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经向本人提交了关于前述议案的相关资料(包括相关事项的议案、报告等资料),本人对该等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前述事项予以认可,同意将前述相关事项的议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本人特此声明:本人出具本事前认可意见,不表明本人有义务在董事会会议上对上述议案投同意票。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二○二三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