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3-018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306,747,106.71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3,080,712.7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0,674,710.67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72,406,002.07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满足相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10%。
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未来经营发展计划,以及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92,199,3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3,453,957.58元(含税),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当期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64%,本次利润分配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批准决策程序及发表的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对此发表了意见。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和《焦作万方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方案待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