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监事会注重对公司经营运作的规范性、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2月1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2、2022年3月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3、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2年8月1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5、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5)《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2022年12月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进展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进展的议案》;
(3)《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进展的议案》。
8、2022年12月1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此基础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运作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要求,竭力整改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更新完善了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经理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审查,通过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和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核算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资产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与收购、出售资产有关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以非关联第三方的市场公允价值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为基础,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且签署了相关协议,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2022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了更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知情人严格遵照制度执行,公司按照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建立并保存了较为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控制度对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塞漏洞、防止舞弊、防范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能满足公司的管理实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了投资者、股东及公司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
7、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445,3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357,620万元。其中:
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车业”)提供担保额度30,000万元。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供担保额度为65,024万元,实际担保债务本金为18,000万元。公司于2022年12月归还了借款。
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由全资子公司盛跃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盛趣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担保额度为2,5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上海珑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珑睿信息”)的融资租赁和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6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2022年5月,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依据融资租赁合同中39,858万元的订单金额向珑睿信息提供了相应的40,000万元融资金额,期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限为6年,公司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49.90%的债务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已发生债务的49.90%提供担保,即截止公告披露日已发生的为珑睿信息担保的债务本金为19,889.14万元。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和2022年12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珑睿信息提供担保的事项及相关担保合同的签署。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珑睿信息的担保额度调整为3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24,000万元。公司于2022年3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珑信息”)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和银行保证金质押担保。2021年7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向普珑信息提供了为期5年的并购银团贷款,并签署了并购银团贷款合同。公司于2022年6月就该贷款本金的49.90%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已发生债务的49.9%提供担保,即为普珑信息担保的债务本金为199,600万元。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12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普珑信息提供担保的事项和相关担保合同的签署。公司于2022年12月签署了银行存款保证金质押合同,有可能在一定商业条件下需进一步提供保证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普珑信息的担保额度为24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228,6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深圳市弈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峰科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2022年6月30日公司就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云”)与弈峰科技开展业务过程中所涉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签署了《担保函》,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作为保证人同意就2022年6月15日之日起至2033年3月30日期间华为云与弈峰科技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弈峰科技的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珑腾”)的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游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上海天游”)为该笔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供保证金账户质押担保,世纪珑腾将以其持有的深圳市弈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峰实业”)
50.56%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弈峰实业将以其持有的弈峰科技50.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总金额不高于人民币36,000万元。2022年7月就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向世纪珑腾提供的债务本金为3亿元期限为3年的并购贷款,双方签署了《并购借款合同》;公司和上海天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海天游提供保证金账户质押担保;世纪珑腾和弈峰实业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上海天游提供资金监管账户担保。2022年7月,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游就该借款和大连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上海天游和大连银行签署了《质押(适用于保证金质押)合同》;上海天游、大连银行和世纪珑腾签署了《资金监管协议》,并开设了资金监管账户,且向银行承诺和约定了账户运作及月充值金额保障;世纪珑腾和弈峰实业分别和大连银行签署了《质押(适用于股权质押)合同》。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确认了上述担保事项和相关担保合同的签署。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世纪珑腾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6,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24,520万元。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华通车业提供担保的事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华通车业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6,8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18,000万元。公司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游为江西贪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贪玩”)以其持有江西贪玩5%的股权提供担保的事项。截至本独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江西贪玩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工作,加大监督财务信息和内审力度,切实做好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公司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的学习,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合法、持续、健康发展,确实保障好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