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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A楼160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绘锦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发布于2023年4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3-037号《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1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汪毛平先生具有履行监事职责的组织能力、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补选汪毛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相同。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适时召开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详见发布于2023年4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3-038号《关于补选汪毛平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七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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