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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精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已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日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的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将调整计入2023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2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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