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23年4月28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1 | 第二条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7年12月7日商资批[2007]2009号《商务部关于同意烟台东诚生化有限公司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烟台东诚生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有限)整体变更而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东诚有限原有各投资者为公司的发起人。公司于2007年12月27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0600400006926。 | 第二条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系由烟台东诚生化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而成立,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05877283D。 |
除上述修订外,《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