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在2022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2年度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独立董事四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为李世辉、王玉亮、张星臣、林义相。独立董事个人履历如下:
1、李世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7月出生,中南大学会计学教授,管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1992年7月起,在中南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研究中心副主任,会计学专业建设学科带头人。
2、王玉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一级律师。王玉亮先生1992年12月至2000年12月担任山东求是者律师事务所主任,2000年12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主任,2020年1
月起担任上海段和段(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
3、张星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0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星臣先生1996年4月至1996年8月担任北方交通大学运输系讲师,1996年9月至1998年9月担任北方交通大学运输系副教授、教研室主任,1998年10月至2001年3月担任北方交通大学副教授、教务处处长,2001年4月至2004年11月担任北京交通大学教授、人事处处长,2004年12月至2008年2月担任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党委组织部部长,2008年3月至2019年9月担任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副校长,2019年9月起担任北京交通大学教授。
4、林义相先生,中国国籍,拥有法国长期居留权,1964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林义相先生1993年8月至1994年6月担任中国证监会高级顾问,1993年8月至1996年6月担任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监控系统负责人、研究信息部副主任,1996年6月至2001年2月担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2000年7月至2018年2月,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与投顾委员会主任,2001年3月起担任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7月至2017年7月,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2006年至2017年担任上证中证指数专家委员会委员,2009年9月起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专家委员会主席,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担任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协会主席、亚洲证券投资联盟(ASIF)理事、主席,2014年8月至2020年8月担任金融街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义相先生目前担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首届理事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语言大学商学院硕士导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兼职教授,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导师,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硕士导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中担任职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2022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林义相 | 7 | 7 | 0 | 3 |
王玉亮 | 7 | 7 | 0 | 3 |
张星臣 | 7 | 7 | 0 | 3 |
李世辉 | 7 | 7 | 0 | 3 |
针对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我们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客观地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作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价格公允,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合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由信永中和承
担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通过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曾做出的承诺事项做了梳理。经核查,报告期内上述主体均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五)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合规地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权责清晰,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一定的支持。2023年,需进一步加强各专门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职和规范运作的能力,确保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策科学高效、运作切实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内控制度执行等事项,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李世辉、王玉亮、张星臣、林义相
2023年 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