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十届八次董事会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经营者特别奖励考核办法》的相关材料,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制定《公司2023年经营者特别奖励考核办法》,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作用,真正体现责任、风险和收益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更好地鼓励公司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职,确保公司健康运营;该办法考核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
崔利国 黄书铭 黄国良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