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晨鸣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公司将控股子公司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晨鸣”)的生活纸生产线和特种纸生产线主体设备分别搬迁至寿光生产基地和湛江生产基地,武汉晨鸣就土地收储事项与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以下简称“武汉土储中心”)达成一致,并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武汉土储中心拟收回武汉晨鸣368,624.21㎡的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向武汉晨鸣支付收储补偿金共计人民币73,207.76万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