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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B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网络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06月30日上午十点。

(六)出席对象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A股、B股)或股东代表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华商业大厦190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4、《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7、《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的公告。

三、参加会议的对象

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6日。

截至2023年6月26日转让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A股、B股)或股东代表。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9:30—下午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华商业大厦19楼1909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非自然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但出席会议时,需按上述要求出具相关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2745250传真号码:0755-22745250联系人:张女士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华商业大厦19楼1909邮政编码:518001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2023年04月28日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3年06月30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华商业大厦19楼1909会议室召开的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贵公司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了解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1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4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7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日期:2023年06月日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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