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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目 录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2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5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7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1

公司2022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 12

关于公司2023年度风险偏好授权的议案 ...... 13

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 14

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 15

关于公司管理层2022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 16关于授权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并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 . 17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 1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时间:2023年6月2日)

一、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审议《公司2022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风险偏好授权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管理层2022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四、审议《关于授权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并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

十五、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本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四节相关内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本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根据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应当制作年度履职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据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作了书面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积极发挥专业特长,尽心尽力地为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筹划战略路径、强化财务审计等工作建言献策,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

本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

本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0100450号)。现就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作出如下说明:

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0,206,808.80元,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1,330,476,275.09元。

母公司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538,575,801.61元,减去2022年度母公司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红利1,658,987,243.70元,加上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330,476,275.09元,2022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210,064,833.00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共计399,144,564.03元后,母公司2022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810,920,268.97元。

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提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公司于2018年3月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若按照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529,957,610股计算,分配现金红利663,594,913.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147,325,355.77元结转以后年度。实际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关于公司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评估审计机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1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责任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如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附件: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分析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础上,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23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本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公司2022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指引》的规定,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对报告期内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具体情况、达标情况、动态监控情况、压力测试情况和净资本补足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净资本及流动性等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监控机制和报告程序均符合监管规定,未发生违规情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关于公司2023年度风险偏好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结合公司战略和年度收益目标,在充分评估资本实力、融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公司对上年度风险偏好授权内容进行了回溯,拟定了2023年度风险偏好授权陈述书。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风险偏好、财务杠杆和重大风险限额授权,其中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2022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2022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本的400%;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子公司及各业务条线风险限额进行分解授权。

本次风险偏好授权方案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更改本次授权方案或审议通过下年度授权方案之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各位股东:

本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各位股东:

本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关于公司管理层2022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

项说明

各位股东:

本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管理层2022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关于授权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并开展科创

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2年5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以下简称“《试点规定》”),正式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该试点规定就准入条件、准入程序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公司为符合准入硬性条件的证券公司之一。

对于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一方面有利于提升公司投行业务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有利于完善公司做市品种,提升公司市场品牌影响力。目前,券商均在积极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已有15家券商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其中14家已开始为科创板股票提供做市交易服务。因此,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并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为公司提升科创板业务提供有力支持。根据《试点规定》要求,现提请审议如下事项:

一、根据《试点规定》等相关法规向监管机构授权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在取得监管部门核准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

二、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主管机关核准该业务资格后,根据要求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或证券业务许可证中经营范围变更和/或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经营范围等相关条款的事宜(如需),以及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组织制定

相关业务制度。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0年制定的《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已圆满实施完毕。按照该规划,公司三年累计发放现金股利33.17亿元(含税),占三年年均归母净利润约为161%,居上市券商第1位(数据来源于wind)。

为保障股东回报的持续性,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现起草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该规划从制定原则、实施规划的决策机制、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等方面进行了阐述,有利于增强公司现金分红透明度,并有效保障股东权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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