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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发出了为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而奋进的伟大号召。2022年也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以及市场竞争加剧的严峻形势,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下游轮胎行业市场需求减弱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效益下滑。根据中橡协炭黑分会对30家会员单位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累计炭黑产品总产量为471.12万吨,同比下降3.82%。

对此,公司克服困难,齐心协力,奋勇拼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持续追求高质量快速发展。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深挖循环产业链条价值,并以夯实安全生产、严控环保排放、提升经营效益为工作重点,实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等管理手段,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实现了生产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2022年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04,020,765.7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82%;利润总额39,321,377.9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8.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383,698.8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7.58%。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353,566,459.88元,比上年年末增加17.83%;负债为1,150,340,996.59元,比上年年末增加82.88%;所有者权益2,203,225,463.29元,比上年年末下降0.62%。

2、深挖循环产业链价值,推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永东股份基于对煤焦油资源深入研发及应用,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新材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通过“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新材料”的有机结合形成可持续循环的产业模式。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公开发行3.8亿可转债,并于5月16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可转债的募投项目为“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充分发挥公司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增加新型高端炭黑品种,推动公司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实现炭黑产品的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同时进一步延伸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条,增加高附加值煤焦油精细化工产品种类,提高产品附加值,对公司产品结构和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3、推动企业规范运作、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依法合规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持广大投资者与公司畅通交流,提高公司运作透明度,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建立起与资本市场良好的沟通机制,有效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视股东回报,并重视以合理的现金分红比例回报公司的股东。

4、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推进成本优化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生产管理,提高产品品质,调整能源结构,节能降耗,成果显著。强化财务和资金管理,不断促进整体财务和资金管理水平的提升。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同时,公司持续推进各项开源节流和降本增效应对措施,不断优化各个工作流程,全力以赴做好生产经营工作,促进企业平稳运行。

5、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提升企业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组织开展生产班组竞赛活动,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员工的技能培训,培养工匠精神,极大的提高了员工的实战操作能力和综合业务技能,为产品质量不断优化提供了强大的保障;公司组织多次全面的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从根本上增进了员工的安全意识,为安全生产增加了助力;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强学习、培训,建设学习型组织,提升企业竞争优势。

二、公司治理情况

1、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职能作用,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授信手续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1.5万吨/年酚醛树脂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的议案》;《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永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永东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永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永东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议案》。

2、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科学、合理决策。2022年度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2)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授信手续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1.5万吨/年酚醛树脂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的议案》;《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关于拟购买

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永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永东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永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5)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永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7)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永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永东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永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1次,召开提名委员会1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召开审计委员会5次。各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报告》;《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内审报告》。

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内审报告》。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审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

(4)战略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1.5万吨/年酚醛树脂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2×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的议案》。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经营发展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专业性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体请见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及时、公平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6、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互动易、投资者专线电话、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公开、透明的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保证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增进了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信任,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2023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忠实、勤勉履行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高质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作用,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加强决策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工作,优化决策方案,逐步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推动企业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加强学习,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

4、2023年公司将继续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按照既定目标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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