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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相关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毛志宏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履职情况

1、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评估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期间,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派出的审计人员均具有胜任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水平和从业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始终保持了较高的工作效率,能够按时完成上市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

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制定的工作计划,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工作计划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总体评价

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密切关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重点,以专业的知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和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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