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4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Wei Yanxiang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表决方式投票,逐项审核了本次监事会的全部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
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036)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