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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汽车: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 李晓玲:女,1958年3月生,大学学历。历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教授、教研室主任,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系主任,安徽大学财务处处长,商学院教授、院长、博士生导师。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退休教授,兼任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龙迅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2、 许敏:男,1962年1月出生,美国国籍,教授,博士生导师。日本广岛大学工学博士、美国卡内基麦隆大学博士后研究员。历任通用汽车公司德尔福分部发动机管理系统研发部资深项目工程师、伟世通公司研发中心发动机燃烧高级技术专家、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助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3、 汤书昆:男,1960年生,教授,中共党员,毕业于南开大学语言学专业,本科学历。历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息管理与决策科学系副主任、信息与决策研究所所长,知识管理研究所所长,科技传播与科技政策系主任,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执行院长。现任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教育部中国文房四宝工艺传承基地首席专家,文旅部沉浸式媒体技术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副理事长;合肥冬纸工坊文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博约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铜陵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4、 尤佳,女,1978年10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

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与经济法学系副主任,兼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完全符合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我们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李晓玲997003
许 敏997000
汤书昆664000
尤 佳664001

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2022年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等公司专业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管薪酬、年报编制等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时,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并发表意见,公司的各项决策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2022年我们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出异议。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设立有专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能够很好的配合我们开展工作。公司的经营层也能够及时地向我们通报公司最新的经营情况,实地考察公司,方便了我们工作的开展。

(三)年报编制履职情况

在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我们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会同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安排,包括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

2、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初审意见;

3、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未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在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均按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按要求对外披露,不存在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期间内公司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相关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2年,我们通过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等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符合公司薪酬相关制度、办法规定。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年公司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亏公告、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以上业绩公告的发布不存在提前泄露情形,符合上市规则的要求。

(六) 重大长期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2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七)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公司续聘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八)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组织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184,009,7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61,152,274.15元。

(九)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年,公司及股东没有尚未履行承诺情况。

(十)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时、公开、公平、规范的披露信息。

(十一)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制定的内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对发现的缺陷及时整改,并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内控进行审计。

(十二)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召开了相关事项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等,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规范运作,发挥科学决策作用。

(十三)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情况

2022年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公司提名董事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审查了各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认为其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具有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同时,公司聘任高层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审查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认为其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具有担任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资格。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3年,我们将通过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更好地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独立董事:

李晓玲 许 敏 汤书昆 尤 佳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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