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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茜)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茜)

本人作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正常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研究并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以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未发现违反法律规定或侵害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本人对审议议案均表示同意,没有提出异议。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年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在任期内均按照法律法规出席了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 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唐茜1111000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照法律法规出席了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 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唐茜330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在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上,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每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积极参与讨论,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谨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在公司2022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公司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关于﹤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关于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在公司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在公司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在公司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在公司2022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调整后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在公司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在公司2022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业务发展等事项,并结合自身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人积极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行业动态、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异常情形。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2年度,本人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进行监督,保障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保证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治理结构

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三)进一步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自身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及办法,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的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独立意见和建议。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高速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唐茜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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