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在2022年的工作中,按要求积极出席有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2022年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9次,亲自出席董事会9次,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9 | 0 | 9 | 0 | 0 | 否 |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列席,对各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详细审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维护
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以及社会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查验,在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时 间 | 届 次 | 事 项 |
2022年1月13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下属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基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拟进行内部资产重组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
2022年4月1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9、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0、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2022年4月1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2年4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 关于新增关联交易主体并调整部分关联交易的事前 |
四次会议 |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
2022年6月27日 |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独立意见 | |
2022年8月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独立意见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2022年8月3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2022年10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独立意见 |
2022年12月13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关于继续租赁关联方房屋及停车位的事前认可意 |
见及独立意见
3、关于2022年度新增银行授信及担保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
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3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3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履行职责情况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根据《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进行内部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度战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科创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
本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4次提名委员会工作会议,根据《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进行讨论并审议通过。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2年共组织并参加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年度,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获取决策所需的资料,深入调查,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在落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本人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制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牢固树立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相关培训,了解行业动态及同行业公司经营情况,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未来走向以及行业动态等相关信息,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的战略规划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管理部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邮箱:18910883588@163.com
八、工作展望
2023年,本人将继续深入学习,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积极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此,也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2年度工作的支持。
独立董事:董书魁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