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章鼓)”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决定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中调减700万元。调减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30%。此外,公司已于2023年4月8日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基于前述募集资金总额调减及报告期更新事宜,一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序号 | 预案章节 | 修订情况 |
1 |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本次发行概况中的发行规模 |
2 | “二、本次发行概况”之“(二)发行规模” | 调整募集资金总额 |
3 | “二、本次发行概况”之“(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调整募集资金总额和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4 |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更新2022年度相关数据 |
5 | “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 调整募集资金总额和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6 |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之“(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 更新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二、《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并已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及2022年相关财务数据,对《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三、《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并已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及2022年相关财务数据,对《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第二次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并已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及2022年相关财务数据,对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第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