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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银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戴国强

2022年,本人作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认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上海财经大学青岛财富管理研究院院长,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袅之文学艺术创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系副主任,金融学院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全国高校专业金融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荣威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MBA学院院长,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直属支部书记兼副院长。本人与公司不存在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所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全部会议,其中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董事会5次(含视频连线4次),以书面传签方式出席7次。本人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审议涉及战略管理、全面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股权管理、集团并表管理、债券投资、对外捐赠、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管等议案共计92项,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上,本人就银行管理、制度完善、投资债券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意见和建议。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并参加委员会全部会议4次(含视频连线3次),审议了提名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第五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10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委员会全部会议4次(含视频连线3次),审议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2021年度经营工作报告、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1—2025年发展战略规划执行评估报告(截至2021年末)》、2021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2022年度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实施信贷经营体制机制改革、修订《公司章程》、债券投资、2023年度机构发展规划、召开股东大会等29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2年,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以现场出席方式(视

频连线)列席了股东全部大会会议。同时,本人以视频连线方式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对财务审计的监督审核职责。

(二)审核审阅情况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情况报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银行业一周信息动态、宏观经济数据月度报告、热点追踪、季度A股上市银行业绩分析等报告,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决议执行情况、宏观经济情况、最新监管政策、行业和资本市场热点等,全面掌握履职所需信息。认真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掌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及进度。

(三)参加实地调研情况

2022年8月22日-8月25日,本人亲自前往六盘水分行和黔东南分行开展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情况调研和检查,认真听取基本情况汇报,广泛探讨并深入交流相关情况。针对上述调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管理情况,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所长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本人还通过电邮、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沟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并且反馈及时,不存在障碍。

(四)参加培训情况

2022年5月22日,本人参加贵州证券业协会举办的《2021年度贵州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暨专题培训》线上培训,参加2021年度贵州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了解近年

来辖区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学习企业数字化转型与价值提升、《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内容。7月28日,本人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严厉打击财务造假 坚决杜绝资金占用”专题培训(2022年第一期)线上培训,学习《财务造假典型违法案例警示(行政篇)》《财务造假典型违法案例警示(刑事篇)》等内容。8月22日,本人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坚决杜绝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专题培训”线上培训,学习“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警示教育(行政篇)”等内容。9月13日,本人参加中国证监会上市部会同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坚决杜绝资金占用”网络专题培训(第三期),学习“依法合规运作”等内容,持续加强对监管和资本市场政策法规的了解,进一步增强守法合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三、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3笔,涉及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和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3家关联公司。同时,本人还审议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监管相关规定,本人对上述交易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认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通知要求,对公司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除经监管机构批准的业务外,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除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常规担保业务外,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开展常规担保业务严格执行了有关操作流程和程序,风险管理合规有效。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提名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以及提名、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同时,审议了《关于贵阳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年,公司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审议《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的议案》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优先股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同意实施本次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2022年度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完善集团信息传导机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报告的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本人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促进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未遗漏任何重大信息等情况。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持续加强内控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有效性。2022年,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本人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内部控制评价中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积极发表客观独立意见,认真研究审议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体现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专业素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总体评价

2022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董事勤勉和忠实义务,以自身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也不存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承诺事项发生变化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戴国强

2023年4月28日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朱慈蕴

2022年,本人作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认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系深圳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中心主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不存在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所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全部会议,其中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董事会5次(含视频连线4次),

以书面传签方式出席7次。本人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审议涉及战略管理、全面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股权管理、集团并表管理、债券投资、对外捐赠、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管等议案共计92项,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上,本人就债券投资、风险管理、核销呆账、聘任高管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意见和建议。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委员会全部会议4次,其中主持委员会会议3次(含视频连线2次),委托其他委员主持委员会1次(视频连线),审议了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报告、2021年度银行账薄利率风险管理报告、2021年度员工行为管理报告、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2022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报告、2022年度风险偏好、制订《贵阳银行2022年度恢复计划》、修订《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修订《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方案》、修订《全面风险管理规定》、修订《金融资产减值管理办法》等24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委员会全部会议4次,其中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委员会会议3次(含视频连线2次),以书面传签方式参加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了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投资关联方公开发行中期票据、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授信等6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委员会全部会议4次(含视频连线3次),审议了提名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第五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10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2年,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以现场出席方式

(视频连线)列席了股东大会全部会议。同时,本人以视频连线方式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对财务审计的监督审核职责。

(二)审核审阅情况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情况报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银行业一周信息动态、宏观经济数据月度报告、热点追踪、季度A股上市银行业绩分析等报告,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决议执行情况、宏观经济情况、最新监管政策、行业和资本市场热点等,全面掌握履职所需信息。认真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掌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及进度。

(三)参加实地调研情况

2022年8月22日-8月25日,本人亲自前往六盘水分行和黔东南分行开展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情况调研和检查,认真听取基本情况汇报,广泛探讨并深入交流相关情况。针对上述调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管理情况,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所长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本人还通过电邮、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沟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并且反馈及时,不存在障碍。

(四)参加培训情况

2022年5月17日,本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第二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线上培训),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与独立董事规范履职、新形势下独董法律责任变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退市新规、刑法修正案、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与

股权激励、再融资政策、上市公司会计问题研究、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等内容。5月22日,本人参加贵州证券业协会举办的《2021年度贵州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暨专题培训》线上培训,参加2021年度贵州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了解近年来辖区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学习企业数字化转型与价值提升、《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内容。7月28日,本人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严厉打击财务造假 坚决杜绝资金占用”专题培训(2022年第一期)线上培训,学习《财务造假典型违法案例警示(行政篇)》《财务造假典型违法案例警示(刑事篇)》等内容。8月22日,本人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坚决杜绝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专题培训”线上培训,学习“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警示教育(行政篇)”等内容。9月13日,本人参加中国证监会上市部会同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坚决杜绝资金占用”网络专题培训(第三期),学习“依法合规运作”等内容,持续加强对监管和资本市场政策法规的了解,进一步增强守法合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三、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3笔,涉及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和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3家关联公司。同时,本人还审议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监管

相关规定,本人对上述交易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认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通知要求,对公司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除经监管机构批准的业务外,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除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常规担保业务外,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开展常规担保业务严格执行了有关操作流程和程序,风险管理合规有效。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提名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以及提名、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同时,审议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年,公司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审议《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的议案》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优先股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同意实施

本次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2022年度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完善集团信息传导机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报告的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本人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促进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未遗漏任何重大信息等情况。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持续加强内控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有效性。2022年,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本人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内部控制评价中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积极发表客观独立意见,认真研究审议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体现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专业素质,为

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总体评价

2022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董事勤勉和忠实义务,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也不存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承诺事项发生变化的情况。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慈蕴2023年4月28日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杨雄

2022年,本人作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认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系注册会计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委员会委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主任会计师,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贵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贵州黔元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天一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副主任会计师,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委员会成员、高级合伙人、立信北方总部总经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不存在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所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董事会5次(含视频连线4次),以书面传签方式出席7次。本人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审议涉及战略管理、全面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股权管理、集团并表管理、债券投资、对外捐赠、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管等议案共计92项,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上,本人就内部审计、资产质量、审计报告、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意见和建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委员会全部会议4次,其中主持并参加委员会会议3次(含视频连线2次),以书面传签方式参加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暨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等11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委员会全部会议2次(视频连线),审议了修订《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清算方案、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报告、确定高级管理层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4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2年,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以现场出席方式(视频连线)列席了股东全部大会会议。

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2021年度审计计划的范围、拟重点审计领域、关键审计事项以及时间安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与确认,并形成书面意见。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对发生重大变化的数据,出具书面意见。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后,本人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本人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对财务审计的监督审核职责。

(二)审核审阅情况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情况报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银行业一周信息动态、宏观经济数据月度报告、热点追踪、季度A股上市银行业绩分析等报告,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决议执行情况、宏观经济情况、最新监管政策、行业和资本市场热点等,全面掌握履职所需信息。认真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掌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及进度。

(三)参加实地调研情况

2022年8月22日-8月25日,本人亲自前往六盘水分行和黔东南分行开展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情况调研和检查,认真听取基本情况汇报,广泛探讨并深入交流相关情况。针对上述调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管理情况,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所长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本人还通过电邮、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沟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并且反馈及时,不存在障碍。

(四)参加培训情况

2022年5月17日,本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第二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线上培训),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与独立董事规范履职、新形势下独董法律责任变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退市新规、刑法修正案、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再融资政策、上市公司会计问题研究、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等内容。5月22日,本人参加贵州证券业协会举办的《2021年度贵州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暨专题培训》线上培训,参加2021年度贵州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了解近年来辖区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学习企业数字化转型与价值提升、《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内容。7月28日,本人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严厉打击财务造假 坚决杜绝资金占用”专题培训(2022年第一期)线上培训,学习《财务造假典型违法案例警示(行政篇)》《财务造假典型违法案例警示(刑事篇)》等内容。8月22日,本人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坚决杜绝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专题培训”线上培训,学习“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警示教育(行政篇)”等内容。9月13日,本人参加中国证监会上市部会同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坚决杜绝资金占用”网络专题培训(第三期),学习“依法合规运作”等内容,持续加强对监管和资本市场政策法规的了解,进一步增强守法合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三、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3笔,涉及贵阳市工

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和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3家关联公司。同时,本人还审议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监管相关规定,本人对上述交易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认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通知要求,对公司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除经监管机构批准的业务外,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除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常规担保业务外,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开展常规担保业务严格执行了有关操作流程和程序,风险管理合规有效。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提名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以及提名、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同时,审议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年,公司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审议《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的议案》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

银行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优先股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同意实施本次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2022年度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完善集团信息传导机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报告的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本人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促进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未遗漏任何重大信息等情况。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持续加强内控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有效性。2022年,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本人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内部控制评价中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积极发表客观独立意见,认真研究审议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体现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专业素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总体评价

2022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董事勤勉和忠实义务,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也不存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承诺事项发生变化的情况。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雄2023年4月28日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刘运宏

2022年,本人作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认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系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法学博士后、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任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并购与投资研究所副所长,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航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本人与公司不存在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所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全

部会议,其中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董事会5次(含视频连线4次),以书面传签方式出席7次。本人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审议涉及战略管理、全面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股权管理、集团并表管理、债券投资、对外捐赠、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管等议案共计92项,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上,本人就银行管理、制度完善、投资债券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意见和建议。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委员会全部会议2次(视频连线),为便于会议召开,均委托其他委员主持委员会,审议了修订《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清算方案、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报告、确定高级管理层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4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作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委员会全部会议4次(含视频连线3次),审议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2021年度经营工作报告、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1—2025年发展战略规划执行评估报告(截至2021年末)》、2021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2022年度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实施信贷经营体制机制改革、修订《公司章程》、债券投资、2023年度机构发展规划、召开股东大会等29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作为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委员会全部会议1次(视频连线),审议了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执行情况报告1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2022年,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以现场出席方式(视频连线)列席了股东全部大会会议。

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1年度审计计划的范围、拟重点审计领域、关键审计事项以

及时间安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与确认,并形成书面意见。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对发生重大变化的数据,出具书面意见。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后,本人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本人以视频连线方式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对财务审计的监督审核职责。

(二)审核审阅情况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情况报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银行业一周信息动态、宏观经济数据月度报告、热点追踪、季度A股上市银行业绩分析等报告,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决议执行情况、宏观经济情况、最新监管政策、行业和资本市场热点等,全面掌握履职所需信息。认真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掌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及进度。

(三)参加实地调研情况

2022年8月22日-8月25日,本人亲自前往六盘水分行和黔东南分行开展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情况调研和检查,认真听取基本情况汇报,广泛探讨并深入交流相关情况。针对上述调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管理情况,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所长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本人还通过电邮、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沟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并且反馈及时,不存在障碍。

(四)参加培训情况

2022年5月17日,本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第二期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线上培训),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与独立董事规范履职、新形势下独董法律责任变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退市新规、刑法修正案、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再融资政策、上市公司会计问题研究、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等内容。5月22日,本人参加贵州证券业协会举办的《2021年度贵州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暨专题培训》线上培训,参加2021年度贵州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了解近年来辖区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学习企业数字化转型与价值提升、《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内容。7月28日,本人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严厉打击财务造假 坚决杜绝资金占用”专题培训(2022年第一期)线上培训,学习《财务造假典型违法案例警示(行政篇)》《财务造假典型违法案例警示(刑事篇)》等内容。8月22日,本人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坚决杜绝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专题培训”线上培训,学习“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警示教育(行政篇)”等内容。9月13日,本人参加中国证监会上市部会同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坚决杜绝资金占用”网络专题培训(第三期),学习“依法合规运作”等内容,持续加强对监管和资本市场政策法规的了解,进一步增强守法合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三、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3笔,涉及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和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3家关联公司。同时,本人还审议了《关于审议<贵

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监管相关规定,本人对上述交易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认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通知要求,对公司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除经监管机构批准的业务外,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除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常规担保业务外,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开展常规担保业务严格执行了有关操作流程和程序,风险管理合规有效。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提名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以及提名、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同时,审议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年,公司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审议《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的议案》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优先股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同意实施本次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2022年度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完善集团信息传导机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报告的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本人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促进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未遗漏任何重大信息等情况。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持续加强内控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有效性。2022年,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本人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内部控制评价中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积极发表客观独立意见,认真研究审议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体现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专业素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总体评价

2022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董事勤勉和忠实义务,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也不存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承诺事项发生变化的情况。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运宏2023年4月28日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罗荣华

2022年8月以来

,本人作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认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曾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讲师、副教授、澳洲国立大学(ANU)访问学者。本人与公司不存在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所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本人亲自出席应参加董事会全部会议4次,其中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董事会1次(视频连线),以书面传签方式出席3次。本人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审议涉及对外捐赠、定期报告、债券投资、聘任高管、关联授信等议案共计12项,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上,本人就财务报告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意见和建议。

本人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提名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2022年8月29日,本人取得监管部门的任职资格核准。

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委员会并委托其他委员主持委员会1次(视频连线),审议了关联授信1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委员会会议1次(视频连线),审议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投了赞成票。

2022年,本人以现场出席方式(视频连线)列席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对财务审计的监督审核职责。

(二)审核审阅情况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情况报告、银行业一周信息动态、宏观经济数据月度报告、热点追踪、季度A股上市银行业绩分析等报告,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宏观经济情况、最新监管政策、行业和资本市场热点等,全面掌握履职所需信息。认真审阅2022年度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掌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及进度。

(三)参加实地调研情况

2022年8月22日-8月25日,本人亲自前往六盘水分行和黔东南分行开展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情况调研和检查,认真听取基本情况汇报,广泛探讨并深入交流相关情况。针对上述调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管理情况,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所长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本人还通过电邮、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沟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并且反馈及时,不存在障碍。

(四)参加培训情况

2022年7月4日-7月18日,本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八十期主板独立董事资格的线上培训,深入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与独立董事规范履职、聚焦治理——上市公司的专业委员会、上市公司风险成因及化解、新形势下独董法律责任变化等内容,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9月13日,本人参加中国证监会上市部会同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坚决杜绝资金占用”网络专题培训(第三期),学习“依法合规运作”等内容,持续加强对监管和资本市场政策法规的了解,进一步增强守法合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三、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1笔,涉及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1家关联公司。根据监管相关规定,本人对上述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认为与公司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属于公司正常同业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通知要求,对公司核查后认为:本人任职期内,除经监管机构批准的业务外,公司不

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除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常规担保业务外,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开展常规担保业务严格执行了有关操作流程和程序,风险管理合规有效。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了聘任副行长的议案,本人重点关注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以及提名、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年,公司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优先股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2022年度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完善集团信息传导机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报告的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本人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促进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未遗漏任何重大信息等情况。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持续加强内控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有效性。2022年,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积极发表客观独立意见,认真研究审议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体现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专业素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总体评价

2022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董事勤勉和忠实义务,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也不存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承诺事项发生变化的情况。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罗荣华2023年4月28日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罗宏

2022年1-8月

,本人作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认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会计学术领军人才。现任本行独立董事;任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不存在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所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本人亲自出席应参加董事会全部会议8次,其中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董事会4次(含视频连线3次),以书面传签方式出

因在公司连任时间即将满六年,本人于2022年4月27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由于本人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新的独立董事就任前,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2年8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罗荣华先生取得监管部门的任职资格核准,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席4次。本人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审议涉及战略管理、全面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股权管理、集团并表管理、债券投资、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管等议案共计80项,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上,本人就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意见和建议。

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委员会会议3次,其中现场主持委员会会议1次,委托其他委员主持委员会1次(视频连线),以书面传签方式参加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了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投资关联方公开发行中期票据、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授信等5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委员会会议3次(含视频连线2次),审议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暨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等10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2年,本人以现场出席方式(视频连线)列席了年度股东大会。

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1年度审计计划的范围、拟重点审计领域、关键审计事项以及时间安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与确认,并形成书面意见。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对发生重大变化的数据,出具书面意见。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后,本人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对财务审计的监督审核职责。

(二)审核审阅情况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情况报告、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银行业一周信息动态、宏观经济数据月度报告、热点追踪、季度A股上市银行业绩分析等报告,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决议执行情况、宏观经济情况、最新监管政策、行业和资本市场热点等,全面掌握履职所需信息。认真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掌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及进度。

(三)参加实地调研情况

2022年8月22日-8月25日,本人亲自前往六盘水分行和黔东南分行开展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情况调研和检查,认真听取基本情况汇报,广泛探讨并深入交流相关情况。针对上述调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管理情况,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所长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本人还通过电邮、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沟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并且反馈及时,不存在障碍。

(四)参加培训情况

2022年5月22日,本人参加贵州证券业协会举办的《2021年度贵州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暨专题培训》线上培训,参加2021年度贵州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了解近年来辖区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学习企业数字化转型与价值提升、《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内容。7月28日,本人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严厉打击财务造假 坚决杜绝资金占用”专题培训(2022年第一期)线上培训,学习《财务造假典型违法案例警示(行政篇)》《财务造假典型违法案例警示(刑事篇)》等内容。8月22日,本人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坚决杜绝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专题培训”线上培训,学习“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警示教

育(行政篇)”等内容。

三、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2笔,涉及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2家关联公司。同时,本人还审议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监管相关规定,本人对上述交易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认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通知要求,对公司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除经监管机构批准的业务外,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除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常规担保业务外,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开展常规担保业务严格执行了有关操作流程和程序,风险管理合规有效。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提名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市场营销总监和首席财务官、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以及提名、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同时,审议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年,公司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审议《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的议案》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优先股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同意实施本次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2022年度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完善集团信息传导机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报告的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本人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促进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未遗漏任何重大信息等情况。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持续加强内控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有效性。2022年,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本人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内部控制评价中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积极发表客观独立意见,认真研究审议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体现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专业素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总体评价

2022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董事勤勉和忠实义务,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也不存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承诺事项发生变化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罗宏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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