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13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连锁)。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担保金额36,000万元,其中:欧亚卖场28,000万元,超市连锁8,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2,700万元,其中:为欧亚卖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400万元,为超市连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300万元。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超市连锁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总计36,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具体为:
1、欧亚卖场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
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商票贴现;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8,00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远期确认付款。
2、超市连锁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8,00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远期确认付款。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欧亚集团 | 超市连锁 | 100% | 78.36% | 8.03 | 0.8 | 33.68% | 3年 | 否 | 否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欧亚集团 | 欧亚卖场 | 45.05% | 57.53% | 4.24 | 2.8 | 17.79% | 3年 | 否 | 否 |
公司预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相互间(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34,8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8,7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担保对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6,100万元。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各子公司申请的担保额度进行审批,公司可在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被担保对象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低于70%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用于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担保对象。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地:朝阳区开运街196 号(现开运街5178号)
法定代表人:于志良
注册资本:58,037.5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预包装兼散装食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广告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场地租赁;企业管理服务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欧亚卖场资产总额608,388.67万元,负债总额344,809.35万元,资产负债率56.68%,其中:流动负债337,578.32万元,银行贷款159,440.00万元,所有者权益263,579.32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39,820.97万元,实现净利润28,014.40
万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23年03月31日,欧亚卖场资产总额631,125.88万元,负债总额363,113.90万元,资产负债率57.53%,其中:流动负债339,354.47万元,银行贷款159,440.00万元,所有者权益268,011.98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7,063.97万元,实现净利润4,429.09万元(未经审计)。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
45.05%。
2、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绿园区春城大街万鑫花园3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广伟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发布;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礼品花卉销售;户外用品销售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超市连锁资产总额256,535.74万元,负债总额201,053.32万元,资产负债率78.37%,其中:流动负债182,102.98万元,银行贷款87,400.00万元,所有者权益55,482.42万元。 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66,970.48万元,实现净利润1,400.85万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23年03月31日,,超市连锁资产总额256,494.84万元,
负债总额200,986.09万元,资产负债率78.36%,其中:流动负债183,303.80万元,银行贷款57,400.00万元,所有者权益55,508.75万元。 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6,608.32万元,实现净利润-173.89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子公司欧亚卖场对本公司整体利润的贡献率较大,故公司实施本次担保支持其发展。且公司对欧亚卖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后续将积极履行控股股东责任,敦促被担保人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公司本次担保相关权益受损。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董事会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于莹、王和春、王树武事前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上述担保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上述担保事项得到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风险可控。公司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38,6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8.17%。除为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担保及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欧亚卖场、超市连锁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