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过进一步调研,鉴于原拟投资建设的山东省嘉祥县生物质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相关条件已发生较大政策变化及园区集中供热需求不匹配原因,经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友好协商,公司于近日决定终止本项目,并解散项目公司嘉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祥生物质”)。因截至办理嘉祥生物质注销手续前,公司未对本项目作实质性建设投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总裁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嘉祥生物质收到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登记通知书》((嘉)登字[2023]第006239号),相关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设立背景
1、2015年6月23日,公司与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山东省嘉祥县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协议》,公司在嘉祥县辖区范围内投资建设生物质电厂项目。(公告编号:2015-101)
3、2015年12月29日,公司在嘉祥县成立项目公司,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手续。(公告编号:2015-184)
4、本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1月9日获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但截至办理嘉祥生物质注销手续前,公司未对本项目作实质性建设投入。
本次解散并注销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嘉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大张楼镇镇政府驻地(镇政府院内)法定代表人:徐新霞注册资本:2,800万元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9日营业期限:2015年12月29日至永久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嘉祥生物质100%股权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 | 0 |
负债总额 | / | 0 |
净资产 | / | 0 |
项目 | 2022年(经审计) | 2021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 | 0 |
利润总额 | / | -377.64 |
净利润 | / | -377.64 |
注:嘉祥生物质已于2021年报告期办理完成税务注销手续。
三、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嘉祥生物质有利于整合并优化公司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效率及整体经营效益。
嘉祥生物质已于2021年报告期办理完成税务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附件:
1、《登记通知书》((嘉)登字[2023]第006239号)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