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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9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本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年1月—7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郝军先生、独立董事刘文新先生、董事长俞倪荣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郝军先生担任。

2022年7月—11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孙文龙先生、独立董事何爱华先生、董事长俞倪荣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孙文龙先生担任。

2022年11月—12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孙文龙先生、独立董事何爱华先生、董事长彭泽蔚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孙文龙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审议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豁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督促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就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以及对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落实整改措施的议案;
3、关于提议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审阅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审阅《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关于审阅《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关于听取内部审计部门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阅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督促推进年报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

在2021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前对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与负责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公司有关部门落实。因涉及前期差错更正和货币资金存在舞弊行为,经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相关工作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

2、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审计需求等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改聘审计机构事项与前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亚太对此无异议。公司拟聘任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与原聘任的中审亚太已进行了沟通,按审计准则相关要求,双方同意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同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的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包括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其具有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将《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结合企业情况和经营特点,按照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并完成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年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适当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因在内部审计中未能发现货币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舞弊,导致内部控制失效,2021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亚太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委员会对此表示认同,已责成内审部对2021年度货币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完成整改,后续将加大内部审计力度,特别是对关键岗位和关键业务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四)积极开展内外部协调沟通工作

2022年度,为使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听取相关方的意见,积极进行了年审等相关协调和配合工作,促进相关工作的合规、顺利完成。

(五)指导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规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有序运作,听取审阅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报告并督促实施和整改完善。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度,我们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2023年度,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审计部门制度及各项工作流程,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同时,我们也将不断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政策的学习,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以充分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能。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2022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帮助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下无正文,为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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