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4月19日以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3年4月28日10:45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24楼钱潮厅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其中职工监事邹箭峰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坚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郭勤勇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 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需要满足日常经营、在建工程等资金需求,保障偿债能力。董事会提议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在及未来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及在建工程等重大资金安排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弃权0票,回避0票。
六、 关于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转回应收款项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转回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 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目前公司的业务活动正常进行,资产安全、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 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核销依据充分,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 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