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22 公司简称:*ST宏图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详见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及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宏图 | 600122 | ST宏图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许娜 | 贾伯涛、杨敏仪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 |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 |
电话 | 025-83274692 | 025-83274780 |
电子信箱 | maryxu@hiteker.com.cn | hthiteker@hiteker.com.cn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工业制造业务
(1)光电线缆业务
2022年以来,主要原材料铜、铝等大宗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导致企业原材料成本上涨过快,相关生产企业利润大幅下降;企业无法正常开工生产,导致交货延期,企业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根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目标,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报告到2026年电线电缆行业总体需求规模接近1.8万亿元,行业存在巨大市场需求,电线电缆空间广阔。同时,行业竞争逐步从价格转向品牌、质量等企业核心要素。在结构调整的不断推进以及细分市场需求的升级下,品牌与质量逐渐成为行业内企业之间竞争的关键因素。通过不断强化品牌效应、提升产品质量等方式,电线电缆企业将逐步摆脱价格竞争、参与到中高端市场竞争中。
(2)打印机业务
2022年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各种因素严重影响,部分区域生产和销售停滞较长时间,中小企业经营陷入困境,政府及行业预算缩紧,市场需求继续下滑;电子发票的推行也导致市场需求下滑。
随着行业数字化转型加快,使用针打设备的输出内容将不断减少。企业主要利润来源以政府采购为主,政府采购需求下降,对企业盈利能力也带来巨大挑战。针式打印机产业受内外因素影响将面临新一轮的重新洗牌,随着金税四期的全面完成,渠道销售持续下滑;行业订单将成为各厂商的竞逐对象,定制化和差异化将决定行业竞争的归属。
2、文化艺术品拍卖行业
2022年,通货膨胀保持高位、局部冲突、能源危机与股市的波动,使全球经济充满不确定性。对于中国艺术市场而言,产生的冲击也更加直接和明显,致使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仍处于举步维艰之境。2022年春季拍卖,大部分拍卖企业都推迟到七、八月份举行。而2022年秋拍,只有少数几家拍卖公司举办了秋拍,大部分企业都延期至2023年。
2022年,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总成交额实际上收缩了34%,成交总额低于40亿美元(39亿美元)的门槛,为10多年来未有之事。在区域方面,中国长三角地区成交额跌幅最大,降幅超过65%。在品类方面,2022年春拍中,油画及当代艺术板块成交额占市场总额的32.17%,首次成为三大品类之首。(数据来源:雅昌艺术网)
3、商业零售行业
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33亿元,比上年下降0.2%。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93961亿元,下降0.4%。按零售业态分,2022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3.0%、3.7%、3.5%、0.2%,百货店下降9.3%。
2022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37853亿元,比上年增长4.0%。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19642亿元,增长6.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2%;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用类商品分别增长16.1%、3.5%、5.7%。(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1、工业制造业务
公司制造业务经营主体为上市公司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富通电科。目前,主要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含通讯电缆和电力电缆)、光纤光缆、针式与微型等各类打印机以及办公设备周边产品的研发、制造等。其中光电缆制造产业相关产品被应用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电力各类重点工程、军工等多个领域。
2、艺术品拍卖业务
公司艺术品拍卖业务是公司于2017年1月完成收购的业务,该业务经营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匡时国际。匡时国际自设立以来专注于文物艺术品拍卖业务,主要以拍卖中国古代、近现代书画、瓷玉杂项、当代水墨、珠宝尚品、现当代油画、雕塑等艺术品为主。业务收入以买受人佣金及委托方佣金为主,同时存在少量拍卖品保险费收入及图录费收入。目前,匡时国际已经设立了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北京匡时国际拍卖(香港)有限公司。
3、3C零售连锁业务
报告期内,宏图三胞调整产品线,围绕3C、小家电为主;积极投身线上,以“轻资产”模式运营,发展加盟和分销渠道。
4、金融服务业务
经营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下支付。2019年下半年,天下支付《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天下支付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开展剩余商户清算等合规工作。
5、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经营主体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源久,其经营范围为南京“宏图?上水园”商品住宅项目的开发和销售。截至目前,剩余部分商铺、车位尚未售完。公司待完成 “宏图?上水园” 房地产项目销售后,将退出该业务领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0年 | |
总资产 | 4,696,213,721.71 | 10,037,449,678.75 | -53.21 | 10,224,940,970.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329,444,155.64 | 67,537,695.52 | -7,991.07 | 407,154,905.01 |
营业收入 | 1,153,850,045.95 | 1,410,483,529.78 | -18.19 | 2,231,660,294.83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112,561,847.96 | 1,364,704,842.54 | -18.48 | 2,185,417,579.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437,453,944.06 | -340,917,914.09 | - | -2,215,859,040.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067,356,501.88 | -403,795,936.51 | - | -1,816,967,878.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1,935.10 | 49,440,466.40 | - | 36,847,654.9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143.64 | - | -146.3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4.69 | -0.2943 | - | -1.913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4.69 | -0.2943 | - | -1.9132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45,491,250.67 | 181,989,649.76 | 335,301,427.02 | 391,067,718.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 -17,161,147.84 | -1,554,197.22 | -259,555,267.1 | -5,159,183,331.8 |
净利润 | 5 | 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9,353,509.83 | 4,091,731.78 | -68,172,035.05 | -4,983,922,688.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597,575.78 | -18,830,632.33 | 4,369,574.34 | 59,296,698.6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5,297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4,592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 0 | 248,474,132 | 21.45 | 0 | 质押 | 245,4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湖北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 0 | 56,124,635 | 4.85 | 0 | 冻结 | 56,124,635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南京盛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0 | 46,294,318 | 4.00 | 0 | 质押 | 46,29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南京博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0 | 32,086,260 | 2.77 | 0 | 质押 | 32,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南京中森泰富科技发 | 0 | 25,087,506 | 2.17 | 0 | 质押 | 25,087,506 | 境内 |
展有限公司 | 非国有法人 | ||||||
上海道乐投资有限公司 | 0 | 15,829,042 | 1.37 | 0 | 质押 | 15,8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冻结 | 15,829,042 | ||||||
赵臣 | 737,900 | 11,135,200 | 0.9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张翼飞 | 2,958,300 | 7,077,600 | 0.6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董国强 | 0 | 6,501,798 | 0.56 | 0 | 冻结 | 6,501,798 | 境内自然人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利19号单一资金信托 | 0 | 5,801,802 | 0.50 | 0 | 无 | 0 | 其他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前十名股东中,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和南京中森泰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湖北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和董国强为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5宏图高科MTN001 | 101559055 | 2018-11-25 | 700,000,000 | 6.00 |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6宏图高科MTN001 | 101659043 | 2019-07-22 | 700,000,000 | 5.00 |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7宏图高科MTN001 | 101758003 | 2020-07-24 | 50,000,000 | 8.18 |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18宏图高科SCP002 | 011800353 | 2018-12-04 | 600,000,000 | 7.50 |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208.56 | 95.44 | 113.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5,067,356,501.88 | -403,795,936.51 |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
利息保障倍数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3亿元,同比下降18%;营业成本10.02亿元,同比下降20%;费用4.76亿元,同比下降7%;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54.37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7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详见公司2023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5.2条(四)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5.5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4月20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