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公告
一、2022年度继续出租/出售商铺情况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松发展”)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议案》,2022年,继续将公司拥有的不超过19家已购置的商铺/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不超过6.40亿元人民币,按市场公允价格或评估价格予以出租/出售,具体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适用期限自2022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事项为止。
2022年1-12月,公司共出售商铺9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2022年度共出租商铺18家,建筑面积共1.69万平方米,合计确认收入740.87万元,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3年度继续出租/出售商铺计划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拟于2023年,继续将公司拥有的不超过10家已购置的商铺/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不超过3.86亿元人民币,按市场公允价格或评估价格予以出租/出售,具体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适用期限自2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事项为止。公司拥有的10家商铺/房产为阜阳、临沂、漯河、青岛、曲阜、荣成、淄博、滨州、合肥和济宁。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继续出租/出售商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继续出租/出售商铺所获的资金将用于支持公司战略升级,以增加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长远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