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案(2023年4月)》。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章程内容 | 修订说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97,053,441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21,698,756元。 | 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股实际情况的修订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997,053,44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021,698,756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根据股权激励实际情况的修订 |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