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我们对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给予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做如下声明:
公司给予的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其定价原则应不优于独立第三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永明、强莹、余瑞玉、俞红海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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