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栾政明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出席了12次董事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的情况。在每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沟通并主动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2022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董事会审议的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意见的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年1月28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关于预计2022年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4月28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
酬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 |||
2022年5月13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增加2022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7月26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预计2022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8月23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9月20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10月10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12月12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12月30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独立意见 7、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了解调查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上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四、参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22年度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共6次,主要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初稿、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拟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拟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2022年度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主要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等事项。2022年度未组织召开或参与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
2022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披露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投资者权益保护
本年度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关联交易等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参加相关培训,
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制度汇编和监管部门出台的各项规定,了解证券市场的发展和监管重点。提高自身的履职水平,力求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至此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将在公司年度董事会上提交《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委托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代为述职。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栾政明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