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能及时地提供良好的服务,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 仁 李一丁 王明星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