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本人自2022年8月8日至今担任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1次,通讯表决3次,无缺席董事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召开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1次。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平时注意了解公司的运作和经营情况,为了解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认真了解、查阅公司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时间 | 会议名称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2022年8月2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2022年12月6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考察,参加会议后,也与公司高管分别进行了座谈,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方面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对2022年年报编制的履行职责
在公司2022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3、加强自身学习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相关法规进行深入的学习,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正确处理好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支持公司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姓名:刘善敏,电子邮件:liushm@scnu.edu.cn。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我2022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
刘善敏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