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CHENGYU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聚杰金融大厦11楼
邮编:100073电话:(010)
63357658
目 录
一、专项审核报告
二、专项审核报告附送
1、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三、审计报告附件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企业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复印件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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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澄宇专审字(2023)第0005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 月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澄宇审字(2023)第0016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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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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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