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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工作报告

2022年度,薛云奎先生、管清友先生、韩践女士担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现将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均依据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会议通知,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应参加的共十次董事会会议与所任职的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会议,并列席了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

二、独立董事2022年度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2、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以下相关审议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年2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就《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首席人才官》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就《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就《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关于持股计划相关事宜》《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2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2021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外汇资金衍生产品业务投资的专项报告》《关于2022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5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就《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6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就《关于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关于注销第六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关于注销第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关于调整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关于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关于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关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关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关于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及授予事宜》《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及授予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年7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就《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就《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提前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分拆所属子公司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技术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10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就《独立董事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12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就《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年12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就《关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开展资产池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情况

1、密切公司联系,加强多方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司高管及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日常的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认真对议案进行事前审核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

益。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4、加强自身学习

公司独立董事时刻关注相应制度、规章的变化,通过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跟进与掌握法规与制度的变化,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并力求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薛云奎、管清友、韩践

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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