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后,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
张芝庭 ZHANGTAOTAO 冯 斌
吴 涛 徐 丹 吴克兢
独立董事:
陈世贵 周 宁 李丛艳
监事:
夏宇波 胡 岚 陈之勉
高级管理人员:
李发淼 吴克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