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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浙江新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股本变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代码:600032证券简称:浙江新能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324,675,324股发行价格:9.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93.76元募集资金净额:2,997,751,618.14元

? 发行对象及锁定期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02,813,852949,999,992.48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4,610,389596,999,994.366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822,510330,999,992.406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432,900234,999,996.006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2,878,787118,999,991.886
6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822,51099,999,992.406
7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822,51099,999,992.406
8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822,51099,999,992.406

序号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9兴银理财鸿利兴睿远航一年封闭式2号权益类理财产品10,714,28598,999,993.406
10浙江空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9,740,25989,999,993.166
11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9,740,25989,999,993.166
12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40,25989,999,993.166
13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40,25989,999,993.166
14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4,0359,000,083.406
合计324,675,3242,999,999,993.76-

?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对应的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324,675,32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发行人董事会的批准

2022年3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发行人独立董事于2022年3月18日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3月14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4月12日;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4月12日。

2、浙能集团的批准

2022年3月29日,浙能集团向公司下发了《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浙能资[2022]152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总体方案。

3、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批准

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3月30日,上市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4、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2年11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124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进行了审议。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发行获得审核通过。

2022年11月18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1号),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4月7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9.24元/股。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24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0%。

3、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4,675,324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本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及发行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24,000,000股),且发行股数己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数量上限的70%。

4、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为向特定对象竞价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5、获得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4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认购股数(股)认购金额(元)限售期 (月)
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02,813,852949,999,992.48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4,610,389596,999,994.366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822,510330,999,992.406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432,900234,999,996.006

序号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认购股数(股)认购金额(元)限售期 (月)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2,878,787118,999,991.886
6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822,51099,999,992.406
7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822,51099,999,992.406
8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822,51099,999,992.406
9兴银理财鸿利兴睿远航一年封闭式2号权益类理财产品10,714,28598,999,993.406
10浙江空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9,740,25989,999,993.166
11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9,740,25989,999,993.166
12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40,25989,999,993.166
13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40,25989,999,993.166
14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4,0359,000,083.406
合计324,675,3242,999,999,993.76-

6、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3.7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248,375.6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7,751,618.14元。

7、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主承销商”)。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78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4月14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2,999,999,993.76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77号),截至2023年4月17日止,中信证券将扣除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含税)612,000.00元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2,999,387,993.76元划转至上市公司就本次发行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截至2023年4月17日止,上市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4,675,32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3.76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248,375.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7,751,618.1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4,675,324.00元,转入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673,076,294.14元。

(四)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3年4月26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324,675,324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五)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与承销方案及《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的认购对象确定过程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与承销方案及《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前述主体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规定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批复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1、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锁定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3.76元,发行的股份数量为324,675,324股,发行对象确定为14家,根据本次发行价格9.24元/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机构名称报价 (元/股)认购金额 (万元)是否为有效申购
1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110,000.00
2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7010,000.00
3兴业期货有限公司-兴业期货-大朴兴享9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9.249,000.00
4兴银理财鸿利兴睿远航一年封闭式2号权益类理财产品9.779,900.00
5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309,000.00
6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419,000.00
7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5010,000.00

序号

序号机构名称报价 (元/股)认购金额 (万元)是否为有效申购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3919,900.00
9.8246,800.00
9.7059,700.00
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9.8211,100.00
9.3711,900.00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019,700.00
9.3022,300.00
9.2523,500.00
11浙江空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9.909,000.00
12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2420,000.00
1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9.2495,000.00
14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9.509,000.00
1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5010,300.00
9.7524,100.00
9.3533,100.00

2、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3、认购股份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对应的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交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04日
注册资本2,274,185.92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雷鸣山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0405L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修维护。(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02,813,852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64,610,389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6月8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35,822,510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8月18日
注册资本890,667.163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贺青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5,432,900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7月31日
注册资本482,725.686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09986U
经营范围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

客户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

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五、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十八、股票期权做市业务;十九、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客户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五、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十八、股票期权做市业务;十九、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2,878,787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6、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5月20日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璟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74号七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25613912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0,822,510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7、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1年4月6日
注册资本150,6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综改试验(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项茹冰)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122室-3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KF663X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0,822,510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8、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6日
注册资本51,0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文强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2号3212房(仅限办公)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4448348X6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0,822,510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9、兴银理财鸿利兴睿远航一年封闭式2号权益类理财产品

公司名称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3日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汪圣明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福建外贸大厦27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3FNRJ78
经营范围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0,714,285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0、浙江空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空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4日
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夏寅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江路336号9幢10110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KF663X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9,740,259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1、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6日
注册资本569,264.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湘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孵化器管理中心二环西路220号云南软件园(高新区产业研发基地)基地B座第5楼524-4-26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072479647Y
经营范围利用符合监管要求的资金开展股权、债权投资及管理;受托非金融类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技术咨询;供应链管理;网站建设;供应链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供应链数据处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综合服务;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9,740,259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2、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30日
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青岛金融中心大厦1208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U9PPT3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9,740,259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3、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8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丽水市丽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460号三楼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2MA7BMCP44R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9,740,259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4、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1日
注册资本290,0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5楼510-1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U7G7U1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974,035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均不包括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
1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440,000,00069.23%限售流通A股
2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432,000,00020.77%限售流通A股
3辜佳伟4,446,0000.21%A股流通股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200,9920.11%A股流通股
5刘佳玉2,000,0000.10%A股流通股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490,8000.07%A股流通股
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992,2000.05%A股流通股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932,4000.04%A股流通股
9梅晓刚900,1000.04%A股流通股
10张紫薇838,0000.04%A股流通股
合计1,885,800,49290.6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
1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440,000,00059.88%限售流通A股
2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432,000,00017.97%限售流通A股
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02,813,8524.28%限售流通A股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481,8001.06%限售流通A股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2,891,0980.54%限售流通A股
6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822,5100.45%限售流通A股
7国新国同(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822,5100.45%限售流通A股
8金鹰基金-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金鹰优选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0,822,5100.45%限售流通A股
9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兴银理财鸿利兴睿远航一年封闭式2号权益类理财产品10,714,2850.45%限售流通A股
10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9,740,2590.41%限售流通A股
10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40,2590.41%限售流通A股
10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40,2590.41%限售流通A股
10浙江空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9,740,2590.41%限售流通A股
合计2,095,329,60187.14%-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872,000,000.0090.00%2,196,675,324.0091.35%
无限售条件股份208,000,000.0010.00%208,000,000.008.65%

项目

项目本次发行前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合计2,080,000,000.00100.00%2,404,675,324.00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324,675,32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联系紧密,是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的情形。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保荐代表人:李婉璐、陈淑绵

项目协办人:鄢元波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宁、马梦琪、扶飖、范朝荣

联系电话:010-60833990

传真:010-6083696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张学兵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南塔22-31层

经办律师:陈益文、赵婷联系电话:010-59572106传真:010-65681022

(三)审计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李惠琦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士龙、曾涛、朱泽民联系电话:0571-81969519传真:0571-81969594

(三)验资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李惠琦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士龙、曾涛、朱泽民联系电话:0571-81969519传真:0571-81969594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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