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庞守林,已离职)
2022年度,本人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因任期已满6年,自2022年5月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审议议案情况
公司2022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召开了3次董事会及1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均准时出席。所有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积极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员工持股计划、续聘审计机构、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还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时间到公司及项目现场,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参与决策及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与了公司各重大事项的决策,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未对本年度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见下表:
序号 | 审议事项 | 发表意见时间 | 意见类型 |
1 | 关于受让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 2022-01-25 | 无异议 |
2 | 关于受让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2022-01-25 | 无异议 |
3 | 关于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2022-01-25 | 无异议 |
4 | 关于公司《长期服务计划纲要》的独立意见 | 2022-02-25 | 无异议 |
5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 | 2022-02-25 | 无异议 |
6 | 关于公司《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 2022-02-25 | 无异议 |
7 | 关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2-04-24 | 无异议 |
8 | 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2-04-24 | 无异议 |
9 | 关于受让天津德瑞特种业有限公司剩余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2-04-24 | 无异议 |
10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2022-04-25 | 无异议 |
11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2022-04-25 | 无异议 |
12 | 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2022-04-25 | 无异议 |
13 | 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2022-04-25 | 无异议 |
14 | 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2022-04-25 | 无异议 |
15 | 关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独立意见 | 2022-04-25 | 无异议 |
16 | 关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 2022-04-25 | 无异议 |
17 | 关于受让天津德瑞特种业有限公司剩余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2022-04-25 | 无异议 |
18 |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 2022-04-25 | 无异议 |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参加了各项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薪酬方案及2022年度审计及审计机构聘任等事项出具审核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支持。
五、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能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询问,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本人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规范运作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并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提前到公司进行实地交流和了解。
本人每次在发表独立意见前,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遇有疑问及时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询问,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依据,为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充分发挥了作用。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3、培训、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不断加强学习,持续更新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提升自己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报告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资料及时、详细,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
八、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庞守林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