬进行调整,自2023年1月起薪酬如下:
姓名 | 职务 | 2022年度审议薪酬(税前万元/年) | 2022年度实际薪酬(税前万元/年) | 2023年度计划薪酬(税前万元/年) |
祝昌人 | 董事长 | 65.00 | 57.54 | 65.00 |
姚丽花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65.00 | 57.54 | 65.00 |
周金海 | 董事、副总经理 | 55.00 | 46.54 | 55.00 |
陈平 | 财务总监 | 45.00 | 44.08 | 50.00 |
黄蓉 | 董事、副总经理 | 50.00 | 44.34 | 50.00 |
柴菊竹 | 董事会秘书 | 50.00 | 45.34 | 50.00 |
上述内部董事均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其管理岗位领取薪酬,均未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的监事应玉莲、何姗、余建飞三位均在公司任职,按其实际工
作岗位领取薪酬,均不领取监事津贴。
姓名 | 职务 | 2022年度薪酬(税前 万元/年) | 2023年度计划薪酬(税前 万元/年) |
朱仁华 | 董事 | 8.00 | 8.00 |
陈小明 | 独立董事 | 10.00 | 10.00 |
张明 | 独立董事 | 10.00 | 10.00 |
涂必胜 | 独立董事 | 10.00 | 10.00 |
二、发放办法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3年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岗位的实行按月发放,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以董事津贴方式领取薪酬的实行每半年发放一次。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3年薪酬计划中未确定年终绩效奖金,具体考核指标根据内部的考核办法执行,同时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管理层的年终绩效奖金。
3、年终绩效奖金的发放具体方案由公司总经理拟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2022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制定的薪酬考核办法及有关考核激励规定执行,考核激励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计划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人员的薪酬方案是根据董事、监事工作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而制定,薪酬标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