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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定昆)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葛定昆)作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参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正常运作,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研究并审慎地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违反法律规定或侵害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2022年度本人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

2022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6次董事会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2022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本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会议之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议案

及相关材料,了解公司实际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 独立董事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就公司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在公司2022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开展2022年度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四次和预留授予权益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权益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2022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在公司2022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为加盟商融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均为同意意见,不存在发表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三、 在2022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做的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作用。本人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一)在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四次和预留授予权益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权益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控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等相关情况。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多渠道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畅通交流,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最新情况。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认真审核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 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3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精神,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的沟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未来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2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与全力支持。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葛定昆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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